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AAO 非先例决定USCIS 非先例裁决 · OCT252024_04B5203

商业飞行员/航空公司飞行员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4年10月25日)

类别 NIW · 领域 其他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分类资格、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国家利益豁免第二、第三要素
不成立 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行政上诉办公室经重新审查,驳回上诉。本次决定实际解决的是:申请人未证明其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此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高等学位专业人士分类问题以及Dhanasar第二、第三要素被明确保留,未作实质认定。驳回上诉意味着原审拒绝决定维持,但不构成对保留事项的实体否定。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as not established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the proposed endeavor. Therefore, the Petitioner has not shown eligibility for the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and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as a matter of discre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飞机飞行员,以成员身份申请EB-2类别的专业人士(持高等学位),并请求国家利益豁免,从而免除职位邀请和劳工证要求。原审德州服务中心拒绝该申请,认为记录不能证明申请人符合高等学位专业人士分类,也未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n airplane pilot, seeks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did not establish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s for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审理经过

  1. 初次申请

    申请人提交I-140表格,申请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分类及国家利益豁免;表格中填写的 intended job title 为“commercial pilot”,SOC代码53-2012。

    核对原文依据
    On the Form I-140 petition, the Petitioner specified his intended job title as "commercial pilot," with SOC (Standard Occupational Classification) Code 53-2012.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2. 补件

    原审发出补件通知,指出申请人未解释“一名飞行员如何改善全国性短缺或触发重大积极经济影响”,并比较Dhanasar案中未证明国家重要性的情形。

    核对原文依据
    In a request for evidence (RFE), the Director stated that the Petitioner had not explained "how one pilot will improve a national shortage or will trigger substantial positive economic impact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3. 补件回应

    申请人回应称将利用飞机和人员管理策略扩大美国多家航空公司的覆盖范围和业务规模,使公司最大化经济能力,并重复劳动力短缺和美国航空业整体重要性的论点。

    核对原文依据
    In response to the RFE, the Petitioner stated that he "will use his aircraft and personnel management tactics to expand the reach and scope of various airlines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reby "allowing companies to maximize their economic capacitie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4. 原审拒绝决定

    原审拒绝申请,认定记录未证明申请人符合高等学位专业人士分类,也未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拒绝通知还指出未证明受益人拟议事业如何影响区域或全国人口至国家重要性水平,或对航空领域产生更广泛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did not establish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s for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The Director also concluded that the Petitioner had not established eligibility for the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In the denial notice, the Director stated: "The petitioner ... has not established how the beneficiary's proposed endeavor stands to impact the regional or national population at a level consistent with having national importanc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5. 上诉

    申请人向行政上诉办公室提出上诉,主张其作为航空公司飞行员的事业因飞行员在航空业中的关键作用而具有重大国家重要性,并称此前已提交行业报告和文章说明美国航空业的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asserts that his "proposed endeavor as an Airline Pilot holds significant national importance due to the critical role airline pilots play in the aviation industry."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6. 上诉决定

    行政上诉办公室于2024年10月25日作出决定,经重新审查后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分类资格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高等学位指高于学士学位的美国学术或专业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加五年专业领域逐步经验等同于硕士学位。8 C.F.R. § 204.5(k)(2)。“专业”指《移民与国籍法》第101(a)(32)条所列职业,或任何以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为最低入门要求的职业。8 C.F.R. § 204.5(k)(2)。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自己符合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分类。

原审意见

原审认为记录未证明申请人符合高等学位专业人士分类;行政上诉办公室指出原审决定未触及关键问题,即申请人拟从事的职业是否属于要求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为最低入门要求的“专业”,并提到申请人提交了美国劳工部材料显示商业飞行员通常不需要学士学位。

美国劳工部关于商业飞行员的材料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说明商业飞行员通常不需要学士学位。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在脚注中提及该材料,指出原审未处理拟从事职业是否属于“专业”这一关键问题;本次未对该材料作实质认定。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未指出该材料本身的缺失;仅指出原审未处理该关键问题。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materials from the U.S. Department of Labor, indicating that commercial pilots do not generally need baccalaureate degree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明确保留该问题,因为上诉可基于其他理由驳回。该办公室援引机构无需对结果不必要的问题作出认定的原则,未在本决定中重新认定高等学位专业人士分类是否成立。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determined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establish eligibility for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We will reserve this issue, because the appeal is dismissible on other ground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We note that the Director's decision did not touch upon the key question of whether the Petitioner's intended occupation qualifies as a profession under 8 C.F.R. § 204.5(k)(2)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框架要求申请人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判断国家重要性应聚焦于外国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而非其所在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并考察更广泛影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90 (AAO 2016)。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作为航空公司飞行员的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为飞行员在航空业中发挥关键作用,且美国航空业具有重要性;他还主张将利用飞机和人员管理策略扩大航空公司业务,并通过培训帮助缓解行业短缺。

