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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4867926 日期:2024年11月8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将其职业列为“计算机与信息系统”,并称其计划“在技术、信息系统领域,重点为信息科学计算和IT项目管理方面,为美国的国家利益作出重大贡献”。其寻求以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基于就业的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对该分类所附职位邀请要求的国家利益豁免。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认定,尽管申请人已证明其符合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的 underlying EB-2 签证分类资格,但其未能证明豁免所需职位邀请、进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适用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 中确立的三要素分析框架,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1) 未证明其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级重要性,(2) 未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该事业,以及 (3) 未表明权衡之下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将使美国受益。本事项现依据 8 C.F.R. § 103.3 提交至本办公室进行上诉审查。
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的责任。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事项中的问题进行 de novo 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
经 de novo 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因为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将从事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级重要性的事业,因此其未满足构成 Dhanasar 框架第一要素的两个要件。由于所认定的拒绝依据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本办公室拒绝审理并特此保留申请人关于 Dhanasar 其余要素的上诉论点。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法院和行政机关无须对其裁决对结果而言并非必要的问题作出认定”);另见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不具备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审理替代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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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本办公室采纳并维持审理主任关于申请人事业国家级重要性的分析和决定。见 Matter of Burbano, 20 I&N Dec. 872, 874 (BIA 1994);另见 Giday v. INS, 113 F.3d 230, 234 (D.C. Cir. 1997)(指出采纳并维持下级决定的做法“已被所有直接面对该问题的其他巡回法院普遍接受”);Chen v. INS, 87 F.3d 5, 8 (1st Cir. 1996)(加入八个巡回法院的立场,认定上诉裁决者只要对案件给予“个别化考量”,即可采纳并维持下级决定)。
在拒绝该申请时,审理主任指出,申请人必须做的不仅仅是讨论其职业;审理主任指出,申请人必须具体指明其拟议事业,并提供关于其计划在所述职业内从事的工作类型的详细信息。然而,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讨论的是其在工程领域的过往工作,并未指明具体的拟议事业。因此,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满足第一要素的实质价值要件。
同样,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也未满足第一要素的国家级重要性要件。除未能指明拟议事业外,审理主任还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拟议事业将如何广泛影响工程领域——即申请人曾工作的领域。此外,审理主任认定,记录未显示拟议事业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具有为该事业运营所在地区或整个国家带来实质性经济利益的潜力。
基于上述证据缺陷,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满足 Dhanasar 框架第一要素的实质价值要件或国家级重要性要件。
在上诉中,申请人强调其研究和教育资历,以及其在15年职业生涯中“在管理IT项目管理方面的领导力和专业知识”,并指出其因工作获得了“各种奖项”。申请人还提及其工作对前雇主运营成本的影响和系统可靠性的改善,并声称其“在美国的持续工作将通过技术进步促进创新、支持经济增长和加强国家安全,从而进一步增进国家利益”。然而,申请人未具体指明拟议事业,因而未能阐明其将如何确切实现这些所述目标。
重要的是,申请人称其打算“在 I 继续深造”,从而表明其当前重点在于教育追求,而非在申请人所在的工程领域内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的具体事业,或如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第889-890页所设想的那样,通过例如“实质性积极经济效应”广泛影响美国。尽管申请人称其在 的教育将使其能够“为技术进步和国家利益作出实质性贡献”,但其未描述打算通过其事业作出的具体贡献或进步,也未指明除教育之外的拟议事业以解释其活动将如何对国家或工程领域产生广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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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申请人未充分回应拒绝决定中提出的因素,也未提出有说服力的论点解释其将从事满足 Matter of Dhanasar 分析框架第一要素实质价值和国家级重要性要件的具体事业。因此,申请人未能推翻审理主任关于这些问题的结论。
如前所述,所认定的拒绝依据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因此本办公室保留对 Dhanasar 其余要素的任何讨论。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第25页(“法院和行政机关无须对其裁决对结果而言并非必要的问题作出认定”);另见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第526页 n.7(在申请人本不具备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审理替代性问题)。
命令:上诉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