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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师/健身与健康协调员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3年11月13日)

类别 NIW · 领域 教育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国家利益豁免——Dhanasar第一要素: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二要素和第三要素
不成立 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国家利益豁免——Dhanasar第一要素: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行政上诉办公室驳回上诉。本次上诉实际维持原审拒绝的结果:申请人未确立Dhanasar第一要素所要求的拟议事业国家重要性,因而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同时AAO重新审查后认为记录不足以明确证明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尽管原审主任曾认定符合。AAO明确保留对第二、第三要素的意见,未作认定。驳回上诉不等于对EB-2资格或国家利益豁免作出批准。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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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summation, the Petitioner has not established that the proposed endeavor has national importance, as required by the first Dhanasar prong; therefore, he is not eligible for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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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体育教育讲师,以巴西体育教育学位及后续研究生阶段学习为基础,申请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并请求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国家利益豁免)。原审主任认定其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但未认定豁免符合国家利益;申请人就原审拒绝提出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physical education instructor, seeks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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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irector of the Nebraska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s as an 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 but that the record does not establish that a waiver of the job offer requirement is in the national inte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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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主任拒绝原申请:认定申请人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但记录未证明豁免职位邀请要求符合国家利益。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Nebraska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s as an 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 but that the record does not establish that a waiver of the job offer requirement is in the national inte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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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诉

    申请人就原审拒绝提出上诉;上诉中提交书面论证意见及此前已提交证据的副本,主张已证明国家利益豁免资格。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submits a brief and a copy of evidence previously submitted and contends that he has established eligibility for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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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诉审查

    行政上诉办公室重新审查后认为记录尚不足以清晰证明EB-2资格,并认定拟议事业不具有国家重要性,故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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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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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k)(2):拥有学士学位或同等外国学位后,在专业领域具有至少五年逐步提升经验的专业人士,可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对外国学历评估可作为咨询意见,但与记录不符或存疑时可降低权重(Matter of Sea, Inc.)。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巴西体育教育学位(licenciatura)等同于美国学士学位,加上超过10年健身教练和培训师经验,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认定申请人符合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

巴西体育教育学位文凭和成绩单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完成了相当于美国学士学位的四年制课程。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成绩单显示1994年仅完成半个学年、1998年仅修一门课,合计约三年半课程,未显示四年课程;虽然课程可能加速完成,但成绩单和评估均未证明这一点。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成绩单显示的修课时间与四年制学士学位要求不一致,且未证明加速完成。
核对原文依据
the transcripts appear to show that he completed only half of a school year in 1994 and took only one class in 1998, thereby completing only three and a ha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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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le the Petitioner's courseload during this time could have been accelerated and thus equivalent to a four-year program, this is not established by the transcripts or the credential evalu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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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评估报告

证明目的
证明巴西体育教育学位等同于美国物理教育学士学位。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该评估仅给出概括性“实质相似”结论,未讨论学分要求或项目通常年限,且错误描述申请人完成课程的时间,因此可靠性不足,可降低权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说明学分要求、项目通常长度,且与实际修课时间不符。
核对原文依据
The credential evaluation states that the degree is equivalent to a U.S. bachelor's degree in physical educa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program is "substantially similar" to the required coursework for a bachelor's degree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that the Petitioner "completed at least four years" of cours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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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would need to address this deficiency in any future proceedings where attainment of a bachelor's degree or the foreign equivalent degree is required to establish eligi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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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CRAO EDGE关于巴西教育体系的资料

证明目的
用于比较巴西教学学位长度与美国学士学位。
AAO 如何评价
AAO引用该资料说明巴西教学学位长度从两年到四年不等,只有四年制项目才相当于美国学士学位;两三年制项目仅相当于美国两三年大学学习。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指出申请人项目属于四年制的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according to the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Collegiate Registrars and Admissions Officers (AACRAO) Electronic Database for Global Education (EDGE),2 teaching degrees in Brazil vary in length from two to four years, and only a four-year program represents attainment of a level of education comparable to a bachelor's degree in the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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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重新审查后认为记录不够清晰,不能确立EB-2资格。学历评估仅给出“实质相似”的概括结论,未说明学分要求或课程通常年限,且与成绩单显示的实际修课时间不符;巴西教学学位长度可为二至四年,只有四年制项目才相当于美国学士学位。因此评估意见可靠性不足,申请人需在今后程序中解决该缺陷。

