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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员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5年9月22日)

类别 NIW · 领域 科学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Dhanasar第一项: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二项: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Dhanasar第三项:豁免职位邀请是否整体上有利于美国
不成立 Dhanasar第二项: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行政上诉办公室驳回上诉。本次实际解决的问题是:撤回原审关于第一项国家重要性不成立的认定,认定第一项成立;维持第二项不成立的结论;因第二项不成立已足以处理上诉,未审理并保留第三项。该驳回为本案最终决定,不构成对第三项或国家利益豁免的批准。

核对原文依据
This identified reason for dismissal is dispositive of the Petitioner's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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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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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constitutes the final decision in this ma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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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研究人员,以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申请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移民分类,并请求豁免职位邀请和劳工证;其拟在美国从事研究科学家工作,研究方向为运用人工智能(尤其大语言模型)提升网络安全,包括漏洞检测、评估与自动修复。原审认定其符合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但未认定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researcher, seeks 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 (EB-2)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as well as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of the job offer requirement attached to this class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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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indicates he intends to pursue employment as a research scientist in the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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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plan to apply my expertise in AI-driven vulnerability detection and prevention to protect critical software infrastruct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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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申请

    申请人提交I-140表格,申请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分类及国家利益豁免;提交时其正在攻读计算机科学博士学位,并于2024年12月完成硕士学位。

    核对原文依据
    Form 1-140, Immigrant Petition for Alien Workers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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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Petitioner completed a master's degree in computer science at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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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Petitioner was a Ph.D. student atl lwhen he filed the petition in December 2024 and had just completed his master's de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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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补件

    针对服务中心的补件要求,申请人进一步说明研究将聚焦开发更主动、可扩展且高效的网络安全工具,并提交了更新后的谷歌学术档案,其中列有申请提交后新增的引用。

    核对原文依据
    In response to SCOPS' request for evidence, the Petitioner farther specified that his research will focus 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In response to SCOPS' RFE, the Petitioner provided an updated Google Scholar profile listing additional citations to his published articles that post-date the December 18, 2024, filing of the 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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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原审拒绝

    服务中心拒绝申请,认定申请人虽符合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但未证明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符合国家利益;原审还认定其拟议事业不具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Service Center Operations (SCOPS)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although the Petitioner demonstrated his eligibility for EB-2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he had not established that a waiver of the required job offe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we withdraw SCOPS' determination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establish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hi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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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上诉

    申请人向行政上诉办公室提出上诉;行政上诉办公室重新审查后,撤回原审关于国家重要性不成立的认定,但维持第二项要件不成立的结论,并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Appeal of Service Center Operations Dec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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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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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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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Dhanasar第一项: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国家利益豁免第一项要求拟议事业兼具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重点考察该具体事业潜在的前瞻性影响;具有国家重要性可因其在特定领域产生全国甚至全球影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运用人工智能和大语言模型改进网络安全漏洞检测与修复的研究,有助于保护关键软件基础设施,增强美国抵御网络攻击的能力,具有国家重要性。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未证明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行政上诉办公室撤回该认定。

申请人领域相关的公开资料及推进网络安全技术的国家倡议材料

证明目的
证明其研究领域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在认定第一项要件成立时,将其作为支持国家重要性的证据之一。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presented published information pertaining to his field and evidence ofnational initiatives related to advancing cybersecurity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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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申请人具体研究如何改进软件漏洞检测方法与工具的支持信

证明目的
证明其研究对检测软件系统漏洞、提升安全性和可靠性具有贡献。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将其纳入第一项要件的整体证据,并据此认定国家重要性成立。
核对原文依据
He also provided letters of support discussing how his specific research contributes to advancements in methods and tools used to detect vulnerabilities in software syst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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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研究成果通过科学期刊和会议向领域内传播的材料

证明目的
证明其研究效益具有更广泛的领域影响。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据此认为研究影响不限于申请人个人,而可扩展至领域内其他人员。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sults are disseminated to others in the field through scientific journals and con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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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申请人提交的领域公开资料、国家网络安全倡议材料、支持信以及研究成果通过期刊和会议传播的证据,足以说明其研究在方法和工具层面对软件漏洞检测与系统安全具有更广泛影响。因此,行政上诉办公室撤回原审关于国家重要性不成立的认定,并认定第一项要件成立。

