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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 C-F-V-H-S- 日期:2018年5月25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申请: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
申请人是一家医疗保健系统,寻求雇用受益人担任注册护士。1 它请求将受益人归类为第三优先移民分类下的技术工人。移民和国籍法(该法)第203(b)(3)(A)(i)条,8 U.S.C. § 1153(b)(3)(A)(i)。这一基于就业的移民分类允许美国雇主担保外国国民获得合法永久居民身份,以从事需要至少两年培训或经验的职位。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代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结论是记录未能按要求证明申请人具有持续支付所提供工资的能力,因为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未显示有足够的净收入或净流动资产来支付其适用的所有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2 受益人的合并提供工资。
在上诉中,申请人提交了额外证据并主张“移民局在阅读申请人的财务报表时犯了一个根本性错误。移民局未能考虑到申请人的财务报表是以‘千’为单位的事实。”经重新审查,我们将支持上诉。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证明申请人具有持续支付其所有适用表格 I-140 受益人合并工资的能力,依据 8 C.F.R. § 204.5(g)(2)。记录在其他方面证明申请人和受益人符合所请求福利的资格。
1 A类职业是指编入 20 C.F.R. § 656.5(a) 的职业,美国劳工部已确定没有足够的美国工人能够、愿意、合格且可用,并且类似雇用的美国工人的工资和工作条件不会因外国国民在此类职业中的就业而受到不利影响。当前的A类职业清单包括专业护士。/d. 2 如果申请人已为多个受益人提交表格 I-140 申请,它必须证明其向每个受益人提供的工作是现实的,并且它有能力向每个受益人支付所提供的工资。见 8 C.F.R. § 204.5(g)(2);另见 Patel v. Johnson, 2 F. Supp. 3d 105, 124 (D. Mass.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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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C-F-V-H-S-
命令:上诉获支持。
引用为 Matter of C-F-V-H-S-, ID# 1345875 (AAO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