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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程师/金融咨询顾问 · NIW 国家利益豁免:动议驳回(2018年10月16日)

类别 NIW · 领域 商业 · 结果 动议驳回 · 讨论的标准 Dhanasar第一要件: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复议动议:原决定法律或政策适用错误、重新开案动议:新事实的文件证据、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资格、Dhanasar第二要件:申请人处于推进拟议事业的有利位置、Dhanasar第三要件:综合权衡放弃工作邀请与劳工证有利于美国
不成立 Dhanasar第一要件: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复议动议:原决定法律或政策适用错误、重新开案动议:新事实的文件证据

本文由美杰华咨询根据英文原文整理,以英文原文为准。

案情

申请人自述为金融工程师,拟以顾问身份向客户提供金融工程服务,涉及航空制造、医疗、制药、家禽设备、能源、刀具制造等项目。德州服务中心认定其符合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资格,但认为未证明放弃工作邀请及劳工证符合国家利益,因而拒绝I-140。

程序经过

审理主任初次拒绝后,申请人上诉,AAO于2018年3月16日驳回上诉。随后申请人提出复议与重新开案合并动议,本次AAO决定仅审查该合并动议,并予以拒绝。

争议标准

复议须证明原决定在法律或政策适用上有误;重新开案须提交新事实的文件证据。实体上适用Dhanasar三要件,本次焦点为第一要件,即拟议事业是否具有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提交的证据

动议中提交某公司总裁说明新咨询项目将雇用三名员工、合同为期六个月的函件,另有三名潜在客户的支持信及业务资料,涉及佛州诊所预计创造5至8个专业岗位及50万美元投资、能源领域金融建模需求、刀具企业赴美扩张及电商订阅平台等;此前记录还有经济结果说明与基于50万美元投资的现金流预测。

AAO 认定

AAO认定申请人未说明其个人金融工程顾问角色如何使更大项目的经济影响归因于其本人,未提供各项目具体计划及时间分配,未证明其工作对相关行业或金融工程领域产生超出个别客户或单一项目的广泛影响,也未证明可归因于其工作的美国就业创造达到Dhanasar所称“重大积极经济效果”。

裁决结果

复议动议被拒,重新开案动议亦被拒;AAO认定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第一要件,因而未确立国家利益豁免资格。

适用边界

本案为非先例决定,仅就所提交记录审查国家重要性第一要件;未对Dhanasar第二、第三要件作实质认定,亦不构成对其他申请的可适用规则。

阅读提示

核对原上诉决定(2018年3月16日)的具体认定、本次动议所附客户函件与项目资料、经济结果说明及现金流预测所对应的项目与地域,以及申请人各咨询项目的时间分配与就业创造归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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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与认定

Dhanasar第一要件:拟议事业具有实质价值与国家重要性

证据:客户支持信、项目业务资料、经济结果说明与50万美元投资现金流预测;未见申请人个人角色与全国性经济效果之间的归因证据,未见各项目具体计划及时间分配。

认定理由:AAO认为国家重要性须针对申请人具体拟议事业判断;记录未显示其顾问工作对相关行业或金融工程领域有超出个别客户或单一项目的广泛影响,也未证明可归因于其工作的美国就业创造达到重大积极经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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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动议:原决定法律或政策适用错误

证据:申请人主张原认定违反Dhanasar第一要件,称其工作创造美国就业;未就部分项目具体说明原认定如何错误适用法律或政策。

认定理由:AAO认为其重复既有主张,未证明原决定基于对法律、法规或政策的不正确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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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开案动议:新事实的文件证据

证据:新提交的公司总裁函件称项目将雇用三名员工、合同六个月;另有三名潜在客户支持信及业务资料。

认定理由:AAO认为新证据未说明申请人在项目中的具体作用及其工作对全国就业或经济的重大积极影响,不足以确立国家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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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2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资格

证据: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符合高级学位专业人士分类;本次AAO决定未重新审查该分类。

认定理由:该资格已在审理主任阶段认定,本次动议仅围绕国家利益豁免;AAO未在本次决定中对其作出新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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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二要件:申请人处于推进拟议事业的有利位置

证据:本次决定未审查该要件的具体证据。

认定理由:AAO以第一要件未满足为由拒绝动议,未对第二要件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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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nasar第三要件:综合权衡放弃工作邀请与劳工证有利于美国

证据:本次决定未审查该要件的具体证据。

认定理由:AAO以第一要件未满足为由拒绝动议,未对第三要件作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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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行政上诉办公室 非先例决定

