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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卷编号:39255989 日期:2025年11月24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石油工程领域的博士生和研究人员,寻求基于就业的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并寻求对该分类所附工作要求(即劳工证)的国家利益豁免。参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驳回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分类资格,但未能证明豁免所要求的工作邀请、并因此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此事现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进行上诉审查。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为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是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本法第203(b)(2)(A)条。
如果申请人确立了基础EB-2分类的资格,则必须进而证明其应获得对工作要求“符合国家利益”的酌情豁免。本法第203(b)(2)(B)(i)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酌情事项¹授予国家利益豁免,如果申请人证明:
¹ 参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三、第九、第十一及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一致,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酌情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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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 综合权衡,豁免工作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同上。
二、分析
SCOPS认定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资格。本办公室同意SCOPS的认定。申请人于2016年从.__ __________________,,获得石油工程硕士学位。因此,上诉中的唯一问题是申请人是否已证明,豁免工作要求、并因此豁免劳工证,将符合本办公室先例决定Matter of Dhanasar中定义的美国国家利益,适用上述三叉分析框架。
A. 第一叉: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SCOPS认定申请人已确立其在Dhanasar第一叉下的资格,该叉审查其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实质价值并具有国家重要性。本办公室基于以下理由同意。
申请人的拟议事业是在石油工程领域进行研究,重点在于阐明在二氧化碳注入影响下的井完整性、盖层可靠性以及储层特性的动态变化,以解决二氧化碳封存安全问题。申请人主张其研究旨在对全球气候变化减缓产生积极影响。在上诉中,申请人强调其研究聚焦于三个独立领域:钻井优化、起下钻优化和提高采收率。申请人目前正在.__ __________~攻读石油工程博士学位,并打算在同一(或其他类似)机构担任教授。除教学和研究外,申请人打算在同行评审期刊上发表其研究,并在学术和行业会议及研讨会上与相关利益相关者分享其研究。
由于申请人的研究在推进能源储存方面具有应用价值,而能源储存是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确定的關鍵和新兴技术领域,本办公室同意SCOPS的意见,即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因此,经审查记录,申请人已以优势证据证明其符合Dhanasar框架的第一叉。
B. 第二叉: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
SCOPS认定申请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本办公室基于以下理由同意。SCOPS考虑了石油工程领域研究人员和专业人士提供的推荐信,并认定这些信件未能提供具体实例说明申请人的研究如何影响该领域或行业,而不仅仅是增加了一般知识储备。SCOPS还引用了部分信件内容,解释为何信息不够详细,不足以证明申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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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如何影响了该领域。例如,SCOPS指出其中一封信声称申请人的工作“提高了钻井性能并减少了不必要的能源使用和成本”,但该表述不足以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SCOPS还认定,记录中缺乏充分支持来证明申请人工作对该领域的影响“超出了……涉及利用其工作的个人或实体”这一说法。
在分析申请人研究的影响时,SCOPS指出,缺乏充分的独立证据表明其研究成果“被独立研究人员频繁引用,或 otherwise 构成推进与该事业相关研究的成功或进展记录”,或“引用次数反映了相关方足够程度的关注,以满足Dhanasar第二叉”。最后,SCOPS指出,引用“仅是众多可能有助于认定[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的因素之一……[并且]记录[不包含]来自感兴趣的美国政府机构或准政府实体的信件……提供关于[申请人]在推进该事业方面处于何等有利地位的相关信息。”
Dhanasar第二叉将焦点从拟议事业转向个人。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为确定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本办公室考虑以下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其教育背景、技能、知识及在相关或类似工作中的成功记录;未来活动的模式或计划;实现拟议事业的任何进展;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同上。此外,对于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STEM)学位和领域,还有额外的证据考量。参见 generally 6 USCIS Policy Manual, F.5(D)(4),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本办公室的指南指出,“与拟议事业相关联且与推进关键和新兴技术或其他对美国竞争力或国家安全重要的STEM领域相关的工作有关的STEM领域高级学位,特别是哲学博士(Ph.D.)学位”,在第二叉下被视为特别积极的因素。同上。
在此,记录包括申请人的硕士学位、简历、描述其拟议事业的个人陈述、六封推荐信、2016-2018年发表的四篇研究论文(其中三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研讨会投稿、确认其投稿的电子邮件、15篇同行评审会议论文(其中11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其谷歌学术档案显示91次引用和H指数6,以及引用其工作的研究文章示例。申请人还提供了一篇由耶鲁大学发表的学术文章,该文章指出,除非作者按字母顺序排列,否则第一作者是执行项目核心实验、准备手稿初稿并确保所有其他作者符合作者资格要求的人。申请人还主张,本办公室应考虑作为额外因素的是,由于其一篇论文于2024年在Applied Sciences上被“专题报道”,而根据谷歌学术,Applied Sciences是工程与计算机科学领域排名第八的出版物,全部证据表明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
