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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装设计师 · EB-1A 杰出人才:动议驳回(2024年11月12日)

类别 EB-1A · 领域 艺术 · 结果 动议驳回 · 讨论的标准 重新开案动议是否具备新事实及 documentary evidence 支持、先前合并动议若及时提交是否具备实体理由(替代性说明)
不成立 重新开案动议是否具备新事实及 documentary evidence 支持、先前合并动议若及时提交是否具备实体理由(替代性说明)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驳回本次重新开案动议。AAO明确本次审查范围限于最新决定,即先前驳回重新开案与复议动议的决定,不重新审理原申请;原申请仍处于被拒状态。决定中关于先前合并动议若及时提交也会在实体上被驳回的论述,明确不是本次驳回的依据。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motion to reopen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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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will not re-adjudicate the petition anew based on the present motion to reopen and, therefore, the underlying petition remains den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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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hough not the basis for dismissal of the current mo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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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时装设计师,自行申请杰出能力移民分类(EB-1A);原申请于2020年8月31日提交。本次程序为针对AAO先前决定提出的重新开案动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fashion designer, seeks classification as an individual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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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s filing date ofAugust 3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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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德州服务中心主任拒绝原申请,认定申请人未满足8 C.F.R. § 204.5(h)(3)的初始证据要求,即一次性成就或至少三项监管标准。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Petitioner had not satisfied the initial evidentiary requirement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2. 上诉

    AAO驳回了申请人的后续上诉。上诉中曾以相同医疗和旅行情况为由请求额外时间提交书面论证意见,并随附2023年9月18日医院证明,描述鼻中隔偏曲的治疗建议。

    核对原文依据
    We dismissed the Petitioner's subsequent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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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hospital certificate dated September 18, 2023, describing recommended treatment for a deviated septum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3. 动议

    申请人提交合并的重新开案与复议动议,2024年4月收到,因迟延一天被认定为不及时而驳回。

    核对原文依据
    received in April 2024 and dismissed as untimely by one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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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动议

    申请人现提出重新开案动议,主张因医疗相关的旅行情况导致缺席,无法及时与律师办公室沟通并提交证据;提交此前医院证明、2023年4月和6月两次医疗预约的医疗扫描及其他文件,以及显示2023年9月12日离美、2024年6月14日返美的旅行记录。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ubmits a travel record showing that she departed the United States on September 12, 2023, and returned on June 1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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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重新开案动议是否具备新事实及 documentary evidence 支持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重新开案动议必须陈述新事实并有文件证据支持,8 C.F.R. § 103.5(a)(2);动议审查限于最新决定,8 C.F.R. § 103.5(a)(1)(ii);新证据须具有改变结果的可能,Matter of Coelho, 20 I&N Dec. 464, 473 (BIA 1992);主张须有相关、有证明力且可信的证据支持,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6 (AAO 2010)。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因医疗相关旅行缺席的“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有效与律师办公室沟通并及时提供支持先前被驳回的I-290B动议所需证据,因此应重新开案。

原审意见

原审意见未在本次动议决定中单独记载;本次为AAO对重新开案动议的处理。

2023年9月18日医院证明(此前已提交),描述鼻中隔偏曲的治疗建议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存在医疗情况,与旅行及未能及时提交相关。
AAO 如何评价
AAO记载该证明此前已随上诉提交,本次再次提交;未认定其能解释动议迟延或构成重新开案所需的新事实。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说明该医疗情况如何导致2024年4月动议迟延一天提交。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with her appeal a hospital certificate dated September 18, 2023, describing recommended treatment for a deviated sept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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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now submits the previously submitted hospital certific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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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扫描及2023年4月和6月两次医疗预约的其他文件

证明目的
支持申请人关于医疗和旅行情况的说法。
AAO 如何评价
AAO仅记载其提交,未认定这些材料能具体说明缺席与迟延提交之间的因果关系。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将医疗预约与动议提交迟延建立具体联系。
核对原文依据
a medical scan and other documentation concerning two medical appointments in April and June of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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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记录(2023年9月12日离美,2024年6月14日返美)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长期不在美国,无法有效与律师办公室沟通并及时提交证据。
AAO 如何评价
AAO承认该记录显示离美和返美日期,但认为申请人未具体说明缺席如何延误动议提交,也未提供支持其主张的证据。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缺席与迟延提交之间因果关系的具体说明和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she has not specified how her absence delayed the filing of her motion or provided evidence to support her asser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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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申请人虽提交医院证明、医疗扫描和旅行记录,但未具体说明缺席如何延误动议提交,也未提供支持该主张的证据。AAO据此认定申请人未提交有文件证据支持的新事实,不足以重新开案先前动议。

