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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9725694 日期:2025年9月18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是一名金融技术专家,寻求在商业领域作为杰出能力个人的分类。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分类使移民签证可供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得到认可的人士使用。
SCOPS驳回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按要求证明申请人满足8 C.F.R. § 204.5(h)(3)所列该分类初始十项证据标准中的三项。此事现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审理。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中的问题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该法第203(b)(1)(A)条使具有杰出能力的移民可获得签证,如果:
(i) 该外籍人士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杰出能力,该能力已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得到证明,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得到认可,
(ii) 该外籍人士寻求进入美国以继续在其杰出能力领域内工作,且
(iii) 该外籍人士进入美国将未来实质性惠及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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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出能力”一词仅指那些“已上升至其努力领域最顶端的小比例”个人。8 C.F.R. § 204.5(h)(2)。实施条例8 C.F.R. § 204.5(h)(3)规定了满足该分类初始证据要求的两种选择。第一,申请人可以证明一次性成就(即一项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如果该申请人未提交此证据,则其必须提供至少满足8 C.F.R. § 204.5(h)(3)(i)-(x)所列十类中三类的文件(包括奖项、特定媒体上的发表材料及学术文章等项目)。8 C.F.R. § 204.5(h)(4)的条例允许申请人提交可比材料,如果其能够证明8 C.F.R. § 204.5(h)(3)(i)-(x)的标准不易适用于该个人的职业。
当申请人满足这些初始证据要求时,本办公室随后在最终实质审查中考虑所提供材料的整体情况,并评估记录是否显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以及是否证明该个人属于其努力领域最顶端的小比例。见 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9th Cir. 2010)(讨论两部分审查,即先对文件进行计数,然后,如果满足所需标准数量,则在最终实质审查的背景下予以考虑);另见 Visinscaia v. Beers, 4 F. Supp. 3d 126, 131-32 (D.D.C. 2013);Rijal v. USCIS, 772 F. Supp. 2d 1339 (W.D. Wash. 2011)。这一两步分析与本办公室的裁定一致,即“真相不应仅由证据的数量决定,而应由其质量决定”,也与本办公室审查“每项证据的相关性、证明价值和可信度,无论是单独还是在证据整体的背景下,以确定待证事实是否很可能为真”的原则一致。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at 376。
二、分析
申请人是一名来自多米尼加共和国的金融技术专家。他表示其继续在美国寻求该领域的就业。提交申请时,申请人居住在美国,并担任其自有的金融技术公司[已隐去]的首席执行官。
A. 证据标准
由于申请人未表明或证明其已获得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其必须满足8 C.F.R. § 204.5(h)(3)(i)-(x)中至少三项替代监管标准。申请人最初声称其满足了五项标准,分别涉及要求杰出成就的协会会员资格、发表材料、学术文章的作者身份、履行领导或关键角色以及获得高薪,依据分别为8 C.F.R. § 204.5(h)(3)(ii)、(iii)、(vi)、(viii)和(ix)。