案由 D-F-D-M- 日期:2018年10月16日

关于行政上诉办公室决定的动议

申请: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

申请人是一名金融工程师,寻求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的第二优先移民分类,以及针对此 EB-2 分类所附工作要求的国家利益豁免。见《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 203(b)(2) 条,8 U.S.C. § 1153(b)(2)。在申请人确立 EB-2 分类资格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可酌情授予国家利益豁免,如果申请人证明:(1) 该外国国民拟从事的事业兼具实质价值和国家重要性;(2) 该外国国民处于有利地位推进拟议事业;以及 (3) 权衡之下,豁免工作要求从而豁免劳工证将有利于美国。Matter of Dhanasar, 26 I&N Dec. 884 (AAO 2016)。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表格 I-140,外籍工人移民申请,认定申请人符合作为持有高级学位的专业人士的分类资格,但未确立豁免所需的工作要求从而豁免劳工证将符合国家利益。

申请人就此事项向我们提出上诉,我们驳回了上诉。1 该事项现因合并的重新开案和复议动议而由我们审理。基于下文讨论的理由,我们将否决这些动议。

I. 法律

复议动议基于法律或政策的不正确适用,重新开案动议基于新事实的书面证据。复议动议的要求载于 8 C.F.R. § 103.5(a)(3),重新开案动议的要求载于 8 C.F.R. § 103.5(a)(2)。我们可批准满足这些要求并证明符合所请求移民福利资格的动议。

1 见 Matter of D-F-D-M-,ID# 103 7887(AAO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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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ter of D-F-D-M-

II. 分析

申请人打算作为顾问工作,向客户提供金融工程服务。在回应审理主任的证据请求时,他表示他最近已开始为 担任金融顾问,并描述了他预期提供金融工程咨询服务的几个项目。他解释说,这些项目涉及为 (一家巴西飞机制造商)制定财务重组计划以吸引投资者并开始美国运营;为 (一家制药研究公司)开发医疗单位的财务规划;为 制定财务重组计划以开发三个提供全方位预防性医疗服务的新单位;为 制定财务计划,以及为 (一家巴西家禽设备制造商)的新组装厂进行生产和分销成本的财务研究。在我们先前的决定中,我们认定申请人的拟议事业通过金融工程服务为其客户提供经济利益,具有实质价值,但他未证明其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2 因此,他不符合 Dhanasar 框架的第一项标准。

A. 复议动议

在动议中,申请人主张我们的认定是对 Dhanasar 第一项标准的不正确适用。他声称他的“工作具体涉及将在美国创造新就业的项目”,并且我们关于记录未包含足够证据证明其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的结论“在 Dhanasar 下明显错误”。在 Dhanasar 中,我们指出“[一]项事业可能具有国家重要性,例如,因为它在某一特定领域具有国家甚至全球影响。”我们还指出,“一项具有显著潜力雇用美国工人或具有其他重大积极经济效应的事业,特别是在经济萧条地区,例如,很可能被理解为具有国家重要性。”Id. at 890。申请人主张,上述陈述表明“[创]造新就业显然符合 Dhanasar 所定义的‘国家利益’。”

申请人的动议侧重于他将代表 开展的各类咨询项目所产生的拟议就业创造。然而,他未表明他所主张的更广泛经济效应是其为该公司的客户提供金融工程服务的特定拟议事业的影响。在确定国家重要性时,我们关注“该外国国民拟从事的特定事业”。见 Dhanasar, 26 I&N Dec. at 889。申请人主张,其事业的国家重要性从其发挥作用的创造就业项目的规模中显而易见。但他未证明这些经济

2 我们认定“本案中的拟议事业不会充分超出申请人的客户范围,从而对基础设施、医疗保健提供、航空制造或低收入住房等领域的影响超过单个工厂、诊所或项目。”此外,我们指出,他未表明“他的工作将对金融工程领域产生更广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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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将可归因于他本人作为金融工程顾问的角色,达到其拟议工作具有国家重要性的程度。

关于 飞机制造项目3,申请人表示:“尽管制造厂可能位于一个州,但该制造厂从美国各地吸引数百家供应商,从而带来全国范围的经济利益。”4 除 项目外,申请人表示他将为多个其他客户的项目提供金融工程服务。他未提供关于每个事业的具体计划的充分信息和证据,也未解释他的时间将如何在它们之间分配。此外,尽管记录包括基于对 5 的 500,000.00 美元投资的“经济结果声明 [原文如此]”和现金流预测,但申请人未表明这些指标如何证明其事业将为美国任何特定地区带来重大经济利益。尽管申请人声称其拟议工作涉及“在全国各地创造就业”,但记录未包含关于可归因于其金融工程工作的任何预计美国就业创造的充分证据。记录未表明申请人针对 及其其他所列咨询项目的特定工作所产生的区域或国家经济利益将达到 Dhanasar 所设想的“重大积极经济效应”水平。Id. at 890。

