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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家、音乐牧师、民族音乐学教育者 · EB-1A 杰出人才:上诉驳回(2026年6月30日)

类别 EB-1A · 领域 艺术 · 结果 上诉驳回 · 讨论的标准 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关于申请人的报道、奖项、领导或关键角色、商业成功标准(上诉放弃)、最终实质审查(两步分析第二步)
不成立 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关于申请人的报道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行政上诉办公室经重新审查驳回上诉。本次实际解决的问题是:发表材料标准未获满足,且该认定足以处理上诉;奖项、领导或关键角色、商业成功标准因上诉放弃而未重新审查;最终实质审查论点被明确保留未处理。决定同时说明,因未满足8 C.F.R. § 204.5(h)(3)的初始证据门槛,无需进一步按法定标准分析实质,并称已综合审查记录但不支持所需声誉与认可。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appeal is dismis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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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will not address and we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remaining appellate arguments relating to a 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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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has not submitted the required initial evidence of either a one-time achievement or documents that meet at least three of the ten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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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以作曲家、音乐牧师及民族音乐学教育者身份提交I-140杰出能力移民申请,寻求《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1)(A)条第一优先类别;原审认定其未获重大国际公认奖项,也未满足十项标准中至少三项,本次上诉仅就“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关于申请人的报道”一项提出异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seeks classification as an 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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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is a composer, music minister, and educator in the field of ethnomusic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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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only contests SCOPS' adverse determination for the published material criter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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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服务中心运营部门(SCOPS)否决I-140申请,认定申请人未获重大国际公认奖项,也未满足十项监管标准中至少三项;其中认定其满足评审与学术文章作者两项标准,但未满足奖项、发表材料、领导或关键角色、商业成功等标准。

    核对原文依据
    USCIS) denied the Form I-140, Immigrant Petition f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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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COPS decided that the Petitioner satisfied the judging and authorship of scholarly articles crite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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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补件

    针对补件通知,申请人提交了与此前相同的证据,涉及媒体实体的“品牌信任分数”以及不同媒体来源的条形图,但该等信息并非针对其提交的媒体来源,而是名称相似的来源。

    核对原文依据
    In response to the request for evidence, the Petitioner supplied the same evidence that he previously submit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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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at information was not for the media source he provided and instead it was a source bearing a similar 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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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诉

    申请人就SCOPS对发表材料标准的不利认定提出上诉,主张SCOPS要求其证明相对于本国其他出版物的更优媒体流量指标属于越权,并称其报道出现在拥有超过2.3亿人口国家的客观顶级全国性报纸上;上诉中其仅主张两篇文章中的一篇,放弃第二篇及相关其他标准主张。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lleges that SCOPS acted ultra vi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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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n an objectively top-tier national newspaper in a country of over 230 million 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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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 appeal he limits his claims to only one and he has waived his claims to the second published 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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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上诉决定

    行政上诉办公室于2026年6月30日作出决定,经重新审查后驳回上诉。

    核对原文依据
    Date: JUNE 3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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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dismiss the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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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关于申请人的报道 本项未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iii):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中关于申请人、涉及其所寻求类别领域工作的材料,须包含标题、日期、作者及必要翻译;机构政策考量预期受众及相对发行量、读者量或收视量。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报道出现在拥有超过2.3亿人口国家的客观顶级全国性报纸上,按任何合理解读均属主要媒体和主要行业出版物;并主张SCOPS要求其证明相对于本国其他出版物的更优媒体流量指标属于越权。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申请人不满足该标准;原文未记载更具体的原审理由。

两篇关于申请人的文章(上诉中仅主张其中一篇)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在主要媒体或主要行业出版物中受到报道。
AAO 如何评价
AAO认定申请人未解释该证据如何满足法规及政策要求;上诉中放弃第二篇文章的主张。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未说明所提交材料为何构成主要媒体或主要行业出版物,也未按法规明文要求说明标题、日期、作者等要素如何满足。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provided two articles claiming they were about him in a form of major m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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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appeal he limits his claims to only one and he has waived his claims to the second published 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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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实体“品牌信任分数”证据及不同媒体周使用率条形图