SCOPS驳回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至少满足三项监管证据标准。申请人在上诉中主张,SCOPS错误地驳回了该申请,因为在补件通知(RFE)中,SCOPS认定申请人满足了8 C.F.R. § 204.5(h)(3)(ii)下要求杰出成就的协会会员资格标准以及8 C.F.R. § 204.5(h)(3)(ix)下获得高薪的标准,而在其驳回决定中,其认定申请人满足了第三项标准,即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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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依据8 C.F.R. § 204.5(h)(3)(vii)。1
在此,记录显示SCOPS在其RFE中认定申请人满足了8 C.F.R. § 204.5(h)(3)(ii)下要求杰出成就的协会会员资格标准以及8 C.F.R. § 204.5(h)(3)(ix)下获得高薪的标准。记录进一步反映,SCOPS认定申请人满足了第三项证据标准,即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依据8 C.F.R. § 204.5(h)(3)(vii)。然而,正如申请人在上诉中所主张的,SCOPS随后驳回了原申请,错误地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按要求满足了三项初始证据标准。但是,经重新审查,申请人未证明其满足8 C.F.R. § 204.5(h)(3)(ii)和(ix)下分别关于要求成员杰出成就的协会会员资格和高薪的标准。本办公室因此将撤回SCOPS的相反结论。因此,尽管SCOPS的驳回基于一项无记录支持的结论,但申请人仍未证明其满足8 C.F.R. § 204.5(h)(3)(i-x)下初始十项证据标准中的三项,此为要求。2
- “证明外籍人士在寻求分类的领域内加入协会的文件,该协会要求其成员具有杰出成就,由其学科或领域内公认的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判。”8 C.F.R. § 204.5(h)(3)(ii)。
为证明其满足该标准,申请人必须表明其在寻求分类的领域内加入了协会。Id. 此外,如果会员资格得以确立,申请人必须表明该协会要求其成员具有杰出成就,由其领域内公认的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判。见 generally 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https://www.policy.gov/policy-manual。
在此,申请人声称基于其公司在Y Combinator创业加速器中的会员资格、其在多米尼加金融技术行业协会(“Adofintech”)中的会员资格及董事会服务、其在福布斯技术委员会的会员资格,以及其作为多米尼加共和国代表团成员受邀参加在英国举行的2023年多米尼加周题为“多米尼加金融业新趋势”的圆桌会议,而满足该标准。
关于申请人声称的福布斯技术委员会会员资格,申请人提供了福布斯网页的打印件,其中列明其自2022年起为委员会成员。然而,该打印件未指明申请人是哪个委员会的成员,且记录缺乏
1 在驳回原申请时,SCOPS还认定申请人未满足8 C.F.R. § 204.5(h)(3)(iii)和(vi)下分别关于发表材料和学术文章作者身份的证据标准。申请人未在上诉中对此认定提出异议。本办公室因此视为这些事项已被放弃,不在分析中予以处理。见 Matter of O-R-E-, 28 I&N Dec. 330, 336 n.5 (BIA 2021)(引用 Matter of R-A-M-, 25 I&N Dec. 657, 658 n.2 (BIA 2012))。 2 申请人未证明三项声称标准中两项的资格,因此无法满足8 C.F.R. § 204.5(h)(3)下至少三项的初始证据要求。因此,本办公室无需就SCOPS对领导或关键角色标准作出的有利结论作出裁定。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per curiam)(裁定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咨询性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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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佐证申请人所主张会员资格的证据。此外,申请人未提供证据表明福布斯技术委员会的会员资格要求,亦未以其他方式表明该委员会的会员资格要求其成员具备由公认的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判的杰出成就。
