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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公司首席财务官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5年11月24日)

类别 NIW · 领域 商业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件:拟议项目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二要件: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位置推进拟议项目、Dhanasar第三要件:权衡后免除职位邀请要求是否有利于美国
不成立 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件:拟议项目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驳回上诉,维持SCOPS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结果;本次实际解决的是申请人在Dhanasar第一要件下未证明拟议项目具有国家重要性,第二和第三要件被明确保留而未审理。该决定为本案最终决定,提交动议不会推迟决定生效。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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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need not address his eligibility under the remaining prongs, and we hereby reserve th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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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constitutes the final decision in this matter. The filing of a motion will not postpone the effect ofthe dec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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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在房地产发展行业担任首席财务官并从事创业的人士;其以信息系统的美国理学硕士和工商管理的美国理学学士及成绩单,寻求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并请求免除该分类所附职位邀请要求及劳工证的国家利益豁免。拟在佐治亚州设立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面向个人和企业的“新的、高质量的建筑单元”,本人担任公司首席财务官,负责管理和监督财务、优化成本并最大化利润;并主张该项目将改善美国人获得可负担住房的机会,直接和间接创造财务与就业利益。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CFO) and entrepreneur in the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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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is to establish a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company in Georgia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his U.S. Master of Science degree in information systems management and his U.S. Bachelor of Science in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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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服务中心运营(SCOPS)拒绝该申请,认定申请人虽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的EB-2资格,但未证明免除所需职位邀请、进而免除劳工证会符合国家利益。

    核对原文依据
    The Service Center Operations (SCOPS)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although the Petitioner qualified as an 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 he did not establish that a waiver of the required job offer, and thus of the labor certification, would be in the national inte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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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诉

    申请人依据8 C.F.R. § 103.3就服务中心运营决定提出上诉;上诉中主张其拟议项目“充分满足”Dhanasar框架的国家重要性要求,但未指出SCOPS证据分析具体错在何处。

    核对原文依据
    The matter is now before us on appeal pursuant to 8 C.F.R. §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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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contends SCOPS erred in denying his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and asserts his proposed endeavor "amply satisfies"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requirement of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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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诉审查

    AAO对全部记录进行重新审查,认定申请人在Dhanasar第一项要件下未证明其拟议项目具有国家重要性,因此无需审理其余要件并予以保留,最终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We review the questions in this matter de novo.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Because the Petitioner has not established eligibility under the first prong of the Dhanasar test, we need not address his eligibility under the remaining prongs, and we hereby reserve them.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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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2)(A)条;8 C.F.R. § 204.5(k)(2)规定高级学位为高于学士学位的美国学术或专业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加五年专业渐进工作经验等同于硕士学位。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以美国信息系统的理学硕士、美国工商管理理学学士及成绩单寻求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申请人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的EB-2分类;AAO同意,并指出上诉中唯一争点是国家利益豁免。

美国信息系统的理学硕士、美国工商管理理学学士及学术成绩单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属于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符合EB-2基础分类。
AAO 如何评价
SCOPS认定该学历材料足以支持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AAO表示同意。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未指出该学历材料存在缺失或矛盾。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his U.S. Master of Science degree in information systems management and his U.S. Bachelor of Science in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along with the academic transcrip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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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确认申请人提交的美国硕士学位和学士学位及成绩单足以支持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且SCOPS已作此认定,双方对此无争议;因此本次上诉仅审查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SCOPS determined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d for EB-2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We 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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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件:拟议项目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90 (AAO 2016):拟议项目须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判断国家重要性看拟议项目的前瞻性影响及更广泛影响,而非该领域、行业或职业本身的重要性;具有显著潜力雇用美国工人或在经济萧条地区产生其他重大积极经济效果的项目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拟议项目通过应对全国性可负担住房短缺、支持公共福利目标并契合政府倡议而具有国家重要性;其提供全国及佐治亚州住房危机统计、三项涉及外国投资、低收入住房和无家可归问题的政府倡议,并称拟议开发项目直接应对这些交织问题,且可作为其他南方城市的可复制模式。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拟议项目具有实质价值,但未证明国家重要性;AAO同意实质价值认定,并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国家重要性。

