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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分析交付实践经理 · EB-1A 杰出人才:发回重审(2024年9月19日)

类别 EB-1A · 领域 商业 · 结果 发回重审 · 讨论的标准 获得国家级或国际级认可但程度较低的奖项(8 C.F.R. § 204.5(h)(3)(i))、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8 C.F.R. § 204.5(h)(3)(viii))、与领域内其他人相比获得高薪或其他显著高报酬(8 C.F.R. § 204.5(h)(3)(ix))、担任其领域内他人工作的评委(8 C.F.R. § 204.5(h)(3)(iv))、8 C.F.R. § 204.5(h)(3)(v)和(vi)项标准、最终实质审查(totality of the evidence / 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AI 翻译,非官方,以原文为准。译文由模型按原文段落生成,法规引用与判例名保留英文;USCIS 隐去的姓名与机构以「[已隐去]」表示。

本次裁决与影响

行政上诉办公室撤回德克萨斯服务中心主任的拒绝决定,并将案件发回,要求主任按上述分析重新作出决定;发回后主任可要求其认为与新决定及其他问题相关的补充证据,并应进行最终实质审查,评估申请人是否以优势证据证明持续的国家级或国际级认可、属于领域最顶尖的极小比例以及成就通过大量文件获得领域内认可。该发回不表示申请已获批准,最终实质审查结果本次未作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ORDER: The Director's decision is withdrawn. The matter is remanded for the entry of a new decision consistent with the foregoing analy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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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irector may request any additional evidence considered pertinent to the new determination and any other iss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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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申请人是一名数据分析和交付实践经理,受雇于一家提供云计算产品与服务的数十亿美元信息技术公司,工作涉及使用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解读大量数据以识别企业用于数据分析的模式,并负责技术指导和项目最终交付;她寻求以杰出能力类别提交I-140移民申请,并计划继续在美国从事数据分析工作。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 delivery practice manager in data analytics, seeks classification as an individual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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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is a delivery practice manager for __________ a multi-billion-dollar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 that provides cloud computing products and serv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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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经过

  1. 初次决定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主任拒绝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满足8 C.F.R. § 204.5(h)(3)十项证据标准中的至少三项;主任同时认定申请人满足担任其领域内他人工作评委这一项标准。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of the Texas Service Center denied the petition, concluding that the record did not establish that the Petitioner had satisfied at least three of the ten evidentiary criteria at 8 C.F.R. § 204.5(h)(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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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Director determined that the Petitioner met one of the criteria she claimed to have satisfied: her participation as a judge of the work of others within her field.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2. 上诉

    申请人就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提出上诉;在上诉中主张其满足8 C.F.R. § 204.5(h)(3)(v)、(vi)、(viii)、(ix)项标准,并认为主任对支持证据的评价有误;上诉阶段还提交了关于限制性股票单位的材料。

    核对原文依据
    Appeal of Texas Service Center Decision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1 页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asserts that she meets the criteria at 8 C.F.R. § 204.5(h)(3)(v), (vi), (viii), and (ix), and she contends that the Director incorrectly evaluated supporting evidence.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2 页
    In addition,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points to her receipt ofrestricted stock units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3. 上诉审查

    行政上诉办公室进行重新审查,撤回主任决定并将案件发回,要求按分析重新作出决定;上诉办公室认定申请人满足8 C.F.R. § 204.5(h)(3)(iv)、(viii)、(ix)三项初步证据标准,因此不再审议(v)、(vi)项。

    核对原文依据
    Upon de novo review, we will withdraw the Director's decision and remand this matter for the entry of a new decision consistent with the following analy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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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he Petitioner has met the requisite three often initial evidentiary criteria at 8 C.F.R. § 204.5(h)(3)(iv), (viii), and (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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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项证据分析