下述记录还包括来自□的管理董事M-S-的推荐信,确认申请人和其公司I I被接纳进入\~-----~J"2022年投资周期",以及来自I I总裁M-A-的推荐信,确认申请人在I I的会员资格以及o~ l董事会成员身份。然而,这些信件并未具体说明加入或入选这些实体是否需要或需要何种领域的杰出成就。例如,尽管M-S-描述了作为该孵化器成员公司的遴选流程,但他并未解释或表明申请人和其公司入选该孵化器如何要求申请人具备该领域的杰出成就。M-A-在其信中称,申请人被选为I I董事会成员"是因其在金融科技领域的杰出成就,并由国家和国际专家评判",但仅笼统地表示这些成就与申请人作为该协会创始成员的任职有关。
申请人还提供了其作为2023年英国Dominican Week成员参加活动的邀请函。在此,虽然该函件显示申请人受邀作为多米尼加共和国代表团成员,但记录并未表明申请人是否实际参加。此外,该函件未具体说明获得此类邀请所需的领域杰出成就。在缺乏具体说明会员资格所需领域杰出成就类型的信息的情况下,这些信件和邀请函不足以确立该标准的资格。参见Nelson v. US. Citizenship & Immigr. Servs., No. CV 21-10334-LTS, 2022 WL 20583561, at *5 (D. Mass. June 15, 2022)(认定仅说明会员资格基于专业资格和热情但未具体说明需要何种领域杰出成就的信件不符合该标准)。
申请人在下述记录中提供的其余证据也不足以证明其符合该标准。例如,申请人提供了一份I !网站打印件,载明该实体的驻场人员和首席执行官、合伙人及创始人的传记;一份未注明日期的网页,列明I l董事会成员;以及这些I l董事会成员的linkedin.com个人资料。然而,申请人未充分解释或以其他方式表明这些材料如何证明加入这些实体需要由这些人评判的领域杰出成就。此外,申请人未证明这些人被公认为金融科技领域的国家或国际专家。参见Kumar v. Dir. of US. Citizenship & Immigr. Servs., No. CV RDB-23-2251, 2024 WL 1374794, at *5 (D. Md. Apr. 1, 2024)(维持原判,认定原告的文件未反映由公认的国家或国际专家确定会员资格)。
基于上述理由,申请人未证明其符合8 C.F.R. § 204.5(h)(3)(ii)项下关于需要领域杰出成就的协会会员资格的标准,我们将撤回SCOPS的相反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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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明该外籍人士相对于领域内其他人已获得高薪或其他显著高报酬服务的证据。" 8 C.F.R. § 204.5(h)(3)(ix)。
8 C.F.R. § 204.5(h)(3)(ix)的规定要求"证明该外籍人士相对于领域内其他人已获得高薪或其他显著高报酬服务的证据"。可信的雇佣合同或工作邀约可以证明外籍人士"已获得"此类薪资或报酬,过去的收入证据(如纳税申报表和工资单)亦可证明。应提交适合该外籍人士职业和地点的比较性工资或报酬数据,以证明其薪酬相对于领域内其他工作者较高。参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supra, at F.2(B)(1)。
为证明申请人符合该标准,其提交了以下相关材料:2017至2020年的纳税申报表,其中最近一份显示其基本工资为多米尼加比索(DOP)5,400,000;两份SalaryExplorer报告——一份提供多米尼加共和国银行业从业人员的平均月薪,另一份提供多米尼加共和国信息技术行业从业人员的平均月薪;以及两份Paylab薪资报告,涉及多米尼加共和国这两个行业的雇员。
关于SalaryExplorer报告,平均工资和中位数工资不足以证明申请人相对于领域内其他人获得了高薪。参见Strategati, LLC v. Sessions, No. 3:18-CV-01200-H-AGS, 2019 WL 2330181, at *7 (S.D. Cal. May 31, 2019)(维持原判,认定平均工资水平的证据不足以作为比较基础以显示相对于领域内其他人的高薪);另参见Kinuthia, 702 F. Supp. 3d at 11;Mussarova v. Garland, 562 F. Supp. 3d 837, 853 (C.D. Cal. 2022)。证明薪资"高于平均水平"通常不足以确立"高薪"或"显著高报酬"。需要更全面的工资数据才能有效证明相对于同行的较高收入。关于Paylab报告,申请人未表明或以其他方式解释,提供银行业从业人员或信息技术行业从业人员总工资范围的薪资报告如何反映商业领域金融科技工作者的"同类对同类"比较。因此,这些额外的薪资报告不足以证明其相对于金融科技领域其他人获得了高薪。参见Xia v. Miller, No. 3:20-CV-01468-JR, 2021 WL 5817324, at *6 (D. Or. Nov. 18, 2021), report and recommendation adopted, No. 3:20-CV-01468-JR, 2021 WL 5825999 (D. Or. Dec. 6, 2021)(认定原告必须表明薪资报告反映的是同类对同类而非苹果对橘子的比较)。