核对原文依据
she has not specified how her absence delayed the filing of her motion or provided evidence to support her asser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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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has not provided new facts to establish that we erred in dismissing the prior mo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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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合并动议若及时提交是否具备实体理由(替代性说明)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重新开案须有新事实和新证据;复议须证明先前决定基于错误适用法律或政策,8 C.F.R. § 103.5(a)(3);申请资格按提交时判断,8 C.F.R. § 103.2(b)(1),Matter of Izummi, 22 I&N Dec. 175;复议不得仅重复先前书面论证意见并概括指称错误,Matter of O-S-G-, 24 I&N Dec. 56, 58 (BIA 2006)。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通过重新开案动议提交书面论证意见,并新提交一篇关于她的杂志文章,主张其符合资格。

原审意见

原审意见未在本次决定中单独记载;本次为AAO的替代性说明。

2024年3月至4月杂志中关于申请人的新文章

证明目的
作为新证据支持重新开案及杰出能力资格。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该文章日期晚于原申请提交日约四年,不能作为提交时资格的证据。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时间上晚于提交日,不能回溯证明提交时符合资格。
核对原文依据
could not serve as evidence to demonstrate her eligibility at the time of fi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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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重新开案动议提交的书面论证意见

证明目的
论证先前决定错误并支持重新开案或复议。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其 largely 重复上诉书面论证意见,未回应AAO驳回上诉的结论,仅概括表示不同意,也未指出错误适用的法律或政策。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针对上诉驳回决定的具体内容,未指出法律或政策适用错误。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a brief that largely reiterated arguments presented in her appeal bri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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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only generally referenced her disagreement with the appeal decision without addressing the content of that dec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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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明确该分析不是本次动议驳回的依据,但指出即使先前合并动议及时提交也会在实体上被驳回:新杂志文章日期为2024年3月至4月,晚于2020年8月31日提交日约四年,不能证明提交时的资格;书面论证意见 largely 重复上诉论点,未针对AAO驳回上诉的具体结论,也未指出错误适用的法律或政策。

核对原文依据
even if the previously dismissed combined motion to reopen and reconsider had been timely filed, it would have been dismissed on the mer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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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agazine's date of"March-April 2024" post-dates the petition's filing date ofAugust 3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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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本次决定仅处理重新开案动议的程序与有限审查,不重新认定EB-1A十项标准或最终实质审查;原申请仍被拒。
    核对原文依据
    The scope of a motion is limited to "the prior decision" and "the latest decision in the procee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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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核对申请人是否就缺席与动议迟延提交之间的因果关系提供具体说明和证据;AAO指出其未具体说明缺席如何延误提交。
    核对原文依据
    she has not specified how her absence delayed the filing of her motion or provided evidence to support her asser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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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核对新提交杂志文章的日期与原申请提交日;AAO认定文章日期晚于提交日约四年,不能证明提交时资格。
    核对原文依据
    The magazine's date of"March-April 2024" post-dates the petition's filing date ofAugust 3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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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核对书面论证意见是否针对AAO驳回上诉决定的具体结论并指出法律或政策适用错误;AAO认定其仅重复先前论点并概括表示不同意。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only generally referenced her disagreement with the appeal decision without addressing the content of that dec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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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4776158 日期:2024年11月12日

关于行政上诉办公室决定的动议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时装设计师,寻求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类别使移民签证可供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人士使用。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满足8 C.F.R. § 204.5(h)(3)规定的初步证据要求,该要求规定须提供一次性成就的文件,或提供符合8 C.F.R. § 204.5(h)(3)(i)-(x)所列十项监管标准中至少三项的证据。我们驳回了申请人随后的上诉。申请人随后提交了合并的重新开案和复议动议,我们因其提交不及时而予以驳回。现本事项因重新开案动议而提交至我们面前。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经审查,我们将驳回该动议。

