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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废物解决方案企业技术业务分析师兼产品负责人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5年9月25日)

类别 NIW · 领域 商业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EB-2基础资格: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国家利益豁免第二要素: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国家利益豁免第三要素:综合权衡豁免职位邀请有利于美国
不成立 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行政上诉办公室经重新审查,驳回上诉。本次实际解决的是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中的国家重要性未获证明;第二和第三要素被明确保留,未作实质认定。该决定为本案最终决定。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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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TICE: This constitutes the final decision in this ma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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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高级商业分析师,以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申请EB-2移民分类,并请求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国家利益豁免)。其拟议事业是设立一家电子废物解决方案企业,本人担任技术商业分析师和产品负责人,开发并运营用于电子废物再利用、收集和回收的人工智能应用及电子商务系统。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senior business analyst, seeks 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 (EB-2)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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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proposes establishing an electronic waste ( e-waste) solutions business for which he would work as its technical business analyst and product ow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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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拒绝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有资格或酌情应获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SCOPS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e Petitioner did not establish that he is eligible for or otherwise merits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as a matter of discre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2. 上诉

    申请人就SCOPS决定提出上诉,案件进入行政上诉办公室;上诉中主张SCOPS对法律和事实的结论有误,并称其狭隘解读且未充分考虑拟议事业的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matter is now before us on appeal. 8 C.F.R. § 103.3.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contends that SCOPS' decision has erroneous conclusions of law and f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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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诉审查

    行政上诉办公室经重新审查,同意SCOPS关于申请人未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的认定,并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Upon de novo review, we agree with SCOPS' determination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establish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his proposed endeavor under Dhanasar's first prong.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EB-2基础资格: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2)(B)(i)条;需证明属于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特殊能力人士。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以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申请EB-2分类。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申请人符合拥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资格。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文凭及成绩单(哥伦比亚取得)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拥有高级学位。
AAO 如何评价
原审及行政上诉办公室据此认定申请人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his diploma and academic transcript indicating he earned a master ofbusiness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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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评估

证明目的
证明其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等同于美国硕士学位。
AAO 如何评价
原审及行政上诉办公室采纳该评估,支持EB-2基础资格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He also provided an academic evaluation indicating his 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is the foreign equivalent of a master's degree in the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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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确认SCOPS的结论,依据申请人提交的学位文凭、成绩单及学历评估,认定其已确立EB-2基础资格;本次上诉的争点不在此,而在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For the underlying EB-2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SCOPS concluded that the Petitioner qualifies as a member of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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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ed on the evidence, the Petitioner has established he is an 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 thus qualifying for the EB-2 class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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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框架第一要素:拟议事业须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重点考察该特定事业的潜在未来影响;行业本身的重要性不足以满足该要求。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电子废物人工智能及电子商务企业是“任务关键型创新”,将革新电子废物的分类、货币化和负责任回收,对人工智能、可持续废物管理、环境健康和国家制造业安全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并符合国家政策举措。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未证明国家重要性,即未显示影响超出其企业和客户、波及更广泛领域,也未支持显著就业、显著积极经济影响等主张。

商业计划

证明目的
证明拟议电子废物人工智能及电子商务企业的设计、市场分析、营销策略、人员与财务预测,以及其对国家和领域的更广泛影响。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审阅后认为,计划中对产品设计、使用和成功的主张缺乏佐证,财务和人员预测的基础及实现方式说明不足;计划中的概括主张不足以证明国家重要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独立、客观证据佐证商业计划中的主张;未充分说明财务和人员预测的依据及如何实现。
核对原文依据
The business plan describes the Petitioner's professional experience; the business' intended suppliers to support the system's development and implementation; a market analysis of thee-waste industry and the need for the business' serv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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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makes assertions in his business plan and statements relating to the design, use, and successes of the business' product but does not provide evidence to corroborate these asser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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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ecord, however, does not sufficiently detail the basis for its financial and staffing projections, or adequately explain how these projections will be realiz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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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巴马州某大学信息系统管理资深教授的专家意见

