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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21846702 日期:2022年9月12日
关于行政上诉办公室决定的动议
表格 I-140,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特殊能力外籍人士移民申请
申请人是一家娱乐、艺人管理和推广企业,寻求将受益人归类为表演艺术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个人,担任歌手/音乐人。《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A)条,8 U.S.C. § 1153(b)(2)(A)。这一第二优先类别使移民签证可提供给持有高级学位或同等学历的专业人士成员,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表演艺术领域的特殊能力通过证明该外籍人士在过去12个月的工作经验确实需要、且在美国的预期工作将需要特殊能力来显示。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基于四项理由驳回了申请。第一,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是具有特殊能力的个人,因为其未能证明受益人在过去12个月的工作经验需要特殊能力,或在美国的预期工作将需要特殊能力。审理主任进一步认定,申请人未遵守要求张贴职位空缺通知的法规,未证明其有能力向受益人支付所提供的薪资,也未证明向受益人提供的工作机会是现实的。我们基于相同的全部理由驳回了随后的上诉。此事现以合并的重新开案动议和复议动议提交至本办公室。
在这些程序中,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所请求福利资格的责任。该法第291条,8 U.S.C. § 1361;Matter of Chawathe,25 I&N Dec. 369, 375 (AAO 2010)。经审查,我们将驳回该合并动议。
一、法律
本申请针对的是Schedule A职业。Schedule A职业是编入20 C.F.R. § 656.5的职业,美国劳工部(DOL)已认定该职业没有足够有能力、愿意、合格且可用的美国工人,且非公民在此类职业中的就业不会对类似就业的美国工人的工资和工作条件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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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艺术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个人的职业被指定为Schedule A第二组职业。该指定要求申请人提交证据,证明受益人在过去一年中在需要具有特殊能力的个人的职位上工作,且受益人的服务被寻求用于需要具有特殊能力的个人的职位。20 C.F.R. § 656.15(d)(2)。申请人必须提交文件以显示特殊能力(例如,广泛赞誉和国际认可的文件、演出海报和明星排名、由受益人或关于受益人的已发表材料),如20 C.F.R. § 656.15(d)(2)(i)-(vi)所述。1 与大多数需要工作机会的就业类移民申请一样,本申请必须包括证据证明潜在美国雇主有能力支付所提供的薪资。8 C.F.R. § 204.5(g)(2)。
重新开案动议必须陈述新事实并有文件证据支持。8 C.F.R. § 103.5(a)(2)。我们不要求"新事实"的证据此前不可获得或不可发现。相反,"新事实"是与动议所提出的问题相关且此前未在程序中(包括原始申请)提交的事实。重申此前陈述的事实或重新提交此前提供的证据不构成"新事实"。 复议动议必须确立我们的决定基于对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且该决定基于决定时程序记录中的证据是错误的。8 C.F.R. § 103.5(a)(3)。
二、分析
如上所述,申请人寻求将受益人归类为表演艺术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个人,以填补所提供的歌手/音乐人职位。ETA表格9089,永久就业认证申请,声明该职位要求所提供职位10年的经验。申请人提交了证据证明受益人是国际唱片艺人,拥有超过25年作为歌手演唱巴基斯坦歌曲的经验,涉及各种音乐流派。
审理主任在驳回决定中以及本办公室在上诉中均认定,记录证明了受益人作为歌手/音乐人的10年经验,并包括20 C.F.R. § 656.15(d)(2)(i-vi)所述关于受益人过去作为歌手/音乐人职业生涯的证据。然而,审理主任和本办公室均认定,记录未证明受益人在提交申请前一年内的工作需要特殊能力,也未证明在美国的预期工作需要20 C.F.R. § 656.15(d)(2)所要求的特殊能力。
我们还认定,申请人的提交通知不符合20 C.F.R. § 656.10(d)(1)(ii)的要求,因为其未张贴在就业地点,申请人未证明其截至优先日期持续有能力向受益人支付所提供的薪资,2 且申请人未证明存在受益人的现实工作机会。
1 在Matter of Chawathe,25 I&N at 376中,我们认定,"真相不应仅由证据的数量来确定,而应由其质量来确定。" 2 本申请的优先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即申请提交之日。见8 C.F.R. § 204.5(d)(解释如何确定申请的优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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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特殊能力