重新开案动议必须陈述新的事实并有书面证据支持。8 C.F.R. § 103.5(a)(2)。我们对动议的审查仅限于审查我们最新的决定。8 C.F.R. § 103.5(a)(1)(ii)。我们可以批准满足这些要求并证明具备所请求福利资格的动议。参见 Matter of Coelho, 20 I&N Dec. 464, 473 (BIA 1992)(要求新证据具有改变结果的可能性)。

就本动议而言,申请人请求将其先前的重新开案和复议动议重新开案,该动议于2024年4月收到,因迟延一天而被认定为不及时并予以驳回,重新开案的理由是与医疗护理相关的旅行情况。申请人的合并动议基于对一项上诉的驳回,该上诉中包含了因相同的医疗和旅行情况而请求额外时间提交书面论证意见。为支持该请求,申请人在其上诉中提交了一份日期为2023年9月18日的医院证明,描述了针对鼻中隔偏曲的建议治疗。我们注意到,申请人未在其随后的动议中提交关于及时性的请求,

原文第 2 页

而该时点本应是请求将其迟延提交的动议视为及时的适当时机。

申请人现提交先前已提交的医院证明,以及一份医学扫描件和有关2023年4月和6月两次医疗预约的其他文件。此外,申请人提交了一份旅行记录,显示她于2023年9月12日离开美国,并于2024年6月14日返回。虽然申请人主张其离开美国的"特殊情况"使其"无法与[其律师]办公室有效沟通并及时提供支持先前被驳回的I-290B动议所需的必要证据",但她未具体说明其离开如何延迟了动议的提交,也未提供支持其主张的证据。申请人必须以相关、具有证明力和可信的证据支持其主张。参见 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第376页。申请人未提交有书面证据支持的新事实以证明应重新开案其先前的动议。

动议的范围限于"先前的决定"和"程序中最新的决定"。8 C.F.R. § 103.5(a)(1)(i), (ii)。因此,我们仅在涉及我们驳回重新开案和复议动议的最新决定的范围内考虑新证据。在此,申请人未提供新事实以证明我们在驳回先前动议时存在错误。由于申请人未确立可证明应重新开案程序的新事实,我们没有依据重新开案我们先前的决定。我们不会基于本重新开案动议对申请重新进行全新裁定,因此,原申请仍处于被否决状态。

尽管这不是驳回当前动议的依据,但我们注意到,即使先前被驳回的合并重新开案和复议动议是及时提交的,其实质上也会被驳回。在重新开案动议中,申请人提交了一份书面论证意见,基本重复了其上诉书面论证意见中提出的论点,唯一例外是提及了一篇新提交的关于她的杂志文章。该杂志的日期"2024年3月-4月"晚于申请提交日期2020年8月31日约四年,因此不能作为证明其在提交时具备资格的证据。8 C.F.R. § 103.2(b)(1);另参见 Matter of Izummi, 22 I&N Dec. 第175页 (Assoc. Comm'r 1998)(指出申请不能在未来日期、在自申请人根据一套新事实变得具备资格之后获得批准)。由于重新开案动议未包含新事实或新证据,该动议不会满足重新开案动议的要求,本应被驳回。我们还注意到,申请人的书面论证意见未涉及我们驳回上诉决定中达成的任何结论,而是重复了对审理主任在否决其申请及随后向德克萨斯服务中心提交的动议中所作认定的反对论点。申请人仅笼统地提及她对上诉决定的不同意,而未涉及该决定的内容。复议动议1不是当事方实质上可以提交先前已提交的相同书面论证意见并通过笼统指称先前决定存在错误来寻求复议的程序。Matter of O-S-G-, 24 I&N Dec. 56, 58 (BIA 2006)。申请人未指出我们在驳回其上诉时对记录证据错误适用了任何法律或政策。因此,该动议不会满足复议动议的要求,本应被驳回。

1 复议动议必须确立我们的先前决定基于对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且根据决定时程序记录中的证据该决定是错误的。8 C.F.R. § 103.5(a)(3)。

原文第 3 页

总之,我们将驳回重新开案动议,因为申请人未确立可证明应重新开案程序的新事实。

命令:重新开案动议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4-11-12)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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