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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关于 A-S- LLC 案 日期:2018年10月2日
对加利福尼亚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申请:表格 I-129,非移民工作者申请
申请人是一家铝加工机械经销商,寻求根据 L-1A 非移民身份(公司内部调职人员)临时雇用受益人担任其“工程销售经理”。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 101(a)(15)(L) 条,8 U.S.C. § 1101(a)(15)(L)。L-1A 分类允许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包括其关联公司或子公司)将符合条件的外国雇员调往美国临时从事管理或行政工作。
加利福尼亚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受益人将从事管理或行政工作。
经重新审查,我们将支持上诉。
在上诉中,申请人就拟议职位的性质提供了额外解释,并现已通过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受益人将在美国从事本法第 101(a)(44)(A) 条所定义的管理工作。记录支持申请人的主张,即受益人将主要负责其先进铝加工机械在北美的销售,而非履行与该职能相关的日常运营职责。鉴于所售产品的性质,销售职能复杂,需要在多个部门之间以及与申请人在德国的母公司进行高层协调。
申请人始终指明其合资伙伴的超过 25 名员工将初步支持销售活动的各个方面,包括销售、技术、工程、财务、行政及其他支持人员。此外,申请人提供了将委托给这些员工的非管理职责类型的具体示例,并证明受益人将在高级层面运作,对销售职能的日常活动行使自由裁量权,直接向高级管理人员汇报,并主要履行管理职责。
命令:上诉获支持。
引用为 Matter of A-S-, LLC, ID# 1668466 (AAO Oct. 2,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