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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经理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4年5月30日)

类别 NIW · 领域 商业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Dhanasar第一要素: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二要素:申请人是否处于推进拟议事业的有利地位、Dhanasar第三要素:综合权衡是否应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
不成立 Dhanasar第一要素: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二要素:申请人是否处于推进拟议事业的有利地位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进行重新审查后,维持拒绝结果并驳回上诉。AAO同意原审关于国家重要性未满足的结论,但撤回原审关于申请人处于推进拟议事业有利地位的认定,改为认定第二要素亦未满足。由于第一和第二要素均未满足,AAO未审查第三要素并予以保留。本次上诉未解决第三要素,也未批准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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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the Petitioner has not established that they meet the first or second prong of the Dhanasar framework, they have not shown that they are eligible for and otherwise merit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and we reserve this 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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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财务经理,以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申请EB-2移民分类,并请求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的国家利益豁免。原审德州服务中心认定其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但认为豁免不符合国家利益而拒绝。申请人拟设立企业,为受COVID-19疫情影响、无力支付专业服务费用的中小型企业(如餐馆、小零售商、便利店、宠物店和小型服务商)提供行政和财务咨询。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financial manager, seeks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or of exceptional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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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intended to establish ___________ to provide "administrative and financial advisement for small and medium-sized busines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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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ch as restaurants, small retailers, convenience stores, pet stores and small service providers that are unable to pay for specialized professional serv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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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德州服务中心主任拒绝原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符合国家利益;原审另认定申请人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并认定其在推进拟议事业方面处于有利地位(AAO后撤回该有利地位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did not establish that a waiver of the required job offer, and thus of the labor certification, would be in the national inte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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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Director found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s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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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Directo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whilst the Petitioner was well positioned to advance their proposed endeavor, the proposed endeavor was not of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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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补件

    针对主任的补件要求,申请人提交了三篇讨论中小型企业对美国经济重要性的文章,作为其主张的“有证明力的研究”。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s "probative research" submitted into the record in its response to the Director's request for evidence (RFE) consisted ofthree articles that discussed the importance of small and medium-sized businesses to the U.S.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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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诉

    申请人对德州服务中心决定提出上诉;AAO依8 C.F.R. § 103.3受理,进行重新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The matter is now before us on appeal pursuant to 8 C.F.R. § 10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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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 review the questions in this matter de no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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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Dhanasar第一要素: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框架第一要素要求拟议事业兼具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国家重要性考察拟议事业潜在的前瞻性影响及其更广泛影响或积极经济效果是否超出仅使该事业直接受益者获益的范围。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AAO 2016)。举证责任在申请人,须以优势证据证明。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AAO 2010)。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称其具有“巨大的积极经济效果”,并援引三篇文章作为“有证明力的研究”证明其角色具有国家重要性;上诉中还主张移民局适用了更严格的证明标准。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未证明国家重要性,因为未显示更广泛影响或潜在积极经济效果。

补件阶段提交的三篇关于中小型企业对美国经济重要性的文章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角色和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这些文章讨论的是中小型企业对美国经济的重要性,但认为未说明申请人具体拟议事业如何产生国家或全球影响,也未显示其涉及何种国家重要性层面的更广泛事项。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文章讨论的是中小型企业整体重要性,而非申请人具体财务咨询事业的影响;未建立从行业重要性到具体事业国家重要性的联系。
核对原文依据
We acknowledge that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business is a small business. But it is not adequately demonstrated in the "probative research"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how the Petitioner's specific proposed endeavor operating a small business in the financial management field had national, or even global, imp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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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计划中关于五年内雇佣13名员工、产生742,891美元收入及162,745美元税收的预测

证明目的
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巨大积极经济效果,包括创造就业和税收。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即使预测实现,这些就业和税收也仅及于事业本身,未显示对国家重要性层面的实质前瞻性积极经济效果;记录未显示招聘计划如何影响地区失业率。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将事业自身就业和税收与地区或国家层面经济效果联系起来的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it is not clear from the record how this job creation for the proposed endeavor itself would have a substantial prospective positive economic effect commensurate with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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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委托撰写的两封专家意见信

