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AAO 非先例决定USCIS 非先例裁决 · NOV262024_05B2203

制片人 · EB-1A 杰出人才:发回重审(2024年11月26日)

类别 EB-1A · 领域 商业 · 结果 发回重审 · 讨论的标准 高薪或其他报酬标准、较低级别国内或国际公认奖项标准、出版物标准、领导或关键角色标准、最终实质审查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撤回原审主任的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要求按上述分析作出新决定;本次仅解决初次证据标准是否满足的问题,未对最终实质审查作出认定,发回重审不等于批准申请。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Director's decision is withdrawn. The matter is remanded for the entry of a new decision consistent with the foregoing analysi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We will therefore remand this matter so that the Director can conduct a 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according to the Kazarian framework.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案件背景

申请人以制片人身份提交I-140杰出能力移民申请,主张在商业领域具备杰出能力;原审德州服务中心拒绝,理由是未满足初次证据要求;上诉后AAO撤回原决定并发回重审。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producer, seeks classification as an individual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in busines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did not establish that the Petitioner meets the classification's initial evidentiary requirement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审理经过

  1. 初次提交

    申请人在初次提交中主张满足四项初次证据标准:较低级别国内或国际公认奖项、专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关于她的报道、在声誉卓著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高薪或其他报酬。

    核对原文依据
    In her initial filing, the Petitioner claimed to qualify under four ofthe initial evidentiary criteria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2. 原审决定

    原审主任认定申请人满足出版物标准和领导角色标准,但仅满足两项而非所需三项,因此拒绝申请。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concluded that the Petitioner met the publications and leading role criteria, which the record support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Since the Petitioner had only met two of the initial evidentiary criteria, rather than the required three, the Director denied the peti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3. 上诉

    申请人提交书面论证意见,论述奖项和薪资标准资格,并重新提交原申请中的多项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provides a brief regarding her qualifications for the awards and salary criteria, and resubmits various evidence from her underlying peti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4. AAO决定

    AAO认定申请人满足高薪标准,从而满足三项初次证据标准,撤回原审决定并发回重审以进行最终实质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as provided documentation that meets three ofthe initial evidentiary criteria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ORDER: The Director's decision is withdrawn. The matter is remanded for the entry of a new decision consistent with the foregoing analysi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高薪或其他报酬标准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ix):申请人须证明其薪酬高于同领域其他人。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2022年薪酬远高于同领域工资区间,符合高薪标准。

原审意见

原审将2022年收入记录中的RMB 545,435认定为申请人年薪,未认定其满足高薪标准。

2022年收入税记录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实际薪酬水平及与同领域其他人的比较。
AAO 如何评价
AAO依据该记录纠正原审对金额性质的误读,认定RMB 545,435为所得税额,实际报酬为RMB 1,958,142。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审将所得税额误作年薪;AAO未指出其他缺失。
核对原文依据
the income tax records provided in the initial filing indicate that this amount reflects how much income tax the Petitioner pai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原审误读了收入税记录:RMB 545,435反映的是申请人缴纳的所得税额,而非其薪酬总额。申请人2022年实际报酬合计RMB 1,958,142,远高于同领域其他人的工资区间,因此满足高薪标准。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enial stated that the Petitioner's annual salary in 2022 was RMB 545,435, but the income tax records provided in the initial filing indicate that this amount reflects how much income tax the Petitioner pai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Her remuneration in 2022 actually totaled RMB 1,958,142, well above the wage ranges given for others in her fiel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较低级别国内或国际公认奖项标准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i):申请人须证明获得较低级别国内或国际公认的奖项。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在初次提交中主张满足奖项标准,并在上诉书面论证意见中论述该标准资格。

原审意见

原审未认定申请人满足奖项标准。

奖项相关证据(上诉书面论证意见中论述)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获得较低级别国内或国际公认奖项。
AAO 如何评价
AAO未作实质评价,因已满足三项标准而保留该问题。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指出;AAO明确因无需裁断而保留。
核对原文依据
we need not reach, and therefore reserve, the issu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AAO 认定与理由

由于申请人已满足三项初次证据标准,AAO认为无需裁断奖项标准是否合格,明确保留该问题。

核对原文依据
we need not reach, and therefore reserve, the issue of whether the award qualifies as a lesser nationally recognized awar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出版物标准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iii):专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关于申请人的报道。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在初次提交中主张满足出版物标准。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满足出版物标准,记录支持该认定。

出版物相关证据

证明目的
证明专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对申请人的报道。
AAO 如何评价
原审认定满足,AAO认为记录支持。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concluded that the Petitioner met the publications and leading role criteria, which the record support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AAO 认定与理由

原审认定申请人满足该标准,AAO认为记录支持该结论,未再展开分析。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concluded that the Petitioner met the publications and leading role criteria, which the record support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领导或关键角色标准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viii):在声誉卓著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在初次提交中主张满足领导或关键角色标准。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满足领导角色标准,记录支持该认定。

领导或关键角色相关证据

证明目的
证明在声誉卓著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AAO 如何评价
原审认定满足,AAO认为记录支持。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concluded that the Petitioner met the publications and leading role criteria, which the record support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AAO 认定与理由

原审认定申请人满足该标准,AAO认为记录支持该结论,未再展开分析。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concluded that the Petitioner met the publications and leading role criteria, which the record support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最终实质审查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9th Cir. 2010) 框架下的最终实质审查:综合全部材料判断是否具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并处于领域顶端的小比例人群。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整体资格符合杰出能力分类。

