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安全部发布H-1B与EAD最终规定 将于2025年1月中旬生效
文章介绍国土安全部2024年12月发布的两项最终规定:EAD自动延期永久延长至最多540天,2025年1月13日生效;H-1B现代化规定2025年1月17日生效,涉及特殊职业定义、名额豁免、受益人-所有者、现场访查及第三方安置等。
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发布了两项最终规定,将对H-1B和EAD工作许可文件产生影响。这两项规定将在新总统就职前生效。
工作许可文件自动延期期限的延长
2024年12月10日,DHS通过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发布最终规定,修订DHS法规,将某些续期申请人及时提交I-765表格后EAD工作许可的自动延期期限从最多180天永久延长至最多540天。
在先后出台两次临时规定之后,DHS 将最近一项临时规定转为永久性规则并最终敲定,目的是让符合资格的 EAD 续期申请人不会因为 USCIS 审理周期偏长而出现工作许可有效期断档。该最终规定自 2025 年 1 月 13 日起生效,距离新总统就职典礼仅一周。
符合条件的人员包括:
- 正在申请身份调整的人
- H-1B主申请人的配偶,需有未过期的I-94表明其H-4身份,且H-1B配偶的I-140申请已经获批
- E类非移民的配偶,需持有未过期的I-94表明E-1S、E-2S或E-3S身份
- L-1非移民的配偶,需持有未过期的I-94表明其L-2S身份
- 获得临时保护身份(TPS)的个人
- 难民
- 已获得庇护和正在申请庇护的个人
- 《防止暴力侵害妇女法案》(VAWA)自我申请人
- 获得暂缓驱逐或遣返的个人
H-1B现代化最终规定
2024 年 12 月 18 日,DHS 经由 USCIS 公布了一项最终规定,目标是推动 H-1B 项目效率的现代化与提升、把 H-1B 的各项要求说明白、让申请人和受益人获得更多便利与灵活空间,并强化项目完整性措施。自 2025 年 1 月 17 日起,任何 H-1B 申请都必须使用更新版的 I-129 表格(非移民工作者申请)。
背景
2023 年 10 月 23 日,DHS 通过 USCIS 在《联邦公报》上刊登了一份拟议规则制定通知(NPRM),主题是「使 H-1B 要求现代化」。该 NPRM 提出对 H-1B 法规的若干方面作出修改,并把此前由判例法和 USCIS 政策指导所确立的现行规则予以明确和编纂。
经过 60 天的公众评议期,DHS 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发布、2024 年 3 月 4 日生效的最终规定「改进 H-1B 注册选择程序和项目完整性」,把 NPRM 中与 H-1B 注册有关的部分确定下来。该 2024 年 2 月 2 日最终规定落实了反欺诈措施,并及时在 2025 财年 H-1B 名额季推行了以受益人为中心的 H-1B 名额注册程序;同时规定,自 2026 财年 H-1B 名额季起,每位受益人的注册费由 10 美元上调至 215 美元。
2024年12月18日的最终规定是源自2024年10月23日NPRM的第二个最终规定。以下内容将于2025年1月17日生效。
明确要求和提高项目效率
1、特殊职业定义和标准
DHS 将采取以下措施:(1) 修订判定某一职位属于「特殊职业」的监管定义与标准;(2) 澄清雇主「通常」要求学士学位,并不等于在特殊职业标准下雇主必须「始终」要求学士学位;(3) 澄清申请人可以接受一组相关的合格学位领域,但所需学位领域与职位职责之间必须存在直接关联。
2、修改申请
DHS 还将修订法规,就 H-1B 工作者在预定就业地区之外发生工作地点变更时、何时需要提交修改申请或新申请作出规定,以与现行政策指导保持一致。
3、对USCIS先前资格认定的延期申请的尊重
