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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1A 杰出人才:上诉支持(2024年11月6日)

类别 EB-1A · 领域 商业 · 结果 上诉支持 · 讨论的标准 初始证据标准(三项以上)、最终实质审查: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及领域最顶端、赴美继续工作及未来实质受益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行政上诉办公室支持上诉,推翻原审最终实质审查中关于申请人未证明持续国家或国际声誉的结论,认定申请人符合杰出能力分类。本次决定解决的是最终实质审查争议;初始三项以上证据标准的认定沿用原审结论,未重新逐项审理。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sustai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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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therefore qualifies for classification as an individual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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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以经济学家的身份自行申请(self-petition)I-140杰出能力移民分类;其拥有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中国国情研究中心项目主任、宏观经济与研究部门主任,并担任多个研究机构职务;申请目的为以杰出能力身份取得移民签证并继续在专业领域工作。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eeks classification as an individual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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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holds a Ph.D. in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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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德州服务中心主任拒绝原申请:认定申请人至少满足三项初始证据标准,但未证明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及处于领域最顶端的小比例人群。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although the Petitioner satisfied at least three ofthe initial evidentiary criteria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2. 上诉

    申请人就德州服务中心决定向行政上诉办公室提出上诉,主张主任未整体审查申请、忽视部分证据,错误认定其未维持国家或国际声誉。

    核对原文依据
    Appeal of Texas Service Center Dec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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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argues that "[t]he Director, instead of considering the petition in its entir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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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诉审查

    行政上诉办公室进行重新审查,审查范围包括原审最终实质审查中对持续声誉的分析。

    核对原文依据
    We review the questions in this matter de no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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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上诉决定

    行政上诉办公室推翻原审最终实质审查结论,认定申请人已证明持续国家声誉、成就经广泛文件认可、将继续在专长领域工作并将使美国实质受益,上诉获支持。

    核对原文依据
    He has also demonstrated sustained national acclaim and that his achievements have been recognized through extensive documen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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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DER: The appeal is sustai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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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初始证据标准(三项以上)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i)-(x):无重大国际公认奖项时,须满足十项替代标准中至少三项。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满足多项初始证据标准。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满足五项标准:奖项、发表材料、评审、原创贡献、学术文章作者身份。

奖项、发表材料、评审、原创贡献、学术文章相关证据组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满足至少三项初始证据标准。
AAO 如何评价
原审已认定满足五项标准;行政上诉办公室未在本次决定中重新逐项评价,仅将其作为进入最终实质审查的前提。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本次决定未就初始标准逐项指出缺失。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determined the Petitioner met five of these evidentiary criteria relating to aw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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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原审已认定申请人满足至少三项初始证据标准,行政上诉办公室在本次上诉中未重新逐项审查这些标准,而是以该认定为前提进入最终实质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determined the Petitioner met five of these evidentiary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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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has established that he meets at least three of the evidentiary criteria listed at 8 C.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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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实质审查: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及领域最顶端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INA § 203(b)(1)(A);8 C.F.R. § 204.5(h)(2)、(3);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9th Cir. 2010):满足初始标准后,须综合全部证据判断是否具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成就经广泛文件认可、属于领域最顶端的小比例人群。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原审未整体审查申请、忽视部分证据,错误认定其未维持国家或国际声誉。

