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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6221156 日期:2019年11月26日
对佛蒙特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I-129,非移民工人申请(杰出能力-O)
申请人是一家物业管理企业,寻求将受益人(一名厨师)归类为在艺术领域具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为此,申请人寻求O-1非移民分类,该分类适用于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领域内得到认可的外国人。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101(a)(15)(O)(i)条,8 U.S.C. § 1101(a)(15)(O)(i)。
佛蒙特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满足适用于艺术领域杰出能力个人的延长申请证据标准。8 C.F.R. § 214.2(o)(3)(iv)(A)-(B)。此事现由我们审理上诉。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记录显示,在本次上诉提交之前,已代表受益人提交并批准了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USCIS记录进一步显示,在上诉提交之后,表格I-485,登记永久居留或调整身份申请已获批准,且受益人已于2019年11月1日获发永久居民卡。由于受益人目前是永久居民,继续处理本事项已无实际意义。
裁定:上诉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