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 AAO 非先例决定USCIS 非先例裁决 · JUL072026_02B5203

生物工程师 · NIW 国家利益豁免:上诉驳回(2026年7月7日)

类别 NIW · 领域 工程技术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国家利益豁免第一项: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国家利益豁免第二项: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国家利益豁免第三项:综合权衡豁免职位邀请是否有利于美国
不成立 国家利益豁免第二项: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行政上诉办公室进行重新审查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审拒绝I-140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结论,理由是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第二项标准,因而未证明其有资格或应获国家利益豁免;第三项标准被明确保留而未审理。该决定为本案最终决定,提交动议不会推迟决定生效。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as not met the requisite second prong of the Dhanasar analytical framework.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This constitutes the final decision in this matter. The filing of a motion will not postpone the effect of the decis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案件背景

申请人以生物工程师身份自行申请EB-2职业移民,主张其拥有美国生物工程硕士学位,属于持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并请求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要求,理由是其拟继续从事微流控、精准医疗、药物发现和细胞疗法相关研究符合国家利益。原审认定其符合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但未认定国家利益豁免;本次上诉仅审查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eeks employment-based second preference (EB-2) immigrant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as well as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of the job offer requirement that is attached to this classifica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The Petitioner proposes to continue to work as a bioenginee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The only issue on appeal is whether he qualifies for and merits a waiver of the job offer requirement in the national interest.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拒绝该I-140申请,认定申请人虽符合高等学位专业人士的EB-2资格,但未证明豁免职位邀请及劳工证要求符合国家利益。

    核对原文依据
    USCIS)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although the Petitioner qualified as an advanced degree professional, he did not establish that a waiver of the required job offer, and thus of the labor certification, would be in the national interest.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2. 上诉

    申请人依据8 C.F.R. § 103.3就原审拒绝决定提出上诉;行政上诉办公室进行重新审查后,于2026年7月7日作出决定。

    核对原文依据
    The matter is now before us on appeal pursuant to 8 C.F.R. § 103.3.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Date: JULY 7, 2026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2)(A)条;8 C.F.R. § 204.5(k)(2)规定高等学位为高于学士学位的美国学术或专业学位或同等外国学位,学士学位加五年渐进式专业经验等同于硕士学位。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提交美国生物工程硕士学位及成绩单,主张自己属于持有高等学位的专业人士。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符合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行政上诉办公室同意该认定。

美国生物工程硕士学位及学术成绩单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持有美国高等学位,符合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类别。
AAO 如何评价
原审据此认定申请人符合EB-2资格,行政上诉办公室表示同意。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未指出该材料存在缺失或矛盾。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his U.S. master's degree in bioengineering, along with his academic transcript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依据申请人提交的美国生物工程硕士学位和成绩单,同意原审关于其符合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士资格的认定。该问题在上诉中已不再是争议,本次仅审查国家利益豁免。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ubmitted his U.S. master's degree in bioengineering, along with his academic transcripts. USCIS determined the Petitioner qualified for EB-2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We agre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国家利益豁免第一项:拟议事业的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拟议事业须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国家重要性考察拟议事业潜在的未来影响。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整合机械工程与分子生物学,从事精准医疗、先进药物发现和细胞疗法等创新研究,其微流控研究惠及美国医疗体系并通过期刊和会议传播。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但未认定其国家重要性;行政上诉办公室撤回原审关于国家重要性的否定认定。

关于微流控技术在医疗行业益处的信息

证明目的
证明拟议研究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将其作为认定第一项标准满足的依据之一。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未指出该材料存在缺失或矛盾。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provided information about the benefits of research aimed at microfluidics in the healthcare industry.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讨论申请人工作如何促进微流控技术进步的支持信

证明目的
证明拟议事业对领域发展有贡献。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将其作为认定第一项标准满足的依据之一。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未在第一项标准下指出该等支持信存在缺失。
核对原文依据
He also presented letters of support discussing how his undertaking helps contribute to advancements in microfluidic technologie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显示研究成果通过科学期刊和会议向领域内他人传播的文件

