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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师(拟通过纽约卡车运输公司提供服务)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4年9月17日)

类别 NIW · 领域 商业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二要素和第三要素
不成立 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驳回上诉。本次实际解决的是:在上诉审查范围内,申请人未证明Dhanasar第一要素所要求的拟议事业国家重要性,因此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第二和第三要素未作认定。上诉阶段新提交的修订商业计划、推荐信和意向书未被考虑。

核对原文依据
As the Petitioner has not met the requisite first prong ofthe Dhanasar analytical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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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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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will not consider it for the first time on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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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以EB-2类别申请第二优先移民分类,主张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具有特殊能力者,并请求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国家利益豁免)。申请人拟以具备IT技能的物流师身份工作,并在补件回复中提交商业计划,说明其位于纽约州的卡车运输公司,提供区域及长途运输服务。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eeks second preference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or as an individual of exceptional ability, as well as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of the job offer requirement attached to this EB-2 class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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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intends to work as a Logistician with IT skil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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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dynamic and forward-thinking trucking company based in the state of NY [New Y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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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补件

    德州服务中心发出补件通知后,申请人提交商业计划,说明其纽约州卡车运输公司及区域和长途运输服务。

    核对原文依据
    In response to the Director's request for evidence (RFE) the Petitioner provided a business pla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2. 初次决定

    德州服务中心主任拒绝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证明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要求符合国家利益;主任认定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不具有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e Petitioner had not established eligibility for a waiver of the required job 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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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Director determined the Petitioner established the substantial merit, but not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the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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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诉

    申请人就德州服务中心决定提出上诉,主张其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并提交修订后的商业计划、推荐信和意向书。

    核对原文依据
    Appeal of Texas Service Center Dec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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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argues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his proposed endeavor and submits a revised business plan and letters of recommendation and inte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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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上诉决定

    行政上诉办公室于2024年9月17日进行重新审查,认为上诉阶段新提交的材料不予考虑,并维持原审关于国家重要性未获证明的认定,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Date: SEP. 17, 2024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we will not consider it for the first time on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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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一要素要求拟议事业兼具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审查对象是外国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而非其所属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可考察该事业是否具有更广泛影响,或是否具有显著潜力雇用美国工人或产生其他重大积极经济效果。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拟通过纽约地区的公司以物流师身份提供服务,卡车运输业在全国范围内重要,其提交的文章和商业计划讨论了该行业的重要性,因此其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原审意见

主任认定申请人已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未证明国家重要性。

商业计划(补件阶段提交)

证明目的
说明拟设立的纽约卡车运输公司,包括区域和长途运输服务、收入预测及用工预测,以证明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商业计划虽描述公司及预测数据,但未提供佐证材料支持其中的主张和数字;即使预测可信或合理,也未说明第1年178万美元至第5年2000万美元的收入预测,以及第1年7个、第5年41个职位和30个独立承包商职位,如何构成Dhanasar所称重大积极经济效果或达到国家重要性程度。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对预测数据的佐证,也未说明收入与用工规模对纽约地区或美国经济的意义,未证明会雇用大量当地工人或显著影响就业与经济增长。
核对原文依据
Although the business plan forecasts revenues from $1.78M in year 1 to $20M in year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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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business plan claims the creation of 7 positions in year 1 and 41 positions in year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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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卡车运输业及供应链等议题的文章

证明目的
证明卡车运输业在全国范围内的重要性,从而支持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文章涵盖供应链问题和改善卡车运输工作等广泛议题,涉及行业重要性而非申请人特定专业服务或企业的国家重要性;这些材料更多关联实质价值,而非国家重要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将行业层面的重要性连接到申请人具体拟议事业的前瞻性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his submission of articles covers a wide range of topics, such as supply chain issues and efforts to expand and improve trucking jo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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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s arguments and evidence relate to the substantial merit aspect of the proposed endeavor rather than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p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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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阶段提交的修订商业计划、推荐信和意向书

证明目的
在上诉中进一步主张并证明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申请人在补件阶段已获通知并有合理机会提交证据,因此不首次在上诉阶段考虑这些新证据。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该材料在上诉阶段首次提交,未在原审记录中经过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Because the Petitioner was put on notice and given a reasonable opportunity to provide this evidence, we will not consider it for the first time on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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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关于自身经验和行业适用专长的主张

