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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生产操作员/拟设油气工程服务公司 · NIW 国家利益豁免:发回重审(2023年9月14日)

类别 NIW · 领域 工程技术 · 结果 发回重审 · 讨论的标准 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杰出能力初步证据标准、杰出能力最终实质审查、Dhanasar第一要素: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二要素:处于推进拟议事业的有利位置、Dhanasar第三要素:综合权衡免除职位邀请有利于美国、拟议事业的实质变更与提交时资格、拒绝通知的说理充分性
不成立 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拟议事业的实质变更与提交时资格、拒绝通知的说理充分性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案情

申请人自称在油气行业担任现场生产操作员,主张以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杰出能力申请EB-2,并同时请求国家利益豁免免除职位邀请与劳工证要求。其唯一学位为相当于美国学士学位的外国学位,2020年9月取得,2022年5月提交申请。初次提交时表示获批后将继续在能源行业公司担任油田生产操作员;在补件通知后改称将创办公司,为油气公司提供基础工程服务和技术咨询。

程序经过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主任拒绝该申请,理由为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人随后向行政上诉办公室提出上诉。本次AAO进行重新审查,范围包括EB-2资格认定与Dhanasar三要素下的国家利益豁免判断,最终撤销原拒绝决定并发回重审,未对豁免资格作出实体结论。

争议标准

EB-2须先证明属于高等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杰出能力者;杰出能力须先满足六类证据中至少三类,再进行最终实质审查。国家利益豁免须依Dhanasar框架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申请人处于推进该事业的有利位置、以及综合权衡免除职位邀请有利于美国。申请人须在提交申请时即满足全部资格要求,不得为迎合要求对已提交申请作实质变更。

提交的证据

记录显示申请人提交了学位材料,证明其2020年9月取得相当于美国学士学位的外国学位;还提交了关于继续担任油田生产操作员的说明,描述该职位负责现场初步分离、去除水、气与沉积物等杂质;补件后提交商业计划,称将设立公司提供油气工程服务与技术咨询、优化资源、就监控与控制系统提供方案,并计划五年内雇用四名工程师,但职责描述偏重协调、监控公司收入与招聘等人事管理事项。记录中未见足以证明五年渐进专业经验或杰出能力三类证据的材料。

AAO 认定

AAO认定主任关于申请人拥有高等学位的结论有误:学士学位本身不构成高等学位,且申请人取得学士学位至提交申请不足五年,不能以学士加五年渐进经验等同于硕士学位。AAO还认定主任未就杰出能力主张作初步裁定,且拒绝通知仅罗列Dhanasar要素、未讨论记录证据和拟议事业细节,未说明第二、第三要素不满足的具体理由,因而未给予申请人有针对性的回应机会。AAO指出补件后由继续任职改为创办公司构成拟议事业的实质变更,重审时应按最初描述的拟议事业审查,并由申请人负责协调商业计划与原始事业。

裁决结果

撤销主任决定,发回重审,要求主任先就杰出能力主张作出初步裁定;若认定符合杰出能力,再判断国家利益豁免;并须就拟议事业按原始描述进行有具体理由的审查。本裁决未批准申请,也未认定申请人满足EB-2或国家利益豁免的任何实体要件。

适用边界

本裁决为非先例决定,仅处理本案的程序与认定错误,不构成对其他申请的成功率判断或约束性规则。高等学位、杰出能力与Dhanasar三要素均未在本次获得最终实体认定;发回重审不等于批准。

阅读提示

核对时应查阅:学位证书及取得时间、提交申请日期、证明五年渐进专业经验的材料、杰出能力六类证据的对应文件、原始拟议事业说明与补件后商业计划之间的差异、商业计划中职责与雇用安排,以及主任重审时就杰出能力和国家利益豁免作出的新说明。