证明目的
证明拟议研究对美国医疗体系具有更广泛影响。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据此认定研究影响不限于申请人自身,满足国家重要性。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未指出该材料存在缺失或矛盾。
核对原文依据
the benefit of his proposed research offers broader implications in the U.S. healthcare system, as the results are disseminated to others in the field through scientific journals and conference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同意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并基于申请人提交的微流控医疗应用信息、支持信以及研究成果通过期刊和会议向领域内传播的材料,认定其研究具有更广泛的美国医疗体系影响,从而满足第一项标准。

核对原文依据
We withdraw USCIS' determination that the Petitioner did not establish the national importance of his proposed endeavor under Dhanasar 's first prong.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As the Petitioner has demonstrated both the substantial merit and national importance of his proposed research, he has established that he meets the first prong of the Dhanasar framework.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国家利益豁免第二项: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90 (AAO 2016):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技能、知识及相关或类似工作中的成功记录、未来活动模式或计划、实现拟议事业的进展,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主体的兴趣;6 USCIS Policy Manual F.5(D)(3)将工作是否影响所在领域列为相关证据,并指出博士学位是特别积极因素。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拥有生物工程硕士学位、已发表和展示研究、拥有已批准专利和专利申请、有引用记录和支持信,并在现任雇主处领导空间多组学测序项目开发、优化微流控平台,其技术吸引大量投资和认可,因此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满足第二项标准;行政上诉办公室撤回该认定,认定申请人在综合考虑全部记录后未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

个人简历、生物工程硕士学位及成绩单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教育背景和专业技能。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确认其2020年获得生物工程硕士学位,但指出其没有博士学位;在Dhanasar案中,申请人拥有包括机械工程和应用物理两个理学硕士及工程学博士在内的多个研究生学位。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博士学位这一被政策手册视为特别积极因素的条件;且被认定为相对年轻、在微流控领域经验有限。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shows that the Petitioner earned a master's degree in bioengineering froml I ._____.I in 2020, but he does not have a doctor ofphilosophy (Ph.D.) degre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he has not established that he has a Ph.D., which, as previously noted, is an especially positive factor to be considered along with other evidenc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雇主信,说明申请人在微流控设备方面的工作、优化珠分配流程带来20倍通量提升和95%可靠性提升、领导工程整合及空间多组学测序项目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工作具有实际影响、取得进展并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可信中描述了申请人的工作和量化改进,但指出写信人未详细说明这些具体成果在产业中被使用的程度,申请人也未另行证明其研究成果构成成功记录或进展。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具体成果在产业中应用程度的说明,未证明研究影响领域或构成成功记录。
核对原文依据
he does not elaborate on the extent to which the specific findings are being utilized in the industry. Nor has the Petitioner otherwise demonstrated that his research findings constitute a record of success or progress rendering him well positioned to advance his proposed endeavo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S-M-副教授的支持信,称申请人微流控技术对精准医疗发展至关重要、具有变革性并可能影响数百万患者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研究的重要性及其对领域的影响。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该信属于概括性断言,未进一步阐述或充分解释申请人的工作如何影响领域或产业,也未显示达到使其处于有利地位的成功或进展水平。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对影响领域机制和程度的具体说明。
核对原文依据
But, beyond these generalized assertions, none of the authors further elaborate on or sufiiciently explain how the Petitioner's work has influenced the field or industry or otherwise show success or progress at a level that renders him well positioned to advance his proposed endeavo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R-C-的支持信,称申请人对细胞分析和药物发现所用微流控平台的提升有深刻贡献,并增强设备在真实医疗应用中的适应性和效率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贡献提升了平台功能并具有实际医疗应用价值。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将其归入概括性断言,认为未充分解释申请人工作如何影响领域或产业。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对领域影响的具体说明。
核对原文依据
the letter from R-C- of1 !states the Petitioner's professional tenure with his employer "has been marked by his profound contributions to the enhancement of microfluidic platforms used in cell analysis and drug discovery"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W-A-G-H-(前平台技术副总裁)的支持信,称申请人贡献技术意义重大且创新,开发自动装珠系统使效率提升40%并节省时间和成本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技术创新性和实际效率贡献。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可信中描述了具体改进,但仍认为属于概括性断言,未充分解释申请人工作如何影响领域或产业,也未显示达到使其处于有利地位的成功或进展水平。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对领域影响和成功记录的具体说明。
核对原文依据
He further explains that the Petitioner's "development of a creative automated system for loading beads into picowells lead to a 40% improvement in the efficiency of this process, making significant savings in time and cost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两项专利申请和一项已批准专利,申请人与他人列为发明人,雇主为受让人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原创性。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指出专利仅承认想法的原创性,本身不证明发明人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创新意义须逐案判断;记录中缺乏证明已批准专利对微流控领域意义的支持证据。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证明已批准专利对微流控领域重要性的支持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While a patent recognizes the originality of an idea, it does not by itself demonstrate that the inventor is well positioned to advance their endeavo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Here, the record does not include supporting evidence showing the significance ofthe approved patent to the microfluidics fiel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学位论文和一篇申请人为第二作者的同行评审期刊文章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研究产出和学术发表记录。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确认记录包含这些材料,但认为发表本身不足以证明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研究。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证明该等发表构成相关或类似工作中的成功记录或实现拟议事业的进展。
核对原文依据
Moreover, the Petitioner provided a copy of his dissertation and his one peer-reviewed journal article where he was the second autho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The record demonstrates that the Petitioner has conducted, published, and presented research during his career, but he has not shown that this work renders him well positioned to advance his proposed research.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谷歌学术个人资料,显示该篇同行评审文章被引用41次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研究具有引用影响力和领域关注度。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申请人未提供引用率的比较背景以证明其构成强劲引用记录或在领域内产生兴趣;引用频率可能是量化指标且可能包含自引,不能揭示引用原因,需定性分析。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引用率的比较口径和引用原因的定性说明。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id not provide context for his citation rate to demonstrate it amounts to a strong citation history or that it has generated interest among others in the fiel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citation frequency, which may include self-citations, is quantitative in nature and does not reveal the reasons for the citations, which involve a qualitative analysi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申请人关于其技术吸引主要投资者大量资金和认可的主张

