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AAO 非先例决定USCIS 非先例裁决 · OCT082024_01B5203

飞行员及飞行教员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4年10月8日)

类别 NIW · 领域 其他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EB-2特殊能力资格、国家利益豁免第二、第三要素
不成立 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经重新审查后驳回上诉。本次实际解决的是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未满足;EB-2特殊能力资格以及Dhanasar第二、第三要素均被明确保留,未作实质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As the Petitioner has not met the requisite first prong of the Dhanasar analytical framework, we find that he has not established he is eligible for or otherwise merits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as a matter of discre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飞行员,通过I-140表格申请EB-2特殊能力类别,并请求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国家利益豁免)。其拟从事的工作是加入民用搜救组织或同类民用空中救护服务担任飞行员,并培训雇主飞行员及协助培训执法飞行员。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pilot, seeks 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 (EB-2)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as an individual of exceptional ability, as well as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of the job offer requirement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The Petitioner intends to join "a civilian search and rescue organization" or "a comparable civilian air ambulance service" as a pilot.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主任拒绝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也未证明豁免职位邀请要求会带来益处。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did not establish that the proposed endeavor is of national importance or that it would be beneficial to waive the requirements of a job offe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2. 上诉

    申请人向行政上诉办公室提出上诉;AAO按8 C.F.R. § 103.3受理,并进行重新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The matter is now before us on appeal pursuant to 8 C.F .R. § 103.3.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We review the questions in this matter de novo.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要求申请人证明拟议事业兼具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判断国家重要性应聚焦申请人具体拟议事业的前瞻性影响,而非行业或职业本身的重要性。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拟从事的民用搜救/空中救护飞行员及飞行教员工作具有国家重要性,理由包括提供此类服务的组织很少、地理范围覆盖全国、美国存在飞行员短缺,以及其过去执法飞行工作具有经济和社会影响。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拟议事业不具有国家重要性,并据此拒绝申请;原审同时认定申请人处于有利推进事业的位置。

申请人关于拟议事业的陈述

证明目的
说明其将担任搜救/空中救护飞行员并培训飞行员,从而证明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陈述未充分描述该具体职位如何产生超出个人工作范围的广泛影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说明单个飞行员或教员的工作如何对领域产生国家层面的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as not adequately described how his position as a pilot and instructor will have a broader impact on the fiel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推荐信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飞行技能出色、过去工作表现良好,并笼统称其技能有利于国家利益。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推荐信虽称申请人技能娴熟或描述过去工作表现,但未具体说明拟议事业如何以国家重要的方式贡献于航空领域;两封信仅笼统提及国家利益,未作具体阐述。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对拟议事业国家重要性的具体说明。
核对原文依据
though the letters of recommendation state that the Petitioner is a skilled pilot or detail specific past job performance, they did not stipulate how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will contribute to the aviation field on a nationally important level.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文章和报告

证明目的
提供搜救、空中救护或航空领域背景,说明该领域的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许多文章和报告仅提供领域背景或解释领域重要性,对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证明价值很小,因为它们未涉及申请人的具体事业或其广泛影响;另指出部分材料缺页,仅按提交页面审查。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将领域背景与申请人具体拟议事业的前瞻性影响联系起来;部分文章和报告缺页。
核对原文依据
they do not address the Petitioner's specific endeavor or how it would have broad implications in the aviation field in a way that implicates national importanc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many ofthe articles and reports submitted were lacking several pages oftheir content.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关于美国飞行员短缺的证据和主张

证明目的
证明填补飞行员职位或从事教员工作具有国家影响。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证据和主张未充分解释填补单个飞行员职位或担任教员如何对所称的大规模全国短缺产生国家影响;全国性议题的重要性不等于具体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证明单个职位对全国飞行员短缺的国家层面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do not adequately explain how his intention to fill a single position as a pilot or to work as an instructor would have a national impact on this very large, claimed national shortag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申请人过去执法飞行工作(执行渔业法规等)及关于阻止非法毒品进入美国的经济社会影响的主张