核对原文依据
We agree with SCOPS' determination that the Petitioner's endeavor has substantial mer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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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ordingly, we withdraw SCOPS' determination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establish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hi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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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二项: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第二项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技能、知识与在相关或类似工作中的成功记录、未来活动模式或计划、实现拟议事业的进展,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主体的兴趣;高等学位本身只是众多因素之一。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原审未审查第二项的全部相关证据,并错误适用第三项要件因素;其学历、发表与引用记录、同行评审经历及支持信足以表明其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研究。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未满足第二项;行政上诉办公室承认原审第二项分析含有更适合第三项要件的表述,且未详细讨论全部证据,但经重新审查后同意第二项不成立。

简历、学士和硕士学位材料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教育背景和专业技能。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足以支持EB-2基础资格,但学历成就本身不足以证明其处于推进拟议事业的有利地位;并援引Dhanasar案中申请人拥有多个研究生学位的情况作比较。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学历只是第二项众多因素之一,申请人未证明学历本身足以满足第二项。
核对原文依据
while his master's degree in computer science renders him eligible for the underlying EB-2 visa classification, he has not shown that his academic accomplishments by themselves are suffici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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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ucation and skills are merely one factor among many that may contribute to such a fi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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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篇合著论文,其中四篇发表于高排名同行评审会议或期刊,包括USENIX Security

证明目的
证明发表记录体现研究成功和领域认可。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承认期刊或会议排名可作为成功记录的一个因素,但不能假定高排名期刊上的每篇文章都代表个人成功;并指出发表于USENIX Security的论文未获引用。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发表载体的排名不能替代对申请人具体文章影响的证明。
核对原文依据
we may not assume that every article published in a high-ranking journal is indicative of such suc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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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cord indicates that this article had not received any cit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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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领域内一份期刊审阅一篇稿件的同行评审经历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参与同行评审,体现领域认可。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申请人未解释这次有限评审经历的意义,也未说明参与广泛的同行评审如何构成其领域的成功记录或表明其处于有利地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评审经历有限,且缺乏对其意义的说明。
核对原文依据
He did not explain the significance of his limited review exper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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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的谷歌学术档案,显示2021年至2024年五篇合著会议论文及99次累计引用

证明目的
证明其发表和引用记录构成网络安全研究者中异常突出的成功记录。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指出申请人未提供领域内研究者的比较引用数据来支持“异常突出”的主张;其两篇被引最多论文的合著者虽称引用超过100次且时间较短,但未说明与同领域其他人的比较情况。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同领域比较口径,无法判断99次引用是否构成成功记录或足够兴趣。
核对原文依据
he did not provide comparative citation data for researchers in his field or other relevant evidence to support this cla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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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rofessor does not indicate how the Petitioner's publication record compares to that of others in their shared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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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件时提交的更新谷歌学术档案,列有申请提交后新增的引用

证明目的
补充证明其研究成果持续获得引用。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指出,补件中提供的较新引用不能证明申请提交时的资格。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证据时间晚于2024年12月18日提交日,不能用于证明提交时的资格。
核对原文依据
This evidence of more recent citations provided in response to the RFE cannot establish his eligibility at the time of fi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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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申请人论文的原始研究文章摘录

证明目的
通过“显著”引用证明其研究影响力和作为领先创新者的认可。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这些引用确实表明申请人对一个活跃研究领域作出了贡献,但申请人未充分解释这类引用如何表明其因“显著影响”和“领先创新者”身份获得领域认可。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建立具体引用与所称领域认可之间的解释联系。
核对原文依据
he has not adequately explained how these types of citations are indicative of or otherwise support his claim that he has been recognized in the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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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封讨论申请人研究生研究及其意义的支持信

证明目的
证明其研究质量、影响及未来贡献潜力。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支持信描述了研究及其重要性,并一般性赞扬其研究生研究,但缺少说明申请人如何处于推进拟议事业有利地位的具体例子;信中关于其将继续作出贡献的预期,不足以证明截至申请时的成功记录。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关于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的具体例证,且多为对未来潜力的评价。
核对原文依据
they lack specific examples of how he is well-positioned to advance hi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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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ir letters do not provide sufficient support for a determination that his research achievements to date constitute a record of suc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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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来在美国学术或工业环境从事研究、与网络安全组织和高校/国家实验室/私企合作、长期领导研究团队并培养人才的陈述