证明目的
以申请人的经验与专长支持其拟议事业的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申请人的知识、技能和能力属于Dhanasar第二要素,即从拟议事业转向外国人本人的审查;本案第一要素审查的是具体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该主张未直接证明具体拟议事业的前瞻性影响或更广泛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tresses his "experience and industry-applicable expert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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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ssue here is whether the specific endeavor that he proposes to undertake has national importance under Dhanasar 's first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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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指出争议不在于卡车运输业是否全国重要,而在于申请人具体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申请人提交的文章涉及供应链和改善卡车运输工作等广泛议题,未证明其特定专业服务或企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其知识、技能和经验属于Dhanasar第二要素,不能替代第一要素。商业计划中的收入与用工预测缺乏佐证,也未说明这些数字如何达到Dhanasar所称重大积极经济效果或更广泛影响的程度。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levant question is not the importance of the industry or profession in which the individual will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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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atter here is not whether an industry is nationally impor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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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s knowledge, skills, and abilities relate to the second prong of 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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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did not present any supporting evidence, corroborating the assertions and fig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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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二要素和第三要素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框架第二要素审查个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第三要素审查综合权衡豁免职位邀请是否有利于美国。

申请人主张

原文未记载申请人在本次上诉中就第二、第三要素提出的具体主张。

原审意见

原审仅以第一要素未满足为由拒绝,未记载对第二、第三要素的认定。

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定第一要素未获证明后,认为进一步分析第二和第三要素没有实际意义,因此未作认定。这不构成对第二或第三要素的失败结论。

核对原文依据
Further analysis ofthe Petitioner's eligibility under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outlined in Dhanasar, therefore, would serve no meaningful purp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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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补件通知及补件回复中的商业计划,确认收入预测、用工预测及独立承包商职位是否有佐证材料,以及是否说明对区域或全国经济的意义;AAO在本案中以此作为第一要素未获证明的具体依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id not present any supporting evidence, corroborating the assertions and fig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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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核对上诉阶段提交的修订商业计划、推荐信和意向书是否在原审补件阶段已提交;本案AAO以8 C.F.R. § 103.2(b)(11)及Soriano为由不首次在上诉阶段考虑这些材料。
    核对原文依据
    See 8 C.F.R. § 103.2(b)(l l) (requiring all requested evidence be submitted together at one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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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区分行业重要性证据与具体拟议事业的前瞻性影响证据;本案AAO明确审查对象是申请人通过其公司在纽约地区提供物流师服务的具体事业,而非卡车运输业整体。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must demonstrate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his specific, proposed endeavor ofproviding his services as a Logistician through his company in the New York area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 阅读提示:第二和第三要素在本案中未被认定,不能将本次驳回理解为对第二或第三要素的失败结论;AAO仅因第一要素未满足而未继续分析。
    核对原文依据
    Further analysis ofthe Petitioner's eligibility under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outlined in Dhanasar, therefore, would serve no meaningful purp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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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3750926 日期:2024年9月17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寻求第二优先移民分类,即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作为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并寻求对附属于该 EB-2 分类的工作邀请要求的国家利益豁免。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 203(b)(2) 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对所需工作邀请(因而对劳工证)的豁免将符合国家利益。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予以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为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符合 underlying EB-2 签证分类的资格,即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作为在科学、艺术或商业方面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该法第 203(b)(2)(B)(i) 条。此外,申请人必须表明对工作邀请要求的自由裁量豁免“符合国家利益”的正当性。该法第 203(b)(2)(B)(i) 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 规定,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自由裁量事项¹授予国家利益豁免,如果:

  •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以及
  • 权衡之下,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1 另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加入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以及第三巡回法院在一份未公布决定中)的意见,认定 USCIS 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自由裁量性质)。

原文第 2 页

二、分析

关于国家利益豁免,第一项要件涉及特定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申请人打算作为一名具备 IT 技能的物流师工作。在回应审理主任的证据请求(RFE)时,申请人提供了一份商业计划书,其中概述了他的卡车运输公司,称其为“一家位于纽约州的充满活力和前瞻性思维的卡车运输公司”。申请人表示,该公司将专营“综合卡车运输服务,提供区域和长途运输解决方案”。