证明目的
证明产品是“已运营、经测试的平台”,并证明拟议事业的潜在影响。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该意见主要重复商业计划的措辞,将产品描述为“拟议”技术,未表明作者评估过产品的运营或测试;其关于未来影响的笼统宽泛陈述不足以证明国家重要性,专家信不构成资格的推定证据。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意见未显示作者评估过产品的运营或测试;记录中其他证据也未佐证产品已运营和测试。
核对原文依据
the opinion does not indicate the author evaluated the operation or testing of the produ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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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ting that the Petitioner's work would support nationally important issues is not sufficient to meet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requirement under 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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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行业报告和文章(涉及关键矿产回收、供应链独立、人工智能战略应用、可持续制造、电子废物健康环境危害等)

证明目的
证明拟议事业与国家重要政策举措一致。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这些材料未提及申请人的具体拟议事业及其对领域或国家举措的潜在影响;承认相关议题具有国家重要性,但不等于证明该特定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材料未提及申请人的具体拟议事业;申请人未量化其事业在相关关切领域的预期影响,也未提供客观、有证明力的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This evidence, however, does not mention the Petitioner's specific proposed endeavor and its potential impact on his field or on such national initiat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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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ir overall significance does not establish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in particul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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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年创造19个直接就业、支付约170万美元工资、产生455,702美元工资和所得税的预测

证明目的
证明拟议事业具有显著就业潜力和积极经济影响,尤其是在佐治亚州经济困难社区。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记录未充分说明预测依据,即便假定全部实现,这些数字也不足以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且缺乏文件证明其技术商业分析师和产品负责人的职责会影响领域或其他行业,而非仅惠及其企业和客户。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预测依据不足;缺乏证明职责具有更广泛领域影响的文件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Even if we were to assume everything the Petitioner claims will happen, the record lacks evidence showing that creating 19 direct jobs, paying approximately 1.7 million dollars in wages, and generating $455,702 in taxes of by its fifth year in business rises to the level of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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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Dhanasar案申请人的比较

证明目的
申请人主张其事业具有类似的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指出Dhanasar案申请人有具体研发成果、政府资助及详细佐证,而本案记录缺乏同等细节和佐证证据,不足以证明拟议事业对电子废物或人工智能领域有实质影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记录缺乏与Dhanasar案同等水平的细节和佐证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Here, the record does not include the same level of detail and corroborating evidence to demonstrate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has the potential to substantially impact the fields of e-waste or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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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可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认为记录仅有商业计划和陈述中的概括主张,缺乏独立、客观、可佐证的证据证明该特定事业会产生所称创新或经济、环境、社会福祉影响;行业或政策的重要性不能替代对特定事业潜在影响的证明,且未在拟议工作与所称影响之间建立直接证据联系。

核对原文依据
We agree with SCOPS that the Petitioner's endeavor has substantial me1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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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PS determined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establish his proposed endeavor would have implications beyond his business and clients to impact his field more broad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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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growth and importance of an industry are not sufficient to meet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requirement under 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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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did not offer a sufficiently direct evidentiary tie between his proposed work and the claimed potential impa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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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豁免第二要素: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框架第二要素。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申请人已证明符合第二要素。

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因第一要素未满足已足以驳回上诉,明确表示不再审理并保留对第二、第三要素的上诉主张和资格认定;第二要素仅作为SCOPS已认定的背景,本次未重新实质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SCOPS further determined that while the Petitioner established that he is well-positioned to advance the proposed endeavor under Dhanasar 's second p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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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appellate arguments and eligibility under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of Dhanas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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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利益豁免第三要素:综合权衡豁免职位邀请有利于美国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框架第三要素。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综合权衡应豁免职位邀请要求。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申请人未证明第三要素。