按争议点查看申请主张、原审意见、具体证据与 AAO 理由。点击每项标题可展开或收起。

获得国家级或国际级认可但程度较低的奖项(8 C.F.R. § 204.5(h)(3)(i)) 已讨论,未单独定论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i):个人在其领域内因卓越表现获得国家级或国际级认可但程度较低的奖项的文件证明。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在上诉中未对主任关于该项标准的结论提出异议。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不满足该项标准。

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指出申请人未在上诉中争辩该项,因而视为放弃,不再进一步分析;本次未对该项标准作实体重新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does not dispute the Director's conclusion regarding this criterion on appeal. Therefore, we deem this issue to be waived, and we will not address this criterion fur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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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8 C.F.R. § 204.5(h)(3)(viii))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viii):证明个人曾在具有杰出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领导角色看其是否为组织或其部门内的领导者,关键角色看其贡献是否对组织或部门活动结果具有显著重要性。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曾在具有杰出声誉的机构中担任领导和关键角色,包括云计算和能源生产领域的数十亿美元公司。

原审意见

主任不质疑相关企业的声誉,但认为记录未证明申请人的角色对整个组织而言是领导性或关键性的,超出组织对熟练、高能力数据分析实践经理的需要,且其各项目工作属于职业固有内容。

关于申请人在为销售团队提供定制产品清单工作中所获领导力奖项的文件

证明目的
证明其领导角色获得认可。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将其列为支持领导角色的材料之一,并纳入整体认定。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未指出该材料的具体缺陷。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has submitted documentation of an award she received for her leadership on an effort to provide a tailored list ofofferings for the sales t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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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申请人管理某部门5000万美元组合、为该部门公共部门客户提供数据分析解决方案的文件

证明目的
证明其在组织部门中承担关键角色。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将其作为关键角色的具体证据,并据此认定满足标准。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未指出该材料的具体缺陷。
核对原文依据
documentation describing her critical role in managing a portfolio of $50 million for a division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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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申请人参与的各项目及其媒体报道的材料

证明目的
证明其在项目中的领导和关键作用。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将其列为支持材料之一,并结合其他证据作出认定。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未指出该材料的具体缺陷。
核对原文依据
She also submitted evidence concerning various projects in which she was involved, including media coverage of those proj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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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级和同事的多封详细推荐信,讨论其在现雇主及前雇主项目中的领导和关键角色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在具体项目中的领导和关键贡献。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将其作为认定满足该项标准的重要依据之一。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未指出该材料的具体缺陷。
核对原文依据
several detailed letters of support from superiors and colleagues discussing both her leading and critical roles in proje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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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人领导97百万美元项目扩展在线学习项目的材料

证明目的
证明其在大型项目中的领导角色。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以该例说明其领导团队及项目规模,并纳入整体认定。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未指出该材料的具体缺陷。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led a team on a ninety-seven-million-dollar project to expand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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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人担任某项目技术负责人、将数据迁移至云端的材料

证明目的
证明其在技术项目中的关键角色。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将其列为关键角色的例证之一。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未指出该材料的具体缺陷。
核对原文依据
she served as I Itechnical leader for a project involving the movement of the data to the 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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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人在前雇主处领导关键数据和应用迁移至云平台、减少运营中断并带来显著成本节约和效率提升的材料

证明目的
证明其关键角色对组织结果具有显著重要性。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以该例说明其贡献对组织运营结果的影响,并据此支持关键角色认定。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未指出该材料的具体缺陷。
核对原文依据
she led the migration process of critical data and applications to a cloud-based platform, the design of which minimized operational disruptions and resulted in significant cost savings and improved efficiency within the organ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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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先明确领导角色与关键角色的判断口径,再结合获奖、管理5000万美元组合、97百万美元在线学习项目、云迁移项目及上级和同事详细推荐信等具体材料,认定申请人已充分证明该项标准。

