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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22121442 日期:2022年9月22日
对加利福尼亚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I-129,L-1B专业知识工作者申请
申请人自述为一家软件服务和互联网技术公司,寻求根据L-1B跨国公司调派人员非移民分类,临时雇用受益人在美国担任高级应用科学家。移民和国籍法(该法)第101(a)(15)(L)条,8 U.S.C. § 1101(a)(15)(L)。
加利福尼亚服务中心审理主任拒绝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1)受益人在申请提交日期之前的三年内曾在国外连续受雇一年;2)受益人在国外受雇于涉及专业知识的职位;3)受益人具备在美国履行预期服务的资格;以及4)受益人将在美国受雇于涉及专业知识的职位。
经重新审查,我们认定记录现包含足以推翻审理主任拒绝理由的证据。
首先,申请人在上诉时提交了补充文件,足以证明受益人在申请提交日期之前的三年内,更可能而非不可能地曾在一家符合条件的外国雇主处连续受雇一年。由于申请于2021年9月29日提交,申请人须证明受益人在2018年9月29日至申请提交日期之间,在身处国外的同时,曾在一家符合条件的外国雇主处连续受雇一年。在拒绝申请时,审理主任强调,为受益人提交的2015年5月至2021年1月的外国工资单未完全翻译。此外,审理主任指出,申请人仅提供了涵盖申请提交日期之前合格三年期间中仅四个月期间的外国所得税文件。然而,在上诉时,申请人补充了完全翻译的外国雇主工资记录,连同所提交证据的整体,证明受益人在申请提交日期之前的三年内曾在国外连续受雇一年。1
1 我们也注意到,受益人于2019年12月24日以L-2非移民身份进入美国,且其所述在身处美国期间为外国雇主工作的情况不符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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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们将分析申请人是否已证明受益人在国外受雇于涉及专业知识的职位,以及她是否将在美国受雇于涉及专业知识的职位。
根据该法,如果受益人具备:(1)对公司产品及其在国际市场应用的“特殊”知识;或(2)对公司流程和程序的“高级”水平知识,则被视为具有专业知识。该法第214(c)(2)(B)条,8 U.S.C. § 1184(c)(2)(B)。申请人可通过提交证据证明受益人和所提供职位满足专业知识法定定义中的任一分支来确立资格。专业知识也被定义为个人所拥有的对申请组织产品、服务、研究、设备、技术、管理或其他利益及其在国际市场应用的特殊知识,或对组织流程和程序的高级水平知识或专长。8 C.F.R. § 214.2(l)(1)(ii)(D)。
一旦申请人阐明了所主张专业知识的性质,确立受益人是否实际拥有专业知识的是证据的权重和类型。如果申请人至少未能具体阐明其产品和服务或流程和程序的性质、所涉特定行业或领域的性质以及受益人知识的性质,我们无法对特定受益人的专业知识作出事实认定。申请人还应描述员工如何在组织内获得专业知识,并解释特定受益人如何以及何时获得了此类知识。
确定受益人是否具有“特殊知识”需要审查特定受益人对申请组织如何制造、生产或开发其产品、服务、研究、设备、技术、管理或其他利益的了解。由于“特殊知识”涉及对申请组织产品或服务及其在国际市场应用的了解,申请人可通过证据证明受益人的知识与特定行业中其他类似受雇员工的知识相比具有独特性或不常见性,从而履行其举证责任。在申请人整个行业中普遍掌握的知识或可轻易从一人传授给另一人的知识不被视为特殊知识。
申请人就受益人对用于开发和增强公司专有互联网广告技术的工具和技术的知识,提供了详细、一致且可信的主张。申请人提供了足够详细的职责描述和对受益人知识的解释,包括证实她在数年间参与了与公司互联网广告技术相关的多个高知名度项目,并且她开发的工具对其功能作出了重大贡献的文件。此外,所提交证据可信地证明该技术在行业内并非普遍掌握,且鉴于受益人的丰富经验,该知识不太可能轻易
在所需三年期间内的外国雇佣。然而,记录反映受益人很可能自2018年9月29日起在国外连续实际受雇,直至约15个月后她以L-2非移民身份进入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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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授给行业内另一名类似受雇的员工。总之,我们认定申请人已提交足够证据证明受益人的知识更可能而非不可能与行业内其他类似受雇员工的知识相比具有独特性和不常见性。因此,证据的整体足以证明受益人拥有专业知识。参见USCIS政策手册,第2卷,第L部分,第4章——专业知识受益人(L-1B),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2-part-l-chapter-4。
鉴于受益人在国外多个项目中运用了所讨论的专业知识,开发了增强申请人互联网广告技术功能的工具,并且她将在美国使用同样的知识,我们认定其在国外的职位涉及专业知识,且其拟在美国担任的职位将涉及专业知识。此外,由于受益人是用于开发和增强公司互联网广告技术的工具和技术方面的专家,且她拥有数年与其密切合作的经验,我们还认定她具备在美国履行拟任职位职责的资格。
命令:上诉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