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以第一要素未满足为决定性理由驳回上诉,明确保留对第三要素的上诉主张和资格认定,本次未作实质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he did not establish that, on balance, it would be beneficial to the United States to waive the requirements of a job 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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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s identified basis for dismissal is dispositive of the Petitioner's appeal, and therefore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appellate arguments and eligibility under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of Dhanas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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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商业计划中关于产品“已运营、经测试”的主张与专家意见措辞是否一致,以及记录中是否有独立材料佐证运营和测试;本案认定该佐证缺失。
    核对原文依据
    other evidence in the record does not corroborate claims that the product is operational and teste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核对国家政策、行业报告和文章是否提及申请人的具体拟议事业;本案认定这些材料仅涉及议题本身,未涉及该特定事业。
    核对原文依据
    This evidence, however, does not mention the Petitioner's specific proposed endeavo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 阅读提示:核对商业计划中第五年就业、工资和税收预测的计算依据及实现路径;本案认定记录未充分说明预测基础。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however, does not sufficiently detail the basis for its financial and staffing projec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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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本案仅处理第一要素的国家重要性,第二和第三要素被保留而未审理,不能据此认为该两要素已被否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appellate arguments and eligibility under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of Dhanas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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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39470030 日期:2025年9月25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名高级业务分析师,寻求以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豁免与该分类相关的职位邀请要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SCOPS驳回了该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有资格或酌情应获得国家利益豁免。此事现上诉至本办公室。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我们对本事项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o's, Inc.,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我们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为确立国家利益豁免的资格,申请人必须首先证明其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的资格,即作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该法第203(b)(2)(B)(i)条。

一旦申请人证明其符合基础分类的资格,申请人随后必须证明其有资格获得“符合国家利益”的酌情豁免职位邀请要求。该法第203(b)(2)(B)(i)条。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在符合国家利益时,可酌情授予此项对所需职位邀请(并因此对劳工证)的豁免。Matter of Dhanasar,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 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 指出,USCIS 可酌情1授予国家利益豁免,如果申请人证明:

  • 拟议事业兼具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1 见 Flores v. Garland,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三、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一致,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属酌情性质)。

原文第 2 页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且
  • 总体而言,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同上。

二、分析

对于基础EB-2移民分类,SCOPS认定申请人符合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资格。2 上诉的争议点在于申请人是否证明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并因此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SCOPS认定,虽然申请人证明其满足Dhanasar分析框架的第二项要件,但未能证明其满足Dhanasar的第一项和第三项要件。经重新审查,我们同意SCOPS的认定,即申请人未能根据Dhanasar第一项要件证明其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3

Dhanasar分析框架的第一项要件——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侧重于申请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该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我们考虑其潜在的前瞻性影响。同上。

申请人提议建立一家电子废物(e-waste)解决方案企业,他将在其中担任技术业务分析师和产品负责人。如其商业计划所述,他打算开发和运营一款人工智能(AI)应用和电子商务系统,专注于电子废物的再利用、收集和回收。该企业旨在简化未售出和翻新电气及电子物品的分类、估值和管理,并促进其回收和转售。对于AI应用,机器学习算法将分析物品的图像,识别其品牌、型号、技术规格、回收成本和市场价值,并具备简化回收和妥善处置物流的功能。电子商务系统将为剩余和翻新的电气及电子物品提供在线转售服务。

我们同意SCOPS的意见,即申请人的事业具有实质价值。

关于国家重要性,SCOPS认定申请人未能履行其举证责任,证明Dhanasar框架第一项要件中的国家重要性要素。SCOPS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拟议事业将产生超越其企业和客户的影响,从而更广泛地影响其领域。此外,SCOPS指出,记录不支持其关于该事业将对雇用美国工人具有重大潜力、对我国或拟服务地区产生重大积极经济影响,或以其他方式达到与国家重要性相称水平的声称。

2 为符合基础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的资格,申请人提交了其文凭和学业成绩单,表明其在哥伦比亚的_______获得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他还提供了一份学历评估,表明其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相当于美国的硕士学位。基于该证据,申请人已证明其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从而符合EB-2分类的资格。 3 尽管我们可能未讨论提交的每一份文件,但我们已审查并考虑了每一份文件。

原文第 3 页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SCOPS的决定存在错误的法律和事实结论。申请人声称SCOPS对其拟议事业的影响作了狭隘的解释且未充分考虑,坚持认为SCOPS不当将其行业的重要性与其拟议事业混为一谈。他声称,其电子废物AI和电子商务业务不仅仅是参与一个具有国家重要性的行业,而是“一项任务关键型创新,利用专有人工智能彻底改变电子废物的分类、货币化和负责任回收。”他坚持认为其事业是“一个经过运营和测试的平台,得到专家评估和符合政策的战略规划的支持。”他声称其提交了大量证据,清楚表明其拟议事业在AI、可持续废物管理、环境健康和国民制造安全领域具有深远、更广泛的影响。