如上所述,为证明外籍人士是表演艺术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个人,申请人必须确立三个要素:1)受益人在过去12个月的工作经验需要特殊能力;2)在美国的预期工作将需要特殊能力;以及3)足以显示特殊能力的文件,如20 C.F.R. § 656.15(d)(2)(i-vi)所列。如我们此前的决定所述,审理主任未对申请人是否已确立第三个要素提出异议,我们未在上诉中提出此问题。因此,首先的问题是申请人是否已确立第一个要素——即受益人从2017年11月至2018年11月的工作经验需要特殊能力。
申请人在动议中提供了新证据,证明"受益人自本申请待决以来持续获得的赞誉、其繁忙的艺术日程,以及由于其持续的特殊能力而在音乐会上吸引大量人群的能力。"申请人还指出受益人最近于2022年1月22日发布的单曲,并提供以下额外证据:
- 打印件显示受益人的Spotify频道有29,138名听众,包括1993年至2019年发布的专辑,以及2021年和2022年发布的单曲。
- 打印件显示受益人的YouTube频道展示了2014年9月、2016年5月、2021年2月、2021年6月和2022年1月发布的各种音乐视频。
- 一个巴基斯坦YouTube频道的打印件,显示过去10年发布和观看受益人音乐合集的情况。
- 证据表明受益人于2015年主持了一季"Coke Studio",一个巴基斯坦年度音乐电视节目。
- 一份看似立顿茶公司产品广告的打印件,未注明日期,附有手写注释声称受益人是立顿的"品牌大使"。
- 一家广播电台首席官2016年11月21日的声明,称受益人已签约2017年全年每月播出的节目,该电台将在2017年赞助音乐会,且该电台"正在洽谈推广[受益人]正在完成的书籍。"
- 广播电台宣传材料和社交媒体帖子的打印件,日期为2017年5月至2018年7月、2020年2月和2021年2月, featuring受益人的广播节目。
- 受益人"作为美巴文化协会的头牌和主要吸引力就业"的证据,包括展示受益人2018-2022年现场表演的宣传材料和社交媒体帖子。
申请人主张,受益人从2017年11月30日至2018年11月30日(提交申请前一年期间)的工作经验需要特殊能力,并包括"售罄的音乐会和在广播电台四年任期的黄金时段播出艺术人才"。然而,在审查动议中提交的新证据时,我们注意到广播电台官员的声明写于2016年,在受益人声称的2017年就业之前,且在提交申请前一年期间之前。申请人未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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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与广播电台之间的合同或雇佣协议,或佐证受益人实际以任何身份受雇的工资单或税务记录。尽管宣传材料和社交媒体帖子提及受益人的广播节目,但该证据反映的日期仅涵盖申请提交前一年期间的一部分,即2017年11月至2018年7月。该证据亦未证明受益人作为广播节目主持人的工作需要特殊能力。
我们还注意到,该证据仅反映2018年的一次演出,显示在一份网站打印件上,该打印件为“[受益人]2018年度晚宴与音乐之夜”做广告。该打印件未载明演出的日期或地点,打印件上反映的唯一日期列于活动标题上方,写明为“03/12/2023”。该演出实际于何时发生或是否发生、是否发生在2017年11月至2018年11月之间,以及为何打印件上列有一个未来日期,均不明确。未解决的重大不一致可能导致我们重新评估为支持所请求的移民福利而提交的其他证据的可靠性和充分性。See Matter of Ho, 19 I&N Dec. 582, 591 (BIA 1988)。申请人有责任通过独立客观证据解决记录中的任何不一致。Id.
在受益人Spotify频道上列出的其专辑中,仅有一张的发行日期在申请提交前一年期间内:该专辑于2018年6月15日发行。然而,申请人并未主张或提交证据证明受益人录制该专辑的工作经历发生在2017年11月至2018年11月期间,或该工作经历需要特殊能力。
申请人提交的新事实和证据反映的是受益人在申请提交前一年期间之前和之后的成就,并未证明其在提交申请前12个月内的工作需要特殊能力。申请人必须证明受益人在申请的优先日期具备所提供职位的所有工作要求。8 C.F.R. §§ 103.2(b)(1), (12);另见 Matter of Wing's Tea House, 16 I&N Dec. 158, 159 (Acting Reg'l Comm'r 1977);Matter of Katigbak, 14 I&N Dec. 45, 49 (Reg'l Comm'r 1971)。因此,我们将基于此理由驳回重新开案动议。
申请人通过动议还主张,我们在先前的决定中犯了错误。申请人援引USCIS政策手册,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并主张我们未对表演艺术人士适用特殊能力的正确定义。申请人主张,我们反而错误地适用了归于Schedule A第二类职业(科学或艺术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的“特殊能力”定义,3 然后又错误地施加了第一优先类别下“杰出能力”人士的要求。4 申请人进一步称,“不存在任何法定或法规要求将资格条件限定为艺术家职业生涯的单纯时间连续性,AAO不能将其作为新颖要求加以施加。”