证明目的
支持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两封信主要讨论财务健全和负责任企业的一般益处、申请人行业和职业的重要性以及申请人过往经验,未具体说明申请人拟议事业的服务如何影响美国公司的财务健康并涉及国家重要性;其中一封信提到“独特策略”但未具体说明策略内容或如何具有独特性及国家/全球影响。另一封信在提及申请人姓名时前后不一致,削弱了意见的可信度。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针对拟议事业本身更广泛影响或潜在前瞻性经济影响作有意义的分析;姓名指代矛盾。
核对原文依据
the letters did not specifically identify how the provision of services from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would impact the financial health and responsible business practices of United States companies in a manner implicating matters of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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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riter's conflicting references to the name of the Petitioner in their opinion obscures the identity ofthe individual the writer is rendering their opinion f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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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曾聘请申请人的个人出具的推荐信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服务带来的益处及拟议事业的前瞻性积极影响。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这些信只描述申请人为写信人提供的服务及他们获得的益处,未说明对直接受聘者以外的前瞻性积极影响;例如“优化运营流程”“减少损失”或为连锁餐馆“生成和分析管理报告”如何上升至国家重要性层面并不明显。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仅描述对单个企业的服务效果,未显示更广泛影响或国家/全球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letters do not shed light on the prospective positive impact of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beyond the individuals who engaged the Petitioner for their serv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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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同意原审关于国家重要性的结论,并指出申请人提交的三篇文章讨论的是中小型企业对美国经济的重要性,但未说明申请人具体拟议事业如何产生国家乃至全球影响。AAO认为该事业的利益主要只及于直接聘请申请人的中小型企业,类似Dhanasar中教学只直接惠及学生的情形,未显示超出直接受益范围的更广泛影响。关于就业和税收预测,AAO认为这些预测即使实现也仅及于事业本身,未显示对地区失业率或国家重要性层面的影响。AAO还指出申请人所称“更严格标准”不成立,优势证据标准下申请人未履行举证责任。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generally alleges on appeal that USCIS applied "a stricter standard of proof'' when evaluating the evidence they submitted into the rec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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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is not adequately demonstrated in the "probative research"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how the Petitioner's specific proposed endeavor operating a small business in the financial management field had national, or even global, imp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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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is akin to how the benefit of someone's teaching is generally only directly beneficial to the students being taught and not wider pop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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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s aspirations do not demonstrate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the endeavor because they, whether realized or not, would not extend beyond the endeavor itself to have an impact on a level of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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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二要素:申请人是否处于推进拟议事业的有利地位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二要素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技能、知识及相关或类似努力中的成功记录,未来活动模式或计划,实现拟议事业的进展,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或支持。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AAO 2016)。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处于推进拟议事业的有利地位(原审曾认定其满足该要素)。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具体认定记录已证明申请人处于推进拟议事业的有利地位;AAO在上诉审查中不同意并撤回该认定。

描述申请人过往工作职责的经验信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过往表现构成相关或类似努力中的成功记录。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记录未反映过往职责与拟议事业属于类似努力,也未显示构成成功记录。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建立过往工作与拟议事业之间的相似性,也未说明成功标准。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as currently constituted would still not reflect how the Petitioner's prior performance of the duties described in the experience letters is either a similar effort as that of their proposed endeavor or how it constitutes a record ofsuc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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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未来活动计划的商业计划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有推进拟议事业的模式或计划。
AAO 如何评价
AAO承认商业计划描述了未来活动计划,但认为除注册和运营公司外,记录未反映实现拟议事业的其他进展。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注册和运营公司之外的实质进展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Whilst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a business plan describing a plan or model for future activities, the record does not reflect any progress to achieving the proposed endeavor other than registering their company and operating their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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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信

