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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非先例决定
MATTER OF J-K- 日期:2017年5月24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申请:FORM 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
申请人自称是一名 ,寻求被归类为艺术领域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参见《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类别使移民签证可提供给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人。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该事项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经审查,我们将简易驳回该上诉。
受理上诉的官员在相关当事方未能针对上诉具体指出错误的法律结论或事实陈述时,应简易驳回任何上诉。8 C.F.R. § 103.3(a)(1)(v)。
申请人未提供支持上诉的陈述,未具体指出被上诉决定中错误的结论或事实。在Form I-290B《上诉或动议通知》上,申请人称将在2016年2月1日提交日起30天内提交书面论证意见或额外证据。然而,截至目前,我们尚未收到申请人的任何进一步材料。由于申请人未指出审理主任下述决定中具体、错误的结论或事实陈述,该上诉必须被简易驳回。
命令:依据8 C.F.R. § 103.3(a)(1)(v),该上诉被简易驳回。
引用为 Matter of J-K-, ID# 307244 (AAO May 24,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