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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与能源工程经理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3年10月27日)

类别 NIW · 领域 工程技术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EB-2基础资格(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国家利益豁免第一项要件: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二项和第三项要件
不成立 国家利益豁免第一项要件: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行政上诉办公室经重新审查驳回上诉,维持申请被拒;本次实际解决的是国家利益豁免第一项要件未满足,第二项和第三项要件被明确保留而未审理。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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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remaining arguments concerning eligibility under 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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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电气工程师,以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申请EB-2移民分类,并请求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国家利益豁免)。其自述在佛罗里达州拥有并管理一家公司,提供能效、可再生能源、电气基础设施升级、建筑管理系统、储能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服务。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n electrical engineer, seeks 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 (EB-2)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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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decided I wanted to contribute to the nation through the operations of my own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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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德州服务中心主任拒绝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did not establish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s for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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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诉

    申请人就德州服务中心的决定提出上诉,案件进入行政上诉办公室。

    核对原文依据
    Appeal of Texas Service Center Dec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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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matter is now before us on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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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诉

    申请人在上诉中通过律师书面论证意见主张原决定错误适用法律和法规、未审查全部记录证据、适用了比优势证据更严格的标准,并援引商业计划等证据主张其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asserts through a brief from his attorney that the Director's decision was "an erroneous application of the law and regu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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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上诉决定

    行政上诉办公室经重新审查后驳回上诉,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未满足Dhanasar第一项要件。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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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Petitioner has not met the requisite first prong of the Dhanasar analytical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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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EB-2基础资格(高级学位专业人士)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2)条;申请人须首先证明符合基础EB-2分类资格。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以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申请EB-2分类。

原审意见

主任认定申请人符合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资格,记录支持该结论。

AAO 认定与理由

主任已认定申请人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记录支持该结论,因此本次上诉未再争议基础EB-2资格,仅审查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concluded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s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The record supports that conclu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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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豁免第一项要件: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框架第一项要件:拟议事业须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审查聚焦申请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的前瞻性影响,而非其所属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经营能效与可再生能源工程公司、帮助商业和住宅客户改善能效和电气基础设施的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并援引商业计划和专家意见信等证据。

原审意见

主任认定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记录未能证明该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商业计划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描述公司业务、近期成就、未来员工和收入预测,主张其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计划中的员工数和收入预测似乎并非基于公司当前运营数据,也未显示公司与计划引用的能源调查统计之间的关系;记录缺乏公司当前运营状况及其与财务预测对应关系的文件,也未说明公司如何或是否广泛影响能源使用;增长预测图表未包含计算增长所用数据的来源。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当前运营数据、预测数据来源及公司对全国能源使用影响的说明。
核对原文依据
These numbers and additional sales forecasts included in the business plan do not appear to be based on current operational figures for the Petitioner's compa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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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hout sufficient information or evidence regarding any projected U.S. economic impact or job creation attributable to his future work, the record does not show that benefits to the U.S. regional or national economy resulting from the Petitioner's pursuits in the field of renewable and efficient energy infrastructure would reach the level of "substantial positive economic effects" contemplated by Dhanas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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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意见信(讨论全球工程服务市场报告和研究、能源使用、温室气体影响及申请人经验)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支持其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这些报告和研究的内容虽可能涉及申请人拟经营业务所属行业,但未说明申请人管理一家提供能源领域服务的单一公司这一具体事业的国家重要性;申请人经验通常与Dhanasar第二项要件相关,而非第一项。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行业层面材料未连接到申请人具体事业的前瞻性全国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content of these reports and studies, while it may relate to the industry in which the Petitioner intends to operate his business, does not speak to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the Petitioner's specific endeavor to manage a single company providing services in the energy se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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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note that the Petitioner's experience is generally relevant not to the first prong of the Dhanasar framework, but to the seco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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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律师书面论证意见中关于原决定未审查全部证据、适用更严格证明标准的主张