证明目的
证明潜在客户或相关方对拟议事业的兴趣或支持。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推荐信只是对申请人完成受托工作的称职表现的溢美之词,并非对拟议事业兴趣或支持的有证明力证据。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信件内容针对过往服务表现,而非对拟议事业的兴趣或支持。
核对原文依据
Finally, the recommendation letters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are not material, relevant, or probative evidence in the record of interest or support in the endeavor the Petitioner proposed in their 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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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不同意原审结论并撤回该认定。AAO认为记录未显示申请人过往履行经验信中所述职责的工作与拟议事业属于类似努力,也未显示构成成功记录;除注册和运营公司外,记录未反映实现拟议事业的其他进展,而设立和运营公司本身不足以证明进展;推荐信只是对申请人完成受托工作的称职表现的溢美之词,并非对拟议事业兴趣或支持的有证明力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We disagree with the Director and hereby withdraw the Director's conclusion that the record established the Petitioner was well-positioned to advance the proposed endeavor under the second prong of 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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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stablishment and operation oftheir company alone is not sufficient evidence ofprog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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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三要素:综合权衡是否应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三要素要求综合适用因素,证明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在整体上有利于美国。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请求国家利益豁免。

原审意见

原审基于国家重要性未满足而拒绝,未单独分析第三要素。

AAO 认定与理由

由于申请人未满足第一或第二要素,AAO认为无需审查第三要素,并明确保留该问题。

核对原文依据
As the Petitioner has not established that they meet the first or second prong of the Dhanasar framework, they have not shown that they are eligible for and otherwise merit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and we reserve this 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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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补件阶段提交的三篇文章是否讨论申请人具体财务咨询事业的影响,而非仅讨论中小型企业整体对经济的重要性;这是AAO认定第一要素未满足的核心证据缺口。
    核对原文依据
    We acknowledge that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business is a small business. But it is not adequately demonstrated in the "probative research"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how the Petitioner's specific proposed endeavor operating a small business in the financial management field had national, or even global, imp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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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核对商业计划中的就业和税收预测是否附有将事业自身经济效果与地区或国家层面影响联系起来的材料;AAO明确指出仅事业自身的就业和税收不足以体现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also does not contain sufficient probative, material, or relevant evidence showing how the endeavor's hiring plan would influence the area's unemployment rate or how the endeavor's operations, tax generation, and revenue rose to a level of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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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核对专家意见信是否具体说明拟议事业服务的更广泛影响,以及信中申请人姓名指代是否一致;AAO以内容缺乏相关性和姓名指代矛盾削弱了信件证明力。
    核对原文依据
    The writer's conflicting references to the name of the Petitioner in their opinion obscures the identity ofthe individual the writer is rendering their opinion f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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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核对第二要素相关材料是否区分过往工作与拟议事业、是否显示注册和运营公司之外的实质进展;AAO据此撤回了原审关于第二要素满足的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The establishment and operation oftheir company alone is not sufficient evidence ofprog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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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1109383 日期:2024年5月30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财务经理,寻求被归类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员。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申请人还寻求豁免与该EB-2移民分类相关的职位邀请要求。见该法第203(b)(2)(B)(i)条,8 U.S.C. § 1153(b)(2)(B)(i)。当符合国家利益时,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酌情批准对所需职位邀请的豁免,从而豁免劳工证。见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以及第三巡回法院在一份未公布决定中)一致,认定USCIS批准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属于酌情性质)。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拒绝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豁免所需职位邀请、从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此事现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进行上诉审查。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为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其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的资格,即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个人。由于该分类要求个人的服务须由美国雇主寻求,因此需要另行证明豁免职位邀请要求符合国家利益。

虽然法规和相關条例均未定义“国家利益”一词,但本办公室在先例决定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AAO 2016)中确立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框架。Dhanasar案指出,USCIS可酌情批准对职位邀请、从而对劳工证的国家利益豁免,前提是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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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归类为EB-2类别并能证明:(1) 非公民拟从事的事业兼具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2) 非公民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从事的事业;以及(3) 权衡之下,豁免职位邀请要求、从而豁免劳工证将有利于美国。

第一项要件——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聚焦于非公民拟从事的具体事业。该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在确定拟从事的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前景影响。

第二项要件将焦点从拟从事的事业转向非公民本人。为确定非公民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从事的事业,本办公室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的教育背景、技能、知识以及在相关或类似工作中的成功记录。未来活动的模型或计划、实现拟从事事业的进展,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也是关键考量因素。