证明目的
证明潜在投资者和相关主体对其研究有兴趣。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指出记录未显示申请人本人被列为资助接受者,也未显示申请人本人而非其雇主因研究提案或未来项目获得任何资助;相比之下,Dhanasar案申请人获得了持续政府资助并在项目中发挥重要作用。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少申请人本人获得研究资助或投资者兴趣的证据,现有材料指向雇主而非申请人。
核对原文依据
However, the record does not reflect that the Petitioner was named as a grant recipient or otherwise show that th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Petitioner, as opposed to his employer for example, has received any funding for his research proposals or future project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承认申请人有硕士学位、发表和展示研究、专利及引用记录,但认为其没有博士学位这一特别积极因素,且相对年轻、在微流控领域经验有限。支持信和雇主信多为概括性断言,未充分说明其研究如何影响领域或构成成功记录;专利本身不证明发明人处于有利地位;41次引用缺乏比较背景且未说明引用原因;也没有证据显示申请人本人而非雇主获得研究资助或潜在投资者兴趣。因此第二项标准未满足,并因该问题具有决定性而不再审查第三项标准。

核对原文依据
For the reasons explained below, we withdraw users' conclusion that the Petitioner meets Dhanasar 's second prong.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in considering the record in totality, we conclude that the Petitioner has not established that he is well-positioned to advance the proposed endeavo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Since this issue is dispositive of the Petitioner's appeal,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our opinion regarding his eligibility under the third Dhanasar prong.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国家利益豁免第三项:综合权衡豁免职位邀请是否有利于美国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AAO 2016)第三项标准:综合权衡豁免职位邀请要求是否有利于美国。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应获得国家利益豁免;原文未记载其就第三项标准提出的独立具体主张。

