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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关于 C-M-H- LLC 案 日期:2018年11月15日
对加利福尼亚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申请:表格 I-129,非移民工作者申请
申请人是一家医疗保健医疗器械的制造商和分销商,寻求根据 L-1A 非移民跨国公司调派人员类别,临时雇用受益人担任“IT 经理”。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 101(a)(15)(L) 条,8 U.S.C. § 1101(a)(15)(L)。L-1A 类别允许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包括其关联公司或子公司)将符合条件的外国雇员调派至美国临时从事管理或行政职务。
加利福尼亚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能按要求证明受益人将在美国以管理身份受雇。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将监督专业下属,也未能证明受益人将免于承担组织的日常运营任务。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审理主任的决定在事实上有误,并援引此前提交的关于受益人 17 名下属的职位要求和岗位职责的证据;申请人还援引此前提交的受益人职位描述,并解释称将由受益人的支持人员而非受益人本人承担日常运营任务。
经审查,我们认定申请人已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受益人更有可能将其时间主要用于监督一个主要由专业下属组成的工作团队,这些下属将使受益人免于主要履行非管理性岗位职责。
裁定:上诉获支持。
引用为 Matter of C-M-H- LLC, ID# 1833515 (AAO Nov. 15,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