本程序的证明标准是优势证据,意味着申请人必须表明其所声称的“更有可能”或“很可能”是真实的。Matter of Chawathe,25 I&N Dec. 第375-76页。为确定申请人是否在优势证据标准下履行了举证责任,我们不仅考虑证据的数量,还考虑其质量(包括相关性、证明价值和可信度)。同上;Matter of E-M-,20 I&N Dec. 77, 79-80 (Comm'r 1989)。在此,基于记录,SCOPS的决定是对证据的合理解释和考虑。记录中的证据不支持其事业对其领域具有潜在更广泛影响或影响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的断言。

为评估申请人的拟议事业是否满足国家重要性要求,我们查看记录其工作“潜在前瞻性影响”的证据。见 Dhanasar,26 I&N Dec. 第889页。商业计划声称其拟议企业的AI和电子商务软件将“引入先进功能和智能工具,在其发展规模内将电子废物管理提升到新水平。”商业计划解释说,该企业打算瞄准佐治亚州的电气和电子制造企业,因为该地区有大量制造业和电子废物回收厂。此外,将其总部设在佐治亚州,其企业将位于经济困难地区,那里的制造企业更容易产生电子废物,从而增加对申请人企业服务的需求。商业计划描述了申请人的专业经验;企业为支持系统开发和实施而拟定的供应商;电子废物行业的市场分析及对企业服务的需求;以及企业的营销策略、预计人员和财务预测。此外,该计划还讨论了企业对国家和其领域的潜在更广泛影响。

然而,申请人未提供充分的信息和证据支持其主张。除了一般性断言外,记录并未显示其拟议的电子废弃物人工智能和电子商务服务业务将提供其所声称的该领域创新,或其所声称的经济、环境或社会福利影响。他在商业计划和陈述中就业务产品的设计、使用和成功作出了断言,但未提供证据佐证这些断言。此外,他就业务的潜在预期影响提出了主张,但未提供充分的独立客观证据支持这些主张。申请人必须以相关、具有证明力且可信的证据支持其断言。见 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at 376。

原文第 4 页

相比之下,Dhanasar 案中的申请人在空气和空间推进领域,更具体而言,在涉及5马赫以上速度的高超声速推进系统领域进行了研发,并且他开发了一种精确计算高超声速气流的新方法。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91-92。此外,他提交了证据,反映他将继续其在纳米卫星、火箭推进弹道导弹和单级入轨飞行器的推进系统设计与开发方面的研究,以及大量支持性证据,说明他的持续研究将如何帮助美国保持其在高超声速飞行方面相对于其他国家的优势,包括反映其获得政府实体研究资助的文件。Id. 在此,记录未包含同等程度的细节和佐证证据,以证明申请人的拟议事业有潜力对电子废弃物或人工智能领域产生重大影响,或以其他方式达到 Dhanasar 案所设想的国家重要性水平。

为支持其国家重要性的主张,申请人强调了一位信息系统管理资深教授的意見,该教授任职于阿拉巴马州[已隐去]的[已隐去]。然而,该意见主要重复申请人商业计划中的措辞,以描述业务拟议的电子废弃物人工智能和电子商务平台及其潜在影响。虽然申请人主张其业务产品是“一个可运行、经测试的平台,并得到专家评估的支持”,但该意见并未表明作者评估了产品的运行或测试。相反,该意见使用与商业计划相同的措辞,将产品描述为“拟议的”技术。此外,记录中的其他证据也未佐证该产品可运行且经测试的主张。

此外,该意见关于申请人业务预期影响的一般性和宽泛陈述不足以证明申请人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声明申请人的工作将支持国家重要议题,不足以满足 Dhanasar 框架下的“国家重要性”要求。提交支持申请的专家信函并非资格推定证据。见 Matter of Caron Int'l, 19 I&N Dec. 791, 795 (Comm'r. 1988);Matter of D-R, 25 I&N Dec. 445, 460 n.13 (BIA 2011)(讨论专家证词可能因相关性、可靠性和整体证明价值而被赋予不同权重)。