申请人未满足复议动议的要求,因为他未证明我们基于上诉时记录所作的先前的分析有误。此外,复议动议未确立我们先前的认定是基于法律、法规或 USCIS 政策的不正确适用。

B. 重新开案动议

为支持重新开案动议,申请人提交了一封来自 的信函,其为 的总裁,讨论其公司需要申请人参与一个涉及 的新咨询项目,信中表示:“对于 项目,我们将雇用三名员工。……该项目已在进行中,我们与 的合同持续未来六个月,因此我们现在需要雇用[申请人]的服务。”6 尽管 表示申请人“因其经验而参与了金融工程结构”,

3 尽管申请人在动议中主张其拟议的 项目工作具有国家重要性,但其复议请求未具体解释我们关于 的认定如何基于法律或政策的不正确适用。 q 为支持其拟议的 工作的国家重要性,申请人先前提交了讨论航空航天制造在“促进区域和国家经济繁荣”中作用的信息。他还提供了美国交通部听证会证词的摘录,称航空制造是“我们国家经济的关键部门”。然而,我们注意到,记录未包含来自 的证据表明该公司打算在美国开设和运营飞机制造厂。 5 该文件描述了“位于巴西的制造基地,设施更新更好,空间足够,准备扩大生产”(着重为原文所加),但未讨论 在美国建立飞机制造厂的计划。 6 申请人的动议包括关于 (成立于1991年)的商业机会、公司结构、制造能力、研究与开发、产品和营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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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健康相关项目中”,并且预计2022年收入为220百万美元,记录中不包含来自[已隐去]的证据,用以解释申请人在该项目中作为金融工程师的预期角色的重要性,或证明其工作具有雇用美国工人的重大潜力,或为美国带来其他重大积极经济影响。

申请人还提交了三份额外潜在客户的支持信及其业务运营信息。例如,[已隐去]声称他“目前正在规划和创办一家位于佛罗里达州的[已隐去]。这家新诊所预计将在医疗保健领域创造5至8个新的专业工作岗位和500000美元的投资。”[已隐去]指出,他依赖“[申请人]作为金融工程师顾问的服务来制定商业计划和财务预测。”此外,[已隐去]一家投资于能源行业的公司表示,“能源相关领域极其复杂,依赖于像[申请人]这样经验丰富的金融工程师进行复杂的财务建模和预测。”最后,[已隐去]一家刀具和餐具制造商的[已隐去]总裁解释说,他的公司“正在美国开展一个扩张项目,我们希望就此项目聘请[申请人]担任金融工程顾问。”[已隐去]进一步表示,他的公司需要申请人“实施一个新的、复杂的业务运营模式,以处理新颖的电子商务订阅平台。”

尽管申请人的文件反映了他向潜在客户提供有价值服务的意图,但他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拟议事业具有国家重要性。为满足国家重要性要求,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工作的“潜在预期影响”。然而,申请人的动议未包含充分的信息和证据,以证明其作为顾问的拟议工作对[已隐去]及其潜在客户之外的影响达到了足以确立其事业国家重要性的程度。7 例如,记录未充分证明其未来作为顾问的工作将如何影响医疗保健、能源、制药、餐具制造、营养补充剂、风险管理、家禽设备、航空制造或低收入住房等行业。记录也未显示,例如,申请人拟开展的具体工作在金融工程领域或对美国经济具有更广泛的影响。由于申请人未确立其具体事业的预期影响支持国家重要性的认定,他未满足Dhanasar框架的第一项要件。

III. 结论

申请人的动议未表明我们先前的决定基于对法律或政策的错误适用,也未推翻我们先前决定所依据的理由。由于申请人未满足Dhanasar分析框架中规定的三项要件,我们

7 在Dhanasar案中,我们认定请愿人的教学活动未达到具有国家重要性的水平,因为它们不会更广泛地影响其领域。Id. at 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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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他未确立其有资格或否则在自由裁量上值得获得国家利益豁免。

命令:复议动议被驳回。

进一步命令:重新开案动议被驳回。

引用为Matter of D-F-D-M-,1D# 1641711(AAO,2018年10月16日)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18-10-16)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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