证明目的
证明所提交媒体属于主要媒体。
AAO 如何评价
AAO指出该等分数针对媒体实体而非出版物覆盖面,条形图涉及的是名称相似的来源而非申请人提交的媒体来源;补件时申请人重复提交了相同证据。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证据与所主张的媒体来源不匹配,未提供该出版物自身覆盖面或其他媒体来源的比较证据。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initially provided evidence relating to "Brand Trust Scores" for the media entity, not for the publication's re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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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t information was not for the media source he provided and instead it was a source bearing a similar n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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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关于报纸位于超过2.3亿人口国家且属顶级全国性报纸的主张

证明目的
证明该报纸按任何合理解读均属主要媒体和主要行业出版物。
AAO 如何评价
AAO认为申请人仅提出概括性错误主张,未结合法规与政策解释既有证据如何满足要求;且“主要行业出版物”未在下级程序中实质说明,不能在上诉中首次主张。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缺乏对出版物受众、发行量、读者量等政策因素的具体论证,也未在下级程序提出主要行业出版物主张。
核对原文依据
he merely alleges a general error on SCOPS' p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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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ues not meaningfully addressed in the below proceedings will not factor into a subsequent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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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AAO首先指出越权主张须证明机构完全超出法定授权,而申请人仅质疑规则适用方式,未说明如何完全超出授权。其次,申请人虽在补件回复中写入“主要行业出版物”字样,但从未说明其证据如何符合该类别,故不得在上诉中首次提出。最后,申请人在上诉中仅泛称原审有误,未解释此前提交的证据如何满足法规及政策要求,故未满足该标准的明文要求。

核对原文依据
An ultra vires claim generally requires proof that an agency exceeded the bounds of its statutory authority, not in how it applied a 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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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never asserted and explained how any of his evidence qualified as a major trade pub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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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has not explained how the evidence he previously submitted satisfies the requir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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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cause the identified basis for the petition's denial is dispositive ofthis app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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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领导或关键角色、商业成功标准(上诉放弃) 已讨论,未单独定论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i)-(x)相关标准;未在上诉中提出的问题不在审查范围。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在上诉中未对这些标准提出异议。

原审意见

SCOPS认定申请人不满足奖项、领导或关键角色、商业成功标准。

AAO 认定与理由

AAO仅将其作为程序背景说明:申请人未在上诉中提出这些主张,视为放弃,故本次不审查其正确性,也不重新作出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he has waived his claims of the remaining criteria: prizes or awards, leading or critical role, and commercial suc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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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 issue that is not presented in an appeal is not before 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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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实质审查(两步分析第二步)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Kazarian两步审查:先计数监管标准,满足初始证据要求后再综合全案判断是否具有持续的国家或国际声誉并处于领域顶端。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就最终实质审查提出上诉论点。

原审意见

原文未记载原审对最终实质审查的具体意见。

AAO 认定与理由

AAO认定发表材料标准的不利结论已足以处理本上诉,故明确保留申请人关于最终实质审查的其余上诉论点,不予处理;同时说明因未满足初始证据门槛,无需进行Kazarian式最终实质审查,但已综合审查记录,认为记录不支持所寻求类别所需的声誉与认可。