核对原文依据
For a critical role, we look at whether the evidence establishes that the person has contributed in a way that is of significant importance to the outcome of the organization or establishment's activ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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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 conclude that the Petitioner has submitted sufficient evidence that meets the requirements of 8 C.F.R. § 204.5(h)(3)(v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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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领域内其他人相比获得高薪或其他显著高报酬(8 C.F.R. § 204.5(h)(3)(ix))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ix):证明个人与领域内其他人相比获得高薪或其他显著高报酬;该标准文义不将比较对象限于某一雇主的其他人,而是指个人所在领域内的其他人。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薪酬与领域内其他人相比属于高薪,并援引多家公司薪资范围、上诉阶段提交的限制性股票单位以及O*NET工资信息。

原审意见

主任承认申请人提交了财务文件和网页薪资材料,但认为其2022年约254,000美元的收入不高于某公司同领域其他人最高约288,000美元的薪资。

显示某公司数据实践经理薪资的财务文件和网页

证明目的
用于比较申请人与同领域其他人的薪资。
AAO 如何评价
主任据此认为申请人2022年约254,000美元的收入不高于该公司最高约288,000美元的薪资;行政上诉办公室则指出该标准不限于同一雇主的比较。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审采用的比较口径限于同一雇主,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该口径不符合标准文义。
核对原文依据
The Director determined that the Petitioner's earnings of approximately $254,000 in 2022 were not higher than the highest reported salary for others in her field atl I which was approximately $28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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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IBM和Apple等多家公司其他大数据分析师薪资范围的材料

证明目的
证明申请人的薪资高于领域内其他公司的同类岗位。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引用其中最高薪资152,000美元和189,000美元,指出与申请人2022年收入分别相差约102,000美元和65,000美元,支持高薪认定。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未指出该材料的具体缺陷。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initially submitted documentation showing salary ranges for other big data analysts working for several companies, including IBM and Apple, which offered the highest salaries at $152,000 and $189,000 per y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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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阶段提交的限制性股票单位材料,包括2021年约33,152美元和2023年约75,599美元的股票

证明目的
证明其整体报酬显著高于领域内其他人。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将其作为上诉阶段补充的报酬证据,并纳入优势证据综合认定。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未指出该材料的具体缺陷。
核对原文依据
on appeal, the Petitioner points to her receipt ofrestricted stock units, which includes shares she received in 2021 valued at approximately $33,152 and stock in 2023 valued at approximately $75,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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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劳工部O*NET工资信息

证明目的
证明其与领域内其他人相比获得高薪或显著高报酬。
AAO 如何评价
行政上诉办公室将其列为支持该项标准的材料之一,并结合其他薪资证据作出认定。
缺失、矛盾与适用限制
原文未指出该材料的具体缺陷。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etitioner also submitted wage information from O*NET-the U.S. Department of Labor's Occupation Information Network-which demonstrates that she has commanded a high salary or other significantly high remuneration for services in re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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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指出该标准并不限于同一雇主的薪资比较,而应比较领域内其他人;申请人最初提交的IBM和Apple大数据分析师薪资上限分别为152,000美元和189,000美元,明显低于其2022年收入,上诉阶段又提交限制性股票单位和O*NET工资信息,综合优势证据认定满足该项标准。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lain language of the criterion does not limit an individual's relative salary or remuneration to others' earnings from a particular employer but, instead, refers only to the earnings of others within the individual's fie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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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ed on a preponderance of the evidence, we conclude that the Petitioner has met the requirements of 8 C.F.R. § 204.5(h)(3)(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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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其领域内他人工作的评委(8 C.F.R. § 204.5(h)(3)(iv)) 本项获认可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iv):证明个人曾担任其领域内他人工作的评委。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满足该项标准。

原审意见

主任认定申请人满足该项标准。

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认为记录支持主任关于该项标准的认定,并将其计入满足的三项初步证据标准之一。