原审意见

原审认为申请人未解释一名飞行员如何改善全国性短缺或触发重大积极经济影响,飞行员短缺本身不能证明其工作将影响更广泛领域或具有国家重要性;拒绝通知指出未证明受益人拟议事业如何影响区域或全国人口至国家重要性水平,或对航空领域产生更广泛影响。

讨论航空公司飞行员短缺的媒体文章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证明航空业存在飞行员短缺,其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这些材料仅提供关于一般主题的背景信息,未具体描述申请人的拟议事业或其潜在影响;申请人必须证明具体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而不能仅证明某一主题、职业或领域的整体影响和重要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材料未具体描述申请人的拟议事业或其潜在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copies of media articles discussing a shortage of airline pilots, but these materials do not specifically describe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or its potential impact.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某讲师出具的专家意见信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证明其将在美国从事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的领域工作,并说明航空公司飞行员短缺及拉丁美洲航空业情况。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该信讨论的是广泛而一般的问题,远超申请人作为飞行员的具体拟议事业范围;信作者未解释申请人作为飞行员的就业将如何缓解航空公司飞行员短缺或以国家重要性水平广泛影响美国航空业。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解释申请人的具体就业如何缓解短缺或产生国家重要性层面的广泛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author of the letter did not explain how the Petitioner's employment as a pilot would alleviate the airline pilot shortage or otherwise broadly impact avi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at a nationally important level.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补件回应中关于利用飞机和人员管理策略扩大航空公司业务、产生经济连锁效应的主张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证明其拟议事业将使航空公司最大化经济能力,并对美国及全球其他企业和行业产生连锁影响。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申请人重复劳动力短缺和美国航空业整体重要性的论点;并指出若申请人为多个雇主工作,其影响不会等同于多名飞行员,而只是较短时间惠及每个雇主,因此寻求连续就业的主张不增加拟议事业的潜在影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说明其具体工作如何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连续为多个雇主工作反而削弱潜在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A claimed intention to seek serial employment, therefore, does not increase the potential impact of the proposed endeavor in this matte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补件回应中关于通过培训专长帮助缓解行业短缺的主张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证明其将培训他人,从而缓解飞行员短缺。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申请人未证明其将培训足够多的飞行员,从而以国家重要性水平影响该短缺。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证明培训规模足以影响全国性短缺。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id not show that he would train sufficient pilots to affect this shortage at a nationally important level.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上诉中引用的行业报告和文章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证明美国航空业的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重申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具体事业的国家重要性,而非其打算工作的行业的重要性;申请人未履行证明其个人具体拟议事业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的举证责任。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材料针对行业整体,而非申请人的具体拟议事业。
核对原文依据
As explained above, the Petitioner must establish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his specific endeavor, rather the industry in which he intends to work.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I-140表格、O*NET打印件及过去工作材料中关于“商业飞行员”与“航空公司飞行员”的表述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描述其拟议事业和过去经验。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指出申请人在I-140表格中以三种方式表明其寻求“商业飞行员”职位,但部分陈述又表明其寻求“航空公司飞行员”职位,两者是相关但不同的职业,具有不同SOC代码和要求;申请人过去经验显示其飞行的是包机和私人航班,而非定期航班。该办公室认为仅表示打算在航空领域以商业飞行员或航空公司飞行员身份工作不够具体,缺乏具体性损害了其按优势证据证明资格的能力。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拟议事业描述不一致且不够具体,未说明在该职业内具体拟从事何种工作。
核对原文依据
An intention to work in some aspect of aviation, either as a commercial pilot or as an airline pilot, is not sufficiently specific.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On the Form I-140 petition, the Petitioner specified his intended job title as "commercial pilot," with SOC (Standard Occupational Classification) Code 53-2012.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But some of the Petitioner's statements indicate that he seeks employment as an airline pilot, which is a different occupation with its own SOC code, 53-2011.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同意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认为申请人未证明其具体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该办公室指出,媒体文章和专家信仅描述航空业整体或飞行员短缺等广泛问题,未说明申请人具体就业如何缓解短缺或产生全国性影响;申请人关于扩大航空公司业务和培训飞行员的说法也缺乏足以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的说明。此外,申请人未一致描述拟议事业,削弱了其按优势证据证明资格的能力。