关于全国可负担住房危机及佐治亚州住房危机的统计信息,以及三项涉及外国投资、低收入住房和无家可归问题的政府倡议

证明目的
证明拟议项目应对全国性可负担住房短缺、支持公共福利目标并契合政府倡议,从而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承认申请人的总体意图具有实质价值,但认为这些材料只显示领域或议题的重要性,未说明其单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如何具体影响全国住房短缺和无家可归危机。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具体界定或说明其拟议项目如何超出单一公司及其客户群,在更广层面产生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provides statistical information about the nationwide affordable housing crisis, as well as the State of Georgia's housing cri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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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has not detailed how his single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company would specifically impact purported nationwide shortages in housing and the homelessness cri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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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计划中的就业创造和收入预测

证明目的
证明拟议项目将创造显著就业和财务利益,从而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这些预测缺乏显示其依据的细节,也未解释预测将如何实现,因此不足以佐证国家重要性;即使预测有充分依据,其收入表只显示增长潜力,未证明对区域或全国经济的好处达到Dhanasar所称“重大积极经济效果”的水平。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预测缺少依据细节和实现方式的解释;且即使成立,也未达到重大积极经济效果的国家重要性门槛。
核对原文依据
the job creation and revenue projections included in the Petitioner's business plan are not supported by details showing their basis or an explanation of how those projections will be realiz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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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does not demonstrate that the benefits to the regional or national economy resulting from his undertaking would reach the level of "substantial positive economic effects" contemplated by Dhanas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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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管理与全球商业教授的专家意见信

证明目的
支持拟议项目在第一要件下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该信非常笼统,主要聚焦房地产和建筑行业的重要性、小企业主对美国经济的作用及国家倡议,未充分说明申请人的具体拟议项目,记录中也无足够佐证证据证明其具体房地产开发工作具有更广泛影响或重大积极经济效果。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充分说明申请人的具体拟议项目,且缺乏足够佐证证据;内容偏重行业整体而非具体项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expert opinion letter is very general, significantly focuses on the importance of the real estate and construction indust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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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letter does not contain sufficient information and explanation of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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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信

证明目的
支持申请人的资格及拟议项目的价值。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推荐信对第一要件证明价值很小;作者赞扬申请人的技能、个人品质和过往成就,这些更多涉及第二要件,未讨论申请人的具体拟议项目或其影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讨论具体拟议项目及其影响,内容与第一要件的审查对象不对应。
核对原文依据
the letters of recommendation add little probative value in establishing the Petitioner's eligibility under Dhanasar 's first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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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y do not discuss the Petitioner's specific proposed endeavor or the impact there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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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美国教育背景及在尼日利亚的专业经验

证明目的
申请人以此强调自身背景,支持其资格。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教育和经验属于Dhanasar第二要件的考量,该要件将焦点从拟议项目转向外国人本人;本案争点是第一要件下拟议项目的国家重要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与第一要件审查的具体拟议项目国家重要性不对应。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s education, skills, and experience are considerations under Dhanasar' s second prong, which "shifts the focus from the proposed endeavor to the foreign na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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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承认申请人贡献经济和应对住房需求的总体意图具有实质价值,但认为其仅描述了值得肯定却宽泛的抱负,未说明单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如何具体影响全国住房短缺和无家可归危机;在重要领域工作本身不足以证明国家重要性,审查对象是具体拟议项目,而申请人未证明其项目会超出其客户群、在更广层面影响该领域。

核对原文依据
SCOPS determined that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was of substantial merit, and we 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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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ely working in an important field or profession is insufficient to establish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the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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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has described worthy but broad ambitions without identifying or defining his specific endeavor beyond that of an intention to create residential and commercial properties through the work of his fi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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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二要件: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位置推进拟议项目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90 (AAO 2016):第二要件将焦点从拟议项目转向外国人本人,考量其是否处于有利位置推进拟议项目。

申请人主张

原文未记载申请人在本次上诉中就第二要件提出的具体主张;其强调美国教育及尼日利亚专业经验,但AAO将该类因素归入第二要件。

原审意见

原文未记载SCOPS对第二要件的单独认定;AAO因第一要件未满足而未审理并保留该要件。

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定申请人在第一要件下未证明国家重要性,依据无需审理其他要件的原则,明确保留第二要件,未作实体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Because the Petitioner has not established eligibility under the first prong of the Dhanasar test, we need not address his eligibility under the remaining prongs, and we hereby reserve th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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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三要件:权衡后免除职位邀请要求是否有利于美国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AAO 2016):第三要件要求权衡后认定免除职位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申请人主张