核对原文依据
The record supports that deter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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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etitioner has met the requisite three often initial evidentiary criteria at 8 C.F.R. § 204.5(h)(3)(iv), (viii), and (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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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C.F.R. § 204.5(h)(3)(v)和(vi)项标准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8 C.F.R. § 204.5(h)(3)(v)、(vi):申请人上诉时主张满足的另外两项初步证据标准。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主张其满足8 C.F.R. § 204.5(h)(3)(v)和(vi)项标准。

原审意见

原审认定申请人不满足这两项标准。

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已认定申请人满足(iv)、(viii)、(ix)三项标准,达到至少三项的门槛,因此明确表示无需审议其是否满足(v)或(vi)项;本次未对这两项作实体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therefore need not consider whether she met additional claimed criteria at 8 C.F.R. § 204.5(h)(3)(v) or (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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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实质审查(totality of the evidence / final merits determination) 保留/未作认定

本案适用标准

依据移民与国籍法第203(b)(1)(A)(i)条及8 C.F.R. § 204.5(h)(2)、(3),并参照Kazarian案,需以优势证据评估申请人是否具有持续的国家级或国际级认可、是否属于其领域最顶尖的极小比例,以及其成就是否通过大量文件在领域内获得认可。

申请人主张

申请人寻求杰出能力分类,主张其满足初步证据标准并应通过最终实质审查。

原审意见

原审仅基于未满足至少三项初步证据标准而拒绝,未进行最终实质审查。

AAO 认定与理由

行政上诉办公室在认定三项初步证据标准满足后,撤回原决定并发回,要求主任进行最终实质审查并作出新决定;上诉办公室明确不对发回后的最终结果发表意见,因此最终实质审查本次未获认定。

核对原文依据
On remand, the Director should conduct a final merits review of the evidence of rec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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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such, we express no opinion regarding the ultimate resolution of this matter on rem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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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提示与适用边界

以下为基于本案的材料核对提示,不是 AAO 对其他案件的裁定。

  • 阅读提示:核对8 C.F.R. § 204.5(h)(3)(viii)项时,应区分领导角色与关键角色的判断口径,并结合申请人在具体组织或部门中的职责、项目规模及推荐信内容,而非仅看职位名称。
    核对原文依据
    we look at whether the evidence establishes that the person is ( or was) a leader within the organization or establishment or a division or department thereof.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核对8 C.F.R. § 204.5(h)(3)(ix)项时,应注意该标准比较的是领域内其他人的报酬,而非限于同一雇主的薪资;本案原审采用的同一雇主最高薪资比较口径被上诉办公室指出不符合标准文义。
    核对原文依据
    the plain language of the criterion does not limit an individual's relative salary or remuneration to others' earnings from a particular employer
    查看英文原件 · 第 3 页
  • 阅读提示:本案仅处理初步证据标准及发回,最终实质审查尚未进行;发回重审不等于批准,后续结果取决于主任按最终实质审查标准作出的新决定。
    核对原文依据
    We will withdraw the Director's denial of the petition and remand the matter for further review and entry of a new dec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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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全文

原文第 1 页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行政上诉办公室非先例决定

案号:32942380 日期:2024年9月19日

对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决定的上诉

表格 I-140,外籍劳工移民申请(杰出能力)

申请人是一名数据分析领域的交付实践经理,寻求被归类为具有杰出能力的个人。《移民与国籍法》(该法)第203(b)(1)(A)条,8 U.S.C. § 1153(b)(1)(A)。这一第一优先类别使移民签证可提供给那些能够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证明其杰出能力、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的人。

德克萨斯服务中心审理主任否决了该申请,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至少满足 8 C.F.R. § 204.5(h)(3) 中十项证据标准中的三项。此事现因上诉而由本办公室审理。8 C.F.R. § 103.3。

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须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资格。Matter of Chawathe, 25 I&N Dec. 369, 375-76 (AAO 2010)。本办公室对此事项中的问题予以重新审查(de novo)。Matter of Christo's, Inc., 26 I&N Dec. 537, 537 n.2 (AAO 2015)。经重新审查,本办公室将撤销审理主任的决定,并将此事项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下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

