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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40002993 日期:2025年9月17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是一名可持续能源技术领域的高管,寻求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
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驳回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曾获得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或至少满足其余标准中的三项以作为杰出能力的初步证据。现本事项依据 8 C.F.R. § 103.3 提交至本办公室进行上诉审查。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案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该法第203(b)(1)(A)条规定,向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能力、且该能力已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得到证明、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材料在该领域获得认可的个人签发移民签证,前提是该个人寻求进入美国以继续在其杰出能力领域工作,且该个人进入美国将前瞻性地为美国带来实质性利益。
“杰出能力”一词仅指“已升至其专业领域最顶端的那一小部分”个人。8 C.F.R. § 204.5(h)(2)。实施条例 8 C.F.R. § 204.5(h)(3) 规定了多部分分析。首先,申请人可以通过一次性成就(即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证明其在该领域成就获得国际认可。如果申请人未提交该证据,则必须提供足够的合格文件材料,满足 8 C.F.R. § 204.5(h)(3)(i)-(x) 所列十项标准中的至少三项。8 C.F.R. § 204.5(h)(4) 的条例允许申请人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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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比证据,前提是其能够证明 8 C.F.R. § 204.5(h)(3)(i)-(x) 的标准不易适用于其职业。
在申请人满足这些初步证据要求后,本办公室随后会考虑所提供材料的整体情况,在最终实质审查中评估记录是否显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并证明该个人属于其专业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参见 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9th Cir. 2010)(讨论两步审查:先对文件材料进行计数,若满足所需标准数量,再结合最终实质审查予以考量);另参见 Visinscaia v. Beers, 4 F. Supp. 3d 126, 131-32 (D.D.C. 2013);Rijal v. USCIS, 772 F. Supp. 2d 1339 (W.D. Wash. 2011)。
二、分析
记录显示,2024年,申请人成为[已隐去]一家电池制造商的的首席财务官(CFO)。申请人此前受雇于[已隐去]一家LED照明制造商,于2014年至2019年担任首席财务官,并于2019年至2024年担任首席执行官(CEO)。申请人在工业技术和可持续能源领域拥有超过20年的高管经验。
A. 先前的 O-1 非移民身份
申请人主张,SCOPS 未遵循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的政策,也未解释为何尽管其先前的 O-1 非移民签证申请已获批准,她仍未能履行举证责任以证明其具备杰出能力移民分类的资格。O-1 非移民身份授予临时来美在其领域工作的杰出能力外国人。8 C.F.R. § 214.2(o)(1)(ii)(A)(1)。先前的 O-1 分类虽具相关性,但并不强制要求批准杰出能力外国人的移民申请,后者依据不同的法定条款、条例和判例法进行审理。参见 Aravamuthan v. Jaddou, No. 3:23-CV-01412-N, 2025 WL 1708126, at *9 (N.D. Tex. June 17, 2025)(不同意原告关于 USCIS 此前已批准其 O-1 非移民身份故应批准其移民申请的主张);另参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2),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解释称“尽管先前 O-1 申请的批准是一项相关考量因素,并可在审理杰出能力个人移民申请时作为资格指标,但其并非决定性因素”)。本办公室认可申请人先前的 O-1 非移民身份,但基于下文所述理由,她未能证明其具备杰出能力外国人移民分类的资格。
B. 证据标准