第三项要件要求申请人证明,在权衡适用因素后,豁免职位邀请要求、从而豁免劳工证将有利于美国。USCIS可评估的因素包括:鉴于非公民资格的性质或拟从事的事业,非公民获得职位邀请或申请获得劳工证是否不切实际;即使假设其他合格的美国工人可用,美国是否仍将从非公民的贡献中受益;以及非公民贡献所涉及的国家利益是否足够紧迫,以致值得放弃劳工证程序。所考虑的每一项因素综合起来必须表明,权衡之下,豁免职位邀请要求、从而豁免劳工证将有利于美国。

二、分析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资格。有待确定的剩余问题是,申请人是否已证明豁免职位邀请要求、从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

审理主任拒绝了该申请,认定虽然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从事的事业,但拟从事的事业不具有国家重要性,因此权衡之下豁免职位邀请和劳工证要求不会有利于美国。本办公室同意审理主任关于申请人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的总体决定,但本办公室不同意并将撤回审理主任关于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从事事业的具体认定。

A. 拟从事的事业

申请人打算设立___________,以提供“面向中小型企业的行政和财务咨询”。申请人拟从事的事业旨在针对那些“因COVID-19疫情而经历经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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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企业,例如无力支付专业服务的餐馆、小型零售商、便利店、宠物店和小型服务提供商。”经重新审查申请人在记录中提交的证据和主张,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未能充分证明其拟从事的事业在Dhanasar框架第一项要件下具有国家重要性。

B. 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虽然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拟从事的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也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拟从事的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为申请人未能证明拟从事事业的更广泛影响或其潜在积极经济效应。基于以下理由,本办公室同意。

申请人在上诉中笼统主张USCIS在评估其提交至记录的证据时适用了“更严格的证明标准”。移民程序中的证据标准是最低的优势证据标准。举证责任完全由申请人承担,须提供实质性、相关且有证明力的证据以达到该标准。该法第291条,8 U.S.C. § 1361。申请人的举证责任既包括初始的举证责任,也包括最终的说服责任。Matter of Y-B-, 21 I&N Dec. 1136, 1142 n.3 (BIA 1998);另见Black's Law Dictionary(第11版,2019年)中举证责任的定义(反映举证责任包括举证责任和说服责任)。首先,申请人必须满足举证责任。顾名思义,该责任要求提交方以文件、证词等形式提供符合适用法规、条例和政策规定的证据,足以使问题得到实质审理。申请人的证据和论证无法帮助其履行举证责任和说服责任,因为其并非与Dhanasar框架第一项要件下申请人拟从事事业的国家重要性相关的有说服力的、相关的、实质性的或有证明力的证据。

评估一项事业国家重要性的相关调查是,以该事业的更广泛影响或积极经济效应来评判的预期积极影响是否超出仅仅狭窄地赋予拟从事事业利益的范围。申请人未能证明向其打算招揽的中小型企业赋予利益如何具有超越这些企业本身并触及国家重要性事项的任何影响或利益。申请人在上诉中引用了“有证明力的研究”来证明其“角色”具有“国家重要性”。申请人在回应审理主任的证据请求(RFE)时提交至记录的“有证明力的研究”包括三篇讨论中小型企业对美国经济重要性的文章。本办公室承认申请人拟设立的企业是一家小型企业。但申请人提交的“有证明力的研究”未能充分证明申请人经营财务管理领域小型企业的具体拟从事事业如何具有国家、乃至全球影响。此外,申请人引用的研究未能充分明显地表明申请人拟从事的事业涉及哪些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的更广泛事项。

并且,尽管我们注意到申请人的事业确实打算为中小型企业的财务管理需求提供服务,但记录中并不清楚申请人所设想的服务如何以涉及国家重要性事务的方式与中小型企业相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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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申请人拟议事业所产生的任何利益或影响,就其本身而言,将主要仅适用于那些直接与申请人合作的中小型企业。这类似于某人的教学所带来的利益通常仅直接惠及被教授的学生而非更广泛的人群。在Dhanasar案中,我们讨论了教学如何不会以上升到国家重要性的方式广泛影响教育领域。Dhanasar at 893。推而广之,仅惠及一小部分个人和公司的活动,如申请人拟议的财务管理事业,不会上升到国家重要性的水平。总之,记录支持以下结论:提供中小型企业财务管理这一事业的潜在影响将仅惠及使用该服务的个人和实体。