一、法律

个人若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能力,该能力已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得到证明,且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在其领域内获得认可;其寻求进入美国以继续在杰出能力领域工作;且其进入美国将前瞻性地实质性惠及美国,则有资格获得杰出能力类别。该法第203(b)(1)(A)条。

“杰出能力”一词仅指那些“已上升至其领域最顶端的小比例”个人。8 C.F.R. § 204.5(h)(2)。实施条例 8 C.F.R. § 204.5(h)(3) 规定了多部分分析。首先,申请人可通过一次性成就(即一项重大的、国际公认的奖项)证明受益人在其领域内成就的国际认可。若无此类成就,申请人必须提供足够的合格文件,证明受益人至少满足 8 C.F.R. § 204.5(h)(3)(i)-(x) 所列十项标准中的三项。

原文第 2 页

若申请人满足这些初步证据要求,本办公室随后在最终实质审查中考虑所提供材料的整体情况,并评估记录是否显示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以及是否证明该个人属于其领域最顶端的小比例。参见 Kazarian v. USCIS, 596 F.3d 1115 (9th Cir. 2010)(讨论两部分审查,即先对文件进行计数,若满足所需标准数量,再在最终实质审查的背景下予以考虑);另参见 Visinscaia v. Beers, 4 F. Supp. 3d 126, 131-32 (D.D.C. 2013);Rijal v. USCIS, 772 F. Supp. 2d 1339 (W.D. Wash. 2011)。

二、分析

申请人是__________的交付实践经理,该公司是一家价值数十亿美元的信息技术公司,提供云计算产品和服务。其职位涉及使用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来解释大量数据,以识别公司用于数据分析的模式,并负责技术指导和项目的最终交付。申请人打算在美国继续其数据分析工作。

由于申请人未表明或证明其获得重大的、国际公认的奖项,她必须至少满足 8 C.F.R. § 204.5(h)(3)(i)-(x) 中的三项替代监管标准。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满足其声称已满足的标准之一:她作为其领域内他人工作的评判人参与评审。参见 8 C.F.R. § 204.5(h)(3)(iv)。记录支持该认定。然而,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未能证明其满足 8 C.F.R. § 204.5(h)(3)(i)、(v)、(vi)、(viii) 或 (ix) 的标准。在上诉中,申请人主张其满足 8 C.F.R. § 204.5(h)(3)(v)、(vi)、(viii) 和 (ix) 的标准,并主张审理主任错误地评估了支持性证据。经审查,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已满足 8 C.F.R. § 204.5(h)(3)(iv)、(viii) 和 (ix) 的标准。

个人因其领域内的卓越表现而获得较低级别的国家或国际公认奖项或奖励的文件。8 C.F.R. § 204.5(h)(3)(i)。

申请人未在上诉中就审理主任关于该标准的结论提出异议。因此,本办公室视为该问题已被放弃,不再进一步处理该标准。参见,例如,Matter of M-A-S-, 24 I&N Dec. at 767 n.2。

个人曾在具有卓越声誉的组织或机构中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的证据。8 C.F.R. § 204.5(h)(3)(viii)。

申请人主张其曾在具有卓越声誉的机构中担任领导和关键角色,包括_______。记录表明这些分别是云计算和能源生产领域价值数十亿美元的公司。虽然审理主任未对这些企业的声誉提出异议,但其认定记录未能证明申请人的角色“对[该组织]整体而言一直是领导性或关键性的,超出了

原文第 3 页

组织对熟练、高度胜任的”数据实践经理的需求,且其“在各种项目上的工作是其职业所固有的”。本办公室注意到,在评估个人是否担任领导角色时,本办公室考察证据是否证明该人(现在或曾经)是组织或机构或其部门或科室内的领导者。对于关键角色,本办公室考察证据是否证明该人的贡献对组织或机构的活动成果、或对组织或机构的部门或科室的活动成果具有显著重要性。1

