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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由:B-C-A-B-S- 日期:2017年9月28日
对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申请:表格 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
申请人是一家医疗保险提供商,寻求雇用受益人担任“应用交付高级主管”(Application Delivery Lead Sr.)。申请人请求将受益人归类为第二优先移民类别下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这一基于就业的移民类别允许美国雇主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担保,以获得合法永久居民身份。
内布拉斯加服务中心审理主任以受益人未具备根据劳工证条款所提供职位所需的学历资格、亦不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类别资格为由,驳回了该申请。
在上诉中,申请人提交了一封信函,主张审理主任的决定有误,且受益人具备必要的教育资历,以满足劳工证的要求并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类别的资格。
经重新审查(de novo review),我们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基于就业的移民通常遵循三步程序。首先,雇主从美国劳工部(DOL)获得批准的劳工证。1 参见该法第212(a)(5)(A)(i)条,8 U.S.C. § 1182(a)(5)(A)(i)。通过批准劳工证,劳工部证明没有足够的有能力、愿意、合格且可用的美国工人从事所提供职位,并且雇用外国国民从事该职位不会对同样受雇的国内工人的工资和工作条件产生不利影响。参见该法第212(a)(5)(A)(i)(I)-(II)条。其次,雇主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移民签证申请。参见该法第204条,8 U.S.C. § 1154。第三,如果USCIS批准该申请,外国国民可以在美国境外申请移民签证,或者如果符合资格,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参见该法第245条,8 U.S.C. § 1255。
1 劳工证提交的日期称为“优先日期”。参见 8 C.F.R. § 204.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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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该法第203(b)(2)条,移民类别可授予持有高级学位的外国国民。另见 8 C.F.R. § 204.5(k)(1)。“高级学位”一词在 8 C.F.R. § 204.5(k)(2) 中定义如下:
高级学位指任何高于学士学位的美国学术或专业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加上至少五年专业领域的渐进工作经验,应被视为等同于硕士学位。
8 C.F.R. § 204.5(k)(3)(i) 的规定指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的申请必须附有以下之一:
(A) 显示外籍人士拥有美国高级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的官方学术记录;或 (B) 显示外籍人士拥有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的官方学术记录,以及以现任或前任雇主信函形式提供的证据,显示外籍人士在专业领域拥有至少五年学士学位后的渐进工作经验。
受益人还必须在优先日期时满足劳工证上指定的所有教育、培训、经验和其他要求。参见 Matter of Wing's Tea House, 16 I&N Dec. 158, 159 (Acting Reg'l Comm'r 1977)。
二、分析
申请人的表格 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附有 ETA 表格 9089,永久就业劳工证申请(劳工证),优先日期为2016年4月26日。劳工证 H 部分就从事所提供职位所需的教育、培训和经验规定如下:
- 教育:要求的最低水平: 学士学位
4-B. 主修领域: 计算机科学或 信息系统
- 该工作机会是否要求培训? 否
- 是否要求所提供职位的经验? 否
- 是否接受替代研究领域? 是
7-A. 什么研究领域? 与计算机科学或信息系统相关的领域
- 是否接受教育和工作经验的替代组合? 否
- 是否接受外国教育同等学历? 是
- 是否接受替代职业的经验? 是
10-A. 多长时间? 6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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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B. 替代职业的职位名称: 应用交付、软件工程师、计算机系统分析师或相关
如劳工证 H.14 所概述,该职位的最低教育和经验要求是计算机科学、信息系统或相关领域的学士学位,加上在多种 IT 能力和技术方面的五年经验。
在劳工证 J 部分,申请人声称受益人于2003年从 获得工程学士学位,因此满足劳工证的最低教育要求。
申请人主张,受益人满足劳工证的教育要求,并有资格被归类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依据是其会员证书,该证书是他在2003年12月通过 的 A 部分和 B 部分(也称为 )后获得的。申请人声称该资历构成工程学士学位。
在驳回申请时,审理主任认定,来自 的准会员证书不是等同于美国学士学位的外国同等学位。因此,上诉中的问题是受益人是否具备所需的学士学位,以符合劳工证的条款并有资格获得所请求的类别。我们认定他不具备。
8 C.F.R. § 204.5(k)(3)(i)(B) 的相关规定指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的申请必须附有显示受益人拥有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的官方学术记录”(着重号为添加)。根据 于2009年签发的受益人考试成绩单,受益人于2003年通过 的 A 部分和 B 部分被印度政府认可为“与印度大学的机械工程学位同等”。然而,该 的成绩单并未声称准会员证书等同于学位。准会员证书本身也未作出此类声称。 不是学院、大学或任何其他类型的授予学位的学术机构。虽然 的准会员证书在某些目的上可能与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相当,但根据该法第203(b)(2)条和适用法规,它并不是使受益人有资格被归类为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所需的等同于美国学士学位的外国同等学位。
此外,劳工证的条款不允许个人以学士学位以外的任何资格获得该职位。在确定受益人是否有资格获得优先移民签证时,USCIS 不得忽视劳工证的条款,也不得施加额外要求。参见 Madany v. Smith, 696 F.2d 1008, 1015 (D.C. Cir. 1983)。USCIS 必须审查“劳工证职位要求的语言”以确定该职位需要什么。同上。USCIS 能够被期望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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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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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证中用于描述职位要求的术语含义的唯一合理方式,是审查由潜在雇主完整填写的经认证的工作机会。参见 Rosedale Linden Park Company v. Smith, 595 F. Supp. 829, 833 (D.D.C. 1984)(着重号为添加)。我们对劳工证上所述职位要求的解释,必须涉及阅读和适用外籍劳工就业认证申请表上的平实语言。同上,第834页。在本案中,劳工证要求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教育同等学历。由于受益人的 准会员证书不是教育学位,他不满足劳工证的要求。
三、结论
受益人不具备美国学士学位或同等外国学位,而这是满足劳工证最低学历要求并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资格所必需的。因此,我们将驳回上诉。
裁定:上诉被驳回。
引用为 Matter of B-C-A-B-S-, ID# 641479 (AAO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