由于申请人未证明其获得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她必须满足 8 C.F.R. § 204.5(h)(3)(i)-(x) 中至少三项替代监管标准。SCOPS 认定申请人满足了 8 C.F.R. § 204.5(h)(3)(vi) 和 (viii) 关于作者身份及领导或关键角色的标准。记录支持 SCOPS 的认定,因为其中包含申请人撰写的11篇文章,这些文章发表于具有杰出专业声誉的出版物,并证明了申请人在[已隐去]公司的领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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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足与次要奖项、已发表材料、原创贡献和高薪相关的 8 C.F.R. § 204.5(h)(3)(i)、(iii)、(v) 和 (ix) 标准。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 SCOPS 认定有误,她满足这些附加标准。
高薪
8 C.F.R. § 204.5(h)(3)(ix) 的条例要求“证据表明该外国人的服务薪酬或其它显著高额报酬相对于该领域其他人而言较高”。可信的雇佣合同或工作邀约可以证明外国人“已获得”此类薪酬或报酬,过去的收入证据(如纳税申报表和工资单)亦可。一般参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描述相关证据)。应提交适合该外国人职业和地点的可比工资或报酬数据,以证明申请人的薪酬相对于该领域其他工作人员较高。同上。
申请人提交了其2020年与[已隐去]的服务协议,其中载明其年薪为每年440,000英镑,且有权获得年度奖金,最高可达其年薪的150%。申请人还提交了其2023-2024年税务记录,显示其从[已隐去]获得的总薪酬为546,023英镑,以及一份货币换算显示其收入为595,083美元。申请人来自[已隐去]的工作邀约函载明其基本年薪为400,000美元,并有资格获得基本年薪25%的奖金。
申请人提交了首席执行官平均和高薪的证据。Glassdoor 的一份打印件显示,英国首席执行官的最高薪酬为240,604英镑。美国劳工统计局职业就业和工资统计的一份打印件显示,首席执行官的平均年薪为258,900美元。由美国劳工部赞助的 Careeronestop 的一份打印件显示,在[已隐去]所在的德克萨斯州,首席执行官的高薪为239,200美元或更高。由于申请人的报酬一直且显著高于英国和德克萨斯州首席执行官的高薪,她满足该标准。SCOPS 的相反认定予以撤回。
其余标准
由于申请人在上诉中已证明其满足三项初步证据标准,她已满足 Kazarian 分析的第一部分,本办公室无需处理并将保留对申请人根据其主张满足的与次要奖项、已发表材料和原创贡献相关的其余标准之资格的裁定。参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per curiam)(裁定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咨询性认定”)。本办公室已在以下最终实质审查中考虑了与这些其余标准相关的证据。
C. 最终实质审查
申请人已证明其满足 8 C.F.R. § 204.5(h)(3) 中至少三项证据标准。由于申请人提交了所需的初步证据,本办公室将评估其是否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了其持续的国家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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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声誉、其属于其专业领域最顶端的一小部分,以及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材料在该领域获得认可。在最终实质审查中,本办公室分析申请人的成就并权衡全部证据,以确定其成功是否足以证明其在该专业领域具有杰出能力。参见该法第203(b)(1)(A)(i)条;8 C.F.R. § 204.5(h)(2)、(3);另参见 Kazarian, 596 F.3d at 1119-20。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她因其领域内顶尖专家的证言、她的奖项、讨论她及其工作的媒体出版物、她对其领域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她撰写的学术文章、她在知名组织中担任的领导性和关键性角色以及她的高薪而被国际公认为其领域内的顶尖专家。尽管证据显示了申请人的重大成就,但并未证明她是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
尽管申请人在专业出版物上发表了11篇文章,但这些文章并未反映出作为其领域最顶尖高管所应获得的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这些文章发表于2021年、2023年和2024年。仅在三年内发表并不表明在申请人超过20年的职业生涯中获得了持续赞誉。此外,申请人未提交证据证明其文章被其领域内其他高管引用,或以其他方式对其领域产生了与作为其领域最顶尖高管所应获得的持续国家或国际赞誉相称的影响。
申请人还提交了2021年至2024年间在专业和行业出版物及播客上发表的关于她及其工作的众多文章。虽然这些文章显示申请人在那四年间获得了有限的媒体关注,但它们并未反映出在她超过二十年职业生涯中获得的持续国家或国际赞誉。