证明目的
证明其有明确的未来活动计划和推进事业的进展。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该陈述表明其可能进入高校、研究机构或私企,但没有任何机构、组织或公司的沟通记录,也未指明具体研究项目;记录缺乏其已寻求此类就业或机构对其有兴趣的证据。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职位邀请或潜在雇主沟通材料(虽非必需),也缺少证明开展拟议研究的手段或资金支持的材料。
核对原文依据
He did not provide documentation from any institution, organization or company showing their communications or identifying the specific research proj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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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hout sufficient evidence demonstrating the means or financial support to undertake his proposed research in the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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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两篇发表论文获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资助的材料

证明目的
证明其研究获得外部资助和相关主体支持。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申请人未充分解释或证明其在获得这些资助中的自身角色,也未表明其当前正在从事获资助的研究;与Dhanasar案中申请人主导获NASA和空军研究实验室资助项目的情况不同。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证明申请人在资助获取中的角色,也未证明当前有资助支持的研究。
核对原文依据
he has not sufficiently explained or documented his own role in obtaining those grants or indicated that he is currently conducting grant­ funded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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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逐项审查学历、发表与引用、同行评审、支持信、未来计划及外部兴趣后认为:这些材料能够证明申请人受过训练并参与了活跃研究,但不足以证明其已有成功记录、具体可行的未来计划或足够的外部支持,从而使其处于推进拟议事业的有利地位。原审部分表述虽有瑕疵,但不影响第二项不成立的结论。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o review, and for the reasons discussed below, we agree with SCOPS' determination that the Petitioner has not satisfied the second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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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however, has not sufficiently demonstrated that his graduate work constitutes a record of success or progress in cybersecurity research rendering him well positioned to advance hi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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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三项:豁免职位邀请是否整体上有利于美国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第三项要求综合衡量豁免职位邀请和劳工证是否整体上有利于美国。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国家利益豁免申请整体上应获批准。

原审意见

原审未以第三项作为拒绝理由;行政上诉办公室因第二项不成立已足以处理上诉,明确未审理并保留第三项相关论点。

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指出,第二项不成立是驳回上诉的决定性理由,因此依据INS v. Bagamasbad案,无需对第三项作出纯咨询性认定,故未审理并保留该问题。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remaining arguments concerning his eligibility under the third prong of 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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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第二项时,应区分“学历满足EB-2基础资格”与“学历足以证明处于有利地位”,后者需结合成功记录、具体未来计划和外部兴趣综合判断。
    核对原文依据
    education and skills are merely one factor among many that may contribute to such a finding.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核对引用记录时,应注意行政上诉办公室要求同领域比较口径;仅有累计引用数或合著者的一般性评价,未说明与同领域研究者的比较,不能直接证明成功记录。
    核对原文依据
    he did not provide comparative citation data for researchers in his field or other relevant evidence to support this claim.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 阅读提示:核对补件材料的时间边界;申请提交后新增的引用被明确排除在提交时资格认定之外。
    核对原文依据
    This evidence of more recent citations provided in response to the RFE cannot establish his eligibility at the time of filing.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 阅读提示:核对未来计划时,可关注是否存在潜在雇主沟通、具体研究项目说明或资金/手段证明;本案指出职位邀请虽非必需,但可用于说明事业可行性和实施方式。
    核对原文依据
    a job offer or communications with prospective employers, while not required, may be relevant to demonstrate the circumstances or capacity in which the person intends to carry out the proposed endeavo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6 页
  • 阅读提示:第三项在本案中未被审理,不能将第二项不成立或上诉驳回理解为对第三项的否定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remaining arguments concerning his eligibility under the third prong of 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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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行政上诉办公室非先例裁决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案件编号:39519972

日期:2025 年 9 月 22 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部裁决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研究人员,寻求以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分类,并寻求豁免该分类所附的工作邀请要求。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 203(b)(2) 条,8 U.S.C. § 1153(b)(2)。

服务中心运营部(SCOPS)拒绝了该申请,认定尽管申请人已证明其符合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的 EB-2 分类资格,但未能证明豁免所需的工作邀请、进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本事项现依据 8 C.F.R. § 103.3 提交本办公室审理。

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的举证责任。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案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I. 法律

为符合基础 EB-2 签证分类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是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本法第 203(b)(2)(A) 条。

