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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互联系统工程师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5年4月23日)

类别 NIW · 领域 工程技术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一要素)、受益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Dhanasar第二要素)、综合衡量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是否有利于美国(Dhanasar第三要素)
不成立 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一要素)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AAO驳回上诉。本次实际解决的争议仅为Dhanasar第一要素(国家重要性)未获证明;第二和第三要素被明确保留、未作认定。AAO同意受益人符合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也同意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认定记录未证明该具体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此未能证明其有资格或应当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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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determination of her eligibility under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of 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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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PS determined the Petitioner qualified for EB-2 classification as an 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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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家汽车公司;受益人为一名企业连接系统工程师。申请人寻求EB-2职业移民第二优先分类(高等学位专业人士),并请求豁免该分类所附的职位邀请要求(即劳工证要求)。原审服务中心认定受益人不符合国家利益豁免,现由申请人提起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n automobile company, seeks 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 (EB-2)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of the Beneficiary, an enterprise connectivity systems engine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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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ice Center Operations (SCOPS)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did not establish that a waiver of the required job offer, and thus of the labor certification, would be in the national inte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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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补件

    申请人针对服务中心的补件要求提交了回复,其中说明受益人的拟议事业为设计并开发新的数字设计验证及新的企业连接策略,以支持电动汽车在美国的广泛采用和部署;受益人将在受雇于申请人担任企业连接系统工程师期间从事该事业。

    核对原文依据
    In a letter submitted in response to SCOPS' request for evidence (RFE), the Petitioner states the Beneficiary's proposed endeavor 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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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补件

    在补件回复中,申请人还提交了关于申请人全美电气化、申请人获得政府贷款建设电动汽车工厂、申请人引领电动汽车革命、两党基础设施法、电动汽车加速挑战、引入《基础设施投资和就业法》的法案、加强联邦网络和关键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美国电动汽车制造热潮、美国制造的全国电动汽车充电网络以及建设清洁能源经济等额外文章和报告。

    核对原文依据
    In response to the RFE,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additional articles and reports on the Petitioner's electrification across the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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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补件

    在补件回复中,申请人再次提交了《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键和新兴技术清单更新》,并声称其中包含受益人拟议事业涉及的若干技术,但未具体说明是哪些技术。

    核对原文依据
    In response to the RFE, the Petitioner again submitted the List Update and claimed it included several technologies involved in the Beneficiary's proposed endeavor, but did not specify which technolog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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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初次决定

    服务中心拒绝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豁免所需职位邀请(进而豁免劳工证)符合国家利益。

    核对原文依据
    Service Center Operations (SCOPS)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did not establish that a waiver of the required job offer, and thus of the labor certification, would be in the national inter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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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上诉

    申请人依据8 C.F.R. § 103.3提出上诉;AAO进行重新审查后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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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Dhanasar第一要素)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根据《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2)(B)(i)条及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AAO 2016),国家利益豁免要求申请人证明: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个人处于有利地位推进该事业;综合衡量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第一要素聚焦于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考量其潜在预期影响,包括是否显著促进美国工人就业、是否具有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是否在领域内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或其他表明国家重要性的更广泛影响。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服务中心未正确评估全部证据;受益人的拟议事业在其领域内具有国家和全球影响,其企业连接项目对美国汽车产业具有国家影响,设计验证和企业连接技术对国家利益至关重要,并影响《基础设施投资和就业法》《通胀削减法》、电动汽车加速挑战、清洁能源转型、能源安全、经济竞争力和交通基础设施现代化。

原审意见

服务中心认定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未证明受益人的工作将超出申请人范围、以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方式更广泛地影响其领域。

关于申请人主动驾驶辅助(ADA)系统的文章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企业连接项目对美国汽车产业具有国家影响。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该文章讨论的是申请人的ADA系统,并称其使用直接驾驶员监控系统且在12个ADA系统中评分最高;但文章未提及数字设计验证或支持电动汽车的企业连接策略,因此未讨论申请人的具体拟议事业。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文章内容与受益人的具体拟议事业不对应。
核对原文依据
The article does not discuss the Petitioner's specific proposed endeavor as it does not mention digital design verification or Enterprise Connectivity strategies supporting electric vehic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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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保美国在自动驾驶汽车技术领域领导地位、自动驾驶汽车、为交通未来做准备、自动驾驶系统、加强美国在清洁汽车和卡车领域领导地位、AI.gov、电动汽车、全国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及标准、全国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公式项目等文章和报告(初次提交)