原审意见

原审认为申请人作为经济学家的职业跨度约10至15年,但成功满足标准的证据似乎仅覆盖几年,未显示延展的时间范围,故未证明持续声誉。

媒体报道文章(2021年,讨论申请人经济学职业生涯)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职业成就获得媒体关注和认可。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在最终实质审查中将该媒体文章作为整体证据的一部分,认定其与其他证据共同显示申请人在领域内长期维持声誉。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本次决定未就该文章单独指出缺失或矛盾。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includes a media article from ___ 2021 discussing the Petitioner's career m econom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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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Scholar个人资料及学术文章、书籍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自2002年至2022年持续发表大量学术成果并获得数百次引用。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据此纠正原审关于学术文章主要集中于2003年及2007至2009年的认定,认定申请人自2002年起至2022年发表逾100篇学术文章及多本著作,显示长期持续的学术产出。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审对发表时间范围的认定与记录不符;本次决定未指出该证据本身存在缺失。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shows that he began publishing his work in 2002 and has since authored more than 100 scholarly articles as well as several books up until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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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 Google Scholar profile lists his authorship of more than 100 scholarly articles from 2002 until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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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所获奖项证据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在2018年之后仍获得奖项认可。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指出原审一方面称2018年后无奖项,另一方面其决定第3页又记载申请人于2019年9月获得奖项且记录包含该奖项证据,故原审关于2018年后无奖项的断言有误。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审关于奖项时间范围的认定与记录矛盾。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received an award from the I Iin September 2019 and the record includes evidence of this award. Accordingly, the Director's assertion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receive any awards after 2018 was in e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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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原创贡献、演讲及领导职务等证据组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在经济学领域长期获得认可并处于领先地位。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将这些证据与奖项、媒体报道、学术文章一并整体评价,认定其覆盖逾二十年的职业生涯,共同支持持续声誉及领域最顶端的认定。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本次决定未就这些证据单独指出缺失;原审系分别评价而未综合。
核对原文依据
his awards, media coverage, judging, original contributions, authorship of scholarly articles, presentations, and leading roles encompass a career spanning over two decades in the economics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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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指出原审将各项证据分别评价而未综合全部证据,且原审关于奖项仅覆盖2013至2018年、学术文章主要发表于2003年及2007至2009年的说法与记录不符;记录显示申请人自2002年起持续发表至2022年,奖项延续至2019年,整体证据覆盖逾二十年的经济学职业生涯,足以证明持续国家声誉并处于领域最顶端的小比例人群。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s decision erred in the 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relating to the Petitioner's sustained acclaim by not evaluating "all the evidence together when considering the petition in its entirety."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The totality of the evidence shows that the Petitioner has maintained his acclaim in the field over a long period of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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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美继续工作及未来实质受益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INA § 203(b)(1)(A):申请人须寻求进入美国继续在杰出能力领域工作,且入境将实质性惠及美国。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将在专长领域继续工作并使美国实质受益。

原审意见

原审未在决定中就此作出不利认定;原文未记载原审对此项的具体意见。

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在结论中认定申请人已表明打算继续在专长领域工作,并将使美国实质受益,据此认定其符合杰出能力分类。

核对原文依据
Lastly, the Petitioner has shown that he intends to continue working in his area of expertise and that he will substantially benefit prospectively the United State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可核对原审最终实质审查是否将奖项、媒体报道、评审、原创贡献、学术文章分别评价而未综合全部证据;本案上诉决定正是以此作为纠正理由。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s decision erred in the 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relating to the Petitioner's sustained acclaim by not evaluating "all the evidence together when considering the petition in its entirety."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可核对Google Scholar资料所列发表年份与数量,以及2019年9月奖项证据,用以检验原审关于奖项仅至2018年、学术文章主要集中于2003年及2007至2009年的时间范围认定是否与记录一致。
    核对原文依据
    His Google Scholar profile lists his authorship of more than 100 scholarly articles from 2002 until 2022.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本案为上诉审查,行政上诉办公室进行重新审查并支持上诉;该结论仅针对本案记录,不构成对同类申请如何补件即可获批的规则。
    核对原文依据
    We review the questions in this matter de no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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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4815814 日期:2024年11月6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寻求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类别使移民签证可提供给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人。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尽管申请人满足了至少三项初始证据标准(如所要求),但他未能表明其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也未能证明他属于该领域最顶尖的一小部分人。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我们对本事项中的问题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我们将支持上诉。

一、法律

该法第203(b)(1)(A)条使移民签证可提供给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能力的人,该能力已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得到证明,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前提是该个人寻求进入美国以继续在其杰出能力领域工作,且该个人进入美国将潜在地为美国带来实质性利益。