记录进一步显示,2020年,申请人在[已隐去]类别中获得了[已隐去]。[已隐去]网站的一份打印件称,[已隐去]"面向全球所有组织开放,并表彰[已隐去]的成就"。记录还显示,2023年,申请人在[已隐去]被评为"高度赞扬"。[已隐去]这些荣誉反映了重大成就,但作为一个二等奖和一个表彰,它们并未反映出作为其领域最顶尖高管所应获得的持续国家或国际赞誉。 此外,申请人提交了证据证明她在2023-2024年期间担任[已隐去]董事会[已隐去]的当然成员。记录表明[已隐去]是一个提供[已隐去]的慈善基金会。
记录还表明申请人于2022年在[已隐去]发表了演讲。然而,一次董事会任命和一次演讲活动并不能反映出作为申请人领域最顶尖高管所应获得的持续国家或国际赞誉。
申请人还提交了其他高管的支持信,她声称SCOPS未适当考虑这些信件。虽然这些信件证明了申请人的重大成就,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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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未证明她已作为其领域最顶尖高管获得了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D-G-,[已隐去]总裁,赞扬申请人"致力于开发可持续LED照明解决方案,推广节能实践以及循环经济原则"。他解释了申请人对所有主要[已隐去]产品实施环境产品声明(EPD)"在减少行业能耗和碳排放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引导走向更可持续的材料选择"。然而,D-G-并未指出任何其他在申请人影响下同样实施了EPD的公司,也未具体讨论申请人的工作如何导致行业内更可持续的实践。
S-G-,[已隐去]美国电气事业部供应商关系高级副总裁,赞扬申请人在[已隐去]的战略举措"显著推动了更广泛的工业部门将可持续性作为运营精神基石",但未讨论任何其他应用了申请人举措或以其他方式受到其工作影响的公司。S-G-还赞扬申请人倡导性别多样性,体现在她"在建立[已隐去]方面的基础性工作,该组织双重关注倡导女性权利和促进儿童教育机会"。然而,S-G-未讨论[已隐去]的任何成功项目或其在该申请人领域中的影响。
A-E-,[已隐去]工程总监,表示申请人"在开创工业领域最节能LED照明灯具的开发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这导致[已隐去]从[已隐去]购买了价值超过1500万美元的这些灯具。A-E-解释了申请人获得[已隐去]LED灯具的EPD"使得碳足迹评估更加准确,全面增强了环境问责制"。A-E-还赞扬申请人在[已隐去]产品上的[已隐去]"树立了行业内很少有人能匹敌的标准"。A-E-将申请人描述为"其领域的领导者",但未讨论她对他自己公司以外的公司的影响,也未以其他方式表明她已作为其领域最顶尖高管获得了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 T-A-,[已隐去]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赞扬申请人对[已隐去]的领导,该公司是[已隐去]的关键LED供应商和设备制造商。T-A-解释了申请人在[已隐去]的"战略定位……通过降低能源和维护成本为客户带来可观的经济优势"。然而,T-A-未讨论除他自己公司以外的任何公司如何受到申请人在[已隐去]工作的影响。H-M-,[已隐去]合伙人,赞扬申请人在[已隐去]的关键作用,该[已隐去]推出了市场上首个完全可回收产品并实施EPD。H-M-表示申请人"对该领域产生了强烈影响",但未表明她已作为其领域最顶尖高管获得了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
T-M-,[已隐去]负责人,表示申请人是"可持续发展领域的领导者和创新者,拥有卓越的业绩记录,对推动工业部门内的环境举措产生了重大影响",但他未讨论任何此类举措。T-M-赞扬申请人在[已隐去]的领导,其[已隐去]灯具在同级别中最佳,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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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每条主要产品线都完成了EPD。T-M-将申请人描述为"可持续能源技术领域顶尖的领导者",但未讨论除他自己公司以外的任何公司受到她工作的影响,也未讨论她如何以表明持续国家或国际赞誉的方式影响了她的领域。
T-W-,[已隐去]销售高级总监,赞扬申请人在[已隐去]的工作,并表示"她的领导力在开发市场上一些最节能的照明解决方案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使[已隐去]客户能够推进其净零目标"。T-W-描述了在申请人的指导下,[已隐去]如何降低了[已隐去]一个客户的能耗,将其能源成本降低了30%。T-W-未讨论除他自己公司以外的任何公司如何受到申请人工作的影响。
G-B-,[已隐去]首席执行官,表示他的公司过去十年一直作为[已隐去]的独立制造商代表。他将申请人描述为"可持续能源技术领域的专家,特别是LED照明解决方案领域"。G-B-赞扬申请人在开发行业最节能的[已隐去]及其产品生命周期末端回收倡议方面的领导力。G-B-解释说,申请人对行业协会的参与和其他贡献"激发了全行业范围内的可持续发展努力",但他未讨论任何这些努力,也未以其他方式表明申请人已获得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