3 该第二优先类别使具有显著高于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通常所遇专业水平的外国国民可获得移民签证。See section 203(b)(2)(A) of the Act, 8 U.S.C. § 1153(b)(2)(A)。 4 该类别使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人士可获得移民签证。See section 203(b)(1)(A) of the Act, 8 U.S.C. § 1153(b)(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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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主任的决定和我们先前的决定均未讨论要求受益人保持持续特殊能力连续职业生涯的规定。相反,两项决定均认定,尽管受益人在音乐领域拥有广泛而成功的职业生涯,但记录并未证明其具备法规所要求的、作为特殊能力人士分类所需的近期工作经历。如上所述,记录(包括动议时提交的证据)并未记载受益人在2017年11月至2018年11月这一特定期间内以任何身份受雇于任何实体。相反,证据倾向于表明受益人在2018年6月发行了一张专辑,并在2017年5月至2018年7月期间主持了一档广播节目。申请人未描述、记录亦未记载受益人2018年7月至11月期间的工作经历,或其在一年期间内的经历需要特殊能力。因此,我们将基于此理由驳回复议动议。
由于申请人未在动议中证明其满足将受益人归类为表演艺术领域特殊能力人士的第一项要件,我们无需考虑第二项要件——即拟在美国从事的工作是否需要特殊能力。See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法院和机构无需对结果所不必需的问题作出认定”);另见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不具备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处理替代性问题)。
B. 拒绝的其他依据
在动议中,申请人未陈述有书面证据支持的新事实以克服拒绝的其他依据,包括其支付所提供工资的能力、其适当张贴申请通知,或其对受益人的工作邀请是现实的。其亦未证明我们在这些认定中如何犯错。
在其动议书面论证意见中,申请人通过律师主张其在大流行病期间具有持续创收能力,并声称申请通知已适当张贴在受益人将作为雇员报到的工作地点。未提交任何书面证据支持这些主张。律师的主张不构成证据。Matter of Obaigbena, 19 I&N Dec. 533, 534 n.2 (BIA 1988)(援引 Matter of Ramirez-Sanchez, 17 I&N Dec. 503, 506 (BIA 1980))。律师的陈述必须以独立证据在记录中予以证实,独立证据可包括宣誓书和声明。如我们在先前的决定中所指出,申请人2018年联邦纳税申报表反映的净收入低于所提供工资125,000美元,且无净流动资产。
我们还指出,申请通知张贴在申请人业主位于新泽西州的住所,且记录未证明受益人将在该地点履行所提供工作的任何方面。在动议中,申请人未提供额外证据证明受益人将在其新泽西州地点履行任何工作职责。尽管申请人主张“申请通知张贴要求并不完全契合或理想地满足Schedule A第二类表演艺术家申请的情形”,但其未证明其豁免于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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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先前的决定中,我们指出申请通知还存在缺陷,即其未包含关于使用内部媒体的声明,而这是20 C.F.R. § 656.10(d)(1)(ii)所要求的。我们指出了该要求的重要性,特别是在本案中,申请人声称其张贴地点为家庭办公室,据推测该地点不会对大多数员工可见,而员工会查看内部媒体以获取雇主通知。申请人在动议中未处理该缺陷,因此未克服该问题。
最后,我们认定申请人未证明截至2018年11月30日优先日期,其本能够向受益人提供歌手/音乐人的工作。See Matter of Great Wall, 16 I&N Dec. 142 (Acting Reg'l Comm'r 1977)(指出申请人必须证明工作邀请在优先日期时是现实的,且该邀请在此后每一年均保持现实,直至受益人获得合法永久居留)。我们指出,申请人未提交其已安排的、受益人可能演出的其他活动的证据。在动议中,申请人未提供该证据或其他证明其工作邀请是现实的证据,亦未解释我们在认定中如何犯错。事实上,动议时提交的仅有一份传单提及申请人为受益人的联系人或推广方,其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即优先日期后近三年。申请人称,该证据证明受益人“自本申请提交以来及在审理期间,作为特殊能力表演者具有持续的成功、认可和需求,这为持续长期预订和其他艺术机会创造了有据可查且可信的保证。”然而,该证据并未证明截至2018年11月30日优先日期,申请人和/或受益人具备所寻求福利的资格,包括工作邀请是现实的。
由于申请人未陈述与不利决定相关的新事实或提供新证据,亦未描述我们在决定中如何犯错,重新开案动议和复议动议亦基于这些理由被驳回。
III. 结论
申请人的提交材料未陈述有书面证据支持的新事实,也未证明我们的决定是基于对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且根据决定作出时诉讼记录中的证据,该决定是错误的。8 C.F.R. § 103.5(a)(2), (3)。申请人未表明重新开案或复议我们先前决定的正当理由,也未确立所寻求福利的资格。
命令:重新开案动议被驳回。
进一步命令:复议动议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