原文未记载申请人在本次上诉中就第三要件提出的具体主张。

原审意见

原文未记载SCOPS对第三要件的单独认定;AAO因第一要件未满足而未审理并保留该要件。

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定申请人在第一要件下未证明国家重要性,依据无需审理其他要件的原则,明确保留第三要件,未作实体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Because the Petitioner has not established eligibility under the first prong of the Dhanasar test, we need not address his eligibility under the remaining prongs, and we hereby reserve them.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商业计划中的就业创造和收入预测是否附有数据来源、计算依据及实现路径;AAO在本案中正是以缺少这些依据细节为由认为预测不足以佐证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are not supported by details showing their basis or an explanation of how those projections will be realize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核对专家意见信是否具体描述申请人的拟议项目及其超出客户群的更广泛影响,而非仅论述房地产和建筑行业整体重要性;本案AAO据此认为该信过于笼统。
    核对原文依据
    The expert opinion letter is very general, significantly focuses on the importance of the real estate and construction indust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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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核对推荐信内容是否讨论具体拟议项目及其影响;本案推荐信主要赞扬个人技能、品质和过往成就,AAO认为其更对应第二要件。
    核对原文依据
    they do not discuss the Petitioner's specific proposed endeavor or the impact there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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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本案仅实体审理Dhanasar第一要件,第二和第三要件被保留;不得将保留理解为已满足或已失败。
    核对原文依据
    we need not address his eligibility under the remaining prongs, and we hereby reserve th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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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40304141 日期:2025年11月24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处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房地产开发行业的首席财务官(CFO)和企业家,寻求以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对此分类所附的工作邀请要求给予国家利益豁免。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否决了该申请,认定尽管申请人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但其未能证明豁免所需的工作邀请、从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此事现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进行上诉审查。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符合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为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方面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本法第203(b)(2)(A)条。

高级学位是指任何高于学士学位的美国学术或专业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8 C.F.R. § 204.5(k)(2)。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加上该专业领域五年逐步晋升的工作经验,等同于硕士学位。同上。

如果申请人确立了基础EB-2分类的资格,其随后必须证明其值得对工作邀请要求给予“国家利益”方面的酌情豁免。本法第203(b)(2)(B)(i)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指出,美国

原文第 2 页

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酌情事项¹给予国家利益豁免,如果申请人证明:

  •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 权衡之下,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同上。

二、分析

申请人的拟议事业是在佐治亚州建立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个人和企业提供“新的、高质量的建筑单元”。申请人表示其将担任该公司的CFO,负责“管理和监督其财务、优化成本并最大化利润”。其进一步主张其事业将“改善美国人获得可负担住房的机会”,并“在美国直接和间接地创造重大的财务和就业利益”。

A. EB-2分类

申请人提交了其美国信息系统管理理学硕士学位和美国工商管理理学学士学位,以及学业成绩单。SCOPS认定申请人符合作为持有高级学位专业人士的EB-2分类资格。本办公室同意。上诉中唯一的问题是,其是否符合国家利益豁免工作邀请要求的资格并值得该豁免。

B. 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Dhanasar第一项要件——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侧重于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同上。事业的 merit 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同上。SCOPS认定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本办公室同意。然而,SCOPS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预期影响。同上。在Dhanasar中,本办公室指出,在评估国家重要性时,“我们寻找”拟议事业的“更广泛影响”,并且“一项事业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例如,因为它在某一特定领域内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同上。本办公室还指出,“一项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具有其他重大积极经济效应的事业,特别是在经济萧条地区,例如,很可能被理解为具有国家重要性。”同上,第890页。

¹ 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三、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一致,认定USCIS给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酌情性质)。

原文第 3 页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SCOPS拒绝其国家利益豁免存在错误,并声称其拟议事业“充分满足”Dhanasar框架的国家重要性要求。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并未指出SCOPS在证据分析中具体错在何处的实例。仅对SCOPS的决定提出笼统异议,而未指明其认为不正确的否决决定的具体方面,申请人未能充分确定其上诉的依据。² 尽管如此,本办公室已审查了全部记录,并将解释为何申请人未能根据Dhanasar框架第一项要件确立其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在此,申请人主张其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为它解决了全国性的可负担住房短缺问题,支持重要的公共福利目标,并与政府倡议相一致。申请人提供了关于全国可负担住房危机以及佐治亚州住房危机的统计信息,并讨论了涉及外国投资、低收入住房和无家可归问题的三项政府倡议。其表示其“拟议开发项目通过在短缺最严重的地区提供高质量、可负担的混合用途社区,直接解决了这些相互交织的问题”,并且“其专注于 I与州和区域需求相一致,同时也为面临类似挑战的其他南方城市提供了可复制的模式。”