核对原文依据
we will not address and we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remaining appellate arguments relating to a 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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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do not need to provide the type of 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referenced in Kazar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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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发表材料标准时,应区分“媒体实体品牌信任分数”与“该出版物自身发行量、读者量或收视量”两类材料,本案AAO明确指出前者不能替代后者。
    核对原文依据
    not for the publication's reach and evidence of other media sour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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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核对“主要行业出版物”主张的程序边界,本案AAO以该主张未在下级程序实质说明为由不纳入上诉审查,这属于程序性处理,并非对实体是否构成主要行业出版物的最终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he never asserted and explained how any of his evidence qualified as a major trade publicat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核对越权主张的适用边界,本案AAO区分“超出法定授权”与“规则适用错误”,申请人仅质疑后者,故未支持越权主张。
    核对原文依据
    not in how it applied a 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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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阅读提示:本案未对最终实质审查作出实体结论,AAO明确保留该论点;阅读时不应将上诉驳回理解为对最终实质审查各项因素的逐项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reserve the Petitioner's remaining appellate arguments relating to a 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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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号:40735553 日期:2026年6月30日

对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决定的上诉

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寻求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参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类别使移民签证可供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人使用。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驳回了表格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曾获得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也未能证明其至少满足十项法规标准中的三项。此事现根据8 C.F.R. § 103.3提交本办公室审理。申请人负有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的举证责任。该法第291条;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中的问题重新审查。Matter of Christa'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驳回上诉。

一、法律

为符合这一移民类别,法规要求提交方证明:

  • 该外国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享有杰出能力;
  • 其寻求进入该国以继续在杰出能力领域工作;以及
  • 该外国人进入美国将在未来实质性惠及该国。

该法第203(b)(1)(A)(i)-(iii)条。“杰出能力”一词仅指“已升至其努力领域最顶端的那一小部分人”。8 C.F.R. § 204.5(h)(2)。另见H.R. Rep. 101-723, 59 (Sept. 19, 1990), reprinted in 1990 U.S.C.C.A.N. 6710, 1990 WL 200418 at *6739(指出:“简言之,该类别下的准入应保留给已升至其努力领域最顶端的那一小部分个人。”)。

实施法规8 C.F.R. § 204.5(h)(3)规定了多步骤分析。在第一步中,申请人可以通过一次性成就(即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证明其在该领域成就的国际认可。

原文第 2 页

如果该申请人未提交此证据,则其必须提供足够的合格文件,至少满足8 C.F.R. § 204.5(h)(3)(i)-(x)所列十项标准中的三项(包括奖项、特定媒体上的已发表材料以及学术文章等项目)。

如果申请人满足这些初步证据要求,本办公室随后进入第二步,在最终实质审查中考虑所提供材料的整体情况,并评估记录是否显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以及是否证明该个人属于其努力领域最顶端的那一小部分人。参见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1121 (9th Cir. 2010)(讨论两步审查,即先对文件进行计数,然后在满足所需标准数量的情况下,结合最终实质审查加以考虑);另见Amin v. Mayorkas, 24 F.4th 383, 394 (5th Cir. 2022)。

二、分析

申请人是民族音乐学领域的作曲家、音乐牧师和教育工作者。

A 证据标准

由于申请人未表明或证明其曾获得重大、国际公认的奖项,其必须至少满足8 C.F.R. § 204.5(h)(3)(i)-(x)中三项替代法规标准。在服务中心运营处(SCOPS)面前,申请人声称其满足六项法规标准。SCOPS认定申请人满足评审标准及学术文章著作标准,但未满足与奖项或奖励、已发表材料、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或商业成功相关的标准。在上诉中,申请人仅对SCOPS关于已发表材料标准的不利认定提出异议。因此,其已放弃对剩余标准的主张:奖项或奖励、领导或关键角色以及商业成功。未在上诉中提出的问题不在本办公室审理范围内,“因此本办公室不裁定其是否正确。”Blanche v. Lau, No. 25-429, 2026 WL 1791339, at *5 n.2 (U.S. June 23, 2026);Matter of C-L-R-, 29 I&N Dec. 726, 728 (BIA 2026)(引用Matter of V-A-K-, 28 I&N Dec. 630, 630 n.2 (BIA 2022))。在审查记录中的所有证据后,本办公室认定其未证明资格。

  • “关于该外国人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的已发表材料,且与申请人在寻求分类的领域中的工作相关。此类证据应包括材料的标题、日期和作者,以及任何必要的翻译。”8 C.F.R. § 204.5(h)(3)(iii)。