原审意见

原文未记载原审对第三项标准的意见。

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因第二项标准未满足已足以决定上诉结果,明确表示不审查并保留对第三项标准的意见,因此本次未对第三项标准作出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Since this issue is dispositive of the Petitioner's appeal,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our opinion regarding his eligibility under the third Dhanasar prong.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申请人是否提交美国生物工程硕士学位及成绩单,以及原审和行政上诉办公室对该EB-2资格的认定;本案上诉阶段未重新争议该资格。
    核对原文依据
    USCIS determined the Petitioner qualified for EB-2 classification as a member of the professions holding an advanced degree. We agre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 阅读提示:核对雇主信和支持信中关于申请人具体成果的表述,并注意行政上诉办公室要求的是这些成果在领域或产业中被使用的程度及申请人本人的成功记录,而非仅概括性赞誉。
    核对原文依据
    he does not elaborate on the extent to which the specific findings are being utilized in the industry.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none of the authors further elaborate on or sufiiciently explain how the Petitioner's work has influenced the field or industry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核对谷歌学术引用记录及是否有比较口径或引用原因说明;本案认定41次引用本身不足以证明强劲引用记录或领域兴趣。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id not provide context for his citation rate to demonstrate it amounts to a strong citation history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核对专利材料是否附有证明该已批准专利对微流控领域意义的支持证据;本案指出专利本身不证明发明人处于有利地位。
    核对原文依据
    it does not by itself demonstrate that the inventor is well positioned to advance their endeavo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核对资助和投资者兴趣材料是否指向申请人本人而非雇主;本案指出记录未显示申请人本人被列为资助接受者。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does not reflect that the Petitioner was named as a grant recipient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4 页
  • 阅读提示:本案仅处理上诉并驳回,未审理第三项Dhanasar标准;不得将第三项标准视为已失败或已满足。
    核对原文依据
    we decline to reach and hereby reserve our opinion regarding his eligibility under the third Dhanasar prong.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5 页

下载英文原件下载中文译文

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43616122 日期:2026年7月7日

对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决定的上诉

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国家利益豁免)

申请人寻求以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身份获得职业移民第二优先(EB-2)移民分类,并寻求豁免与该分类相关的职位offer要求(即劳工证要求)的国家利益豁免。见《移民与国籍法》(本法)第203(b)(2)条,8 U.S.C. § 1153(b)(2)。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驳回了该申请,认定尽管申请人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但其未能证明豁免所需职位offer、进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本事项现依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进行上诉审查。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符合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本事项中的问题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为符合基础EB-2签证分类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是高级学位专业人士,或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特殊才能的个人。本法第203(b)(2)(A)条。

高级学位是指任何高于学士学位的美国学术或专业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8 C.F.R. § 204.5(K)(2)。美国学士学位或外国同等学位,加上在该专业领域五年逐步提升的经验,等同于硕士学位。Id.

如果申请人证明其符合基础EB-2分类资格,则必须进一步证明其值得获得对职位offer要求“符合国家利益”的酌情豁免。本法第203(b)(2)(B)(i)条。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889 (AAO 2016)提供了

原文第 2 页

审理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框架。Dhanasar案指出,USCIS可酌情决定,1 如果申请人证明以下各项,则授予国家利益豁免:

  • 拟从事的事业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
  • 该个人处于有利地位,能够推进其拟从事的事业;以及
  • 权衡之下,豁免职位offer要求将有利于美国。

Id.

二、分析

申请人拟继续担任生物工程师。他解释说,“通过将传统机械工程与分子生物学相结合,申请人将专注于精准医疗、先进药物发现和细胞疗法等创新解决方案。”申请人还解释说,他打算继续从事其“当前工作或同等职位,只要该职位允许”他继续其事业。

A. EB-2分类

申请人提交了其美国生物工程硕士学位及其学业成绩单。USCIS认定申请人符合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的EB-2分类资格。本办公室同意。上诉中唯一的问题是,其是否符合资格并值得获得国家利益豁免职位offer要求。

B. 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Dhanasar框架的第一项要件——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聚焦于该个人拟从事的具体事业。Id. at 889。事业的 merit 可在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等一系列领域中得到证明。Id. 本办公室同意USCIS的认定,即申请人的事业具有实质价值。

在确定拟从事的事业是否具有国家重要性时,本办公室考虑其潜在的未来影响。Id. 本办公室撤销USCIS关于申请人未能依据Dhanasar第一项要件证明其拟从事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的认定。作为证明其拟从事事业具有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的证据,申请人提供了关于医疗行业中微流控研究益处的信息。他还提交了支持信,讨论其工作如何有助于微流控技术的进步。此外,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表明,其拟开展研究的益处对美国医疗保健系统具有更广泛的影响,因为研究结果通过科学期刊和会议传播给该领域的其他人。由于申请人已证明其拟开展研究既具有实质价值又具有国家重要性,其已证明符合Dhanasar框架的第一项要件。

1 见 Flores v. Garland, 72 F.4th 85, 88 (5th Cir. 2023)(与第三、第九、第十一和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一致认为,USCIS授予或拒绝国家利益豁免的决定本质上属于酌情决定)。