证明目的
证明其工作具有显著经济影响。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这些是过去行为,而拟议事业并非从事过去职位;关于培训执法飞行员的主张也缺乏证据将其与具体显著经济影响相联系,单纯主张不构成证据。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过去工作与拟议事业之间缺乏联系,且未提供支持经济影响主张的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However, these are his past actions. His proposed endeavor is not to work in his past posi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Contentions require support to underpin them, as assertions themselves do not constitute evidenc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关于培训飞行员的拟议工作

证明目的
证明作为教员培训飞行员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类比Dhanasar中的课堂教师,认为培训飞行员计划虽有实质价值,但未证明单个教员的行为会对领域产生更广泛影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证明教员工作对领域的广泛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while the Petitioner's plan to instruct pilot trainees has substantial merit, he has not demonstrated that his actions as an individual instructor would impact the field more broadly.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可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认为申请人没有说明其作为单个飞行员或教员的工作如何对搜救、空中救护或航空领域产生更广泛影响。行业重要性、全国性议题或过去工作经历本身不能替代对具体拟议事业前瞻性影响的证明,因此第一要素未满足。

核对原文依据
The evidence provided does establish that the proposed endeavor is of substantial merit. However, the record does not demonstrate that the specific endeavor is of national importanc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the Petitioner has not adequately described how his position as a pilot and instructor will have a broader impact on the fiel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The briefs and the record do not explain how the Petitioner as a single pilot would have a nationally important impact on the search and rescue or air ambulance aviation fiel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EB-2特殊能力资格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EB-2要求申请人属于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特殊能力须初步满足六类证据中至少三类,随后进行最终实质审查。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自己作为飞行员符合EB-2特殊能力类别。

原审意见

原文未记载原审对该资格的具体认定。

AAO 认定与理由

AAO因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未满足且该结论足以处理上诉,明确拒绝审理并保留特殊能力资格问题,未作实质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issue of eligibility as an individual of exceptional ability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国家利益豁免第二、第三要素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二要素要求申请人处于有利推进拟议事业的位置;第三要素要求综合衡量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是否有利于美国。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有资格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处于有利推进事业的位置;原审以第一要素未满足为由拒绝申请。

AAO 认定与理由

AAO在第一要素未满足后,明确保留Dhanasar框架下其余资格论点,未对第二、第三要素作本次实质认定;原审关于第二要素的认定仅作为背景。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remaining arguments concerning eligibility under the Dhanasar framework.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The appeal brief states that the Director's decision did not address if the Petitioner is well positioned to advance the endeavor. That is incorrect. The Director's decision deemed that the Petitioner is well positione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推荐信是否具体说明申请人拟议事业(而非仅其过去表现或技能)如何产生国家层面的广泛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y did not stipulate how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will contribute to the aviation field on a nationally important level.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核对文章和报告是否完整提交,以及内容是否针对申请人的具体拟议事业而非仅提供领域背景。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hould include all relevant pages of an article or report in any future submission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they do not address the Petitioner's specific endeavo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核对关于飞行员短缺、经济影响和培训执法飞行员的主张是否有证据支持,而非仅停留在书面论证或陈述中。
    核对原文依据
    Contentions require support to underpin them, as assertions themselves do not constitute evidenc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本案未审理EB-2特殊能力资格及Dhanasar第二、第三要素,不能将本次驳回理解为对这些事项的否定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issue of eligibility as an individual of exceptional ability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remaining arguments concerning eligibility under the Dhanasar framework.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下载英文原件下载中文译文

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3948651 日期:2024年10月08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飞行员,寻求以特殊能力个人的身份获得基于就业的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对该分类所附工作要求给予国家利益豁免。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也未能证明豁免工作要求将是有益的。1 现该事项依据 8 C.F.R. § 103.3 提交本办公室上诉审理。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符合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案问题予以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I. 法律

为符合基础 EB-2 签证分类的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是高等学位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个人。该法第203(b)(2)(A)条。