基于上述理由,申请人未证明其符合8 C.F.R. § 204.5(h)(3)(ix)关于高薪的标准。我们将撤回SCOPS的相反结论。
B. 最终实质审查
国会为杰出能力外籍人士设定了非常高的基准,要求申请人证明"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并提交"大量文件"以表明其成就已在领域内获得认可。法案第203(b)(1)(A)(i)条。在此,由于申请人未满足8 C.F.R. § 204.5(h)(3)项下的门槛"初始证据"要求,我们无法认定其为杰出能力外籍人士,且无需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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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案分析实质内容。参见Kazarian, 596 F.3d at 1119-20;另参见Nagaiah v. Allen, --- F.Supp.3d---, 2025 WL 1508028, at *10 (E.D. Pa. May 27, 2025)(认定该规定"为寻求杰出能力签证的申请人确立了必要但非充分的证据要求")。尽管如此,我们已审查记录中的全部证据,并认定其未确立所需的持续赞誉水平及在其领域内的地位,以表明符合所请求福利的资格。
在最终实质审查中,我们分析外籍人士的成就并权衡全部证据,以确定其成功是否足以证明在 endeavor 领域具有杰出能力。参见法案第203(b)(1)(A)(i)条;8 C.F.R. § 204.5(h)(2), (3);另参见Kazarian, 596 F.3d at 1119-20。在此,申请人主张其作为金融科技工作者在商业领域具有杰出能力。记录显示,其提交了与需要成员具备杰出成就的协会会员资格、关于其的已发表材料、学术文章、其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以及其薪资有关的证据。
如上所述,申请人提交了与会员资格有关的证据,包括来自其声称拥有会员资格的组织的推荐信。然而,这些推荐信并未解释或表明申请人如何因其服务而获得国家或国际认可,且该认可方式反映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的职业生涯。同样,邀请函也未表明申请人因其作为该国际代表团成员的参与而获得此类认可。
关于有关申请人的已发表材料,记录显示他获得了一些媒体关注,例如曾就美国向拉丁美洲汇款问题接受两档电视节目采访,并有一篇关于他的新闻文章发表,他在文中讨论了同一话题。然而,申请人未能证明这一有限的媒体报道表明其成功程度与处于其领域顶尖水平相符。参见 Hamal v. US. Dep't o_fHomeland Sec., No. CV 19-2534 (RC), 2021 WL 2338316, at *4 (D.D.C. June 8, 2021), ajf'd sub nom. Hamal v. United States Dep 't o_fHomeland Sec., No. 21-5160, 2023 WL 1156801 (D.C. Cir. Jan. 31, 2023)(维持原判,原告未能证明其媒体报道表明其成功程度与处于其领域顶尖水平相符)。下级记录中的另一篇文章主要关注申请人的雇主。其余文章由申请人撰写,发表在《福布斯多米尼加共和国》等杂志上。在此,申请人未能证明他因这些文章获得了其领域内他人的认可,也未能证明例如他所撰写文章的发表频率与处于其领域最顶尖的其他人相比如何。 此外,关于申请人所声称在l I和l 其前雇主处担任领导或关键职务的服务,申请人提交了这些雇主的推荐信,赞扬其技能并描述了他为每一雇主领导的项目。虽然这些信件赞扬了他的工作,但它们并未表明申请人因其工作获得了领域内认可,其程度等同于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的职业生涯。例如,推荐信未提供具体事例说明他为这些公司所做的工作如何使他在商业领域获得认可,或以其他方式表明他是升至该努力领域最顶尖的那一小部分人之一。一般参见 Mishra v. Richardson, No. 120CV991LMBTCB, 2021 WL 1566071, at *5 (E.D. Va. Apr. 20, 2021)(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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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未能证明其工作获得了“授予此类特殊签证所要求的”国家或国际赞誉)。