核对原文依据
We conclude that the proposed endeavor has substantial merit, but we agree with the Director that the Petitioner has not established its national importanc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We agree with the Director's determination that the Petitioner has not established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his proposed endeavo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Because the Petitioner has not met his burden of proof to show that he satisfies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element of the Dhanasar national interest test, detailed discussion of the remaining prongs cannot change the outcome ofthis appeal.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国家利益豁免第二、第三要素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框架第二要素要求申请人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第三要素要求综合权衡,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全部要素。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国家利益豁免资格;行政上诉办公室指出因第一要素未满足,详细讨论其余要素不能改变上诉结果。

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明确保留对第二和第三要素的论证,因为申请人未证明第一要素中的国家重要性,已足以驳回上诉。本次决定未对第二、第三要素作实质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Because the Petitioner has not met his burden of proof to show that he satisfies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element of the Dhanasar national interest test, detailed discussion of the remaining prongs cannot change the outcome ofthis appeal. Therefore, we reserve argument on the other prong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本案中行政上诉办公室明确保留了对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分类的认定,原审也未处理拟从事职业是否属于“专业”这一关键问题;不能把本次驳回上诉理解为该分类已被实体否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will reserve this issue, because the appeal is dismissible on other ground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We note that the Director's decision did not touch upon the key question of whether the Petitioner's intended occupation qualifies as a profession under 8 C.F.R. § 204.5(k)(2)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 阅读提示:核对国家重要性证据时,应区分行业整体重要性与申请人具体拟议事业的影响;本案媒体文章、专家信和行业报告均被评价为针对航空业整体或一般短缺,未具体说明申请人个人就业的全国性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owever, must establish the merit and national importance ofthe specific proposed endeavor; it cannot suffice for the Petitioner to establish the overall impact and importance of a particular subject, occupation, or fiel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the Petitioner must establish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his specific endeavor, rather the industry in which he intends to work.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核对拟议事业描述时,应注意I-140表格中的“commercial pilot”与部分陈述中的“airline pilot”属于不同SOC代码和要求的职业;本案认定描述不一致且不够具体,影响举证。
    核对原文依据
    On the Form I-140 petition, the Petitioner specified his intended job title as "commercial pilot," with SOC (Standard Occupational Classification) Code 53-2012.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But some of the Petitioner's statements indicate that he seeks employment as an airline pilot, which is a different occupation with its own SOC code, 53-2011.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 阅读提示:本案仅处理上诉,未重新审理高等学位分类及Dhanasar第二、第三要素;这些事项被保留,不能视为已满足或已失败。
    核对原文依据
    Therefore, we reserve argument on the other prong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下载英文原件下载中文译文

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3658120 日期:2024年10月25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飞机飞行员,寻求被归类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申请人还寻求对该EB-2移民分类所附带的职位邀请要求给予国家利益豁免。参见该法第203(b)(2)(B)(i)条。当符合国家利益时,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以授予此项对所需职位邀请、并因此对劳工证的自由裁量豁免。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分类资格。审理主任还认定申请人未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此事现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进行上诉审查。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予以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要获得国家利益豁免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其符合 underlying EB-2签证分类的资格,即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该法第203(b)(2)(B)(i)条。

高级学位是指任何高于学士学位的美国学术或专业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加上该专业领域五年逐步提升的经验,等同于硕士学位。8 C.F.R. § 204.5(k)(2)。"专业"是指该法第101(a)(32)条、8 U.S.C. § 1101(a)(32)所列职业之一,以及任何以美国学士学位或其外国同等学位为进入该职业最低要求的职业。1 8 C.F.R. § 204.5(k)(2)。

1 所列职业为建筑师、工程师、律师、医师、外科医生及某些教师。

原文第 2 页

一旦申请人证明其符合EB-2资格,其随后必须确立其值得获得对职位邀请要求"符合国家利益"的自由裁量豁免。该法第203(b)(2)(B)(i)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指出,USCIS可作为自由裁量事项2授予国家利益豁免,如果申请人证明:

  •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 总体而言,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二、分析

作为初步要点,本办公室注意到审理主任的决定往往缺乏对记录证据的详细讨论。同时,上诉的目的是具体指出不利决定中的错误。参见8 C.F.R. § 103.3(a)(1)(v)。申请人在上诉中指控程序错误,例如施加新颖的证据要求,但申请人未对这些要点作详细阐述。申请人笼统地声称审理主任未充分考虑记录证据。本办公室将在适当之处讨论记录证据的关键示例。最终,申请人的上诉未指出足以证明撤销或推翻审理主任决定的事实或法律错误。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确立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分类资格。本办公室将保留此问题,因为上诉可基于其他理由被驳回。3

在其母国委内瑞拉,申请人于1994年获得"科学与军事艺术(航空方向)"学士学位,并于1994年至2005年在委内瑞拉空军服役。2005年至2019年,申请人担任飞机飞行员,先为一家公用事业公司飞行运送工作团队,后为私营承运人飞行。申请人自2019年以B-2非移民游客身份入境美国后一直留在美国。

本程序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申请人对其拟议事业的描述前后不一致。申请人称其拟议事业是担任飞机飞行员并"在该领域培训他人"。申请人在不同时期表示其寻求担任"商业飞行员"和"航空公司飞行员"的职位,但这两个术语并非同义;它们描述的是相关但不同的职业。本办公室将在下文更详细地讨论此问题。

2 参见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以及第三巡回法院在一份未公布决定中一致,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自由裁量性质)。 3 参见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26 (1976)(指出联邦机构与法院一样,通常无需作出对其所达结果不必要的认定和决定);另参见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已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处理替代性问题)。本办公室注意到,审理主任的决定未涉及关键问题,即申请人的预期职业是否符合8 C.F.R. § 204.5(k)(2)下的"专业",该条要求以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作为进入该职业的最低要求。申请人提交了美国劳工部的材料,表明商业飞行员通常不需要学士学位。

原文第 3 页

Dhanasar第一项要件,即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侧重于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

本办公室认定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同意审理主任的意见,即申请人未确立其国家重要性。

在确定国家重要性时,相关问题不是该个人将从事的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相反,本办公室侧重于"外籍国民拟从事的具体事业"。参见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在Dhanasar中,本办公室进一步指出"我们寻找更广泛的影响",以及"一项事业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例如,因为它在某一特定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Id. 本办公室还指出,"一项具有雇用美国工人显著潜力或具有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的事业,例如特别是在经济萧条地区,很可能被理解为具有国家重要性。"Id. at 890。

申请人提交了讨论航空公司飞行员短缺的媒体文章副本,但这些材料并未具体描述申请人的拟议事业或其潜在影响。相反,这些材料仅构成关于一般主题的背景信息。然而,申请人必须确立具体拟议事业的价值和国家重要性;申请人仅确立某一主题、职业或领域的整体影响和重要性是不够的。

在一份专家意见信中,_______的一名讲师表示申请人"将在美国在一个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的领域工作"。该人士声称航空公司飞行员短缺,并描述了"拉丁美洲的航空业"。这些是广泛而一般的问题,远远超出申请人拟担任飞行员的拟议事业范围。申请人必须确立其具体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而非航空等广泛"领域"的国家重要性。关于整个行业的断言不能确立该行业内具体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该信作者未解释申请人的飞行员就业将如何缓解航空公司飞行员短缺,或以其他方式在国家重要层面上广泛影响美国的航空业。

在补件通知(RFE)中,审理主任指出申请人未解释"一名飞行员将如何改善全国性短缺或引发重大积极经济影响"。审理主任还将本案申请人与Dhanasar案中的申请人进行了比较,后者未能确立与小组学生合作的国家重要性。Id. at 893。

审理主任解释:“在确定国家重要性时,分析应侧重于申请人意图从事之工作所产生的影响,而非具体的职业分类。”审理主任还指出,飞行员短缺“本身并不能证明[申请人]的工作将影响更广泛的领域,或产生达到国家重要性程度的影响。”我们注意到,劳工证程序的目的是表明没有合格的美国工人可以填补特定职位。此类工人的不可获得性本身通常不构成豁免该程序的理由。