M-D-,[已隐去]能源和能源产品总监,表示他的公司是[已隐去]的客户,他与申请人合作了十年。M-D-解释说,在[已隐去],申请人"领导了变革性努力,彻底改变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方式"。他表示,作为环境管理的倡导者,申请人"催化了更广泛的全行业举措",但他未讨论任何此类举措。M-D-还赞扬申请人"在传统男性主导行业中作为女性领导者的影响",并表示她激励了有抱负的专业人士,但他未讨论任何受到申请人领导力激励的个人。
P-Y-,______的合伙人,称申请人在I I的领导“具有变革性,推动I I成为可持续能源技术领域的领导者。”P-Y-还赞扬申请人作为l I首席财务官的领导能力,他在向该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时亲眼目睹。P-Y-称申请人“因其对该领域的重要贡献而享有国际声誉”,但他没有详细讨论她的任何贡献。 T-C-,____________的副总裁,称申请人“担任l I首席执行官的任期以突破性创新、对可持续发展的坚定承诺和开创性的包容性领导为标志。”T-C-赞扬申请人为l I所有主要产品线开发了EPD,以及行业中最节能的高棚灯。他还将“在I I创造多元包容的工作场所、打破障碍并为电气行业的性别多样性和平等设定新标准”归功于申请人。特别是,T-C-讨论了申请人创建导师计划以及‘--------~ 他解释了申请人的领导“激励了无数专业人士,塑造了一个更具包容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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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环保意识的行业。”然而,T-C-没有讨论任何受到申请人启发的专业人士,也没有详细讨论她如何以表明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的方式影响其领域,超出她在 的工作。
D-B-,~-------------~的高级合伙人,以及l I董事会前成员,赞扬申请人为~的所有主要产品线开发了EPD,这使她在I I~ 获得认可。D-B-称申请人还荣获I I,以表彰“她在疫情期间的模范领导以及她在建立I I中的关键作用”。D-B-称申请人的“模范业绩记录、创新方法和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坚定承诺不仅提升了I 也提升了国际领域。”然而,D-B-没有具体讨论申请人如何提升了国际领域。 虽然这些信件证明了申请人的成就,尤其是在l I的成就,但不足以证明她作为其领域最顶尖的高管已获得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大多数信件来自与申请人共事过的个人,并未表明她在其领域获得了更广泛的认可。参见 generally 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3),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解释称“通常预期,其成就获得持续国家或国际赞誉的人,其成就所获认可应远远超出其个人和专业熟人的圈子”)。
综合考量时,证据显示申请人是一位高薪的成功高管,曾领导知名公司。然而,记录中关于她成就的证据有限,且不能反映持续赞誉:申请人获得二等奖和嘉奖、仅四年内发表的关于她的和由她撰写的文章、她在一个董事会的任职、一次演讲活动,以及其他高管的推荐信,其中许多人与她共事过。该证据不能证明她作为其领域最顶尖的高管已获得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
III. 结论
申请人寻求的是高度限制性的签证类别,面向已处于各自领域最顶尖的个人,而非正在向顶尖迈进的个人。USCIS长期以来一直认为,即使是在大联盟级别比赛的运动员也不自动符合“杰出能力”标准。Matter of Price, 20 I&N Dec. 953, 954 (Assoc. Comm'r. 1994)。在此,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工作的重要性和认可度表明她作为已升至其领域最顶尖的少数百分比之一获得了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正如《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l)(A)条和8 C.F.R. § 204.5(h)(2)对杰出能力的描述。因此,申请人没有资格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
裁定:上诉被驳回。
通知:本决定构成本事项的最终决定。提交动议不会推迟决定的效力。8 C.F.R. § 103.5(a)(l)(iv)。未合法居留的外国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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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他方面不可入境或可被驱逐的外国人,可能因签发I-862表(出庭通知)而根据《移民与国籍法》第240条面临遣返程序的启动。这些程序可能导致其被驱逐出美国,并可能使其未来无法获得签证或其他移民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