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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非先例决定
关于C-A-, INC.案 日期:2017年5月31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申请: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
申请人是一家信息技术咨询公司,拟聘用受益人担任软件质量保证工程师。申请人请求将受益人归类为第三优先移民类别下的技术工人。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3)(A)(i)条,8 U.S.C. § 1153(B)(3)(A)(i)。该就业类移民类别允许美国雇主为外国国民担保合法永久居民身份,以从事要求至少两年培训或经验的职位。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审理主任认定,受益人不符合所提供职位的资格,因为其未满足劳工证的最低学历要求。审理主任批准了随后提出的复议动议,但基于同一理由再次否决了该申请。
在上诉中,申请人提交了一份书面论证意见和补充文件,1并主张受益人满足劳工证的最低要求。
经重新审查,我们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就业类移民通常遵循三步程序。首先,雇主必须从美国劳工部(DOL)获得批准的劳工证。2见该法第212(a)(5)(A)(i)条,8 U.S.C. § 1182(a)(5)(A)(i)。通过批准劳工证,DOL证明
提出本上诉的实体声称是提出申请的实体 的权利义务承继者。记录中包含一份合并协议副本,其中载明 于2016年7月1日并入 ,且 接管了 的全部资产和财产,并被赋予其全部权利、特权、豁免、权力、特许经营权、权限和义务。适用Matter of Dial Auto Repair Shop, Inc., 19 I&N Dec. 481 (Comm'r 1986)中规定的权利义务承继者要求,我们认定记录中的证据就移民目的而言确立了有效的承继关系。 2 提交劳工证的日期称为“优先日期”。受益人必须在该日期即符合所请求类别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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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足够的美国工人能够、愿意、合格且可胜任所提供职位,且雇用外国国民担任该职位不会对同类受雇美国工人的工资和工作条件产生不利影响。其次,雇主可以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移民签证申请。见该法第204条,8 U.S.C. § 1154。第三,如果USCIS批准该申请,外国国民可以在美国境外申请移民签证,或者如果符合资格,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见该法第245条,8 U.S.C. § 1255。
申请人请求将受益人归类为技术工人。为符合技术工人资格,受益人必须至少具备两年培训或经验,并满足“个别劳工证的学历、培训或经验以及任何其他要求”。8 C.F.R. § 204.5(l)(3)(ii)(B)。
二、分析
本案的争议问题是受益人是否具备劳工证条款所要求的最低学历。
申请人的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附有经认证的ETA表格9089,永久就业认证申请(劳工证),该劳工证于2015年7月12日提交给DOL。在劳工证第H部分,申请人就担任软件质量保证工程师职位所需的学历、培训和经验规定如下:
- 学历:要求的最低水平: 学士学位
4-B. 主修专业领域: 工程
- 该职位机会是否要求培训? 否
- 所提供职位是否要求经验? 是
6-A. 多长时间? 24个月
- 是否接受替代专业领域? 是
7-A. 什么领域? 计算机科学或相关领域
- 是否接受学历和经验的替代组合? 否
- 是否接受外国同等学历? 是
- 是否接受替代职业的经验? 是
10-A. 多长时间? 24个月 10-B. 替代职业的职位名称 软件设计员、开发员、测试员或分析师。
- 特定技能或其他要求 依据20 C.F.R. § 656.17(h)(4)(ii),我们将接受该职位任何合适的学历、培训或经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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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证第J部分载明,受益人的最高学历是印度 颁发的高级文凭。其主张该文凭加上工作经验等同于美国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士学位。劳工证第K部分列出了受益人2003年至2015年间在五个不同软件工程和项目经理职位上的工作经验。其中大部分经验发生在受益人最初于2013年1月开始在申请人处任职之前。
申请人提交了受益人来自 的学业记录副本,显示其在完成八个学期的学习课程后,于2002年10月22日被授予“计算机科学与工程4年高级文凭”。记录中还包括两封证明受益人2003年至2014年工作经验的信函,其中大部分经验是在印度的 (2003-2009年)以及马萨诸塞州的 (2009-2012年)获得的。4
申请人主张,受益人来自 的计算机科学与工程高级文凭,加上其在软件工程方面的工作经验,等同于美国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士学位,并满足劳工证所载所提供职位的最低学历要求。为支持学历等同主张,申请人提交了两份资历评估,分别来自(1) 的 ,以及(2) 的 。两位评估人均得出结论:受益人来自 的文凭等同于在美国学院或大学攻读学士学位的两年学习,且将该学历与受益人在计算机信息系统方面的就业经验相结合,即构成美国经认证学院或大学计算机信息系统学士学位的学历等同。
申请人并未主张或提交证据证明受益人的高级文凭是美国四年制学士学位的外国同等学历。
在最初否决申请的決定中,审理主任认定劳工证上的最低学历要求是学士学位,且受益人未满足该要求,因为其来自印度的文凭并非美国学士学位的外国同等学历。
