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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13495339 日期:2022年9月22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I-140,高级学位专业人士移民申请
申请人是一家信息技术公司,寻求聘用受益人为项目经理(IT)。申请人请求将受益人归类为第二优先移民类别下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这一基于就业的“EB-2”移民分类允许美国雇主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担保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该申请最初获批,但该批准随后被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撤销。审理主任认定,劳工证H.14中的某些措辞超出了“Kellogg措辞”的范围,改变了劳工证的最低要求,并可能允许受益人以低于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加五年专业领域研究生经验的条件符合所提供职位的资格,因此不支持所请求的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1
在上诉中,申请人提供证据和书面论证意见,主张其劳工证上规定的最低要求与申请中高级学位专业人士的分类请求一致。
在这些程序中,申请人负有证明其符合所请求福利资格的责任。见该法第291条,8 U.S.C. § 1361。经对上诉中提交的证据和论点进行重新审查,我们认定申请人已克服撤销的依据。然而,
1 20 C.F.R. § 656.17(h)(4)(ii)规定:
如果外籍受益人已受雇于该雇主,且该外籍人士不符合主要职位要求,仅凭雇主的替代要求而可能符合职位资格,则认证将被拒绝,除非申请表明任何适当的教育、培训或经验组合均可接受。
该法规旨在纳入外籍劳工证上诉委员会(BALCA)在Francis Kellogg案中的裁决,1994-INA-465和544,1995-INA 68(1998年2月2日)(全体审判)。劳工证上关于雇主将接受具有“任何适当的教育、培训或经验组合”的申请人的声明通常被称为“Kellogg措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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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构成的记录不支持该申请的批准。因此,我们将撤回审理主任的决定,并将该事项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下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
一、法律框架
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的移民通常遵循三步程序。首先,潜在雇主必须向美国劳工部(DOL)申请认证,证明:(1)没有足够的美国工人能够、愿意、合格且可用来担任所提供的职位;以及(2)在该职位上雇用非公民不会损害从事类似工作的美国工人的工资和工作条件。见该法第212(a)(5)条,8 U.S.C. § 1182(a)(5)。
其次,雇主必须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经批准的劳工证及移民签证申请。见该法第204条,8 U.S.C. § 1154。除其他事项外,USCIS确定非公民受益人是否符合DOL认证职位的要求以及所请求的移民签证类别。8 C.F.R. § 204.5(l)。
最后,如果USCIS批准申请,受益人可以在美国境外申请移民签证,或者如果符合资格,可以在美国申请“身份调整”。见该法第245条,8 U.S.C. § 1255。在受益人获得合法永久居留权之前的“任何时候”,USCIS可以基于“正当且充分的理由”撤销申请的批准。该法第205条,8 U.S.C. § 1155。如果有记录支持,申请批准的错误性质证明其撤销是正当的。Matter of Ho, 19 I&N Dec. at 590。
如果在发出通知时,未经解释且未被反驳的记录本应导致申请被拒,USCIS可适当发出撤销意向通知(NOIR)。Matter of Estime, 19 I&N Dec. 450, 451(BIA 1987)。如果对NOIR的答复未能反驳或解决所指称的撤销理由,USCIS可适当撤销申请的批准。Id. at 451-52。
二、权益承继人
记录显示,在本申请于2016年提交并获批后,申请人于2018年被一家法国实体收购。2019年,一家新成立的实体——I______I——提交了一份修订申请,寻求作为申请人的权益承继人聘用受益人。2 鉴于原始申请提交后发生的变化以及目前关于I______I是申请人权益承继人的主张,I______I必须证明其是提交劳工证的实体的有效权益承继人,以便在本事项中继续依赖基础劳工证。
劳工证仅对“特定工作机会”、非公民以及其上所述预期就业地理区域有效。20 C.F.R. § 656.30(c)(2);另见该法第204(a)(1)(F)条(规定申请人必须“渴望并打算在美国境内雇用[指定非公民]”)。因此,如果申请人不再经营业务或不再打算在所提供的职位上雇用受益人,该申请不得获批。然而,如果证据表明
2 修订表格I-140的收据编号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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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权益承继人”——申请人业务的后续所有者——打算在所提供的职位上雇用受益人,则申请人仍可依赖该申请及随附的认证。见Matter of Dial Auto Repair Shop, Inc., 19 I&N Dec. 481(Comm'r 1986)。
就移民目的而言,权益承继人必须证明其获得了继续经营前手业务或其独立部分所需的资产和负债。见id. at 482-83;另见Donald Neufeld备忘录,USCIS代理副总监,国内业务,I-140申请裁决中的权益承继人认定,HQ 70/6.2 AD 09-37,第8页(2009年8月6日)(指出“所提供的证据必须表明……承继人获得了以与前手相同的方式继续经营业务所必需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权益承继人必须:1)充分描述并记录导致其获得雇主业务的交易;2)证明除预期雇主外,工作邀请与随附劳工证上所述相同;以及3)证明符合所请求福利的资格,包括承继人和劳工证雇主有能力从申请的优先日期起持续支付所提供职位的承诺工资。Id.
在本案中,记录包含一份Schedule 13D,申请人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该文件,表明其与I______I——收购申请人的法国实体的全资子公司——签订了合并协议。Schedule 13D中的信息表明,由于2018年的合并,申请人在交易后存续为该法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然而,该合并不涉及I______I这一所称承继人,其公司章程显示其成立于2019年3月。因此,该合并不能证明申请人与I______I之间所主张的承继关系。
记录还包含一份“转让协议”,表明申请人的资产和负债于2019年6月转移至所称承继人。然而,由于记录表明申请人的业务涉及向企业客户提供综合IT和“知识流程”服务以及客户服务协议,申请人的业务可能需要具备IT和商业知识的员工来服务公司客户。见Neufeld备忘录,supra,第8页(要求承继人证明其“获得了以与前手相同的方式继续经营业务所必需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在此,该协议未具体说明申请人向其所称承继人转让员工。相反,它仅具体说明申请人在其“服务协议及服务协议项下所有工作说明书和其他协议”中转让义务、权利和利益。
最后,记录包含一份2019年6月“空白L”非移民签证申请批准通知的副本。见8 C.F.R. § 214.2(l)(4)(允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其母公司、分支机构、子公司和关联公司作为“合格组织”获得批准,以加快向其员工签发L-1签证)。尽管批准通知表明USCIS认定申请人和I______I是法国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但获批的空白通知并未表明所称承继人是否获得了继续经营申请人业务所需的权利和义务,以满足权益承继人的定义。
鉴于上述情况,记录目前未证明______获得了所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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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开展申请人业务所需的负债。审理主任可在发回重审时就该问题要求补充证据,并给予申请人回应的机会。
III. 结论
由于承继问题此前未曾处理,且申请人因此未被告知上述证据缺陷,我们将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审理主任应发出新的NOIR,说明并允许申请人有机会处理证据缺陷并提供支持该申请的证据。8 C.F.R. § 205.2(a)。
如记录支持,新的NOIR可包括任何额外的、潜在的撤销理由。但审理主任必须给予申请人对发回重审中提出的所有问题作出回应的合理机会。在收到及时回应后,审理主任应审查整个记录并作出新的决定。
命令:审理主任的决定被撤回。本案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上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