证明目的
证明受益人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这些文章和报告证明了电动汽车及其他议题的重要性,但未涉及受益人的拟议事业。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材料未针对受益人的具体拟议事业。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initially submitted articles and reports on ensuring American leadership in automated vehicle technolog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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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e articles and reports attest to the importance of electric vehicles and other issues, but do not address the Beneficiary'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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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人全美电气化、政府贷款建设电动汽车工厂、申请人引领电动汽车革命、两党基础设施法、电动汽车加速挑战、《基础设施投资和就业法》法案、联邦网络和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美国电动汽车制造热潮、美国制造全国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建设清洁能源经济等额外文章和报告(补件提交)

证明目的
证明受益人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这些文章和报告证明了电动汽车及其他议题的重要性,但未涉及受益人的拟议事业。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材料未针对受益人的具体拟议事业。
核对原文依据
In response to the RFE,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additional articles and reports on the Petitioner's electrification across the United Sta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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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e articles and reports attest to the importance of electric vehicles and other issues, but do not address the Beneficiary's proposed ende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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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键和新兴技术清单更新》

证明目的
证明受益人拟议事业涉及清单中的技术,从而具有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申请人最初声称清单包含“成本高效的车辆架构”,但该内容并未在清单更新中被列明;补件回复中申请人再次提交清单并声称包含若干相关技术,但未具体说明是哪些技术。AAO承认清单包含可再生能源发电与储存领域及电动与混合动力发动机子领域,但记录未显示受益人将具体从事电动与混合动力发动机工作。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申请人未指明清单中对应的具体技术;受益人工作与清单所列子领域不对应。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the Nation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uncil's Critical and Emerging Technologies List Update which it initially claimed includes "cost-efficient vehicle architecture," but which is not identified in the List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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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le the Beneficiary's proposed endeavor involves electric vehicles, the record does not indicate that she will specifically work on electric and hybrid engin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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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连通车辆软件供应质量与分类主管D-P-的推荐信

证明目的
证明受益人是申请人的“重要贡献者”,其技能和经验对维持申请人相对于外国竞争者的竞争优势“必不可少”。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该信赞扬受益人的工作并描述其对申请人的价值,但未证明其工作将超出申请人范围、以表明国家重要性的程度影响汽车产业。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推荐信仅涉及受益人对申请人的贡献,未涉及对更广泛领域的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D-P- commends the Beneficiary's work and describes her as a "vital contributor" to the Petition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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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y do not demonstrate that her work would extend beyond the Petitioner to impact the automotive industry on a level indicative of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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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蜂窝基础设施主管M-W-的推荐信

证明目的
证明受益人是申请人向现代电动汽车制造商持续转型的“重要贡献者”,并描述其未来项目。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该信赞扬受益人的成就和对申请人的宝贵贡献,但未证明其工作将超出申请人范围、以表明国家重要性的程度影响汽车产业。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推荐信仅涉及受益人对申请人的贡献,未涉及对更广泛领域的影响。
核对原文依据
M-W- states the Beneficiary is "a vital contributor to Ford's on-going transformation to a modem electric vehicle manufactur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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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y do not demonstrate that her work would extend beyond the Petitioner to impact the automotive industry on a level indicative of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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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同意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认为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要么未涉及受益人的具体拟议事业,要么仅证明电动汽车及相关议题本身的重要性,而非该具体事业的影响。AAO指出,国家重要性评估不聚焦于某一领域或相关议题的一般重要性,而应聚焦于外籍人士拟从事的具体事业;记录未显示受益人的事业将超出其为申请人所做的工作,从而以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程度广泛影响相关法律和议题。

核对原文依据
SCOPS determined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has substantial merit. We 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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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r assessment of national importance does not focus on the importance of a field or related issues in general, but instead "focuses on the specific endeavor that the foreign national proposes to undert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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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sum, the record does not establish that the Petitioner's proposed endeavor has national importance as it does not have national or global implications within her field, or other broader implications indicating national import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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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Dhanasar第二要素)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二要素要求证明个人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

申请人主张

原文未记载申请人在上诉中就该要素提出具体主张;AAO因第一要素已决定性地驳回上诉而未审理。

原审意见

原文未记载原审对该要素的认定。

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定第一要素未满足且该问题对上诉具有决定性,因此依据INS v. Bagamasbad保留对第二要素的认定,未作实质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determination of her eligibility under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of 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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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衡量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是否有利于美国(Dhanasar第三要素)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Dhanasar第三要素要求综合衡量,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申请人主张