核对原文依据
Although the Director concluded that the Petitioner established his eligibility for the EB-2 classification, upon de novo review we conclude that the record is not sufficiently clear to establish the Petitioner's EB-2 eligi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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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cause the evaluation provides only the generalized conclusion that the degree is "substantially similar" to a U.S. bachelor's degree, does not address the credit hour requirement or typical length of the program, and misstates the length of time during which the Petitioner completed coursework, we conclude that the evaluation is not sufficiently reli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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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豁免——Dhanasar第一要素: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Matter of Dhanasar:申请人须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国家重要性考察拟议事业潜在的前瞻性影响,关注“具体拟议事业”,而非行业、领域或职业本身的重要性;区域聚焦的事业若显著促进美国就业或产生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也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作为健身与健康协调员,通过健身和健康项目设计及协调促进社会健康,提供健身和减重咨询、定制训练和营养计划,并与其他教练、健身房业主合作扩大影响;上诉中主张项目“前沿”、已覆盖大量人群、具有创新方法,并称原审适用了更高证明标准、未考虑全部证据。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认为,虽然事业可能改善客户身心健康,但记录未充分证明事业具有全国层面影响,也未证明拟议事业提供可能促进行业进步的原创创新;缺乏更广泛影响的文件证据,不符合第一要素的国家重要性。

申请人个人陈述

证明目的
描述教育背景、工作经验、认证、健身与健康协调员职责,并引用联邦政府关于体能重要性和久坐生活方式医疗成本的倡议与研究,以证明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该陈述仅描述个人背景和职业意图,引用政府倡议和指南说明的是体能一般重要性,未说明申请人具体事业如何产生超出客户范围的广泛影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将联邦倡议与申请人具体事业的国家影响联系起来。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o review we conclude that the Petitioner's personal statement and the sample training and nutrition plan do not establish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the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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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本健身项目和营养计划(9至12周锻炼计划及营养指导)

证明目的
证明项目将降低美国肥胖率并带来经济收益,且属于“前沿”方法、已覆盖大量人群、具有创新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该计划仅显示对申请人客户有益,未解释创新之处、与其它运动项目的区别,也未量化或支持“已覆盖大量人群”的主张;上诉中新增的“前沿”“创新”说法缺乏记录支持。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创新性说明、与其它项目的比较,以及覆盖大量人群的量化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statement and program establish that the proposed endeavor stands to benefit the Petitioner's clients; however, they do not establish that the proposed endeavor stands to have broader implications for the fitness or wellness industry or for the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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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封专家意见信(一封来自大学体育教育讲师,一封来自学院商业、创业和体育管理兼职教授)

证明目的
证明健身和健身行业增长、美国肥胖问题及规律体育活动的益处,并证明申请人有能力实现客户健身目标、有成功记录。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意见信主要重复申请人已述信息,将体能一般重要性等同于具体事业的国家重要性;信中关于申请人能使客户达到健身目标、有成功记录的说法,未描述超出其客户范围的广泛影响。意见信作为咨询意见可被采纳,但与记录不符或存疑时可降低权重;本案意见信证明价值很低。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讨论具体拟议事业如何具有国家或全球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opinion letters do not discuss how the specific, proposed endeavor may have national or even global implications that would rise to the level of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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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e, the opinion letters are of little probative value as they primarily repeat the information stated by the Petitioner and conflate the importance and benefits of physical fitness in general with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the Petitioner's specific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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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体育活动益处、美国肥胖率上升及政府控肥倡议的文章和研究

证明目的
证明拟议事业涉及国家关注的健康问题,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这些文章和研究论述的是体能一般重要性和健身行业整体,未讨论申请人具体拟议事业、其潜在影响及如何具有国家重要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与申请人具体事业及其影响建立联系。
核对原文依据
None of the articles discuss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its potential impact, and how it may have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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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工作室的职位邀请及若干表达兴趣的电子邮件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已获得健身工作室雇佣兴趣,拟担任健身与健康协调员。
AAO 如何评价
AAO在分析国家重要性时提及该事实,但未将其作为认定国家重要性的依据;该材料未显示事业具有超出客户范围的广泛影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指出该材料能证明国家重要性;AAO未据此认定第一要素。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tates that he has received interest from fitness studios in hiring him as a fitness and wellness coordinator, including a job offer from one studio and several other emails expressing inte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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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重新审查后认为,个人陈述和样本训练营养计划仅能证明事业有益于申请人自己的客户,未解释其方法有何创新、与其它运动项目有何不同、如何影响行业或更广泛人群;上诉中关于“前沿”“覆盖大量人群”的主张缺乏记录支持。专家意见信和科研文章主要论述健身行业整体重要性及肥胖问题,未讨论申请人具体拟议事业的国家或全球影响。证据数量多不等于质量高,故未确立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Neither the personal statement nor the sample program explains what is innovative about the Petitioner's approach, what sets this approach apart from other exercise programs, or how it will impact the field or the population beyond his own cli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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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determining national importance, the relevant question is not the importance of the industry, field, or profession in which an individual will work; instead, to assess national importance, we focus on the "specific endeavor that the [noncitizen] proposes to undert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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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gibility for the benefit sought is not determined by the quantity of evidence alone but also the qu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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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二要素和第三要素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Matter of Dhanasar第二要素要求申请人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第三要素要求综合权衡,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已证明国家利益豁免资格;但上诉书面论证意见主要针对第一要素及证据考量。

