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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非先例决定
案号:33815917 日期:2024年10月3日
关于行政上诉办公室决定的动议
表格I-129,非移民工人申请(L-1A经理或高管)
申请人是一家体育管理和营销公司,寻求根据L-1A跨国公司调派人员非移民类别临时雇用受益人担任其新办公室的营销总监。移民和国籍法(该法)第101(a)(15)(L)条,8 U.S.C. § 1101(a)(15)(L)。
申请人于2019年10月提交了申请。加州服务中心审理主任于2019年8月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1) 申请人将在申请获批后一年内支持受益人担任管理或高管职位;以及 (2) 受益人曾在国外受雇担任管理或高管职务。我们于2020年10月驳回了后续上诉,认定记录未能证明:(1) 申请人与受益人的外国雇主之间存在合格关系,以及 (2) 受益人曾在国外受雇担任高管职务。我们保留了新办公室是否将在申请获批后一年内支持受益人担任管理或高管职位的问题。申请人随后提交了两份合并的重新开案和复议动议,第一份于2020年11月提交,我们于2021年8月驳回;第二份于2021年10月提交,我们于2022年4月驳回。现本事项因第三份合并的重新开案和复议动议提交至本办公室。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证明资格的举证责任。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经审查,我们将驳回该动议。
重新开案动议必须陈述新的事实并有书面证据支持。8 C.F.R. § 103.5(a)(2)。我们可以批准满足这些要求并证明符合所请求福利资格的动议。参见 Matter of Coelho, 20 I&N Dec. 464, 473 (BIA 1992)(要求新证据具有改变结果的可能性)。
在动议中,申请人提交了先前已提交文件的副本。这些材料不构成新的事实,因此不能表明有正当理由重新开案。这些文件涉及申请人在其上诉于2020年10月被驳回后立即试图重组其成员结构的努力。在我们2021年8月驳回申请人第一份动议的决定中,我们解释说,这些迟来的变更不能表明申请人在2018年提交时符合适用要求。8 C.F.R. § 103.2(b)(1)的规定要求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满足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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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并持续至审理时。申请人未针对该认定作出回应或予以推翻。
申请人还提交了与受益人和其商业伙伴于2019年和2021年成立的其他公司有关的材料。如上所述,且如我们在先前决定中已告知申请人的,申请人必须在提交申请时满足所有资格要求。在本案中,关于其他公司的材料产生于2018年10月提交日期之后。此外,申请人未解释这些与其他公司而非申请实体有关的材料的相关性。2019年和2021年成立新公司不能证明该申请在2018年提交时可获批准。
尽管申请人为支持重新开案动议提交了额外证据,但该证据未能证明资格或重新开案的正当理由。因此,该动议不符合重新开案动议的要求,我们将驳回该动议。参见 8 C.F.R. § 103.5(a)(4)。
复议动议必须证明我们先前的决定是基于对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且根据决定时诉讼记录中的证据该决定是错误的。8 C.F.R. § 103.5(a)(3)。我们对动议的审查仅限于审查我们最新的决定。8 C.F.R. § 103.5(a)(1)(ii)。我们可以批准满足这些要求并证明符合所请求福利资格的动议。
在动议中,申请人提交了一份书面论证意见,讨论公司成员结构的变化以及受益人在国外受雇期间的职责。除第一页的新日期和更新的案件时间线以及最后一页的新签名外,该书面论证意见与2021年第二份动议时提交的书面论证意见完全相同。而该第二份动议的书面论证意见又大部分重复了2020年第一份动议书面论证意见的章节。它未针对我们在2022年决定中的结论作出回应,而该决定是动议中唯一适当提交至本办公室的决定。
动议的范围限于“先前的决定”和“诉讼中最新决定”。8 C.F.R. § 103.5(a)(1)(i), (ii)。复议动议不是当事人实质上提交先前已提交的相同书面论证意见并通过概括性指称先前决定存在错误来寻求复议的程序。参见 Matter of O-S-G-, 24 I&N Dec. 56, 58 (BIA 2006)。在此,申请人重新提交了其先前动议中的相同书面论证意见,我们已在先前的决定中予以处理。我们不会重新审理该申请,因此,原申请仍被否决。
在复议动议中,申请人未能证明我们先前的决定在我们作出决定时是基于对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因此,我们将驳回该动议,因为它不符合复议动议的要求。8 C.F.R. § 103.5(a)(4)。
命令:重新开案动议被驳回。
进一步命令:复议动议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