DHS 将把其现行的尊重政策编纂成文,明确规定:在审理涉及相同当事人和相同基本事实的 I-129 表格时,除非发现先前的批准存在重大错误,或者出现影响申请人、受益人或申请人资格的其他重大变化或信息,否则审理人员通常应尊重 USCIS 此前对资格作出的认定。
4、身份维持证明
DHS将更新法规,明确要求提交申请延期或修改停留的申请时必须包含受益人维持身份的证明。
5、取消H类项目的行程要求
DHS将取消对需要在多个地点提供服务或接受培训的H类申请的行程要求,这将影响所有H类身份。
6、有效期在审理前到期
DHS 将修订法规,允许申请人在申请被认定可以批准、但已超过所请求的就业结束日期时,对最初请求的有效期(即就业日期)作出修改。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 USCIS 因重新开放动议、重新考虑动议或上诉获得有利结果而认定申请可以批准之时。
提供更多福利和灵活性
1、H-1B名额豁免
DHS 将通过更新监管定义,为以下两类申请提供更多灵活性:非营利研究机构和政府研究机构,以及某些并非直接受雇于合格机构的受益人。具体而言,DHS 将扩大「非营利研究机构」和「政府研究机构」的定义,使那些以研究为基本活动、但并非主要从事研究或研究并非其主要使命的非营利实体或政府研究机构,也能符合非营利研究实体的定义。
此外,DHS 将修改法规,承认某些受益人即使并非直接受雇于合格机构,也可能有资格获得 H-1B 名额豁免,条件是其至少将一半时间(而非现行法规所要求的大部分或超过一半时间)用于此类豁免机构,从事为该合格机构的基本目的、使命、目标或功能提供必要支持或推进的工作。
DHS 还明确表示,要求受益人至少将一半工作时间用于「在」合格机构履行工作职责,不应被理解为这些职责必须在合格机构的现场完成。这一调整源于 DHS 承认许多职位可以远程完成,意在强调工作职责本身,而非实际履行的地点。
2、自动延长授权就业「名额缺口」
为避免学生在申请改变身份为 H-1B 的过程中出现合法身份和工作许可中断,DHS 为寻求改变身份为 H-1B 的学生提供了灵活性,自动将其 F-1 身份以及毕业后实习(OPT)或 24 个月毕业后 OPT 延期(如适用)的有效期延长至相关财年的 4 月 1 日。
加强项目完整性
1、确保特殊职业职位真实工作机会的规定
- 真实就业:DHS要求申请人证明,在所请求的开始日期,其有一个特殊职业的真实职位提供给受益人。
- 合同:DHS将编纂其要求合同或类似证据以确定职位是否真实的权力。
- 劳工条件申请与申请相对应:DHS将更新法规,明确纳入其现有权力,确保劳工条件申请支持并恰当对应申请。
- 修改美国雇主的定义:DHS将修改「美国雇主」的定义,编纂当前DHS政策,即申请人在所请求的开始日期必须有一个让受益人在美国工作的真实工作机会,并增加新要求,即申请人必须在美国有法律存在并能在美国接受法律程序送达。
- 雇主-雇员关系:DHS将从H-1B雇主的定义中删除雇主-雇员要求,目的是消除受益人拥有的申请人的障碍;在「美国雇主」的定义中编纂现有要求,即申请人必须有一个让受益人在美国工作的真实工作机会;并增加新要求,即申请人在美国有法律存在并能接受法律程序送达。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存在意味着申请人在美国合法成立并获授权开展业务。
2、受益人-所有者
DHS 明确说明,某些申请实体的所有者可能有资格获得 H-1B 身份(即「受益人-所有者」),同时针对受益人对申请实体拥有控制权益的情形,为 H-1B 资格设定了合理参数。USCIS 将首次 H-1B 申请和第一次延期的有效期分别限制为 18 个月,并要求受益人至少将大部分时间用于履行特殊职业职责。
3、现场访查
DHS将编纂USCIS进行现场访查的权力,并明确拒绝配合现场访查可能导致申请被拒绝或撤销。
4、第三方安置
DHS 明确指出,如果 H-1B 工作者将被派遣到第三方,即被派去填补第三方组织的职位,那么受益人为第三方执行的工作必须属于特殊职业;在判断该职位是否构成特殊职业时,第三方的要求比申请人的要求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