原文第 4 页

在回应补件通知时,申请人表示他“将利用其飞机和人员管理策略来扩大美国各航空公司的覆盖范围和业务范围”,从而“使公司能够最大化其经济能力”。申请人重复了关于劳动力短缺和美国航空业整体重要性的论点,并主张拟议工作“将对全美乃至全球的其他企业和行业产生众多连锁效应”。

申请人表示他将寻求在美国主要航空公司就业,并“也将在区域、国内和/或货运航空公司工作”。正如我们将在下文进一步讨论的,申请人最初在I-140表格上表示其寻求作为商业飞行员就业,而非在单独的航空公司飞行员职业中就业。此外,如果申请人在该行业中为多个雇主工作,其工作不会像多名飞行员那样产生相同的影响。相反,他将在更短的时间内使每个雇主受益。因此,声称打算连续就业并不会增加本案中拟议工作的潜在影响。

申请人主张“他还将通过提供其培训专长来帮助缓解巨大的行业短缺”。申请人未证明他将培训足够多的飞行员以在国家重要层面上影响这一短缺。

在否决通知中,审理主任指出:“申请人……未证明受益人的拟议工作将如何以符合国家重要性的程度影响区域或全国人口。申请人也未证明受益人的工作将对航空领域产生更广泛的影响。”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其“作为航空公司飞行员的拟议工作因航空公司飞行员在航空业中发挥的关键作用而具有重大的国家重要性”。申请人还表示他此前已提交“行业报告和文章……详述美国航空业的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如上所述,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具体工作的国家重要性,而非其意图工作所在行业的重要性。申请人未履行其举证责任,证明其个人的具体拟议工作达到国家重要性程度。

我们同意审理主任的认定,即申请人未证明其拟议工作的国家重要性。我们还注意到,申请人未一致地描述该工作,特别是在其寻求作为商业飞行员还是航空公司飞行员就业方面。

在I-140申请表上,申请人将其预期职位名称指定为“商业飞行员”,SOC(标准职业分类)代码为53-2012。表格上的“非技术性职位描述”指明该职业中的个人“驾驶和导航固定翼飞机在非定期航空承运人航线上飞行,或驾驶直升机”,且该职业“需要[商业]飞行员执照”。由此,申请人在申请表上以三种不同方式确认其寻求作为商业飞行员就业,该职业与其有记录可查的过往经历一致。

原文第 5 页

但申请人的部分陈述表明其寻求作为航空公司飞行员就业,这是一个具有自身SOC代码53-2011的不同职业。申请人提交了劳工部O*NET网站的打印件,分别针对“商业飞行员”和“航空公司飞行员、副驾驶和飞行工程师”。这些材料显示,航空公司飞行员与商业飞行员不同,他们“通常在定期航空承运人航线上”飞行,且两类飞行员有不同的要求。

申请人最初提交了三家提供私人或包机飞行的公司的工作邀请函。提交的材料显示此类工作属于商业飞行员类别,而非航空公司飞行员。

申请人还提及“作为航空公司飞行员的经验”,尽管如上所述,航空公司飞行员属于与商业飞行员相关但独立的职业分类,而商业飞行员是申请人在I-140表格上以三种不同方式指定的职业。显示申请人过往经历的材料表明其飞行的是包机和私人航班,而非定期航班。

申请人必须提出“具体工作”。参见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工作”一词比一般职业更为具体;申请人不仅应提供关于该职业通常涉及内容的细节,还应提供该人拟在该职业内具体从事何种工作的细节。参见,一般而言,6 USCIS Policy Manual F.5(D)(1),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意图在航空业的某个方面工作,无论是作为商业飞行员还是航空公司飞行员,都不够具体。这种缺乏具体性损害了申请人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资格的能力。

由于申请人未履行其举证责任,证明其满足Dhanasar国家利益测试中的“国家重要性”要素,对剩余要素的详细讨论无法改变本上诉的结果。因此,我们对其他要素保留论证。

III. 结论

申请人未证明拟议工作的国家重要性。因此,申请人未表明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我们将作为自由裁量事项驳回上诉。

裁定: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4-10-25)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1-01。

免费评估

选择评估方式

从你的经历和目标出发,了解下一步怎么准备。

现在可用

人工评估

移民规划师一对一

结合你的个人经历、申请目标和现有材料,梳理申请方向与准备重点。

即将上线

ImmiClaw

AI 智能评估

AI 评估服务正在准备中,开放后可在这里开始。现在可先与规划师沟通。

你的移民计划,从一次免费评估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