原文第 3 页

C. 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从事的事业

第二项要件将焦点从拟从事的事业转向该个人。Id. at 890。为确定其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从事的事业,本办公室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其教育背景、技能、知识以及在相关或类似工作中的成功记录;未来活动的模式或计划;实现拟从事事业的任何进展;以及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Id. 基于下述理由,本办公室撤销USCIS关于申请人符合Dhanasar第二项要件的结论。

记录包括申请人的简历、硕士学位和成绩单、已发表和已展示的作品、已批准专利和专利申请的文件。申请人还提供了其引用记录和讨论其研究的支持信。 在此,记录显示申请人于2020年从[已隐去]获得生物工程硕士学位,但其没有哲学博士(Ph.D.)学位。虽然本办公室在确定申请人是否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从事事业时会考虑各种因素,但USCIS认为Ph.D.学位是一个特别积极的考虑因素,应与其他证据一并考虑。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F.5(D)(3)。值得注意的是,在Matter of Dhanasar案中,记录证明申请人持有多个研究生学位,包括“机械工程和应用物理学两个理学硕士学位,以及工程学Ph.D.学位。”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91。

适用于Dhanasar框架第二项要件的下一个因素是未来活动的模式或计划以及实现拟从事事业的任何进展。Id. at 890。申请人解释说,“在[已隐去]当前贡献的基础上,他在那里开发和优化用于高通量分析的微流控平台,他打算进一步改进和扩展这些技术。”他还声称,通过其在[已隐去]的当前工作,“他目前领导空间多组学测序项目的开发,这是其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增强孔图像与其对应转录组的空间映射并扩大生产规模。”

为支持上述主张,申请人提交了其雇主的信函。K-V-解释了申请人在微流控设备方面的工作,以及其创新“显著简化了操作流程,减少了时间和数十万美元的研发成本”,并且“这促成了最大规模的药物筛选和细胞分析平台,使我们的公司在推进药物和生物学知识方面具有巨大优势。”K-V-还强调,申请人领导其与分子生物学的工程整合工作,包括将mRNA测序方法整合到其微流控设备中。K-V-进一步解释说,这项“技术为复杂疾病疗法、药物发现、诊断以及为未来公众生成生物分子级AI数据集开辟了许多途径。”此外,K-V-声称申请人的“正在进行和计划中的工作有可能显著影响更广泛的美国医疗保健系统。”虽然K-V-表示申请人的“优化微珠分配过程的创新方法使通量提高了20倍,筛选能力的可靠性提高了95%,加速了新疗法的开发以及与其他领先制药公司的合作”,但其未详细说明这些具体发现目前在行业中的利用程度。申请人也未以其他方式证明其研究成果构成成功或进展的记录,从而使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从事的事业。USCIS政策手册指出

原文第 4 页

关于该人的工作是否影响了其从事领域的证据,可作为相关证据,可能证明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从事的事业。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F.5(D)(3)(作为指导,提供了许多可能证明某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从事事业的证据示例)。

我们还考虑了申请人提交的支持信,但这些信件未能充分说明申请人的研究如何影响了其从事领域,以证明其工作的重要性,并表明其工作构成成功记录。例如,S-M-(________的副教授)在信中称,申请人的微流控技术“在精准医学的进步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申请人的“贡献不仅在生物技术领域具有变革性,而且对医疗创新和经济发展方面的国家利益也至关重要”。他进一步称,申请人对“技术-生物平台和细胞疗法进步的贡献有可能通过缩短治疗时间、降低成本和提高疗效,对数百万患者产生重大影响”。此外,来自________的R-C-在信中称,申请人在其雇主处的职业生涯“以他对用于细胞分析和药物发现的微流控平台增强所作的深刻贡献为标志”,并且“他的努力不仅增强了这些设备的功能,还确保了它们在现实医疗应用中的适应性和效率”。此外,曾任________平台技术副总裁的W-A-G-H-在信中称,申请人的贡献“在技术上具有重要意义和创新性,显著提升了我们平台的效率和有效性”。他进一步解释称,申请人“开发了一种创造性的自动化系统,用于将微珠加载到微孔中,使该过程的效率提高了40%,在时间和成本上实现了显著节省”。但是,除这些概括性断言之外,没有任何作者进一步阐述或充分解释申请人的工作如何影响了该领域或行业,或以其他方式表明其成功或进展达到了使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的水平。