申请人主张,其商业计划详细描述了其事业将如何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并产生重大积极经济影响,尤其是在乔治亚州经济萧条的社区。该商业计划预计,在第五年,该企业将创造19个直接就业岗位;支付约1.7百万美元工资,并产生455,702美元的工资税和所得税。然而,记录未充分详述其财务和人员预测的依据,也未充分解释这些预测将如何实现。即使我们假设申请人所称的一切都会发生,记录仍缺乏证据表明,在其营业第五年创造19个直接就业岗位、支付约1.7百万美元工资并产生455,702美元税款能达到国家重要性水平。此外,若无充分书面证据表明其拟担任其企业技术商业分析师和产品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将影响其领域或任何其他行业更广泛地,而非仅有利于其企业及其拟议客户,申请人未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原文第 5 页

接下来,申请人主张其业务符合对美国国家安全重要的美国政府倡议中的指令,例如将关键矿产回收和供应链独立指定为紧迫国家需求的政策;人工智能跨行业战略应用;对可持续制造产品生命周期解决方案的需求;以及减轻电子废弃物对健康和环境危害,特别是对弱势社区。此外,他声称其业务将利用和推进人工智能技术,美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承认该技术为关键和新兴技术。为支持其主张,他提交了与这些主题相关的国家政策和行业报告及文章。然而,这些证据未提及申请人的具体拟议事业及其对其领域或此类国家倡议的潜在影响。

虽然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承认与 STEM 学位和领域相关的特定证据考量,“证据必须证明 STEM 事业既具有实质性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一般见 6 USCIS Policy Manual F.5(D)(2),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我们承认加强我国技术,特别是被认定为关键和新兴技术的整体价值,但其整体重要性并不确立申请人拟议事业特别是的国家重要性。见 id。此外,某一行业的增长和重要性不足以满足 Dhanasar 框架下的国家重要性要求。我们不是关注某一行业或领域的重要性,或某一领域对工人的需求,而是关注“外国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申请人对某业务对国家倡议的潜在影响作出一般性陈述,但未量化拟议事业在所指关注领域的预期影响,也未提供客观、具有证明力的证据支持其主张。尽管申请人提供证据表明加强技术,包括人工智能;减轻危险废物;以及促进可持续制造是国家重要议题,但他未证明其具体事业对这些国家重要事项的潜在预期影响。

除了一般性断言外,他未以充分的独立客观佐证证据证明,其作为拟议电子废弃物解决方案业务的技术业务分析师和产品所有者的工作提供了其所声称的创新,有助于其行业进步,或以其他方式对其领域或国家产生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更广泛影响。其事业所声称的潜在影响取决于众多因素,申请人未在其拟议工作与所声称的潜在影响之间提供充分直接的证据联系。虽然申请人表达了他为美国及其服务不足社区做贡献的愿望,但他未以具体、具有证明力的证据确立其事业具有所声称的潜力,能够超越其工作影响该领域;雇用美国工人;产生实质性积极经济影响,特别是在经济萧条地区;广泛增进社会福利;或以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水平影响作为国家倡议主题的事项。因此,申请人未以优势证据证明其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

SCOPS 进一步认定,虽然申请人已证明其根据 Dhanasar 第二项条件处于推进拟议事业的有利地位,但他未证明总体而言,豁免工作邀请要求,从而豁免劳工

原文第 6 页

证要求,将有利于美国,符合 Dhanasar 第三项条件。由于记录中的文件未充分确立申请人符合 Dhanasar 先例决定的第一项条件,他未证明有资格获得国家利益豁免。这一认定的驳回依据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因此我们拒绝审理并在此保留申请人关于 Dhanasar 第二和第三项条件的上诉论点和资格。见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指出“法院和机构无需对结果所不必需的问题作出认定”);另见 Matter of L-A-C-, 26 I&N Dec. 516, 526 n.7 (BIA 2015)(在申请人本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审理上诉中的替代问题)。

III. 结论

由于申请人未能在Dhanasar分析框架所要求的第一项要件下确立资格,其作为裁量事项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的条件。基于上述理由,上诉将被驳回。

裁定:上诉被驳回。

通知:本决定构成本事项的最终决定。提交动议不会推迟该决定的效力。8 C.F.R. § 103.5(a)(1)(iv)。非法居留、或另有不可入境或可驱逐情形的外国人,可能因签发I-862表《出庭通知》而依据该法第240条面临遣返程序的启动。该等程序可能导致其被驱逐出美国,并可能使其在未来无法获得签证或其他移民福利。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5-09-25)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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