此外,记录未能以实质性、相关且有证明力的证据表明拟议事业的利益如何广泛涉及国家重要性事务。在Dhanasar案中,我们指出“我们寻求拟议事业的更广泛影响”,并且“[一]项事业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例如,因为它在某一特定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Id。拟议事业的更广泛影响,无论是国家的和/或国际的,可以告知我们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这并不是说仅从地理视角来看待这些影响。更广泛的影响可以超越某一拟议事业的地理位置和焦点。相关的调查是更广泛的影响是否适用于仅仅狭窄地赋予拟议事业的利益之外。申请人的商业计划书称,拟议事业将提供“为中小型企业的行政和财务咨询”,这些企业“因COVID-19疫情而经历经济困难,如餐厅、小型零售商、便利店、宠物店和无法支付专业服务费用的小型服务提供商。”然而,如我们先前所述,记录中没有足够证据支持申请人事业的影响将渗透到那些聘请申请人提供服务的中小型企业和制造公司的直接范围之外。换言之,记录未能充分确立申请人拟议事业的更广泛影响上升到国家重要性的水平。从记录中不清楚提供“为中小型企业的行政和财务咨询”如何涉及国家重要性层面的事务。并且,在申请人主张其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在汇总其客户使用其服务所实现的利益(或所谓的“涟漪效应”)后即显而易见的情况下,目前构成的记录未能令人信服地反映这种汇总将在何种程度上涉及上升到国家重要性水平的问题。

同样,从记录中的证据不清楚一名财务经理在财务管理事业中的工作,无论该拟议事业成功与否,是否会对其直接影响范围之外的领域产生重大影响。记录中的证据未突出显示一名专业人员的工作如何能够以上升到国家重要性水平的方式产生涉及“因COVID-19疫情导致的经济困难”的更广泛影响。

申请人在上诉中主张其拟议事业具有“巨大的积极经济效应”。我们在Dhanasar案中指出,“[一]项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具有其他实质性积极经济效应的事业,特别是在经济萧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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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例如,很可能被理解为具有国家重要性。”Id at 890。申请人将其财务管理公司的潜在积极效应植根于其创造就业和创收的潜力。申请人预计将大举招聘,在五年内将员工人数增加到13人,并增加薪资支出,但从记录中不清楚这种为拟议事业本身创造就业如何会具有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重大预期积极经济效应。具体而言,商业计划书预计该事业将雇用13名员工,在五年运营期内对742,891美元产生税收,据称产生162,745美元的税收。但即使申请人预计增加总收入、大举招聘增加员工人数、增加薪资支出从而产生税收,如上述记录所述,仍不清楚这种为拟议事业本身创造就业如何以具有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重大预期积极经济效应的方式具有重要性。申请人的愿景不能证明该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因为无论是否实现,它们都不会超越事业本身而对国家重要性层面产生影响。记录也未包含足够的证明性、实质性或相关证据,表明该事业的招聘计划如何影响该地区的失业率,或该事业的运营、税收创造和收入如何上升到国家重要性水平。

USCIS可自行决定将大学、专业组织或其他来源作为证据提交的陈述用作咨询意见作为专家证词。See Matter of Caron Int'l, 19 I&N Dec. 791, 795 (Comm'r 1988)。然而,提交支持申请的专家信件并非资格的推定证据。Id。此外,来自相关第三方审查者(如潜在投资者、零售商或其他行业专家)的信件通常更能说服性地支持企业家的业务、商业计划、产品或技术的实质。申请人委托撰写的信件由[已隐去]撰写。两封信件的内容在评估申请人的业务和服务是否上升到国家重要性水平方面缺乏相关性。

例如,在论述申请人事业的国家重要性时,两封信件都讨论了拥有财务稳健和负责任的企業在经济中运营对美国的一般利益。然而,除了关于申请人事业将在该领域运营的总体性陈述外,这些信件并未具体指明申请人拟议事业提供的服务如何以涉及国家重要性事务的方式影响美国公司的财务健康和负责任的商业实践,或由此产生何种更广泛的影响。相反,这些信件绝大多数讨论了申请人所在行业和职业的重要性以及申请人以往的经验。但这与申请人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无关或不相对应。因此,这些信件未对该事业的更广泛影响或上升到国家重要性水平的潜在预期经济影响提供任何有意义的分析。