下载英文原件下载中文译文

逐项证据与认定

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

证据:学位材料显示唯一学位为2020年9月取得的外国学士学位;申请于2022年5月提交;无五年渐进专业经验证明。

认定理由:AAO认定学士学位不属于学士以上学位,且取得至提交不足五年,不能视为硕士等同,故主任关于高等学位的结论有误。

原文位置:第 2 页第 5 段、第 2 页第 6 段

杰出能力初步证据标准

证据:申请人主张杰出能力,但主任未作初步裁定;记录中未见AAO对六类证据中至少三类的审查结论。

认定理由:AAO要求主任在重审时先就杰出能力主张作出初步裁定,本次未作实体认定。

原文位置:第 2 页第 5 段、第 2 页第 7 段、第 4 页第 4 段

杰出能力最终实质审查

证据:AAO未审查申请人是否被认可为具有显著高于该领域通常水平的专业能力。

认定理由:因初步裁定尚未完成,最终实质审查未进行,留待重审。

原文位置:第 2 页第 1 段、第 2 页第 7 段、第 4 页第 4 段

Dhanasar第一要素: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证据:主任曾结论申请人满足第一要素但未讨论证据;AAO提及原始拟议事业为继续担任油田生产操作员,补件后改为创办工程服务公司。

认定理由:AAO未对第一要素作最终认定,仅指出主任说理不足及拟议事业发生实质变更,重审应按原始事业审查。

原文位置:第 3 页第 3 段、第 3 页第 5 段、第 3 页第 6 段、第 3 页第 8 段、第 4 页第 2 段

Dhanasar第二要素:处于推进拟议事业的有利位置

证据:主任仅罗列要素后结论不满足,未讨论申请人证据;AAO未对申请人资历与事业匹配作实体判断。

认定理由:AAO认定拒绝说理不足,发回重审,本次未认定满足或不满足。

原文位置:第 3 页第 3 段、第 3 页第 4 段、第 4 页第 4 段

Dhanasar第三要素:综合权衡免除职位邀请有利于美国

证据:主任仅结论不满足,未讨论记录证据;AAO未作实体权衡。

认定理由:AAO认定拒绝通知未说明具体理由,发回重审,本次未认定满足或不满足。

原文位置:第 3 页第 3 段、第 3 页第 4 段、第 4 页第 4 段

拟议事业的实质变更与提交时资格

证据:原始说明为继续担任油田生产操作员;补件后商业计划改为创办公司提供工程服务与技术咨询,并含管理职责和五年雇四名工程师的安排。

认定理由:AAO认定该变更属实质偏离,申请人不得为迎合要求修改已提交申请,重审应按原始拟议事业审查并由申请人协调二者。

原文位置:第 3 页第 5 段、第 3 页第 6 段、第 3 页第 7 段、第 3 页第 8 段、第 4 页第 1 段、第 4 页第 2 段

拒绝通知的说理充分性

证据:拒绝通知仅列出Dhanasar三要素要求,未讨论记录证据或拟议事业细节,即结论第一要素满足、第二第三不满足。

认定理由:AAO认定主任未按8 C.F.R. § 103.3(a)(1)(i)说明具体拒绝理由,未给予申请人有针对性的上诉回应机会。

原文位置:第 3 页第 3 段、第 3 页第 4 段

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28092214 日期:2023年9月14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石油和天然气行业的现场生产操作员,寻求被归类为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员。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申请人还寻求对此EB-2移民分类所附的工作邀请要求给予国家利益豁免。参见该法第203(b)(2)(B)(i)条。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以在符合国家利益的情况下,酌情批准此项对所需工作邀请(因而对劳工证)的豁免。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撤销审理主任的决定,并将此事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以下分析一致的新决定。

I. 法律

要获得国家利益豁免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其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的资格,即作为高等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员。该法第203(b)(2)(B)(i)条。

高等学位是指任何高于学士学位的美国学术或专业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加上该专业领域五年渐进式工作经验,等同于硕士学位。

特殊能力是指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显著高于通常所遇水平的专业程度。8 C.F.R. § 204.5(k)(2)。申请人必须首先提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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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满足六类证据中的至少三类。8 C.F.R. § 204.5(k)(3)(ii)(A)-(F)。1 然而,满足至少三项标准本身并不确立此分类的资格。本办公室随后将进行最终实质审查,以决定整体证据是否表明他们被认可为在该领域具有显著高于通常所遇水平的专业程度。2

一旦申请人证明EB-2资格,他们还必须证明其值得“在国家利益”下对工作邀请要求给予酌情豁免。该法第203(b)(2)(B)(i)条。虽然法规和相关条例均未定义“国家利益”一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指出,USCIS可以作为酌情事项3批准国家利益豁免,如果申请人证明:

  • 拟议事业兼具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 权衡之下,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II. EB-2分类资格

申请人主张特殊能力,并未主张作为持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成员资格。然而,审理主任表示:“受益人已完成其工业工程理学学士学位,因此符合持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成员资格。因此,目前USCIS无需评估受益人是否也符合特殊能力外籍人士资格。”