如果申请人证明其符合基础 EB-2 分类资格,则还必须证明其值得行使裁量权,豁免工作邀请要求,以符合「国家利益」。本法第 203(b)(2)(B)(i) 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 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 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行使裁量权,在申请人证明以下事项时批准国家利益豁免:

拟议工作同时具有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该个人有能力推进其拟议工作;以及

整体而言,豁免工作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同上。

II. 分析

SCOPS 认定申请人符合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的资格。待决的唯一问题是,申请人是否已证明豁免工作邀请要求、进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

申请人表示其打算在美国从事研究科学家的工作。提交申请时,申请人正在 [已隐去] 攻读计算机科学博士学位。在一份支持声明中,申请人表示其「在应用人工智能(AI),特别是大型语言模型(LLM)以增强网络安全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并解释其打算在美国继续这一研究方向。他进一步表示:

更具体地说,我计划运用我在 AI 驱动的漏洞检测与预防方面的专长,保护关键软件基础设施……在美国学术界或产业界拓展这一研究,将使我能够将前沿 AI 工具整合到安全软件系统的开发与维护中。这一努力可以显著增强国家抵御网络攻击的韧性,并降低政府机构、医疗机构、金融机构及其他对美国产业至关重要的部门的风险。

在回应 SCOPS 的补件通知时,申请人进一步说明其研究将聚焦于「开发更主动、可扩展且高效的网络安全任务工具,例如缺陷发现、漏洞评估和自动化缺陷修复」,并利用 LLM 等 AI 技术。此外,他表示打算将其研究应用于「其他具有挑战性的软件系统,包括大规模软件代码库和关键基础设施」,并与科技公司、开源组织和政府机构密切合作,部署其工具以保护关键基础设施。从长远看,他设想「领导一个研究团队,开拓基于 AI 的解决方案以应对新兴网络安全挑战」,并同时「帮助培养下一代美国本土研究人员和工程师,使其有能力维持国家在技术创新和国家安全方面的领导地位」。

基于下述理由,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未能依据 Dhanasar 所确立的分析框架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

申请人于 2024 年 12 月在 [已隐去] 完成了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

A. 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第一项要素,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聚焦于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工作。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工作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多个领域得到证明。同上。本办公室同意 SCOPS 的认定,即申请人的工作具有实质价值。

在确定拟议工作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前瞻性影响。同上。一项工作可能因其在某一特定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而具有国家重要性,例如某些改进的制造工艺或医学进步。同上。作为其拟议研究工作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的证据,申请人提交了与其领域相关的已发表信息,以及与推进网络安全技术相关的国家倡议的证据。他还提供了支持信,讨论其具体研究如何促进用于检测软件系统漏洞的方法和工具的进步,从而提高安全性和可靠性。此外,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表明,其拟议研究的成果通过科学期刊和会议向该领域的其他人传播,对该领域具有更广泛的影响。因此,本办公室撤销 SCOPS 关于申请人未证明其拟议工作具有国家重要性的认定。由于申请人已证明其拟议工作同时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其已证明符合 Dhanasar 的第一项要素。

B. 有能力推进拟议工作

第二项要素将焦点从拟议工作转向该个人。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为确定其是否有能力推进拟议工作,本办公室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其教育背景、技能、知识及在相关或类似工作中的成功记录;未来活动的模式或计划;在实现拟议工作方面的任何进展;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同上。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 SCOPS 未能审查为支持第二项要素而提交的所有相关证据,并错误地适用了适用于 Dhanasar 第三项要素的因素来认定其没有能力推进拟议工作。本办公室同意 SCOPS 对第二项要素的分析包含更适合第三项要素分析的语言,且未详细讨论申请人的所有证据。然而,SCOPS 已适当且充分地处理了记录中与其未来活动模式或计划、其实现拟议工作的进展证据,以及其是否获得足够兴趣或支持以推进该工作相关的缺陷。经重新审查,基于下述理由,本办公室同意 SCOPS 的认定,即申请人未满足第二项要素。

记录包括申请人的简历(CV)、学士和硕士学位、已发表和已展示的作品以及同行评审服务的文件。申请人还提供了其引用历史、引用其已发表作品的文献证据,以及讨论其在 [已隐去] 研究生研究的支持信。申请人称其「学术成就、技术专长和研究成就使其成为能够应对网络安全关键挑战的专家」。

