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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4352920 日期:2024年10月2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高级学位)
申请人是一家提供信息技术人员和服务的供应商,寻求聘用受益人担任软件工程师。该公司请求将其归类为基于就业的第三优先(EB-3)移民签证类别,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成员。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A)条,8 U.S.C. § 1153(b)(2)(A)。企业可以在此类别下担保非公民获得美国永久居留权,以从事需要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历的工作。同上。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拒绝了该申请。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具备支付所提供职位所承诺工资的所需能力。在上诉中,该公司主张审理主任忽视了证据。
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符合所请求福利资格的责任。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经行使重新审查的上诉审查权,参见 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我们认定,通过向受益人支付超过所承诺工资的款项并提交法规要求的证据,该公司已证明其支付能力。因此,我们将支持上诉。
I. 法律
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的移民通常遵循三步程序。为了在美国永久填补一个职位并聘用外籍工人,潜在雇主必须首先获得美国劳工部(DOL)的认证,证明:没有足够的美国工人能够、愿意、合格且可胜任所提供职位;且非公民在该职位上的就业不会损害从事类似工作的美国工人的工资和工作条件。参见该法第212(a)(5)(D)条,8 U.S.C. § 1182(a)(5)(D)。
如果DOL批准了该职位,雇主接下来必须将经认证的劳工申请连同移民签证申请提交给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参见该法第204(a)(1)(F)条,8 U.S.C. § 1154(a)(1)(F)。除其他事项外,USCIS确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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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DOL认证职位的要求以及所请求的移民签证类别。8 C.F.R. § 204.5(k)(3)(i), (4)(i)。
最后,如果USCIS批准了申请,非公民可以在美国境外申请移民签证,或者如果符合资格,可以在美国境内申请“身份调整”。参见该法第245(a)条,8 U.S.C. § 1255(a)。
II. 分析
申请人必须证明其从申请的优先日期起直至受益人获得永久居留权期间,持续具备支付所提供职位所承诺工资的能力。8 C.F.R. § 204.5(g)(2)。支付能力的证据通常必须包括年度报告、联邦纳税申报表或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副本。同上。1
在确定支付能力时,USCIS审查申请人是否从申请优先日期所在年度开始,每年向受益人支付全额承诺工资。参见6 USCIS政策手册 E.(4)(C)(1),www.uscis.gov/policy-manual。如果申请人未每年支付全额承诺工资或根本未向受益人支付工资,USCIS考虑该企业是否产生了足以支付承诺工资与已支付工资之间任何差额的年度净收入或净流动资产金额。同上 E.(4)(C)(2)。如果净收入和净流动资产不足,USCIS可以考虑其他可能影响申请人支付承诺工资能力的因素。参见 Matter of Sonegawa, 12 I&N Dec. 612, 614-15 (Reg'l Comm'r 1967);6 USCIS政策手册 E.(4)(C)(3)。2
申请人的劳工认证将所提供软件工程师职位的承诺工资列为每年85,842美元。申请的优先日期为2022年8月4日,即DOL接受劳工认证申请进行处理的日期。参见8 C.F.R. § 204.5(d)(解释如何确定申请的优先日期)。
在申请人回应审理主任的补充证据请求时,该公司2023年支付承诺工资能力的法规要求证据尚不可用。因此,就本决定而言,我们将仅考虑该公司在2022年即申请优先日期所在年度的支付能力。
记录显示,申请人自2017年8月起一直雇用受益人。该公司提交了其向受益人签发的2022年国税局表格W-2(工资和税务报表)的副本。表格W-2显示该公司当年向受益人支付了92,400美元。该金额超过了每年承诺工资85,842美元。
根据申请人向受益人支付的工资,该公司似乎已证明其在2022年支付承诺工资的能力。然而,该公司还必须提交其
1 雇用至少100人的申请人可以提交财务官员的证明信作为其支付能力的证明。8 C.F.R. § 204.5(g)(2)。然而,本记录未证明——申请人也未主张——其雇用至少100人。 2 联邦法院已维持USCIS确定申请人支付承诺工资能力的方法。参见,例如,River St. Donuts, LLC v. Napolitano, 558 F.3d 111, 118 (1st Cir. 2009);Four Holes Land & Cattle, LLC v. Rodriguez, No. 5:15-cv-03858, 2016 WL 4708715, *8 (D.S.C. Sept. 9,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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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年度的年度报告、联邦纳税申报表或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副本。参见8 C.F.R. § 204.5(g)(2)(“该[支付]能力的证据应以年度报告、联邦纳税申报表或经审计财务报表的副本形式提交。”)(着重号为原文所加);另参见6 USCIS政策手册 E.(4)(C)(1)(“即使申请人证明其已向受益人支付的工资达到或超过承诺工资,申请仍必须包含每个[相关]年度的年度报告、联邦纳税申报表或经审计财务报表。”)
记录显示申请人提交了其2022年联邦所得税申报表的副本。该纳税申报表本身并不证明该公司支付承诺工资的能力。该申报表反映的净收入(22,894美元)和净流动资产(-26,093美元)金额低于每年承诺工资85,842美元。但这无关紧要。该纳税申报表满足了法规的证据要求。参见8 C.F.R. § 204.5(g)(2)。申请人通过向受益人支付超过承诺工资的款项,证明了其在2022年的支付能力。
III. 结论
与审理主任的决定相反,申请人已证明其具备支付所提供职位承诺工资的能力。
命令:上诉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