然而,这一结论有误。申请人唯一的学位是美国学士学位的外国同等学位,按定义并非高等学位;高等学位是“高于学士学位的学位”。8 C.F.R. § 204.5(k)(2)。同一条例还规定,学士学位“加上该专业领域至少五年渐进式工作经验应被视为等同于硕士学位”。但申请人于2020年9月获得其学士学位,距其2022年5月提交申请不到两年。因此,在提交申请时,申请人未持有高等学位,且其学士学位之后未具备该专业领域至少五年渐进式工作经验。

审理主任必须在发回重审时就申请人的特殊能力主张作出初步裁定。

1 如果此类证据不易于适用于该个人的职业,申请人可以提交可比证据以确立其资格。8 C.F.R. § 204.5(k)(3)(iii)。 2 USCIS此前已确认此两部分审理方法在特殊能力个人情形中的适用性。参见一般性文件6 USCIS Policy Manual F.5(B)(2),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6-part-f-chapter-5。 3 另见 Poursina v. USCIS, 936 F.3d 868 (9th Cir. 2019)(认定USCIS批准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属酌情性质)。

原文第 3 页

III. 国家利益豁免

有待确定的剩余问题是,申请人是否已证明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因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

在否决申请时,审理主任必须书面说明否决的具体理由。8 C.F.R. § 103.3(a)(1)(i)。在此,审理主任未这样做。在否决通知中,审理主任未讨论记录中的任何证据或申请人拟议事业的细节。审理主任列出了Dhanasar三项条件的各项要求,并在无进一步讨论的情况下得出结论,认为申请人满足了第一项条件,但未满足第二项或第三项。

审理主任仅列出各条件的要素是不够的。审理主任必须权衡申请人与这些要素相关的论点和证据,并具体解释申请人为何未满足这些要素。如其所写,审理主任的否决通知未给予申请人合理机会在上诉时提供具体回应,以可能克服否决依据。

关于申请人的拟议事业,本办公室注意到,申请人在审理主任发出补件通知(RFE)后作出了非常重大和实质性的变更。最初,申请人表示其“意图在获准成为合法永久居民后继续担任石油生产厂操作员”。他提供的细节很少,仅声称:“我计划在美国能源行业的公司继续工作,继续在这个国家增加我的经验和技能,从而为其发展和福祉作出重大贡献。”申请人还描述其职业,称:“石油和天然气行业的现场生产操作员通常负责初步分离过程,确保水、气体和沉积物等杂质在现场从石油和天然气中去除。”

在审理主任于RFE中要求提供更多细节后,申请人提交了一份商业计划,表明申请人将成立一家公司,提供“石油和天然气公司的基础工程服务”和“技术咨询”。通过这家公司,申请人“将致力于改善各种资源的优化”,并“提供具体解决方案……在设施和工厂的监测和控制系统的调试和验证过程中。”

虽然商业计划表明申请人“还将提供工程服务”,但其对申请人预期职责的描述强调管理责任,如“协调……以及实施[其公司]的整体战略”、“监测公司收入”和“监督人员的招聘和雇用”。商业计划指出,申请人的公司将在五年内雇用四名工程师,他们将“支持……并管理石油和天然气运营”以及“实施解决方案和设计”。

申请人修订后的创办和经营自己公司的计划似乎代表了对原始拟议事业的重大偏离,原始拟议事业仅是“继续担任石油生产厂操作员”和“继续为能源行业的公司工作”。申请人不得对已提交的申请作出重大变更,以试图使看似有缺陷的申请符合USCIS要求。参见 Matter of Izummi, 22 I&N De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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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175 (Comm'r 1998)。这与申请人必须在提交申请时满足所有资格要求的规定一致。参见 8 C.F.R. § 103.2(b)(1)。

因此,在发回重审时,审理主任必须考虑最初描述的申请人拟议事业。申请人有责任和义务将其商业计划与原始拟议事业相协调。

IV. 结论

审理主任错误地认定申请人持有高等学位,且未处理其特殊能力主张。审理主任在未讨论申请人的主张或证据的情况下驳回了国家利益豁免。审理主任必须作出新的决定,包括对申请人特殊能力主张的初步裁定。如果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符合特殊能力个人的资格,则审理主任必须就申请人是否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作出裁定。

命令:审理主任的决定被撤销。本事项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上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3-09-14)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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