在复议动议中,申请人主张其最低学历要求不是学士学位——即劳工证H.4栏所标明的最低水平——而是“任何
3 这些文件将 认定为经 批准的教育机构。
4 记录中的文件显示, 于2011年5月收购了 ,于2012年6月更名为 ,并于2012年12月将该公司与 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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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适的学历、培训或经验组合”,其等同于学士学位,如劳工证H.14栏所示。
在第二次驳回决定中,审理主任重申其认定,即劳工证上载明的最低学历要求为学士学位,且劳工证H.8栏未标明任何可接受的教育与经验替代组合。审理主任援引劳工证H.14栏中“任何适当的教育、培训或经验组合”均可接受的表述,引用了本办公室2014年的一份非先例决定,该决定认定,劳工证H.14栏出现该表述不会被解释为降低该职位所需资格,也不改变劳工证上载明的主要要求和替代要求。
具体而言,劳工证H.14栏载明,“任何适当的教育、培训或经验组合”的表述“符合”20 C.F.R. § 656.17(h)(4)(ii)的规定,该规定内容为:
如果外籍受益人已受雇于该雇主,且该外籍人士不符合主要职位要求,仅凭雇主的替代要求而可能符合该职位资格,则除非申请中载明任何适当的教育、培训或经验组合均可接受,否则认证将被驳回。
该法规纳入了外籍劳工证上诉委员会(BALCA)在Matter of Francis Kellogg, 1994-INA-465 and 544, 1995-INA 68 (BALCA Feb. 2, 1998) (en banc)一案中的裁决(如果受益人仅凭替代职位要求才符合所提供职位的资格,则劳工证必须载明“具备任何适当的教育、培训或经验组合的申请人均可接受”)。该表述通常被称为“Kellogg表述”。
如审理主任所述,我们不将劳工证上加入Kellogg表述解释为雇主会接受低于劳工证上载明的主要要求和替代要求的资格。若如此解释,将使所提供职位的实际最低要求无法辨别,将使劳工证上载明的所提供职位的主要要求和替代要求在很大程度上失去意义,并可能使任何载有替代要求的劳工证不符合所请求的分类资格。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Kellogg表述是其劳工证上最低学历要求的一部分,因为该表述表明申请人不仅可凭相关研究领域的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还可凭相当于此类学位的教育、培训和经验组合而符合该职位offer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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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申请人称,劳工证H.14栏中的Kellogg表述准确反映了其在为该职位进行招聘期间吸引合格美国工人的努力。作为证据,申请人提交了一份2015年初在 发布的职位订单副本。该职位订单载明申请人应具有学士学位和两年经验。在“特殊要求”标题下,该职位订单载明:
申请人必须拥有工程、计算机科学或相关领域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以及两年在所提供的职位或作为软件设计员、开发员、测试员或分析员的工作经验。雇主将接受任何适当的教育、培训或经验组合。
申请人主张,该招聘表述与劳工证H.14栏中的Kellogg表述一致,旨在吸引最广泛的合格申请人群体。
然而,无论是在劳工证H.14栏还是在 的职位发布中,申请人均未明确载明“任何适当的教育、培训或经验组合”必须等同于学士学位,以满足劳工证H.4栏载明的最低学历要求。此外,H.8栏是劳工证上标明任何可接受的教育与经验替代组合的适当位置。本案劳工证在H.8栏不允许教育与经验的替代组合。此外,申请人在H.14栏明确表示,其加入“任何适当的教育、培训或经验组合”表述是为了符合20 C.F.R. § 656.17(h)(4)(ii)的法规要求。
据申请人称,阐明教育与经验的替代组合会对潜在申请人造成困惑、限制和 discouraging。另一方面,接受“任何适当的教育、培训或经验组合”确保了尽可能广泛的申请人群体。我们不相信在劳工证适当位置阐明任何允许的教育与经验组合会对潜在申请人造成困惑、限制或 discouraging。
在 的职位发布是申请人提交的其招聘过程中的唯一文件。虽然劳工证表明还在报纸、求职网站、行业或专业期刊以及校园就业办公室发布了其他职位广告,但未提交这些广告的副本。因此,我们无法确定申请人在其任何其他职位广告中如何描述所提供职位的学历要求。申请人未提交其劳工证招聘报告的副本。也未提交其因职位广告收到的简历副本及与这些申请人的通信。因此,我们无法确定申请人具有何种学历证书,以及申请人拒绝其申请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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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申请人未能证明劳工证的条款存在歧义,也未能证明其意图使劳工证要求低于四年制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因为该意图是在劳工证过程中向DOL和美国工人表达的。
因此,我们同意审理主任的认定,即H.14栏中的Kellogg表述不改变劳工证H.4至H.13栏中明确载明的要求。我们认定劳工证要求工程、计算机科学或相关领域的四年制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受益人不拥有此类学位。因此,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符合所提供职位的最低学历要求。
III. 结论
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符合劳工证的最低学历要求。因此,我们认定受益人不符合技术工人的就业类分类资格。
命令:上诉被驳回。
引用为 Matter of C-A-, Inc., ID# 294031 (AAO May 3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