此外,由[已隐去]撰写的意见提到申请人将通过其拟议事业在“商业和金融领域”采用的“独特策略”。但[已隐去]并未具体指明这些策略,未解释它们如何“独特”,也未阐明它们如何影响全球或国家层面的事务,或具有上升到国家重要性水平的其他更广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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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由[已隐去]撰写的意见信在某一处提到一位“__先生”作为其工作符合国家利益的“专家”。撰写人在其意见中对申请人姓名的相互矛盾的提及模糊了撰写人正在为其出具意见的个人的身份。当有理由质疑或怀疑意见时,或如果意见与记录中的其他信息不一致时,意见陈述的权重较低。Matter of Caron Int'l, 19 I&N Dec. at 795。此外,对申请人证明的任何方面产生的怀疑可能导致对支持签证申请的其余证据的可靠性和充分性产生怀疑。See Matter of Ho, 19 I&N Dec. 582, 591 (BIA 1988)。

申请人提交了三封来自个人的信函,这些个人通过以下方式聘请了申请人: 在其信函中,写信人描述了申请人为他们提供的服务以及他们从这些服务中获得的益处。与申请人的主张相反,这些信函并未阐明申请人拟议事业在聘请申请人提供服务的个人之外可能产生的积极影响。这些信函既未通过证明国家甚至全球影响,也未通过指明拟议事业所产生的更广泛影响,充分描述申请人事业的国家重要性。例如,尚不足以明显看出,在单一商业企业中“优化运营流程”和“减少损失”将如何以上升到国家重要性水平的方式广泛涉及财务管理的益处。而且记录未充分描述为一家连锁餐厅“生成和分析管理报告”对上升到国家重要性水平的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并且,申请人“分析复杂数据的能力和[其]战略性财务决策技能”是否通过国家甚至全球层面对财务管理领域的影响,或通过其技能在国家重要层面上产生的更广泛影响,对上升到国家重要性水平的事项施加影响,这一点并不明显。

因此,我们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C. 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

我们不同意审理主任的意见,并在此撤回审理主任的结论,即记录已证明申请人根据Dhanasar框架第二项要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在评估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时,我们审查以下因素及任何其他相关因素:

  • 申请人的教育背景、技能、知识以及在相关或类似努力中的成功记录;
  • 申请人为拟议事业制定的未来活动模式或计划,或该个人在制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 在实现拟议事业方面取得的任何进展;以及
  • 该个人从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人士处获得的兴趣或支持。

尚不清楚对Dhanasar第二项要件下的多因素分析进行个性化考量将如何证明申请人处于何等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

原文第 7 页

事业。目前构成的记录仍不能反映申请人先前履行经验信函中所述职责的行为究竟是与拟议事业类似的努力,还是如何构成成功记录。虽然申请人提交了一份商业计划,描述了未来活动的计划或模式,但除注册其公司和运营其业务外,记录未反映在实现拟议事业方面取得的任何进展。仅设立和运营其公司不足以作为进展的证据。最后,申请人提交的推荐信并非记录中关于对申请人在其申请中提出的事业的兴趣或支持的重要、相关或具有证明力的证据。相反,它们是对申请人以胜任方式完成写信人聘请其完成的工作的热情陈述。如上所述,申请人的举证责任既包括初始的举证义务,也包括最终的说服责任。Matter of Y-B-, 21 I&N Dec. at 1142 n.3 (BIA 1998);另见Black's Law Dictionary(第11版,2019年)中举证责任的定义(反映举证责任既包括举证义务也包括说服责任)。因此,记录中的证据未充分描述申请人处于何等有利地位以推进其申请中的拟议事业。

III. 结论

由于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满足Dhanasar框架的第一项或第二项要件,其未能表明有资格且在其他方面值得国家利益豁免,我们保留该问题不予裁决。见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法院和机构无需对裁决结果所不需要的问题作出认定”);另见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处理替代性问题)。由于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分析框架的要求,我们认定其未能证明有资格或作为自由裁量事项在其他方面值得国家利益豁免。

裁定: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4-05-30)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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