原审意见

原审主任认定申请人已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第二要素),但未认定综合权衡豁免有利于美国(第三要素)。

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定申请人未满足第一要素,因此没有审查第二、第三要素,明确保留对这些要素的意见;第二要素的原审认定不构成本次最终结论,第三要素未被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reserve our opinion regarding whether the record satisfies the second or third Dhanasar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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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学历评估报告是否说明学分要求、项目通常年限及申请人是否加速完成四年课程;本案AAO因评估与成绩单显示的修课时间不符而降低其证明力。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would need to address this deficiency in any future proceedings where attainment of a bachelor's degree or the foreign equivalent degree is required to establish eligi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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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核对成绩单中1994年和1998年的修课记录,以及巴西教学学位项目长度资料;本案AAO依据成绩单和EDGE资料认为未显示四年制课程。
    核对原文依据
    the transcripts appear to show that he completed only half of a school year in 1994 and took only one class in 1998, thereby completing only three and a ha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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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aching degrees in Brazil vary in length from two to four years, and only a four-year program represents attainment of a level of education comparable to a bachelor's degree in the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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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核对个人陈述、样本健身营养计划、专家意见信和研究文章是否具体说明申请人拟议事业本身的创新性、与其它项目的区别及超出客户范围的全国影响;本案AAO认为这些材料主要论述健身行业整体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Neither the personal statement nor the sample program explains what is innovative about the Petitioner's approach, what sets this approach apart from other exercise programs, or how it will impact the field or the population beyond his own client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None of the articles discuss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its potential impact, and how it may have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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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本案为上诉审查,AAO对EB-2资格和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进行重新审查;第二、第三要素被明确保留,未作认定,不能将保留视为满足或失败。
    核对原文依据
    We reserve our opinion regarding whether the record satisfies the second or third Dhanasar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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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28510796 日期:2023年11月13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体育教师,寻求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进行分类。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申请人还寻求豁免附属于此EB-2移民分类的工作邀请要求。参见该法第203(b)(2)(B)(i)条。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以在符合国家利益时,酌情批准对所需工作邀请(因而对劳工证)的豁免。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但记录未能证明豁免工作邀请要求符合国家利益。此事现因上诉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我们对本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我们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为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其符合基础EB-2移民分类的资格,即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该法第203(b)(2)(B)(i)条。

一旦申请人证明其符合该分类的资格,申请人还必须证明其符合“符合国家利益”的酌情豁免工作邀请要求的资格。该法第203(b)(2)(B)(i)条。虽然法规和相关条例均未定义“国家利益”一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

原文第 2 页

Dhanasar指出,USCIS可以酌情1批准国家利益豁免,如果申请人证明:

  • 拟从事的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从事的事业;以及
  • 权衡之下,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二、分析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资格。审理主任进一步认定申请人已证明拟从事事业的实质价值,且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该事业。然而,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该事业的国家重要性,也未能证明权衡之下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在上诉中,申请人提交了一份书面论证意见和先前提交证据的副本,并主张其已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

A. EB-2分类资格

尽管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已确立其EB-2分类资格,但经重新审查,我们认定记录不够清晰,不足以确立申请人的EB-2资格。

申请人主张基于获得相当于美国学士学位的外国同等学历,随后在专业领域具有至少五年逐步提升的经验,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的EB-2分类资格。参见8 C.F.R. § 204.5(k)(2)(持有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随后在专业领域具有至少五年逐步提升经验的专业人士,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记录显示,申请人于1998年在巴西获得体育教育专业教学学位(licenciatura),随后获得相当于一年研究生水平的人体运动表现学习,均在巴西完成。记录还显示,申请人在获得学位后拥有超过10年的健身教练和培训师经验。

为证明申请人的教学学位等同于美国学士学位,申请人提交了其文凭和成绩单的副本以及一份学历评估。该学历评估称该学位等同于美国体育教育学士学位,结论是该课程与美国学士学位所需课程“实质相似”,且申请人“完成了至少四年”的课程学习。