关于申请人的教育背景,虽然其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使其符合基础 EB-2 签证分类资格,但他未能证明其学术成就本身足以表明其有能力推进拟议工作。在 Dhanasar 中,记录证明该申请人持有多个研究生学位,包括「机械工程和应用物理学两个理学硕士学位,以及工程学博士学位」。同上,第 891 页。本办公室在确定申请人是否有能力推进其拟议工作时考虑多种因素,教育和技能仅是可能促成该认定的众多因素之一。

申请人进一步主张,其发表记录、其「显著的」引用记录及其同行评审服务表明其有能力推进拟议研究工作。申请人称其五篇合著文章中有四篇发表在「高排名同行评审会议和期刊」上,包括 Proceedings of the ACM on Programming Languages 和 USENIX Security。出版物的排名或影响因子反映该出版物的整体引用率。因此,虽然这些期刊的高排名可能是证明个别研究人员成功记录的一个因素,但本办公室不能假定发表在高排名期刊上的每篇文章都表明这种成功。例如,尽管申请人提供了其合著论文发表在「计算机安全与密码学」领域期刊和会议中排名第二的 USENIX Security 的证据,但记录表明该文章未获得任何引用。

申请人还表示其参与了其领域一本期刊的同行评审过程,并提供证据表明其在提交申请前不久为该期刊评审了一篇稿件。他未解释其有限的评审经验的意义,也未证明其参与广泛的同行评审过程如何代表其领域的成功记录,或如何以其他方式表明其有能力推进拟议工作。

此外,申请人提供了其 2024 年 12 月的 Google Scholar 个人资料,显示其在 2021 年至 2024 年间在会议论文集上发表了五篇合著论文,其作品累计被引用 99 次。所提供的信息表明,其被引用最多的三篇文章,题为 [已隐去](2024);[已隐去](2023);以及 [已隐去](2023),分别获得 69、25 和 3 次引用。

虽然申请人在其申请信中称其发表和引用记录显示「网络安全研究人员中异常强劲的成功记录」,但他未提供其领域研究人员的比较引用数据或其他相关证据来支持这一主张。申请人的两篇被引用最多论文的合著者之一、[已隐去] 的 [已隐去] 教授在推荐信中表示,申请人的出版物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已被该领域其他人引用「超过 100 次」。然而,该教授未说明申请人的发表记录与其共同领域其他人的记录相比如何。基于这些理由,申请人未能证明其已发表文章在提交申请时获得的引用次数反映了成功记录或相关方对其工作的兴趣程度,足以满足 Dhanasar 的第二项要素。

申请人还通过提供引用其出版物的原始研究文章摘录,强调了对其工作的若干「显著」引用,以补充其 Google Scholar 引用记录。例如,[已隐去] 的作者将申请人的论文列为五项「近期研究」之一,表明 LLM「在理解代码语义方面展现出巨大潜力」,可用于程序分析、病毒检测和漏洞识别等多种任务。[已隐去] 的作者同样引用申请人的研究,将其列为众多「证明 LLM 优于传统程序分析方法」的近期研究之一。[已隐去] 的作者引用申请人的工作,称其属于「将传统程序分析方法与 LLM 相结合的研究热潮」之一。虽然这些引用表明申请人对一个显然非常活跃的研究领域做出了贡献,但他未充分解释这类引用如何表明或以其他方式支持其主张,即其因「卓越影响力」和作为「领先创新者」而在该领域获得认可。

记录中的四封推荐信也讨论了申请人的研究,特别是其涉及整合 LLM 以增强软件系统缺陷检测静态分析技术的研究生研究项目。推荐信若来自该人领域的专家、对其成就有第一手了解、提供该人有能力推进其拟议工作的具体例子,并得到其他独立证据的支持,则可能具有说服力。一般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同上,F.5(D)(3)。

在此,推荐信描述了申请人的研究并解释其意义以及网络安全研究整体的国家重要性。虽然作者普遍赞扬申请人的研究生研究并支持其国家重要性的主张,但缺乏其有能力推进拟议工作的具体例子。在推荐信中,[已隐去] 的一位教授表示申请人的「在 OOPSLA'24 上的发表证明了其研究的质量和影响,我相信他的贡献将继续塑造 AI 驱动的软件安全的未来」。同样,[已隐去] 的一位教授认为他「毫不怀疑 [申请人] 将继续对这一重要领域做出重大贡献」,而 [已隐去] 的一位合伙人研究经理表示其相信申请人「将继续在这一关键领域作为研究者和思想领袖脱颖而出」。虽然作者强调了申请人 2024 年在著名会议上的工作发表,但其推荐信未提供足够支持,无论单独考虑还是与 Dhanasar 第二项要素相关的其他证据一并考虑,都无法认定其迄今为止的研究成就构成成功记录,使其有能力推进拟议工作。

