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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非先例决定
案号:34489446 日期:2024年10月17日
关于行政上诉办公室决定的动议
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家卡车运输公司的所有者,寻求以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豁免与该分类相关的职位offer要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豁免所需职位offer、进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我们驳回了随后的上诉。现该事项基于合并的重新开案动议和复议动议提交至本办公室。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经审查,我们将驳回上述动议。
重新开案动议必须陈述新的事实并有书面证据支持。8 C.F.R. § 103.5(a)(2)。复议动议必须证明我们先前的决定基于对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且根据决定作出时诉讼记录中的证据该决定是错误的。8 C.F.R. § 103.5(a)(3)。我们对动议的审查仅限于审查我们最新的决定。8 C.F.R. § 103.5(a)(1)(i)、(ii)。我们可以批准满足上述要求并证明符合所请求福利资格的动议。见 Matter of Coelho, 20 I&N Dec. 464, 473 (BIA 1992)(要求新证据具有改变结果的可能性)。
在我们先前通过引用并入本决定的决定中,我们认定申请人不符合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AAO 2016) 分析框架的第一项要件,该框架用于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因为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拟从事事业的全国重要性。1 申请人表示其企业I I将专门从事“昂贵及稀有汽车、车辆原型、超大及重型车辆和专用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输”。
1 我们在驳回决定中还指出,我们不同意审理主任关于申请人已根据 8 C.F.R. § 204.5(k)(3)(i) 证明其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的结论,因为记录中缺乏教育文件经适当认证的英语翻译。然而,该认定并未构成我们驳回决定的依据,因为申请人未就该问题获得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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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上诉中主张其拟从事的工作具有全国重要性,因为该工作“有望彻底改变美国境内的车辆和设备运输行业”。我们认定,记录未解释该企业将如何在其客户之外对更广泛领域产生全国重要性层面的影响。见同上,第889页(相关部分规定,为证明国家利益豁免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具体拟从事的事业具有全国重要性)。我们还认定,所提交的证据不支持申请人关于其企业将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 otherwise 为我国带来重大积极经济影响的主张。
在重新开案动议中,申请人未主张任何新的事实,也未提交任何证据。其提交材料不符合重新开案动议的要求。在复议动议中,申请人主张我们认定所提交证据未能证明所寻求福利资格存在错误。他主张记录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和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的所有要求。
在我们先前的决定中,我们审查了相关证据并认定其未证明申请人的拟从事事业在其领域具有全国重要性层面的任何更广泛影响。见同上(指出全国重要性通过考量“潜在预期影响”和“更广泛影响”来评估)。我们认可申请人计划到第五年达到50名员工总数、137,624美元净利润和2,973,159美元工资支出。然而,该计划未解释这些预测如何计算,也未充分澄清这些预测将如何实现,且记录中不包含支持商业计划财务预测的证据。此外,记录未说明按照商业计划预测创造50个就业岗位并产生利润将如何对全国重要性层面产生重大积极经济影响。见同上,第890页(指明具有雇用美国工人重大潜力或具有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的事业,特别是在经济萧条地区,很可能被理解为具有全国重要性)。在动议中,申请人未指出这些认定中存在任何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
申请人的提交材料不符合重新开案动议的要求。在复议动议中,申请人未证明我们先前的决定在我们作出决定时基于对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因此,上述动议将被驳回。8 C.F.R. § 103.5(a)(4)。
命令:重新开案动议被驳回。
进一步命令:复议动议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