尽管本办公室认识到申请人促进经济和解决住房需求的一般意图是一项具有实质价值的事业,但其并未详细说明其单一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如何具体影响所称的全国性住房短缺和无家可归危机。仅仅在重要领域或职业中工作不足以确立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同上,第889页。相反,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相关问题不是该个人将工作的领域、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相反,本办公室侧重于“外籍国民拟从事的具体事业”。同上。尽管一项被证明具有广泛增强社会福利的重大潜力的事业可被视为具有国家重要性,³ 但在此,申请人描述了值得称赞但宽泛的雄心,而未在其通过公司工作创建住宅和商业物业的意图之外识别或界定其具体事业——一家将在美国数万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中运营的单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人未提供证据说明,例如,其公司开发一栋作为租户住所的建筑将如何构成一项具有国家重要性的事业。在Dhanasar中,本办公室认定请愿人的教学活动未达到具有国家重要性的水平,因为这些活动不会更广泛地影响其领域。同上,第893页。在此,申请人未能确立其拟议事业将充分超越其客户群,以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水平更广泛地影响其领域。

申请人强调其美国教育和在尼日利亚的专业经验。然而,申请人的教育、技能和经验是Dhanasar第二项要件下的考虑因素,该要件“将焦点从拟议事业转移到外籍国民”。同上,第890页。问题

² Matter of Valencia, 19 I&N Dec. 354, 354-55 (BIA 1986)。 ³ 见6 USCIS政策手册F.5(D)(1),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6-part-f-chapter-5。

原文第 4 页

在于申请人是否已以优势证据证明其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此外,申请人引用了其商业计划,并称其“将在创造就业方面产生显著效益”。然而,申请人商业计划中包含的就业创造和收入预测缺乏显示其依据的细节,也未解释这些预测将如何实现,因此不足以佐证其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即使申请人已为这些预测建立了充分依据,它们仍不能确立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虽然预计损益表显示申请人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具有增长潜力,但它并未证明其事业对地区或国家经济产生的效益将达到Dhanasar案所设想的“实质性积极经济影响”水平,以确立其国家重要性。Id. at 890。

此外,我们审查了来自__________一位管理与全球商务教授的专家意见信。在论述Dhanasar框架的第一项要件时,作者对申请人业务的描述在很大程度上类似于其职业计划。该专家意见信非常笼统,重点显著集中于房地产和建筑行业的重要性、小企业主对美国经济的影响以及国家倡议。然而,该信未包含关于申请人拟议事业的充分信息和解释,记录中也没有足够的佐证证据,以表明申请人在房地产开发行业的具体拟议工作在其领域具有更广泛的影响,或对我国产生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的实质性积极经济影响。因此,该信不足以确立申请人具体拟议美国工作的国家重要性。See Matter of Caron Int'l, Inc., 19 I&N Dec. 791, 795 (Comm'r 1988)。

最后,我们还审查了申请人的推荐信。然而,推荐信在确立申请人符合Dhanasar第一项要件资格方面几乎没有证明价值。虽然作者们赞扬申请人的技能、个人特质和过往成就——这些因素更多与第二项要件相关——但他们并未讨论申请人的具体拟议事业或其影响。

III. 结论

由于申请人未根据Dhanasar测试的第一项要件确立资格,我们无需处理其在其余要件下的资格,并在此予以保留。See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法院和机构无需对作出其所得结果所不必要的争议问题作出认定”);另见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 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处理替代性问题)。举证责任在申请人,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满足所寻求福利的每项资格要求。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at 375-376。申请人在此未做到这一点,因此,我们认定其未能作为自由裁量事项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

原文第 5 页

裁定:上诉被驳回。

通知:本决定构成本事项的最终决定。提交动议不会推迟决定的效力。8 C.F.R. § 103.5(a)(1)(iv)。非法居留、或其他不可入境或可驱逐的外国人,可能因签发I-862表(出庭通知)而根据该法第240条面临遣返程序的启动。该等程序可能导致其被驱逐出美国,并可能使其未来无法获得签证或其他移民福利。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5-11-24)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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