申请人提供了两篇文章,声称它们是某种主要媒体上关于他的文章。SCOPS认定申请人不符合该标准的要求。

在上诉中,申请人声称SCOPS要求其证明相对于其母国其他出版物具有更优越的媒体流量指标,而法规并不包含任何此类要求,因此SCOPS的行为属于越权。申请人并未声称这是违反法规,且其所谓的法规违反并非越权行为。越权主张通常要求证明机构超出了其法定权限范围,而非其如何适用法规。参见

原文第 3 页

Ayala Chapa v. Bondi, 132 F.4th 796, 799 (5th Cir. 2025);另见Nuclear Regul. Comm'n v. Texas, 605 U.S. 665, 681 (2025)(引用Railway Clerks v. Association for Benefit of Non-contract Employees, 380 U.S. 650, 660 (1965),并认定非法规性越权审查“仅适用于机构完全‘超出其被授予的权力且违反法规中的特定禁止规定’行事的情形”)。在此,申请人未解释USCIS如何完全超出其被授予的权力行事。

关于出现在某种主要媒体上的材料,机构政策相关部分规定:“在评估所提交的出版物是否为……主要媒体时,相关因素包括预期受众……以及相对发行量、读者群或收视/观看量。”一般参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F.2(B)(1),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虽然申请人在SCOPS面前主张两篇文章,但在上诉中其仅将主张限于一篇,并已放弃对第二篇已发表文章的主张。Lau, 2026 WL 1791339, at *5 n.2;Matter of C-L-R-, 29 I&N Dec. at 728。

申请人最初提供了与该媒体实体的“品牌信任度评分”相关的证据,而非该出版物的覆盖范围,也未提供其他媒体来源的证据以证明所提交材料符合某种主要媒体而非仅仅是媒体。同一资源包含各种媒体的条形图,以“电视、广播和印刷”及“在线”的每周使用百分比表示,但该信息并非针对其提供的媒体来源,而是针对一个名称相似的来源。在回应证据请求时,申请人提供了其先前提交的相同证据。

现在,在上诉中,申请人声称SCOPS错误地忽视了关于他的报道“在一份客观顶级全国性报纸上、该报纸所在国家人口超过2.3亿,根据对法规的任何合理解读,该报纸显然符合主要媒体和主要行业出版物,而SCOPS却依赖凭空发明的比较分析标准,无视法规文本和该出版物在其母国的既定突出地位。”首先,尽管申请人在证据请求回应中包含了“主要行业出版物”的文本,但其从未主张并解释其任何证据如何符合主要行业出版物。因此,其不得在上诉中首次提出该主张并期望获得有利裁定。在下级程序中未实质性处理的问题将不会在后续上诉中予以考虑。Matter of C-L-R-, 29 I&N Dec. at 730(引用Matter of J-Y-C-, 24 I&N Dec. 260, 261 n.1 (BIA 2007))。其次,其在上诉中仅笼统声称SCOPS存在错误,但未解释其先前提交的证据如何满足法规和机构政策中详述的要求。因此,其未满足该标准条文的明确要求。

由于申请被拒的已认定依据对本上诉具有决定性,本办公室将不处理并保留申请人其余与最终实质审查相关的上诉论点。Patel v. Garland, 596 U.S. 328, 332 (2022)(引用INS v. Bagamasbad, 429 U.S. 24, 25-26 (1976)(认定机构无需对最终决定不必要的问题作出“纯粹咨询性认定”));另见Matter of G-L-C-, 29 I&N Dec. 717, 720 n.6 (BIA 2026)(在申请人本不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拒绝在上诉中处理替代性问题)。