原审意见

原审未进行最终实质审查,因认定仅满足两项初次证据标准而拒绝。

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定申请人满足三项初次证据标准,已克服原审拒绝的基础,但未自行进行最终实质审查,而是发回原审按Kazarian框架进行。

核对原文依据
We will therefore remand this matter so that the Director can conduct a 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according to the Kazarian framework.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2022年收入税记录,区分所得税额与薪酬总额,确认RMB 545,435为所得税额、RMB 1,958,142为实际报酬。
    核对原文依据
    Her remuneration in 2022 actually totaled RMB 1,958,142, well above the wage ranges given for others in her fiel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 阅读提示:奖项标准本次被明确保留,未作实质认定,不应视为已满足或已失败。
    核对原文依据
    we need not reach, and therefore reserve, the issu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 阅读提示:本次程序范围为发回重审以进行最终实质审查,不涉及对杰出能力最终资格的批准。
    核对原文依据
    We will therefore remand this matter so that the Director can conduct a 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according to the Kazarian framework.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下载英文原件下载中文译文

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3960157 日期:2024年11月26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是一名制片人,寻求在商业领域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 《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 优先类别使移民签证可提供给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 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得到认可的人。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 证明申请人符合该分类的初步证据要求。此事现依据 8 C.F.R. § 103.3 提交至本办公室进行上诉审查。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 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我们对本事项中的问题 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 我们将撤回审理主任的决定,并将该事项发回重审,以便作出与 以下分析一致的新决定。

如果个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能力, 该能力已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得到证明,且其成就已通过 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得到认可;该个人寻求进入美国以继续在其杰出能力领域工作; 且其进入美国将潜在地实质性惠及美国,则该个人符合杰出能力分类的资格。 该法第203(b)(1)(A)条。

“杰出能力”一词仅指那些“已上升至其 努力领域最顶端的小比例”个人。8 C.F.R. § 204.5(h)(2)。实施条例 8 C.F.R. § 204.5(h)(3) 规定了一项多部分分析。首先,申请人可以证明一项一次性的 成就(即一项重大的、国际公认的奖项)。如果该申请人未 提交此证据,则其必须提供符合 8 C.F.R. § 204.5(h)(3)(i) - (x) 所列十项类别中至少三项的文件 (包括奖项、特定媒体中的已发表材料以及学术文章等项目)。8 C.F.R. § 204.5(h)(4) 的条例允许申请人

原文第 2 页

在能够证明 8 C.F.R. § 204.5(h)(3)(i)-(x) 的标准不 readily 适用于该个人职业的情况下,提交可比材料。

在申请人满足这些初步证据要求后,我们随后在最终实质审查中考虑 所提供材料的总体情况,并评估记录是否显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 以及是否证明该个人属于其努力领域最顶端的小比例。参见 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9th Cir. 2010) (讨论两部分审查,即首先对文件进行计数,然后,如果满足 所需数量的标准,则在最终实质审查的背景下予以考虑);另参见 Visinscaia v. Beers, 4 F. Supp. 3d 126, 131-32 (D.D.C. 2013);Rijal v. USCIS, 772 F. Supp. 2d 1339 (W.D. Wash. 2011)。

在其初始申请中,申请人声称符合四项初步证据标准:获得 较低级别的国家或国际公认奖项、关于她的已发表材料出现在专业 出版物或主要媒体中、在具有杰出声誉的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以及获得高薪或其他报酬。8 C.F.R. § 204.5(h)(3)(ii)-(iii), (viii)-(ix)。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符合发表材料和领导角色标准,记录对此予以支持。 由于申请人仅符合两项初步证据标准,而非所需的三项,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

在上诉中,申请人提交了一份关于其符合奖项和薪资标准的书面论证意见, 并重新提交了其基础申请中的各种证据。经审查,记录显示 申请人相对于其领域中的其他人获得了高薪,符合 8 C.F.R. § 204.5(h)(3)(ix) 标准的要求。如上诉书面论证意见所述,否决决定称 申请人2022年的年薪为人民币545,435元,但初始申请中提供的 所得税记录表明,该金额反映的是申请人缴纳了多少所得税。 其2022年的报酬实际总计为人民币1,958,142元,远高于其领域中其他人 的工资范围。因此,申请人符合 8 C.F.R. § 204.5(h)(3)(ix) 的标准。1

申请人已提供符合 8 C.F.R. § 204.5(h)(3)(i)-(x) 中三项初步证据标准的文件,因此克服了审理主任否决的依据。我们因此将 该事项发回重审,以便审理主任能够根据 Kazarian 框架进行最终实质审查。

命令:审理主任的决定被撤回。该事项发回重审,以便作出与 上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

1 由于申请人已满足 8 C.F.R. § 204.5(h)(3) 下的初步证据要求,我们无需触及、 因此保留以下问题:该奖项是否符合 8 C.F.R. § 204.5(h)(3)(i) 下的较低级别国家公认奖项。 参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指出机构无需对 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粹咨询性认定”);比较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 7 (BIA 2015)(在申请人未以其他方式满足其举证责任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触及替代性问题)。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4-11-26)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1-02。

免费评估

选择评估方式

从你的经历和目标出发,了解下一步怎么准备。

现在可用

人工评估

移民规划师一对一

结合你的个人经历、申请目标和现有材料,梳理申请方向与准备重点。

即将上线

ImmiClaw

AI 智能评估

AI 评估服务正在准备中,开放后可在这里开始。现在可先与规划师沟通。

你的移民计划,从一次免费评估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