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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护士 · EB-3 职业移民:上诉支持(2018年5月25日)

类别 EB-3技术工人 · 领域 医疗 · 结果 上诉支持 · 讨论的标准 持续支付所承诺工资的能力、职位邀请真实性与多受益人工资合计、EB-3技术工人资格(需至少两年培训或经验)

本文由美杰华咨询根据英文原文整理,以英文原文为准。

案情

上诉人是一家医疗系统,拟以第三优先技术工人类别为受益人注册护士职位提交I-140申请。德州服务中心代理主任以记录未证明上诉人具有持续支付所承诺工资的能力为由拒绝,理由是其经审计财务报表未显示足够净收入或净流动资产以支付其所有相关I-140受益人合计承诺工资。

程序经过

初次拒绝由德州服务中心代理主任作出;上诉人随后向AAO提出上诉并提交额外证据,主张服务中心误读财务报表,未考虑报表金额以千为单位。本次AAO审查范围为该上诉,经de novo复审后支持上诉。

争议标准

争议点为8 C.F.R. § 204.5(g)(2)下,雇主是否具有持续支付所有相关I-140受益人合计承诺工资的能力;在多个受益人情形下,还须证明对每名受益人的职位邀请真实且有能力支付各自承诺工资。

提交的证据

记录包含经审计财务报表,用于证明持续支付合计承诺工资的能力;上诉时提交额外证据并指出报表金额单位为千。AAO认定经审计财务报表显示具备该支付能力,记录其他方面亦证明上诉人与受益人的资格。

AAO 认定

AAO认为服务中心未按报表的千元单位正确解读财务数据,经审计财务报表足以证明持续支付所有相关I-140受益人合计工资的能力,且记录其他方面满足所请求福利的资格要求。

裁决结果

ORDER明确上诉获支持(sustained),即撤销拒绝结论并支持该I-140申请。

适用边界

本案为非先例决定,仅处理EB-3技术工人注册护士职位的I-140中雇主持续支付工资能力问题;不涉及其他类别标准,也不构成对其他申请成功率的规则。

阅读提示

核对经审计财务报表的金额单位与合计承诺工资的计算口径,以及所有相关I-140受益人的工资合计与职位邀请真实性材料。

下载英文原件下载中文译文

逐项证据与认定

持续支付所承诺工资的能力

证据:经审计财务报表(金额以千为单位)及上诉时提交的额外证据,用于证明可支付所有相关I-140受益人合计承诺工资。

认定理由:AAO认定服务中心误读财务报表单位,经审计报表显示足够能力支付合计工资,符合8 C.F.R. § 204.5(g)(2)。

原文位置:第 1 页第 6 段、第 1 页第 7 段、第 1 页第 8 段

职位邀请真实性与多受益人工资合计

证据:记录中关于对每名受益人的职位邀请及所有相关I-140受益人合计承诺工资的财务材料。

认定理由:AAO认定记录其他方面证明上诉人与受益人的资格,且经审计报表可覆盖合计承诺工资。

原文位置:第 1 页第 5 段、第 1 页第 8 段、第 1 页第 9 段

EB-3技术工人资格(需至少两年培训或经验)

证据:受益人拟任注册护士职位及第三优先技术工人分类请求。

认定理由:决定概述该类别要求至少两年培训或经验,并指出记录其他方面证明资格,但未展开具体要件分析。

原文位置:第 1 页第 5 段、第 1 页第 8 段

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事项:C-F-V-H-S-        日期:2018年5月25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申请:表格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

申请人是一家医疗保健系统,寻求聘用受益人担任注册护士。1 其请求将受益人归类为第三优先移民分类下的技术工人。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3)(A)(i)条,8 U.S.C. § 1153(b)(3)(A)(i)。这一基于就业的移民分类允许美国雇主担保外国国民获得合法永久居民身份,以从事要求至少两年培训或经验的职位。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代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按要求证明申请人具有持续支付所提供工资的能力,因为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未显示有足够的净收入或净流动资产来支付其所有适用的表格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受益人的合计提供工资。2

在上诉中,申请人提交了额外证据,并主张“移民局在解读申请人的财务报表时犯了根本性错误。移民局未能考虑到申请人的财务报表是以‘千’为单位。”经重新审查,我们将支持该上诉。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证明申请人具有持续支付其所有适用的表格I-140受益人合计工资的能力,依据8 C.F.R. § 204.5(g)(2)。记录在其他方面证明申请人和受益人符合所请求福利的资格。

1 A类职业是指编入20 C.F.R. § 656.5(a)的职业,美国劳工部已认定没有足够的、有能力、愿意、合格且可用的美国工人,并且类似就业的美国工人的工资和工作条件不会因外国国民从事此类职业而受到不利影响。当前的A类职业清单包括专业护士。同上。 2 如果申请人已为多个受益人提交表格I-140申请,其必须证明向每个受益人提供的工作机会是现实的,并且其有能力向每个受益人支付所提供的工资。见8 C.F.R. § 204.5(g)(2);另见Patel v. Johnson, 2 F. Supp. 3d 108, 124 (D. Mass. 2014)。

原文第 2 页

事项C-F-V-H-S-

裁定:上诉获支持。

引用为 Matter of C-F-V-H-S-, 10# 1347687 (AAO May 25, 2018)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18-05-25)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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