原文未记载申请人在上诉中就该要素提出具体主张;AAO因第一要素已决定性地驳回上诉而未审理。

原审意见

原文未记载原审对该要素的认定。

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定第一要素未满足且该问题对上诉具有决定性,因此依据INS v. Bagamasbad保留对第三要素的认定,未作实质审查。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determination of her eligibility under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of 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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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每份文章或报告是否实际提及受益人的具体拟议事业(数字设计验证、支持电动汽车的企业连接策略),而非仅讨论电动汽车或自动驾驶的一般重要性;AAO正是以此区分领域重要性与具体事业的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Our assessment of national importance does not focus on the importance of a field or related issues in general, but instead "focuses on the specific endeavor that the foreign national proposes to undert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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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核对《关键和新兴技术清单更新》原文是否列有申请人所称的“成本高效的车辆架构”,以及受益人工作是否对应清单所列的电动与混合动力发动机子领域;AAO指出申请人未指明具体技术,且记录未显示受益人具体从事该子领域工作。
    核对原文依据
    which it initially claimed includes "cost-efficient vehicle architecture," but which is not identified in the List Updat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核对两封推荐信的内容范围,是否仅描述受益人对申请人的贡献,而未说明其工作如何超出申请人范围影响整个汽车产业;AAO以此认定推荐信不足以证明国家重要性。
    核对原文依据
    they do not demonstrate that her work would extend beyond the Petitioner to impact the automotive industry on a level indicative of national importanc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本案仅处理国家利益豁免第一要素,第二和第三要素被保留未审;不得将本次驳回理解为对受益人资格或第二、第三要素的实体否定。
    核对原文依据
    As this issue is dis positive of the Petitioner's appeal,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determination of her eligibility under the second and third prongs of the Dhanasar frame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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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关于:37966232 日期:2025年4月23日

对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是一家汽车公司,寻求将受益人——一名企业连接系统工程师——归类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从而获得基于就业的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豁免该分类所附的职位邀请要求。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驳回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豁免所要求的职位邀请、并因此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此事现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处进行上诉审查。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处对本案中的问题进行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处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为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的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是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能力的人士。该法第203(b)(2)(A)条。

如果申请人确立了基础EB-2分类的资格,则其必须进而证明其值得获得对职位邀请要求“符合国家利益”的酌情豁免。该法第203(b)(2)(B)(i)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框架。Dhanasar指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作为酌情事项¹授予国家利益豁免,如果申请人证明:

  • 拟议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以及

¹ 参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三、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一致,认定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酌情性质)。

2

原文第 2 页

  • 总体而言,豁免职位邀请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同上。

二、分析

SCOPS认定申请人符合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的资格,因为她提交了其电气工程理学硕士学位的证据,该学位来自 。本处同意。上诉中唯一的问题是,她是否符合资格并值得获得符合国家利益的职位邀请要求豁免。

在回应SCOPS补充证据请求(RFE)时提交的一封信中,申请人称受益人的拟议事业是“设计并开发新的数字设计验证和新的企业连接策略,这些对于支持电动汽车在美国各地的广泛采用和部署至关重要。”申请人表示,受益人将在受雇于申请人担任企业连接系统工程师期间推进其拟议事业。

A. 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第一项要件,即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侧重于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同上。事业的价值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同上。SCOPS认定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本处同意。

在确定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处考虑其潜在的前瞻性影响。同上。这一考虑可包括拟议事业是否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特别是在经济萧条地区)、是否具有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是否在该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或其他表明国家重要性的更广泛影响。同上,第889-90页。SCOPS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受益人的工作将超出申请人范围,以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方式对其领域产生更广泛影响。

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SCOPS有误,未适当评估所提交的全部证据。申请人声称受益人的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为其在其领域内具有国家和全球影响。具体而言,申请人主张其企业连接项目在美国汽车行业内具有国家影响。申请人引用了一篇发表于 的文章,讨论申请人的主动驾驶辅助(ADA)系统,I L。该文章称~--~使用直接驾驶员监控系统,并将I 评为12个ADA系统中的最高。该文章未讨论申请人的具体拟议事业,因为其未提及数字设计验证或支持电动汽车的企业连接策略。记录未表明受益人的拟议事业在汽车行业内具有国家或全球影响。参见同上,第889页(讨论改进制造工艺或医学进步作为特定领域内国家甚至全球影响的示例)。