最后,申请人提供了证明其本人工资的证据,以及两份单独的工资报告,一份提供银行业领域人员的平均工资,一份提供信息技术领域人员的平均工资。虽然该工资可能表明对其技能组合的认可,但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收入相对于金融科技领域的其他人如此之高,以致表明他是其领域顶尖的一小部分人之一,或表明其工资反映了持续的国家赞誉。Nagai ah v. Allen, No. CV 23-2077KSM, 2025 WL 1508028, at *16 (E.D. Pa. May 27, 2025)。
申请人寻求一种高度限制性的签证类别,专为各自领域顶尖的个人而设。参见 8 C.F.R. § 204.5(h)(2)(解释“杰出能力”仅指那些“升至该努力领域最顶尖的那一小部分人”)。users长期以来一直认为,即使是在大联盟级别比赛的运动员也不自动符合“杰出能力”标准。Matter ofPrice, 20 r&N Dec. 953, 954 (Assoc. Comm'r 1994)。在此,整体记录并未表明达到所要求的持续国家或国际赞誉的认可水平,也未表明国会所设想的“领域内备受赞誉的工作职业生涯”。H.R. Rep. No. 101-723, 59 (Sept. 19, 1990);另见该法第203(b)(l)(A)条。此外,记录亦未以其他方式表明申请人是升至该努力领域最顶尖的那一小部分人之一。
C. 0-1 类别
在上诉中,申请人还指出他目前持有0-1非移民身份,并援引6 USCIS Policy Manual, supra, at F.2(8)(3)支持其论点,即此前的批准应作为审理其EB-lA移民身份基础申请时的相关考虑因素。我们承认记录显示申请人获得了0-1非移民身份的批准。然而,此前的非移民类别批准并不妨碍users基于不同的标准、法规、规章和判例法审理并拒绝移民签证申请。参见 Aravamuthan v. Jaddou, No. 3:23-CV-01412-N, 2025 WL 1708126, at *9 (N.D. Tex. June 17, 2025); Cuckic v. Jaddou, No. 21-CV-8395 (JPO), 2023 WL 2586031, at *2 (S.D.N.Y. Mar. 21, 2023); Lapteva v. Schuurmans, No. 8:24CV83, 2025 WL 815087, at *1 (D. Neb. Mar. 10, 2025)。许多移民申请在users批准此前的非移民申请后被拒绝。参见,例如,Sunl[ft Int'l, Inc. v. Mayorkas, No. 20-CV-08869-JCS, 2021 WL 3111627, at *11 (ND. Cal. July 22, 2021); Q Data Consulting, Inc. v. INS, 293 F. Supp. 2d 25, 29-30 (D.D.C. 2003); IKEA US, Inc. v. US. Dep 't ofJust. INS, 48 F. Supp. 2d 22, 23 (D.D.C. 1999), ajf'd sub nom. IKEA US, Inc. v. Dep 't ofJust., INS, No. 99-5159, 1999 WL 825420 (D.C. Cir. Sept. 27, 1999); Fedin Bros. Co. v. Sava, 724 F. Supp. 1103, 1104 (E.D.N.Y. 1989), ajf'd, 905 F.2d 41 (2d Cir. 1990)。此外,我们对SCOPS(审理非移民签证申请的办公室)的权限类似于上诉法院与地区法院之间的关系。即使SCOPS已代表某个人批准了非移民申请,我们在审理另一移民申请时也不受该认定的约束。参见 Louisiana Philharmonic Orchestra v. INS, No. CrV. A. 98-2855, 2000 WL 282785, at *2 (E.D. La. Mar. 15,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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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结论
基于上述理由,申请人未能证明其作为杰出能力个人的资格。上诉将基于上述理由被驳回,每一理由均作为本决定的独立和替代依据予以考虑。
命令:上诉被驳回。
通知:本决定构成本事项的最终决定。提交动议不会推迟决定的效力。8 C.F.R. § 103.5(a)(l)(iv)。非法居留或 otherwise 不可入境或可驱逐的外国人,可能因签发1-862表(出庭通知)而根据该法第240条面临遣返程序的启动。该等程序可能导致其被驱逐出美国,并可能使其未来无法获得签证或其他移民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