← 返回 AAO 非先例决定USCIS 非先例裁决 · MAY242017_01B2203

EB-1A 杰出人才:上诉驳回(2017年5月24日)

类别 EB-1A · 领域 艺术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上诉是否具体指出错误的法律结论或事实陈述、EB-1A extraordinary ability 实体资格
不成立 上诉是否具体指出错误的法律结论或事实陈述

本文由美杰华咨询根据英文原文整理,以英文原文为准。

案情

申请人自述为艺术领域具有 extraordinary ability 的个人,依据 INA 203(b)(1)(A) 提交 Form I-140,寻求第一优先类别的 extraordinary ability 分类。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主任拒绝了该申请。申请人不服并提出上诉。

程序经过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主任作出初次拒绝决定。申请人随后提交 Form I-290B 上诉通知,本次 AAO 审理的是该上诉。AAO 未进入申请实体资格审查,仅审查上诉是否具体指出原决定中的法律结论错误或事实陈述错误。

争议标准

上诉受理要求当事人具体指出被上诉决定中某项错误的法律结论或事实陈述;依据 8 C.F.R. § 103.3(a)(1)(v),未具体指出者应简易驳回。本案争议标准是上诉陈述是否满足该具体要求,而非申请人是否满足 EB-1A 的实体标准。

提交的证据

申请人在 Form I-290B 上表示将在 2016 年 2 月 1 日提交日起 30 天内提交书面论证意见或补充证据。AAO 认定截至裁决时未收到任何进一步材料。原文未描述原 I-140 申请中提交的证据种类或证明对象。

AAO 认定

AAO 认定申请人未提供支持上诉的陈述,未具体指出被上诉决定中错误的法律结论或事实。AAO 指出申请人承诺提交书面论证意见或补充证据但未提交。因此上诉不符合 8 C.F.R. § 103.3(a)(1)(v) 的要求。

裁决结果

AAO 依据 8 C.F.R. § 103.3(a)(1)(v) 简易驳回上诉。该裁决未审查 EB-1A 的实体资格,也未认定申请人满足或不满足任何 EB-1A 标准。

适用边界

本案仅处理上诉陈述是否符合具体指出错误的要求,不涉及 EB-1A 实体标准的认定,不构成对其他申请成功率的判断,也不产生先例约束力。原文未讨论申请人的职业、具体成就或任何 EB-1A 证据要素。

阅读提示

需核对 Form I-290B 上关于 30 天内提交书面论证意见或补充证据的陈述、原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拒绝决定的日期与内容,以及 AAO 是否收到后续材料。原文未提供申请人姓名、职业或具体证据,不应推测。

下载英文原件下载中文译文

逐项证据与认定

上诉是否具体指出错误的法律结论或事实陈述

证据:Form I-290B 仅表示将在 30 天内提交书面论证意见或补充证据;AAO 认定未收到任何进一步材料。

认定理由:申请人未提供支持上诉的陈述,未具体指出被上诉决定中错误的法律结论或事实,不符合 8 C.F.R. § 103.3(a)(1)(v),应简易驳回。

原文位置:第 1 页第 8 段、第 1 页第 9 段、第 1 页第 10 段

EB-1A extraordinary ability 实体资格

证据:原文未描述原 I-140 申请中提交的任何证据或成就材料。

认定理由:AAO 仅因上诉陈述不符合程序要求而简易驳回,未进入 EB-1A 实体标准审查,故该要素保留未认定。

原文位置:第 1 页第 6 段、第 1 页第 7 段、第 1 页第 9 段、第 1 页第 10 段

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非先例决定

MATTER OF J-K- 日期:2017年5月24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申请:FORM 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

申请人自称是一名 ,寻求被归类为艺术领域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参见《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类别使移民签证可提供给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人。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该事项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经审查,我们将简易驳回该上诉。

受理上诉的官员在相关当事方未能针对上诉具体指出错误的法律结论或事实陈述时,应简易驳回任何上诉。8 C.F.R. § 103.3(a)(1)(v)。

申请人未提供支持上诉的陈述,未具体指出被上诉决定中错误的结论或事实。在Form I-290B《上诉或动议通知》上,申请人称将在2016年2月1日提交日起30天内提交书面论证意见或额外证据。然而,截至目前,我们尚未收到申请人的任何进一步材料。由于申请人未指出审理主任下述决定中具体、错误的结论或事实陈述,该上诉必须被简易驳回。

命令:依据8 C.F.R. § 103.3(a)(1)(v),该上诉被简易驳回。

引用为 Matter of J-K-, ID# 307244 (AAO May 24, 2017)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17-05-24)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

免费评估

选择评估方式

从你的经历和目标出发,了解下一步怎么准备。

现在可用

人工评估

移民规划师一对一

结合你的个人经历、申请目标和现有材料,梳理申请方向与准备重点。

即将上线

ImmiClaw

AI 智能评估

AI 评估服务正在准备中,开放后可在这里开始。现在可先与规划师沟通。

你的移民计划,从一次免费评估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