在评估申请人是否有能力推进其拟议工作时,本办公室还考虑了其未来活动的模式或计划;其在实现拟议工作方面的任何进展;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Dhanasar, 26 I&N Dec. at 890。申请人在申请中表示其打算从事研究科学家的工作。如前所述,申请人在 2024 年 12 月提交申请时是 [已隐去] 的博士生,且刚完成硕士学位。他表示在完成博士学位后,计划在「美国学术界或产业界」将其研究拓展至「简化威胁监控和代码分析」,并将寻求与「美国大学、国家实验室和私营企业中专注于网络安全的组织和研究团队」的合作机会。申请人解释,从长远看,他设想「领导一个致力于发现和修补复杂软件生态系统中新兴漏洞的研究小组」,并教学和指导「下一代网络安全专业人员」。

基于该声明,申请人似乎打算在美国大学或其他研究机构或私营公司从事其研究工作。他未提供任何机构、组织或公司的文件,显示其沟通情况或指明其打算代表该组织从事的具体研究项目。此外,记录缺乏足够证据证明申请人寻求此类就业,或任何组织有兴趣在学术或产业环境中雇用其作为研究科学家。在此类案件中,申请人无意自雇时,工作邀请或与潜在雇主的沟通虽非必需,但可能与证明该人打算开展拟议工作的情形或能力以及该计划的可行性相关。一般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同上,5.F(D)(3)。在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在美国开展其拟议研究的手段或财务支持的情况下,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未来活动计划使其有能力推进拟议工作。

适用于 Dhanasar 分析框架第二项要素的另一因素是,申请人是否获得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或支持。本办公室已考虑申请人的出版物、引用历史、推荐信和其他提交的证据,基于所述理由认定该证据不足以表明其已获得足够兴趣或支持,使其有能力推进其工作。申请人还强调其两篇已发表论文获得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的资助,但他未充分解释或记录其本人在获得这些资助中的作用,也未表明其目前正在从事资助研究。相比之下,在 Dhanasar 中,本办公室指出记录包括「详细描述美国政府对申请人研究的兴趣和投资的专家信」以及「证明申请人在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和国防部(DOD)下属空军研究实验室(AFRL)资助的项目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文件」。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92-893。在此,记录未反映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足够兴趣,以证明申请人有能力推进其拟议工作。

记录表明申请人在研究生期间进行了研究、发表和展示,但他未证明该工作使其有能力推进拟议工作。虽然本办公室认识到研究必须以某种方式为知识库增添信息才能被接受发表、展示、资助或获得学术学分,但并非每个进行原创研究的人都会被认定有能力推进其拟议的基于研究的工作。相反,本办公室审查 Dhanasar 中列出的因素,以确定例如该个人在实现拟议研究目标方面的进展、在类似工作中的成功记录或在相关方中产生的兴趣是否支持此类认定。同上,第 890 页。然而在此,申请人未充分证明其研究生工作构成网络安全研究的成功记录或进展,使其有能力推进拟议工作。此外,记录未充分支持申请人在「美国学术界或产业界」从事研究科学家工作的计划的可行性。因此,其未能证明满足 Dhanasar 框架的第二项要素。

III. 结论

由于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有能力推进拟议工作,其未能证明其符合资格或值得作为裁量事项获得国家利益豁免。这一驳回理由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因此,本办公室拒绝审理并在此保留有关其在 Dhanasar 框架第三项要素下资格的其余论点。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per curiam)(裁定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咨询性认定」)。

裁定:

上诉驳回。

通知:本裁决构成本事项的最终决定。提交动议不会推迟裁决的效力。8 C.F.R. § 103.5(a)(1)(iv)。非法居留或原本不可入境或可被驱逐的外国人,可能因签发 I-862 表格(出庭通知)而依据本法第 240 条面临遣返程序。该程序可能导致其被驱逐出美国,并可能使其未来无法获得签证或其他移民福利。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5-09-22)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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