就实质价值而言,事业的 merit 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体现。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确立了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但未确立其国家重要性。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其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并提交了一份修订后的商业计划书以及推荐信和意向书。由于申请人已被告知并获得了合理机会提供该证据,本办公室不会在上诉阶段首次考虑该证据。见 8 C.F.R. § 103.2(b)(11)(要求所有被请求的证据须一次性一并提交);Matter of Soriano, 19 I&N Dec. 764, 766 (BIA 1988)(拒绝考虑上诉时提交的新证据,因为“申请人已被告知所需证据并获得合理机会在否决前为其记录提供该证据”)。

在确定国家重要性时,相关问题不是该个人将从事的行业或职业的重要性;相反,本办公室关注的是“外籍国民拟从事的特定事业”。见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

尽管申请人主张其提交的文章和商业计划书讨论了卡车运输业在美国全国的重要性,但此处的问题并非某一行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相反,申请人必须证明其特定的拟议事业——通过其在纽约地区的公司提供物流师服务——具有国家重要性。同样,其提交的文章涵盖广泛主题,如供应链问题以及扩大和改善卡车运输工作的努力,而非确立其特定专业服务或业务的 national importance。²

在 Dhanasar 中,本办公室指出“我们寻找拟议事业的更广泛影响”,并且“[a] 一项事业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例如,因为它在某一特定领域内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Id. 本办公室还指出,“[a] 一项具有显著潜力雇用美国工人或具有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的事业,特别是在经济萧条地区,例如,很可能被理解为具有国家重要性。”Id. at 890。

² 申请人的论点和证据涉及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方面,而非国家重要性部分。

原文第 3 页

此外,申请人强调其“经验和行业适用的专业知识”。然而,申请人的知识、技能和能力涉及 Dhanasar 框架的第二项要件,该要件“将焦点从拟议事业转移到外籍国民身上”。Id. at 890。此处的问题是,其拟从事的特定事业在 Dhanasar 第一项要件下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

为评估申请人的拟议事业是否满足国家重要性要求,本办公室查看记录“潜在预期影响”的证据。Id. at 889。在此,申请人未能证明其业务将如何对领域产生重大影响并达到国家重要性的水平。在 Dhanasar 中,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的教学活动未达到具有国家重要性的水平,因为它们不会更广泛地影响其领域。Id. at 893。记录未通过支持性文件显示其事业如何充分延伸至其预期客户或雇员之外,以在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水平上更广泛地影响该领域或美国经济。

最后,尽管他针对审理主任关于拟设公司的补证通知提交了一份商业计划书,但申请人未提交任何支持性证据来印证其中的主张和数字。此外,申请人未证明其商业计划书所声称的收入和就业预测——即使可信或合理——如何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如何为我国带来实质性的积极经济影响。虽然商业计划书预测收入将从第1年的1.78M美元增至第5年的20M美元,但申请人未确立该数据的重要性,以表明对地区或国家经济的益处将达到Dhanasar案所设想的“实质性积极经济影响”水平。Id. at 890。同样,尽管商业计划书声称在第1年创造7个职位、第5年创造41个职位,以及30个独立承包商职位,但申请人未证明这些数字的相关性,也未表明此类未来人员配置水平将在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水平上为纽约地区或更广泛的美国经济提供实质性经济利益。例如,申请人未确立此类就业数字将利用该地区相当规模的劳动力人口,或将在地区或国家层面实质性影响就业创造和经济增长。基于上述所有理由,记录未证明:除向其潜在客户和雇员提供的有限益处之外,申请人拟议的事业具有更广泛的影响,达到具有国家重要性的水平,或它将提供实质性的积极经济影响。

由于记录中的文件未确立 Dhanasar 先例决定第一项要件所要求的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申请人未证明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因此,进一步分析申请人在 Dhanasar 所述第二和第三项要件下的资格将无实际意义。³

³ 见 INS v. Bagamashad, 429 U.S. 24, 25 (1976)(指出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粹咨询性认定”);另见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未能以其他方式满足其举证责任时,拒绝在上诉中处理替代性问题)。

原文第 4 页

三、结论

由于申请人未满足 Dhanasar 分析框架所要求的第一项要件,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资格,也未以其他方式作为自由裁量事项有资格获得国家利益豁免。基于上述理由,上诉将被驳回,每一项理由均被视为本决定的独立且替代性依据。

命令:上诉被驳回。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4-09-17)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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