证明目的
申请人用以主张原决定法律适用错误。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指出,申请人未具体说明主任如何出错或决定中哪些因素错误;该主张未附进一步解释。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具体指明错误结论或事实陈述。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owever, does not specify how the Director erred or what factors in the decision were errone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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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商业计划中的员工数、收入预测和增长图表缺乏当前运营数据支撑,也未说明公司如何广泛影响能源使用;专家意见信讨论的行业报告和全球工程服务市场等内容只涉及行业层面,未说明申请人管理单一公司这一具体事业如何超越其公司及客户范围、对工程领域、能源行业或美国经济产生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Although the Director determined that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has substantial merit, the Director concluded that the record did not establish that the endeavor is of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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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e, we conclude the record does not show that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stands to sufficiently extend beyond his company and its clientele to impact the field of engineering, the energy industry, or the U.S. economy more broadly at a level commensurate with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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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二项和第三项要件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框架第二项(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和第三项(综合衡量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有利于美国)。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寻求国家利益豁免,但本次上诉决定未就第二项和第三项要件展开实质审查。

原审意见

原文未记载主任对第二项和第三项要件的单独认定。

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因第一项要件未满足已足以处理上诉,明确保留未处理的Dhanasar框架其余论点,未作实质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Because the identified reasons for dismissal are dispositive of the Petitioner's appeal,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remaining arguments concerning eligibility under 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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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商业计划中的员工数、收入预测和增长图表是否有公司当前运营数据及计算来源支撑,以及是否说明对全国能源使用的影响;这是本案第一项要件被否定的具体证据缺口。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does not contain documentation showing the company's current operating posture and how it corresponds to any financial projec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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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核对专家意见信是否将行业报告和研究连接到申请人具体事业的前瞻性全国影响,而非仅讨论行业重要性;本案区分了行业重要性与具体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the focus is not on the importance of the industry or profession in which the individual will work, but on "the specific endeavor that the foreign national proposes to undert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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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本案为上诉决定,行政上诉办公室进行重新审查并驳回上诉;第二项和第三项要件因第一项要件已足以处理上诉而被保留,未作实质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review the questions in this matter de no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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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remaining arguments concerning eligibility under 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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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28449168 日期:2023年10月27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电气工程师,寻求以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基于就业的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参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申请人还寻求豁免与该EB-2移民分类相关的职位offer要求。参见本法第203(b)(2)(B)(i)条,8 U.S.C. § 1153(b)(2)(B)(i)。当符合国家利益时,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授予此项对所需职位offer、并因此对劳工证的自由裁量豁免。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为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其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的资格,即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才能的个人。本法第203(b)(2)(B)(i)条。

如果申请人证明其符合基础EB-2分类的资格,则必须进而证明其值得获得对职位offer要求“符合国家利益”的自由裁量豁免。同上。虽然法规和相关条例均未定义“国家利益”一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指出,如果申请人证明以下各项,USCIS可作为自由裁量事项¹授予国家利益豁免:

1 另见 Poursina v. USCIS, 936 F.3d 868 (9th Cir. 2019)(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属自由裁量性质)。

原文第 2 页

  •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 权衡之下,豁免职位offer要求将有利于美国。²

二、分析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资格。记录支持该认定。上诉中尚待确定的其余问题是,申请人是否已证明豁免职位offer要求、并因此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基于下述理由,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未能充分证明其拟议事业在Dhanasar分析框架第一项要件下的国家重要性。

第一项要件,即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聚焦于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前瞻性影响。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

申请人对其拟议事业的描述如下(按原文引用):

我决定通过经营自己的企业为国家作出贡献,并于2018年12月独立创业,全身心投入[我的公司],担任其所有者兼电气与能源工程经理。[我的公司]的创立旨在服务商业和住宅领域,帮助其提高能源效率、增强建筑安全性及居住者福祉、升级其老化的电力基础设施,并纳入可再生能源、建筑管理系统、储能系统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新技术。在我的关键角色中,我负责与全国各地的其他公司合作,开发改善能源管理的计划、产品和方法。我在客户现场进行能源审计,评估节能措施,并实施能源管理系统,帮助客户降低能源成本,同时变得更加可持续。

尽管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审理主任认定记录未能证明该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在确定国家重要性时,相关问题并非该个人将从事的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相反,本办公室聚焦于“外籍国民拟从事的具体事业”。参见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在Dhanasar中,本办公室进一步指出,“我们寻找拟议事业的更广泛影响”,并且“[一]项事业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例如,因为它在某一特定领域内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

2 关于这三项要件的详细阐述,参见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8-91。

原文第 3 页

某一特定领域。”同上。本办公室还指出,“[一]项事业若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具有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尤其是在经济萧条地区,例如,很可能被理解为具有国家重要性。”同上,第890页。此外,为评估申请人的拟议事业是否满足国家重要性要求,本办公室考察记录其工作“潜在前瞻性影响”的证据。在Dhanasar中,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的教学活动未达到具有国家重要性的水平,因为这些活动不会更广泛地影响其领域。同上,第893页。