然而,该结论似乎未得到记录的支持;申请人提交的成绩单未显示其完成了四年的课程学习。尽管申请人于1994年开始其课程并于1998年毕业,但成绩单似乎显示其在1994年仅完成半个学年,在1998年仅修了一门课,从而仅完成了三年半

1 另见 Poursina v. USCIS, 936 F.3d 868 (9th Cir. 2019)(认定USCIS批准或否决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属酌情性质)。

原文第 3 页

的课程学习。虽然申请人在此期间的课程负担可能被加速,从而等同于四年制课程,但成绩单或学历评估均未证明这一点。该学历评估未讨论该学位课程的学分时数要求,也未讨论该学位通常是否代表至少四年的课程学习而申请人以加速方式完成。此外,根据美国大学注册与招生官员协会(AACRAO)全球教育电子数据库(EDGE),2巴西的教学学位学制从两年到四年不等,只有四年制课程才代表达到与美国学士学位相当的教育水平。3

我们可以酌情将某人外国教育的评估用作咨询意见。Matter of Sea, Inc., 19 I&N Dec. 817, 820 (Comm'r 1988)。然而,当某项意见与其他信息不一致或在任何方面存疑时,我们可以对该评估不予采信或给予较低权重。同上。由于该评估仅提供该学位与美国学士学位“实质相似”的笼统结论,未涉及学分时数要求或课程的通常学制,且错误陈述了申请人完成课程学习的时间长度,我们认定该评估不够可靠。申请人在今后任何需要以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确立资格的程序中,需要解决这一缺陷。参见8 C.F.R. § 204.5(k)(2)。

B. 国家利益豁免资格

我们现在转向申请人根据Matter of Dhanasar框架提出的国家利益豁免请求。申请人拟从事的事业是担任健身与健康协调员,通过该职位他将“通过健身与健康项目设计和协调来促进社会健康”。申请人表示,他将为客户提供健身和减重咨询,并将开发针对客户需求量身定制的专业训练和营养计划。申请人还表示,他将与其他教练、讲师和健身房业主进行咨询,以扩大其工作的影响。申请人在其个人陈述中提交了一份健身项目和营养计划样本。申请人表示,他已收到健身工作室聘用其为健身与健康协调员的意向,包括一家工作室的工作邀请以及另外几封表达意向的电子邮件。

在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拟从事事业的国家重要性时,审理主任指出,虽然该事业可能增进申请人客户的身心健康,但记录未能充分证明该事业将在国家层面产生影响。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能充分证明拟从事事业提供可能有助于行业进步的原创创新,

2 我们认为EDGE是有关外国学历等效性的可靠信息来源。参见 Confluence Intern., Inc. v. Holder, Civil No. 08-2665 (DSD-JJG), 2009 WL 825793 (D. Minn. Mar. 27, 2009); Tisco Group, Inc. v. Napolitano, No. 09-cv-10072, 2010 WL 3464314 (E.D. Mich. Aug. 30, 2010); Sunshine Rehab Services, Inc. No. 09-13605, 2010 WL 3325442 (E.D. Mich. Aug. 20, 2010)。另见 Viraj, LLC v. Holder, No. 2:12-CV-00127-RWS, 2013 WL 1943431 (N.D. Ga. May 18, 2013)。 3 两年或三年制课程代表达到与美国两年或三年大学学习相当的教育水平。参见 https://www.aacrao.org/edge/country/brazil 了解巴西教育系统的信息。

原文第 4 页

且在没有关于其更广泛影响的充分书面证据的情况下,该事业不符合Dhanasar第一项要件中的国家重要性要素。

在上诉中,申请人提交了一份书面论证意见,其中主张审理主任错误地适用了更高的证明标准,且未考虑记录中的全部证据。具体而言,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未适当考虑其个人陈述、样本锻炼与营养计划、专家意见信以及所提交的研究文章。

在判断一项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我们考虑其潜在的未来影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在某一特定领域内具有国家或全球影响的事业,例如因某些改进的制造工艺或医学进步所产生的影响,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Id. 此外,以区域为重点的事业仍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例如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具有其他重大积极经济效应的事业,尤其是在经济萧条地区。Id. at 890。