USCIS认识到STEM领域进展的重要性,以及拥有STEM高级学位(尤其是Ph.D.学位)的人在促进进展方面的作用,特别是在重点关键和新兴技术或其他对美国竞争力或国家安全重要的STEM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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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参见《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政策手册》第6卷,前引,F.5(D)(4)。在此,由于申请人尚未完成其博士学位,我们关于对STEM领域博士学位持有者在证明Dhanasar第二项要件时给予"特别积极因素"的政策不适用。因此,尽管我们已根据我们的STEM政策考虑了申请人的教育背景,但其石油工程硕士学位,即使结合额外证据,也不足以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
在Dhanasar案中,申请人持有三个高级学位,包括一个与其拟议研究相关的博士学位,且其拟议事业对美国国家安全和竞争力具有重大影响。为确定Dhanasar案中的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继续推进其拟议事业,我们还积极考虑了其研究的重要性——该重要性已由证据证实具有同行和政府方面的关注;其在其研究项目中所起角色的重要性;其研究项目获得政府机构持续资助的情况;以及其已在一所美国大学任职并打算在该校开展其拟议研究工作。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92-93。我们承认并非所有研究人员在技能、教育、研究课题及政府机构资助方面都与Dhanasar案申请人相当,然而,该比较有助于理解证明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所需的整体证据。
申请人关于SCOPS决定含有"令人困惑"措辞的主张不具有说服力。如上所述,SCOPS的决定分析了申请人所主张的研究影响,并认定在整体证据中,所提供引用的数量和推荐信不足以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我们同意并采纳及确认SCOPS对申请人引用记录和推荐信的分析。参见 Matter of Burbano, 20 I&N Dec. 872, 874 (BIA 1994);另参见 Giday v. INS, 113 F.3d 230, 234 (D.C. Cir. 1997)(指出采纳并确认下级决定的做法"不仅是惯例,而且被普遍接受")。
申请人主张SCOPS忽视了其与Dhanasar案申请人相比具有优势的证据(例如其引用记录),并强调了与我们的第二项要件分析不具"相关性"的因素(例如缺乏美国境内相关政府机构或准政府实体有记录的资助),而在这些方面申请人与Dhanasar案申请人相比处于劣势。此外,申请人列举了其从产业界和学术机构获得的引用,以主张其"经验基线和优化参考文献凸显了其在塑造现代钻井优化方法中的关键作用……",并主张其确实提供了独立证据以佐证推荐信中所含信息。然而,申请人在石油工程领域的研究并未证明其在该领域取得了足够的进展或成功,或证明其工作受到关注,从而确立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推荐信对申请人迄今为止的研究工作表示赞赏,但依据优势证据标准,这不足以满足其在我们的第二项要件分析下的举证责任。
申请人强调其研究已发表在高影响因子期刊上,并援引我们的政策手册主张,由于期刊的影响因子在我们评估研究人员的杰出能力时具有相关性,我们也必然应在其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是否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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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工作邀请豁免的国家利益豁免的评估中将其视为相关。然而,申请人在《Applied Sciences》期刊上发表的论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表于2024年,晚于2024年8月的提交日期。并且,由于申请人必须在提交申请时确立其资格,《Applied Sciences》的影响因子将不会在我们分析申请人是否在提交时已确立其在相关或类似努力中的成功记录时予以考虑。8 C.F.R. § 103.2(b)(1)。同样,申请人的文章
~---~发表于提交申请之后,不能作为资格依据。同上。因此,尽管我们同意在高影响因子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可在我们的第二项要件分析中予以考虑,但申请人未能依据优势证据标准满足其举证责任,以证明其研究具有高影响力。
申请人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拟议研究获得了美国教育机构、政府或私人机构的资金分配支持。在上诉中,申请人提交了一封来自._______________研究人员的信函,证明申请人的研究职位由ExxonMobil资助。然而,由于我们的决定限于不利决定作出时记录中的证据,当上诉时提交新证据,我们将适用 Matter of Soriano, 19 I&N Dec. 764 (BIA 1988) 和 Matter of Obaigbena, 19 I&N Dec. 533 (BIA 1988) 以确定是否在我们的决定中考虑该证据。在此,由于SCOPS要求补充证据已使申请人注意到记录中的缺陷,其获得了以该证据回应的合理机会,我们将不会在上诉中考虑这一新证据。
最后,我们强调,尽管就业或工作邀请并非国家利益豁免的要求,但申请人未提交证据证明有I________________I________________I或其他任何美国教育机构有意聘用其。当申请人无意自雇时,我们会考虑工作邀请或与潜在雇主的沟通——虽非必需,但与证明申请人打算以何种情形或能力开展拟议事业以及该计划的可行性相关。一般参见《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政策手册》第6卷,前引,F.5(D)(3) n. 77。在没有充分证明性证据表明其有手段或资金支持在美国开展其拟议研究的情况下,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未来活动计划和拟议事业。
总之,尽管申请人开展了富有成效的研究且对其领域内其他研究人员有用,但其未能证明其在该领域取得了足够的进展或成功,或证明相关方对其工作有兴趣,从而表明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研究事业。
C. 第三项要件:总体而言,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由于记录未能确立Dhanasar框架的第二项要件,而该要件具有决定性,我们对记录是否确立Dhanasar第三项要件保留意见。参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per curiam)(裁定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咨询性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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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结论
由于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分析框架所要求的三项要件,我们认定其未能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或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不应获得该豁免。
裁定:上诉被驳回。
通知:本决定构成本事项的最终决定。提交动议不会推迟决定的效力。8 C.F.R. § 103.5(a)(1)(iv)。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或属于其他不准入境或可驱逐出境情形者,可能因签发I-862表(出庭通知)而依据该法第240条面临遣返程序的启动。该等程序可能导致其被驱逐出美国,并可能使其丧失未来签证或其他移民福利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