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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3948946 日期:2024年9月23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商业咨询企业家,寻求以拥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就业类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豁免与该分类相关的职位offer要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有资格获得EB-2分类的职位offer和劳工证要求的豁免。现根据8 C.F.R. § 103.3,该事项提交至本办公室进行上诉审查。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案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I. 法律
如果申请人确立了基础EB-2分类的资格,则必须进一步证明其有资格获得“符合国家利益”的职位offer要求的自由裁量豁免。该法第203(b)(2)(B)(i)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 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案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自由裁量事项¹,在申请人证明以下各项时授予国家利益豁免:
- 拟议事业兼具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 权衡之下,豁免职位offer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同上。
¹ 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加入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法院(以及第三巡回法院在一份未公布决定中)的行列,认定USCIS授予或否决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自由裁量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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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分析
申请人寻求在佛罗里达州__ I I地区开设一家管理咨询、顾问和培训办公室。申请人提供了封面信、商业计划书、教育记录、支持信及其他文件以支持其申请。商业计划书预测第一年收入为363,264美元,到第五年增至709,632美元。计划还表明,申请人打算在第五年之前直接雇用八人,并间接创造67个就业岗位。为申请人出具的支持信强调了其在海外的经验和资质,并为其开始商业运营提供财务支持。记录中还补充了关于咨询行业整体重要性以及投资于服务不足社区的行业和政府报告。
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能履行其举证责任,以证明其事业将产生足够的经济或行业影响从而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其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拟议事业,或者权衡之下,豁免EB-2分类的职位offer和劳工证要求符合美国的最佳利益。
本办公室采纳并维持审理主任关于申请人拟议事业国家重要性的决定。见 Matter of Burbano, 20 I&N Dec. 872, 874 (BIA 1994);另见 Giday v. INS, 113 F.3d 230, 234 (D.C. Cir. 1997)(指出采纳并维持下级决定的做法“已被所有直接面对该问题的其他巡回法院普遍接受”);Chen v. INS, 87 F.3d 5, 8 (1st Cir. 1996)(加入八个巡回法院的行列,认定上诉审理者可采纳并维持下级决定,只要他们对案件进行了“个别化考量”)。
第一项要件——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聚焦于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预期影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
在上诉中,申请人表示其提供了更新和新证据以支持其申请并证明其拟议事业的经济影响。虽然她多次提及新的财务预测和类似业务的详细案例研究,但这些证据并未在上诉时提交。申请人还强调了在经济萧条地区运营并帮助提振地方经济以符合国家倡议的重要性。
本办公室同意审理主任的意见,即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拟议事业将产生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的显著经济影响,或实质性惠及管理咨询领域。为评估申请人的拟议事业是否满足国家重要性要求,本办公室审查记录其工作“潜在预期影响”的证据。尽管申请人的陈述反映了其为未来客户提供管理咨询服务的意图,但她未提供足够的信息和证据以证明其拟议事业的预期影响达到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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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水平。在Dhanasar案中,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的教学活动未达到具有国家重要性的水平,因为这些活动不会更广泛地影响其领域。同上,第893页。在此,本办公室认定记录未显示申请人的拟议事业能够充分超越其潜在雇主、其公司和客户群,以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水平更广泛地影响管理咨询领域或美国经济。
此外,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拟从事的具体事业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显著潜力,或对美国产生其他实质性积极经济影响。由于缺乏关于其未来工作可归因的任何预计美国经济影响或就业创造的充分信息或证据,记录未显示申请人的管理咨询项目对美国区域或国家经济产生的利益将达到Dhanasar案所设想的“实质性积极经济影响”水平。同上,第890页。因此,申请人的拟议工作不符合Dhanasar框架的第一项要件。
由于记录中的文件未能确立Dhanasar先例决定第一项要件所要求的其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有资格获得国家利益豁免。因此,进一步分析其在Dhanasar所述第二和第三项要件下的资格将无实际意义。
由于申请人未能满足Dhanasar分析框架的第一项要件,本办公室认定其未能证明有资格或作为自由裁量事项应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命令:上诉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