经重新审查,我们认定申请人的个人陈述和样本培训与营养计划不能确立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申请人的个人陈述描述了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以及在体育教育方面获得的认证。申请人还描述了其担任健身与健康协调员的意图,并提供了该职业的典型职责清单。该陈述还讨论了联邦政府关于身体健康重要性以及久坐生活方式在医疗成本和过早死亡方面高成本的倡议、建议和研究。这些包括由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牵头的一项名为“活跃人群,健康国家”的倡议,以及美国卫生与公众服务部的身体活动指南。

申请人的样本健身计划是一项为期9至12周的锻炼计划,包含逐周推荐的不同活动并提供营养指导。申请人声称其计划“将大幅惠及整体社会福利”并“将降低美国肥胖率,且作为直接结果……实质性为美国提供经济效益”。在上诉中,申请人还声称该计划是“前沿的”,他“已触及很大一部分人群”,并且他“开发并实施了创新方法”,这些方法使他“脱颖而出”于该领域的其他人。然而,这些主张未得到记录中证据的支持。无论是个人陈述还是样本计划,均未解释申请人的方法有何创新之处、该方法与其他锻炼计划有何不同,或除其自身客户之外它将如何影响该领域或人群。证据也未支持或量化其已触及“很大一部分人群”的主张。该陈述和计划确立拟议事业将惠及申请人的客户;然而,它们并未确立拟议事业将对健身或健康行业或对经济产生更广泛的影响。

申请人还在上诉中主张,为回应证据请求(RFE)而提交的两封意见信未被审理主任适当考虑。这两封意见信,一封来自[已隐去]大学体育教育与运动领域的讲师,另一封来自[已隐去]学院商业、创业与体育管理领域的兼职教授,均描述了

原文第 5 页

健身房与健身行业的增长,并讨论了美国的肥胖问题、相关的负面健康结果以及规律身体活动的益处。然而,这些主张涉及一般意义上的身体健康以及健身与健康行业整体的重要性,而非申请人的具体事业。在判断国家重要性时,相关问题不是个人将从事的行业、领域或职业的重要性;相反,为评估国家重要性,我们聚焦于“[非公民]拟从事的具体事业”。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尽管来自[已隐去]大学的讲师声称申请人“将使客户能够实现其健身目标”,来自[已隐去]学院的兼职教授称申请人的“成功记录证明他有能力交付令人满意的结果”,但这些主张并未描述对该领域的广泛影响且其影响延伸至申请人自身客户之外。这些意见信未讨论该具体的拟议事业如何可能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从而达到国家重要性的水平。Id. at 889-90。

申请人称我们必须适当考虑这些信件,因为专家意见信是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中的一种重要证据,并提供了评估申请人资格及其事业国家重要性的可靠手段。作为裁量事项,我们可以将申请人提交的意见陈述用作参考。Matter of Caron Int'l, Inc., 19 I&N Dec. 791, 795 (Comm'r 1988)。然而,如果某项意见与记录中的其他信息不一致,或在任何方面存疑,我们将拒绝该意见或给予其较低权重。Id. 我们最终负责就个人是否有资格获得所寻求的福利作出最终裁定;提交专家意见信并非资格推定性证据。Id. 在此,这些意见信证明价值甚微,因为它们主要重复申请人所述信息,并将一般意义上身体健康的重要性和益处与申请人具体事业的国家重要性混为一谈。

最后,申请人在上诉中主张审理主任未适当考虑所提交的具有证明力的研究。记录中包含与身体活动益处、美国不断上升的肥胖水平以及政府有关遏制肥胖的倡议相关的文章和研究。然而,该证据再次涉及一般意义上身体健康和整体健身行业的重要性。如上所述,在判断国家重要性时,相关问题不是个人将从事的行业、领域或职业的重要性;相反,我们聚焦于“[非公民]拟从事的具体事业”。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没有任何文章讨论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其潜在影响以及它如何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See id.

我们注意到,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他“提交了约四百(400)页文件,确立了优势证据(更可能如此),但该官员未提供准确分析即予以草率驳回”。尽管申请人提供了大量证据,所寻求福利的资格不仅由证据数量决定,还由质量决定。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at 376(引用 Matter of E-M-, 20 I&N Dec. 77, 80 (Comm'r 1989))。因此,基于上述理由,我们认定申请人未确立其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原文第 6 页

综上所述,申请人未确立拟议事业具有Dhanasar第一项要件所要求的国家重要性;因此,他没有资格获得国家利益豁免。我们保留关于记录是否满足Dhanasar第二项或第三项要件的意见。See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指出机构无需对最终裁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咨询性认定”);see also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已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处理替代性问题)。

III. 结论

由于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分析框架所要求的第一项要件,我们认定申请人未确立其有资格或作为裁量事项应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裁定: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3-11-13)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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