三、结论

原文第 4 页

国会为杰出能力外国人设定了非常高的标准,要求申请人证明“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并提交“大量文件”以表明其成就已在该领域获得认可。《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1)(A)(i)条。由于申请人未满足8 C.F.R. § 204.5(h)(3)所规定的门槛性“初始证据”要求,我们无法认定其为具有杰出能力的外国人,也无需依据该法条进一步分析实质问题。参见Kazarian, 596 F.3d at 1119-20;另参见Nagaiah v. Allen, 784 F. Supp. 3d 798, 814 (E.D. Pa. 2025)(认定8 C.F.R. § 204.5(h)(3)(i)-(x)的监管标准“为寻求杰出能力签证的申请人确立了必要但不充分的证据要求”)。

两步审理程序是一项解释性规则,不违反《行政程序法》,也不是立法性规则。Taneja v. USCIS, No. 24-CV-05657 (RER), 2026 WL 1734266, at *8 (E.D.N.Y. June 16, 2026);Nagaiah, 784 F. Supp. 3d at 810;Agrawal v. Miller, No. 4:24CV3143, 2025 WL 2879217, at *12 (D. Neb. Sept. 12, 2025);Etsy, Inc. v. Jaddou, No. 4:22CV3022, 2023 WL 3689555, at *23 (D. Neb. May 25, 2023)(引用Perez v. Mortg. Bankers Ass'n, 575 U.S. 92, 96 (2015))。该方法植根于对国会记录、相关法定语言以及旨在确保只有各领域最顶尖者获得该分类的全面监管体系的详尽历史审查。迄今为止,尚无其他联邦法院提出同样基于对立法和机构历史的如此透彻分析的替代框架。一般参见6 USCIS Policy Manual, supra, F.2(B)(2)。相反意见参见Mukherji v. Miller, No. 4:24CV3170, 2026 WL 895708, at *6 (D. Neb. Jan. 28, 2026)(认定两步框架未经所需的通告与评论规则制定程序即获通过)。但该观点似乎将一份会议报告——其作用仅在于解释参众两院如何解决各自版本法案之间的分歧——误解为在此问题上比司法委员会报告更具权威性,而司法委员会报告的目的包括指导行政部门执行法律并协助司法部门进行解释。在Mukherji法院作出该认定之前及之后,众多联邦法院均已驳回该观点。

申请人未提交所要求的初始证据,即一次性成就或至少满足十项标准中三项的文件。因此,我们无需提供Kazarian案(596 F.3d at 1119-20)中所述类型的最终实质审查。尽管如此,我们告知,我们已对记录进行整体审查,结论是记录不支持认定申请人已确立所寻求分类所需的赞誉和认可。

申请人寻求的是一种高度限制性的签证分类,该分类面向已处于各自领域顶尖的个人,而非面向正朝该目标迈进者。USCIS长期以来认定,即使是在大联盟级别比赛的运动员也不自动符合“杰出能力”标准。Matter of Price, 20 I&N Dec. 953, 954-55 (Assoc. Comm'r 1994)。在此,申请人未证明其工作的重要性表明其具有所要求的持续国家或国际赞誉,或与国会所设想的“在该领域享有赞誉的职业生涯”相一致。H.R. Rep. No. 101-723, at 59 (1990);另参见第203(b)(1)(A)条。此外,记录亦未以其他方式证明申请人在该领域获得了国家或国际赞誉,且属于已升至该努力领域最顶尖的少数群体之一。参见第203(b)(1)(A)条及8 C.F.R. § 204.5(h)(2)。

原文第 5 页

基于上述理由,申请人未能证明其作为杰出能力外国人的资格。基于上述理由,上诉被驳回,每一项理由均作为本决定的独立且替代性依据予以考量。

裁定:上诉被驳回。

通知:本决定构成本事项的最终决定。提交动议不会推迟本决定的效力。8 C.F.R. § 103.5(a)(1)(iv)。非法居留或另有不可入境或可驱逐情形的外国人,可能因签发I-862表《出庭通知》而依据该法第240条面临遣返程序的启动。该等程序可能导致其被驱逐出美国,并可能使其未来无法获得签证或其他移民福利。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6-06-30)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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