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B1/B2签证在美期间为境外公司远程工作是否合法
文章说明B1/B2签证在美期间不得工作,包括为境外雇主远程工作或自营创收,并指出该限制同样适用于J、F、M等无工作许可的签证类型;同时澄清移民局关于B1/B2可求职、面试的表态并不意味着可以工作。
昨日有读者提问:若持 B1/B2 签证,在美国探亲期间为一家加拿大公司远程工作,是否合法?雇主为加拿大公司,本人身处美国境内居家办公。简而言之,这种做法不可行,也不合法。
持 B1/B2 签证在美国期间不得工作,这与雇主所在地无关。您不能远程工作,包括为其他国家的公司工作,也不能为自己工作,例如自己开公司或做赚钱的 YouTuber。该问题适用于所有在美国不能工作的签证类型,包括 J、F、M 学生签证等(除非您另有工作许可)。
当然,我们这里讨论的是「不可以、不合法」,而不是「他们怎么会知道呢?」假如您的雇主在中国、是中国公司,工资是存入你中国的银行账户,移民局怎么会知道?这个问题,您自己考虑,我不能够教你做违法的事情。
B 签证分为两种:B1 是短期的商务签证,B2 是个人的旅游签证。但是美国领事馆经常是 B1/B2 一起发,也就是说,同一个签证,您既可以用于商务活动,也可以用于个人的旅游、拜访朋友、探亲等等。他允许的商务活动包括:参展、出席会议、会见投资者、做市场调研、签合同等等,但是不能够「工作」。
多年前我首次来美国时,是公司派我去 Cleveland 总部培训,当时持 B1 身份。公司律师专门向我解释了哪些事情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例如,为巩固培训效果让我实际动手操作项目,这没有问题。但如果说中国团队现在忙不过来,我能否远程帮忙做一些 productive 的事情,这是不可以的。
去年,移民局的一条推文被很多人误读为「B1/2 可以在美国工作了」。这条推文说:「Many people have asked if they can look for a new job while in B-1 or B-2 status. The answer is, yes. Searching for employment and interviewing for a position are permissible B-1 or B-2 activities.」
其实那条推文说的是 B1/B2 可以在美国「找」工作,包括面试,并不是可以「工作」。这事儿的背景是,当时有很多的科技大厂 H-1B 裁员,移民局只是提醒你:如果在 60 天的宽限期 内你找不到下家的话,可以转成 B1/B2 身份,留在美国继续找工作。如果找到了工作的话,需要让新雇主重新 sponsor 您的 H-1B,拿到新的 H-1B 身份后才可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