记录中还包括两项专利申请和一项已获批专利,显示申请人与其他若干人一起作为发明人,申请人的雇主作为受让人。虽然专利承认某一想法的原创性,但专利本身并不表明发明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事业。相反,创新的重要性必须根据个案情况确定。在此,记录中未包含支持性证据,以表明该已获批专利对微流控领域的重要性。

此外,申请人提供了其学位论文的副本及其一篇同行评审期刊文章的副本,在该文章中他是第二作者。此外,他提供了其Google Scholar个人资料,证明其一篇同行评审期刊文章已被引用41次。申请人未提供其引用率的背景信息,以证明该引用率构成较强的引用记录,或表明其已在该领域其他人中引起兴趣。参见 generally 6 USCIS Policy Manual at F.5(D)(3)。此外,引用频率(可能包括自引)在性质上是定量的,并不揭示引用的原因,而引用原因涉及定性分析。

最后,我们认定记录未充分证明潜在客户、用户、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或个人的兴趣。Id. 申请人声称,其与雇主合作的技术“已吸引主要投资者的重大资金和认可”。然而,记录未反映申请人被列为资助接受者,也未以其他方式表明

原文第 5 页

申请人(而非例如其雇主)已为其研究提案或未来项目获得任何资金。相比之下,在Dhanasar案中,我们注意到申请人已获得对其发挥“重要”作用的研究项目的“持续”政府资助。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at 892。他还“发起”或“是若干已获资助拨款提案的主要奖项联系人”,并且他是“许多拨款中唯一列出的研究人员”。Id. at 893, n.11。

记录表明,申请人在其职业生涯中已开展、发表和展示研究,但他未表明该工作使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研究。虽然我们认识到研究必须以某种方式为知识库增添信息,才能被接受发表、展示、资助或获得学术认可,但并非每一位开展了原创研究的个人都会被认定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其拟议事业。相反,我们审查Dhanasar案中列出的因素,以确定例如该个人在实现拟议研究目标方面的进展、在类似努力中的成功记录,或在相关方中引起的兴趣是否支持此类认定。Id. at 890。此外,虽然我们承认申请人拥有生物工程硕士学位,但他未证明其拥有博士学位,而如前所述,博士学位是与其他证据一并考虑时尤其积极的因素。此外,记录显示他是一个相对年轻的专业人士,在微流控领域经验有限。此外,记录未包含充分证据证明申请人在相关或类似努力中的成功记录、其在实现该事业方面的进展,或来自潜在投资者或其他相关实体的兴趣。在Matter of Dhanasar案中,我们认定“申请人在其领域的教育、专业知识和经验、其在研究项目中的作用的重要性,以及政府实体持续的兴趣和资助……使其处于有利地位,以继续推进其拟议的高超音速技术研究事业。”Id. at 893。然而,在此,在整体考虑记录后,我们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

由于记录中的文件未证明申请人处于有利地位以推进拟议事业,而这是Dhanasar框架第二项要件的要求,申请人未证明其符合国家利益豁免资格。由于该问题对申请人的上诉具有决定性,我们拒绝审理并在此保留我们关于其在Dhanasar第三项要件下资格的意见。See INS v. Bagamasbad, 429 U.S. at 25。

III. 结论

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分析框架所要求的第二项要件。因此,我们认定申请人未证明其符合资格,或作为自由裁量事项应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裁定:上诉被驳回。

通知:本决定构成本事项的最终决定。提交动议不会推迟该决定的效力。8 C.F.R. § 103.5(a)(1)(iv)。非法居留的外国人,或在其他方面不可入境或可被驱逐的外国人,可能因签发I-862表(出庭通知)而根据该法第240条面临驱逐程序。该等程序可能导致其被驱逐出美国,并可能使其未来无法获得签证或其他移民福利。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6-07-07)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1-03。

免费评估

选择评估方式

从你的经历和目标出发,了解下一步怎么准备。

现在可用

人工评估

移民规划师一对一

结合你的个人经历、申请目标和现有材料,梳理申请方向与准备重点。

即将上线

ImmiClaw

AI 智能评估

AI 评估服务正在准备中,开放后可在这里开始。现在可先与规划师沟通。

你的移民计划,从一次免费评估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