在此,申请人提交了文件,证明其因领导一项为销售团队提供定制产品清单以供来年向公共部门客户展示的工作而获奖。申请人还提交了文件,描述其在管理__________某部门5000万美元投资组合中的关键角色,该部门向公共部门客户提供数据分析解决方案,主要面向州和地方政府以及高等教育机构。她还提交了关于其参与的各种项目的证据,包括这些项目的媒体报道,以及来自上级和同事的几封详细支持信,讨论其在为__________及前雇主开展的项目中的领导和关键角色。例如,在__________,申请人领导一个团队开展一个9700万美元的项目,将__________的在线学习项目扩展至在职成年人、军人以及该州服务不足县的学生。作为另一个例子,她担任__________一个涉及将__________数据迁移至云端的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而在__________任职期间,她领导了关键数据和应用程序向基于云平台的迁移过程,该设计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运营中断,并带来了显著的成本节约和组织效率的提高。本办公室认定申请人已提交满足 8 C.F.R. § 204.5(h)(3)(viii) 要求的充分证据。

个人已就其服务获得相对于其领域内他人而言的高薪或其他显著高报酬的证据。8 C.F.R. § 204.5(h)(3)(ix)。

在否决申请时,审理主任确认申请人提交了财务文件和网页,显示__________雇用的数据实践经理的薪资。审理主任认定申请人2022年约254,000美元的收入并不高于__________其领域内他人报告的最高薪资,即约288,000美元。本办公室注意到,该标准的平实语言并未将个人的相对薪资或报酬限于特定雇主的他人收入,而仅指个人领域内他人的收入。申请人最初提交的文件显示为包括IBM和Apple在内的多家公司工作的其他大数据分析师的薪资范围,其提供的最高薪资分别为每年152,000美元和189,000美元——与其2022年收入相差约102,000美元和65,000美元。此外,在上诉中,申请人指出其获得的限制性股票单位,包括其2021年获得的价值约33,152美元的股份和2023年价值约75,599美元的股票。申请人还提交了来自O*NET——美国劳工部的职业信息网络——的工资信息,该信息表明其已就其服务获得相对于

1 一般参见 https://www.uscis.gov/policy-manual/volume-6-part-f-chapter-2。

原文第 4 页

对该领域其他人的影响。基于优势证据标准,我们认定申请人已满足 8 C.F.R. § 204.5(h)(3)(ix) 的要求。

III. 结论

申请人已满足 8 C.F.R. § 204.5(h)(3)(iv)、(viii) 和 (ix) 所要求的三项初始证据标准。因此,我们无需考虑其是否满足 8 C.F.R. § 204.5(h)(3)(v) 或 (vi) 项下主张的其他标准。

我们将撤销审理主任对申请的拒绝,并将该事项发回重审,以进一步审查并作出新的决定。审理主任可要求提交其认为与新裁定及任何其他问题相关的任何补充证据。因此,对于该事项发回重审后的最终处理结果,我们不发表意见。发回重审后,审理主任应对在案证据进行最终实质审查。新的决定应包括对全部证据的分析,评估申请人是否已以优势证据标准证明其持续享有国家或国际声誉、其处于其所从事领域最顶尖的极小比例人群中的地位,以及其成就已通过大量文件材料在该领域获得认可。参见该法第 203(b)(1)(A)(i) 条;8 C.F.R. § 204.5(h)(2)、(3);另参见 Kazarian, 596 F.3d at 1119-20。

裁定:审理主任的决定被撤销。该事项发回重审,以作出与上述分析一致的新决定。

原文:USCIS 非先例裁决 PDF(2024-09-19)

本页为 USCIS 公开的 AAO 非先例裁决译文,不是美杰华经手的案例,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各自证据。翻译模型:deepseek-flash,生成于 202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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