特殊能力是指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显著高于通常所遇水平的专业程度。8 C.F.R. § 204.5(k)(2)。申请人须初步提交满足六类证据中至少三类类别的文件。8 C.F.R. § 204.5(k)(3)(ii)(A)-(F)。2 然而,满足至少三项标准本身并不确立该分类的资格。3 若申请人满足该要求,本办公室随后将进行最终实质审查,以决定证据

1 上诉书面论证意见称,审理主任的决定未涉及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该事业。该说法不正确。审理主任的决定认定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 2 若此类证据不适用于该个人的职业,申请人可提交可比证据以证明其资格。8 C.F.R. § 204.5(k)(3)(iii)。 3 USCIS 此前已确认该两部分审理方法在特殊能力个人情形中的适用性。6 USCIS Policy Manual F.5(B)(2),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6-part-f-chapter-5。

原文第 2 页

整体上表明其被认可具有所要求的专业程度,并将实质性惠及美国国家经济、文化或教育利益或福祉。该法第203(b)(2)(A)条。

若申请人确立基础 EB-2 分类的资格,其随后必须证明其值得对工作要求给予“国家利益”方面的自由裁量豁免。该法第203(b)(2)(B)(i)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 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 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自由裁量事项4 授予国家利益豁免,若申请人证明:

  • 拟议事业兼具实质性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 权衡之下,豁免工作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同上。

II. 分析

申请人主张以特殊能力个人的身份符合 EB-2 移民分类的资格。然而,由于本办公室认定其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且作为自由裁量事项也不值得授予该豁免,而该认定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本办公室拒绝触及并特此保留其作为特殊能力个人资格的问题。参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指出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粹咨询性认定”);另参见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触及替代性问题)。

A. 实质性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第一项要件,实质性价值和国家重要性,聚焦于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该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前瞻性影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

申请人打算作为飞行员加入“一家民用搜救组织”或“一家可比的民用空中救护服务”。他还打算培训其雇主的飞行员,并协助培训执法飞行员。所提供的证据确实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实质性价值。然而,记录未证明该具体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4 参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一致,认定 USCIS 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自由裁量)。

原文第 3 页

在确定国家重要性时,相关问题不是该个人将从事的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相反,本办公室聚焦于“外籍国民拟从事的具体事业”。参见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在 Dhanasar 中,本办公室进一步指出,“我们寻找拟议事业的更广泛影响”,且“[一]项事业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例如,因为它在某一特定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同上。本办公室还指出,“一项事业若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具有其他实质性积极经济影响,特别是在经济萧条地区,例如,很可能被理解为具有国家重要性。”同上,第890页。为评估申请人的拟议事业是否满足国家重要性要求,本办公室查看记录其工作潜在前瞻性影响的证据。在 Dhanasar 中,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的教学活动未达到具有国家重要性的水平,因为这些活动不会更广泛地影响其领域。26 I&N Dec. at 893。

在此,申请人未充分描述其作为飞行员和教员的职位将如何对领域产生更广泛影响、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实质性积极经济影响,如 Dhanasar 第一项要件所设想。26 I&N Dec. at 889。申请人在回应补证请求(RFE)时主张,其拟议工作具有国家重要性,因为很少有组织提供这些服务,因此“民用搜救或空中救护公司的地理范围是全国性的。”该论点忽视了 Dhanasar 的要求。正如 Dhanasar 明确指出的,本办公室寻找“某一特定领域内的国家甚至全球影响。”26 I&N Dec. at 889。

申请人的上诉书面论证意见进一步强调“搜救和执法航空”的重要性以及申请人在美国过往工作的重要性。然而,正如 Dhanasar 明确指示的,领域的重要性并不决定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参见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书面论证意见和记录均未解释申请人作为单一飞行员将如何对搜救或空中救护航空领域产生具有国家重要性的影响。申请人必须表明其个人工作将如何对该领域产生具有国家重要性的影响。此外,申请人的过往工作经验涉及第二项要件下的认定,即确定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

