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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3747094 日期:2024年9月11日
关于行政上诉办公室决定的动议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 Oracle EBS 顾问,寻求就业类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具有特殊能力(exceptional ability)的个人,并请求豁免该分类所附的工作邀请要求(国家利益豁免)。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 203(b)(2) 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驳回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能确立基础 EB-2 分类的资格或所请求的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人随后提出上诉,主张作为具有特殊能力的个人符合 EB-2 移民分类资格¹以及所请求的国家利益豁免。我们驳回了其随后的上诉。现本事项因复议动议(motion to reconsider)提交至本办公室。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经审查,我们将驳回该动议。
复议动议必须确立本办公室先前的决定系基于对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且该决定基于决定时诉讼记录中的证据系属错误。8 C.F.R. § 103.5(a)(3)。本办公室对动议的审查仅限于审查本办公室最新的决定。8 C.F.R. § 103.5(a)(1)(ii)。本办公室可批准满足上述要求并证明具备所请求福利资格的动议。
在我们的决定中,我们认定申请人未能确立其作为具有特殊能力的个人的资格,因为他仅满足了两项证据标准:8 C.F.R. §§ 204.5(k)(3)(ii)(A) 和 (B),分别涉及官方学术记录和所寻求职业中十年全职经验。我们还认定,记录未能确立申请人满足 8 C.F.R. § 204.5(k)(3)(ii)(F) 关于其行业或领域内成就获得认可及重大贡献的标准。² 尽管我们认可申请人提交了大量来自前同事及该领域其他人士的推荐信,这些信件总体上赞扬申请人的专业知识和
¹ 由于申请人未对审理主任关于其不符合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的 EB-2 移民分类资格的结论予以承认或反驳,我们视该问题为放弃。 ² 申请人未提交证据以满足 8 C.F.R. §§ 204.5(k)(3)(ii)(C) 或 (E) 的证据标准,亦未对审理主任关于其不满足 8 C.F.R. § 204.5(k)(3)(ii)(D) 标准的认定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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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态度,但我们认定这些信件未能确立申请人的贡献超出了作为一名尽职且胜任的雇员的范畴。此外,我们解释称,记录中与申请人提供服务相关的证据,包括专业服务协议、发票及其在一家大型“多元化企业集团”的任职,可能确立了其在职业生涯中的投入和成功,但并未证明其领域内成就获得认可及重大贡献。最后,我们保留了对申请人关于国家利益豁免资格的上诉论点的处理。³
在动议中,申请人总体上不同意我们的决定,主张“证据评估存在错误”,并声称记录确立了其行业内的成就和重大贡献,满足 8 C.F.R. § 204.5(k)(3)(ii)(F) 的证据标准。在此过程中,他未指明我们在上诉审查记录时遗漏的任何具体文件或证据,以证明其对该领域的重大贡献。相反,他重复了其经验的要点,并依赖于我们在先前决定中已讨论过的相同证据。例如,在动议中,申请人声称记录中的信件表明他“显著增强了[其前雇主]公司的物流运营”,而其近期在一家跨国雇主的任职证明了其“作为全球 IT 服务领域备受尊敬的专业人士的地位”。同样,他声称,鉴于该雇主运营的规模,其职位使其成为“能够交付有影响力解决方案的顶级专业人士”。此外,申请人援引记录中的专家意见书,其中专家认为,申请人不仅履行了其各职位的职责,而且常常超出每个职位的要求,并牵头“涉及关键更新、系统大修和全面新系统实施的重大项目”。他还讨论了其教育背景和培训,然而这些资历并不能确立其对该领域的重大贡献。
我们在先前的决定中已处理了申请人的证据和主张,并认定虽然记录显示其对其雇主和客户作出了贡献,但他未能确立对该领域的重大贡献。申请人已表明,鉴于其对工作的投入,他获得了赞扬和认可,但证据未能指明申请人的工作以何种方式对其领域产生了重大贡献。因此,申请人未能确立我们的决定系基于对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由于申请人未能证明我们如何在法律或政策上犯错,其动议不符合 8 C.F.R. § 103.5(a)(3) 项下复议动议的要求。见 Matter of O-S-G-, 24 I&N Dec. 56, 58 (BIA 2006)(确认个人不能通过笼统地指称先前决定存在错误来满足复议动议的要求,而是提交方“必须具体说明”被错误裁定的“事实和法律问题”)。
因此,我们没有重新审议我们决定的依据,申请人的动议将被驳回。8 C.F.R. § 103.5(a)(4)。
命令:复议动议被驳回。
³ 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指出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粹咨询性的认定”);另见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已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处理替代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