在上诉中,申请人通过其律师的书面论证意见主张,审理主任的决定是“对法律和条例的错误适用”,声称审理主任未审查记录中的所有证据。然而,申请人未具体说明审理主任如何出错或决定中哪些因素有误。³ 申请人还主张(未作进一步解释),审理主任“适用了比优势证据更严格的证明标准”⁴,且未考虑所提交的全部证据。申请人指出记录中的若干证据项目,声称这些证据确立了其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包括一份商业计划书。该商业计划书对其公司描述如下(按原文引用):

[该公司]是一家住所位于佛罗里达州[已隐去]县的组织,向住宅多户、单户和商业建筑业主提供创新的可持续性和能源效率服务、可再生能源供应选项、电力基础设施升级和流程改进解决方案,同时还就环境敏感型建筑和绿色建筑认证流程向其提供建议。

[该公司]同时瞄准住宅和商业建筑市场,将与多户、单户和低收入多户建筑业主及居民密切合作,使其能够对自身物业进行能源效率、电力和能源管理改进,同时使租户受益于更低的公用事业费用和居住者生活水平的提高。

该商业计划书列出了公司近期成就,例如部署电动汽车充电桩、在一座35层办公大楼实施空气净化系统,以及向若干学校和住宅综合体提供免费能源审计。该商业计划书预计到2025年将拥有4名直接雇员和37名“外包”雇员,并于当年实现1,305,000美元收入。这些数字以及商业计划书中包含的其他销售预测似乎并非基于申请人公司当前的运营数据,也未证明该公司与商业计划书中所引能源调查统计数据之间的关系;记录中不包含显示公司当前经营状况及其如何对应任何财务预测的文件,也未说明公司如何或是否将广泛影响能源使用。同样,业务增长预测图表未包含用于计算增长的任何数字的来源。

3 上诉必须具体指明不利决定中的任何错误法律结论或事实陈述。参见 8 C.F.R. § 103.3(a)(1)(v)。 4 参见 INS v. Cardoza-Fonseca, 480 U.S. 421, 431 (1987)(将“更可能 than not”讨论为事件发生概率大于50%)。

原文第 4 页

预测。申请人必须以相关、有证明力且可信的证据支持其主张。见 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at 376。该商业计划还描述了美国商业建筑的能源使用信息;尚不清楚申请人在佛罗里达州的小型企业将如何在全国范围内解决商业空间的能源低效问题。由于缺乏关于其未来工作可归因于的任何预计美国经济影响或就业创造的充分信息或证据,记录未显示申请人在可再生和高效能源基础设施领域的追求所产生的对美国区域或国家经济的利益将达到 Dhanasar 所设想的“实质性积极经济影响”水平。Id. at 890。

记录还包括专家意见书,讨论与全球工程服务市场、能源使用和温室气体影响相关的报告和研究,以及申请人的经验。5 这些报告和研究的内容,虽然可能与申请人打算经营其业务的行业相关,但并未说明申请人管理一家在能源领域提供服务的单一公司的具体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如前所述,关于国家重要性,重点不在于个人将从事的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而在于“外国国民提议从事的具体事业”。在 Dhanasar 中,我们还认定请愿人的教学活动未达到具有国家重要性的水平,因为它们不会更广泛地影响其领域。Id. at 893。在此,我们认定记录未显示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将足以超出其公司及其客户群,以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水平更广泛地影响工程领域、能源行业或美国经济。因此,申请人的拟议事业不符合 Dhanasar 框架的第一项要件。

记录未确立 Dhanasar 先例决定第一项要件所要求的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因此,申请人未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由于所认定的驳回理由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我们拒绝审理并在此保留关于 Dhanasar 框架下资格的其余论点。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指出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粹咨询性认定”);另见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审理上诉中的替代性问题)。

III. 结论

申请人未满足 Dhanasar 分析框架所要求的第一项要件。我们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或在其他方面值得获得该豁免。申请将继续被拒。

5 我们注意到,申请人的经验通常与 Dhanasar 框架的第一项要件无关,而与第二项要件相关。

原文第 5 页

裁定: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3-10-27)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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