3

原文第 3 页

申请人还主张设计验证和企业连接技术对国家利益至关重要。具体而言,申请人声称受益人的拟议事业影响《基础设施投资和就业法》、《通胀削减法》、电动汽车加速挑战、清洁能源转型、能源安全、经济竞争力以及交通基础设施现代化。申请人未引用任何证据支持这一主张,且记录未证明受益人的拟议事业将超出其为申请人所做的工作,以与国家重要性相称的程度对这些法律和议题产生广泛影响。参见同上(解释“我们寻找更广泛的影响”)。

申请人提交了其他文章和报告,声称其证明了受益人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申请人最初提交了关于确保美国在自动驾驶汽车技术领域的领导地位、自动驾驶汽车、为交通未来做准备、自动驾驶系统、加强美国在清洁汽车和卡车领域的领导地位、拜登政府启动AI.gov旨在扩大对联邦人工智能创新工作的参与、电动汽车、拜登总统宣布推动美国在清洁汽车和卡车领域领导地位的措施、拜登-哈里斯政府确保未来在美国制造、国家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国家电动汽车充电网络新标准、建设用户友好、可靠且可及的国家电动汽车充电器网络以及国家电动汽车基础设施公式计划的文章和报告。

在回应RFE时,申请人提交了更多文章和报告,涉及申请人在美国各地的电气化、申请人获得政府贷款用于电动汽车工厂、申请人引领电动汽车革命、《两党基础设施法》、电动汽车加速挑战、引入《基础设施投资和就业法》的法案、加强联邦网络和关键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美国电动汽车制造热潮、美国制造的国家电动汽车充电器网络以及建设清洁能源经济。这些文章和报告证明了电动汽车及其他议题的重要性,但未涉及受益人的拟议事业。本处对国家重要性的评估不侧重于某一领域或相关议题的总体重要性,而是“侧重于外籍人士拟从事的具体事业”。同上。参见同上,第892页(引用媒体报道文章和其他记录国会关注Dhanasar研究的证据)。

申请人提交了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关键和新兴技术清单更新》,其最初声称该清单包括“成本高效的车辆架构”,但该清单更新中并未标明此项。在回应RFE时,申请人再次提交了该清单更新,并声称其包括受益人拟议事业所涉及的若干技术,但未具体说明是哪些技术。本处认可该清单更新包括可再生能源发电和储存领域以及电动和混合动力发动机子领域。虽然受益人的拟议事业涉及电动汽车,但记录未表明她将具体从事电动和混合动力发动机的工作。

申请人提交了一封来自D-P-2的信函,D-P-2是申请人互联车辆软件配置质量与分类主管。D-P-赞扬了受益人的工作,并将其描述为申请人的“重要贡献者”,其技能和经验“对于维持

² 本处使用首字母缩写以保护所提及个人的隐私。

4

原文第 4 页

对外国竞争的竞争优势。”申请人还提交了一封来自M-W-的信函,M-W-是申请人的蜂窝基础设施主管,其赞扬受益人的成就并描述了她未来的项目。M-W-称受益人是“福特正在进行的向现代电动汽车制造商转型的重要贡献者”。尽管D-P-和M-W-证明了受益人的成就及其对申请人的宝贵贡献,但他们并未证明她的工作将超出申请人范围,以表明具有国家重要性的程度影响汽车行业。Cf id.(指出Dhanasar提交了证明其具体研究重要性的有证明力的专家信函,因其涉及美国战略利益)。

总之,记录并未确立申请人的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因为其在其领域内不具有国家或全球影响,或其他表明国家重要性的更广泛影响。

B. 其余Dhanasar要素

申请人未确立其具体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且不符合Dhanasar框架的第一要素。由于该问题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我们拒绝触及并在此保留根据Dhanasar框架第二和第三要素对其资格的裁定。See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 (1976)(指出“法院和机构无需对无需裁定即可得出结果的问题作出认定”)。

III. 结论

申请人未确立其拟议事业的国家重要性,且不符合Dhanasar分析框架的第一要素。因此,申请人未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中工作邀请要求的资格或应获该豁免。

命令:上诉被驳回。

5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5-04-23)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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