申请人还提到美国的飞行员短缺。然而,所提供的证据和申请人的主张未充分解释其填补单一飞行员职位或担任教员的意图将如何对这一非常庞大的、所主张的国家短缺产生国家影响。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以相关、有证明力和可信的证据支持其主张。参见 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at 376。此外,一个全国性议题的重要性并不赋予申请人作为飞行员或教员工作的拟议事业以国家重要性。再次,在 Dhanasar 框架内确定国家重要性时,相关问题不是该个人将从事的领域、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而是该个人将从事的具体事业的影响。同上,第889页。

原文第 4 页

记录也不足以证明国家重要性。5 申请人提供了其陈述、推荐信以及若干文章和报告。6 许多文章和报告提供了该领域的背景信息或解释了该领域的重要性。然而,该领域的重要性并不决定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参见 Dhanasar,26 T&N Dec. 第889页。此外,尽管这些文章和报告提供了背景信息,但它们对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这一问题的证据价值很小。这是因为它们没有涉及申请人的具体事业,也没有说明该事业将如何以涉及国家重要性的方式在航空领域产生广泛影响。此外,尽管推荐信称申请人是一名技术娴熟的飞行员或详细说明了具体的过往工作表现,但它们没有规定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将如何在全国重要层面上为航空领域做出贡献。我们注意到,其中两封信一般性地指出申请人的技能将有利于国家利益。然而,在这两封信中,除了这一宽泛的表述之外,写信人均未具体说明拟议事业将如何具有国家重要性。

关于其担任教员的提议,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对飞行员的培训如何为其领域带来更广泛的影响。与 Dhanasar 案中的申请人相似,虽然申请人培训飞行学员的计划具有实质价值,但他未能证明其作为个体教员的行为会对该领域产生更广泛的影响。26 I&N Dec. 第893页。

申请人声称其工作还具有产生重大经济影响的潜力。为支持这一主张,申请人指出其过去在[已隐去]的工作,在那里他帮助执行渔业法规并执行其他任务。他还指出将非法毒品拒于美国之外的经济和社会影响。然而,这些是他过去的行为。其拟议事业并非从事其过去的职位。尽管申请人声称他计划培训执法飞行员,但他未提供充分证据将这一拟议培训与任何具体的重大经济影响联系起来。主张需要支持来支撑,因为断言本身不构成证据。参见,例如,Matter of S-M-,22 I&N Dec. 49,51(BIA 1998)(“书面论证意见、动议或上诉通知中的陈述不是证据,因此不具有任何证据权重”)。因此,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拟议事业将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 Dhanasar 第一项要件所概述的重大积极经济影响。26 T&N Dec. 第889页。

正如 Dhanasar 案认定课堂教师的拟议事业不具有国家重要性,因为它不会对该领域产生更广泛的影响,我们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将充分延伸至更广泛地影响该地区或国家。26 I&N Dec. 第893页。他也未能证明因申请人的事业而产生的对地区或国家经济的利益将达到 Dhanasar 案所设想的“重大积极经济影响”的水平。同上,第890页。

因此,我们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具有 Dhanasar 先例决定第一项要件所要求的国家重要性,且申请人未能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由于所认定的驳回理由

5 尽管我们可能不会讨论提交的每一份文件,但我们已审查并考虑了每一份文件。 6 我们注意到,提交的许多文章和报告缺少其内容的若干页。我们已根据提交中所包含的页面进行了审查。申请人在未来的提交中应包含文章或报告的所有相关页面。

原文第 5 页

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我们拒绝审理并在此保留关于 Dhanasar 框架下资格的其余论点。参见 Bagamasbad,429 U.S. 第25页;另参见 Matter of L-A-C-,26 I&N Dec. 第526页注7。

III. 结论

由于申请人未能满足 Dhanasar 分析框架所要求的第一项要件,我们认定其未能证明其符合资格或 otherwise 在自由裁量权上应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裁定: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4-10-08)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1-01。

免费评估

选择评估方式

从你的经历和目标出发,了解下一步怎么准备。

现在可用

人工评估

移民规划师一对一

结合你的个人经历、申请目标和现有材料,梳理申请方向与准备重点。

即将上线

ImmiClaw

AI 智能评估

AI 评估服务正在准备中,开放后可在这里开始。现在可先与规划师沟通。

你的移民计划,从一次免费评估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