“杰出能力”一词仅指那些“已上升至该领域最顶尖的一小部分”的个人。8 C.F.R. § 204.5(h)(2)。实施条例8 C.F.R. § 204.5(h)(3)规定了一种多部分分析。首先,申请人可以通过一次性成就(即一项重大的、国际公认的奖项)或符合至少三项的合格文件来证明持续声誉和领域内成就认可

原文第 2 页

8 C.F.R. § 204.5(h)(3)(i)至(x)所列的十类标准(包括奖项、某些媒体上的已发表材料以及学术文章等项目)。

若申请人满足这些初始证据要求,我们随后在最终实质审查中考虑所提供材料的整体情况,并评估记录是否显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以及是否证明该个人属于该领域最顶尖的一小部分人。见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9th Cir. 2010)(讨论两步审查,即先对文件进行计数,然后在满足所需标准数量的情况下,结合最终实质审查加以考虑);另见Visinscaia v. Beers, 4 F. Supp. 3d 126, 131-32 (D.D.C. 2013);Rijal v. USCIS, 772 F. Supp. 2d 1339 (W.D. Wash. 2011)。

二、分析

A. 证据标准

由于申请人未主张或证明其获得过一项重大的、国际公认的奖项,他必须满足8 C.F.R. § 204.5(h)(3)(i)-(x)中至少三项替代监管标准。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满足了其中五项证据标准,分别涉及8 C.F.R. § 204.5(h)(3)(i)的奖项、8 C.F.R. § 204.5(h)(3)(iii)的已发表材料、8 C.F.R. § 204.5(h)(3)(iv)的评审、8 C.F.R. § 204.5(h)(3)(v)的原创贡献以及8 C.F.R. § 204.5(h)(3)(vi)的学术文章著作。

B. 最终实质审查

由于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满足了8 C.F.R. § 204.5(h)(3)(i)-(x)中至少三项监管标准,下一步是评估申请人是否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了其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1 他属于该领域最顶尖的一小部分人,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2 在最终实质审查中,我们分析个人的成就并权衡全部证据,以确定其成功是否足以证明其在所从事领域具有杰出能力。3 见该法第203(b)(1)(A)(i)条;8 C.F.R. § 204.5(h)(2), (3);另见Kazarian, 596 F.3d at 1119-20。在本事项中,我们认定申请人已证明其符合该类别资格。

记录中包含一篇来自___ 2021年的媒体文章,讨论申请人在经济学领域的职业生涯:

1 见6 USCIS政策手册F.2(A)(1),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指出此类声誉必须得以维持,并提供《布莱克法律词典》对“sustain”的定义,即“支持或维持,尤指在长时间内……在长时间内坚持(努力)”)。 2 在最终实质审查中,审理主任的决定认定申请人未表明其获得了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且其成就已在专业领域内获得认可,证明其属于已上升至该领域最顶尖的那一小部分人。 3 见6 USCIS政策手册,同上,F.2(B)(2)(指示USCIS官员应整体考虑申请,以根据标准——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以及成就已在专业领域内获得认可,表明该人属于已上升至该领域最顶尖的那一小部分人——确定资格)。

原文第 3 页

[申请人]拥有_________经济学博士学位。他目前担任I_________的副主任、I_________的总经理、I_________的首席研究员兼秘书长。他此前曾担任_________中国国情研究中心项目主任,以及_________宏观经济与研究部主任。I_________I [申请人]曾于2013年获得I_________等称号。

[申请人]还是I_________的主席。他担任I_________的副主席、_________理事会成员以及_________数字经济委员会委员。他此前曾担任_________的副主席兼研究所所长。目前,他同时担任I_________国际货币研究所学术委员、I_________首席经济学家以及I_________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I

在否决申请的決定中,审理主任的最终实质审查指出:

USCIS注意到,记录中的大部分证据涉及申请人作为经济学家的职业生涯,该职业生涯延伸至本申请提交前约10-15年。虽然申请人已以优势证据证明[他]满足至少三项前置证据标准,但证据并未显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就申请人成功满足的所有标准而言,所提供的证据似乎仅涵盖几年时间,并未显示延长的日期/期间范围。虽然该证据确立了其当时在该领域的国家或国际声誉,但[该法]及相关条例要求个人证明持续声誉,才能符合这一高度选择性类别的移民签证资格。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未整体考虑申请,而是分别考虑每项标准,同时忽视某些已提交的证据,并认定[申请人]未维持国家或国际声誉。审理主任的结论在逻辑上和事实上都是错误的。”

本事项中的I-140申请于2023年12月提交。在确定个人是否享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时,我们评估此类声誉是否

原文第 4 页

得以维持。4 对于何为持续,并无确定的时间范围。5 审理主任的决定指出,申请人作为经济学家的职业生涯延伸至“本申请提交前约10-15年”,但记录显示他于2002年开始发表作品,此后截至2022年撰写了100多篇学术文章以及数本书籍。6 其成就的整体证据表明,他的奖项、媒体报道、评审、原创贡献、学术文章著作、演讲以及领导职务涵盖了经济学领域超过二十年的职业生涯。

我们不同意审理主任的陈述,即“所提供的证据似乎仅涵盖几年时间,并未显示延长的日期/期间范围。”在分析证据时,审理主任的决定在有关申请人持续获得赞誉的最终实质审查中出错,未能“在整体考虑申请时一并评估所有证据。”7 例如,审理主任指出:“就申请人提交的关于 lesser nationally or internationally recognized prize or award for excellence(较低级别的国内或国际公认的卓越奖)的证据而言,申请人所获奖项均涵盖2013年至2018年的五年期间。此期间之后未提供获奖证据。”8 同样,审理主任的最终实质审查分析评估了申请人的已发表材料、评审、原创贡献和学术文章,并得出结论认为每一类证据单独均未显示其持续获得赞誉。9 然而,审理主任的最终实质审查本应“整体考虑所有证据。”10

证据的整体表明,申请人在该领域长期保持了其赞誉。上述文件以及记录中的额外佐证证据,通过国会所设想的“在该领域享有赞誉的职业生涯”,使申请人区别于其他经济学家。H.R. Rep. No. 101-723, 59 (Sept. 19, 1990);另见该法第203(b)(l)(A)条。申请整体表明,申请人所具备的专业水平与以下认定一致:他属于该努力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人,并且他在其领域持续获得了全国性赞誉。见该法第203(b)(l)(A)条;8 C.F.R. § 204.5(h)(2), (3);Kazarian, 596 F.3d at 1119-20。另见Matter ofPrice, 20 I&N Dec. 953, 956 (Assoc. Comm'r 1994)。

4 见6 USCIS Policy Manua!F.2(A)(l)。同上。 5 同上。 6 申请人提交了其Google Scholar个人资料,显示其学术作品已获得数百次引用。 7 见6 USCIS Policy Manual,同上,F.2(B)。 8 然而,审理主任的决定(在第3页)指出,申请人于2019年9月从 I I获得了一个奖项,且记录中包含该奖项的证据。因此,审理主任关于申请人在2018年之后未获得任何奖项的断言是错误的。 9 关于申请人作为学术文章作者,审理主任的决定指出,这些文章“主要发表于2007年至2009年之间,另有一篇文章出现于2003年。”然而,申请人提交了额外的学术文章和书籍以及其Google Scholar个人资料,显示其在那些特定年份之外撰写了大量文章。其Google Scholar个人资料列出了他从2002年至2022年作为100多篇学术文章作者的身份。因此,审理主任关于申请人作为学术文章作者主要发生在2003年和2007-2009年的断言是不正确的。 10 见6 USCIS Policy Manual,同上,F.2(B)(2)。

原文第 5 页

III. 结论

申请人已证明其至少符合8 C.F.R. § 204.5(h)(3)(i)-(x)所列证据标准中的三项。他还证明了持续获得全国性赞誉,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得到认可。最后,申请人已表明他打算继续在其专业领域工作,并且他将在未来为美国带来实质性利益。因此,他符合杰出能力个人的分类资格。

裁定:上诉获支持。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4-11-06)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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