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被拒后逾期逗留:其他非移民签证是否同时失效
文章围绕延期被拒后逾期逗留是否导致其他签证失效展开,引用美国移民局多年前的备忘录说明:逾期逗留者据以入境的签证自动作废,其他非移民签证不自动失效,但若非在国籍国签发则不得用于入境并须撤销,并以H-1B与B1/B2为例说明。
我此前介绍过,身份过期之后即构成 overstay(逾期逗留),签证会自动失效。有读者提问:“USCIS 原文提到,如果延期申请被拒,你的非移民签证会失效,而且该部分段落还有一句补充说明:‘In addition, any nonimmigrant visa in your passport granted in connection with your classification becomes void’。这是否可以理解为:如果是工签延期被拒,你的工签都会失效,但不会影响你别的签证,比如 B1/B2 商务签?很多网友在持有工签的同时还持有10年商签,但这篇文章没有说明,如果延期不幸导致 unlawful(非法居留),是否会影响其他仍然有效的签证?”
对于这个问题,移民局在很多年前的一份备忘录中已经作了解释:
(f) 持有多个非移民签证的外国人。当外国人持有多个非移民签证时,其入境时所依据并已逾期逗留的非移民签证自动失效,且必须被注销。该外国人只能持在其国籍国签发的签证重新入境美国,除非根据《移民与国籍法》第222(g)(2)(B)条获得特殊情况例外。其他非移民签证虽不会自动失效,但如果不是在其国籍国签发的,则不得用于入境。因此,如果其他非移民签证不是在该外国人的国籍国签发的,也必须被注销。
逾期逗留的外国人必须回母国申请美国签证,不能在第三国申请(参见我的这篇文章);例如,你是中国公民,在美国逾期逗留后,若想再来美国,需要回中国申请签证,不能去加拿大申请美国签证。而根据 USCIS 的这份备忘录,你之前如果在母国以外的地区申请过美国签证,在你逾期逗留之后将不能再使用,也必须撤销。举例来说,你持有 H-1B 和在加拿大申请的美国 B1/B2 签证,你现在以 H-1B 身份在美国但是逾期逗留了,那么:
- 你的 H-1B 签证自动失效(automatically void)。
- 你在加拿大获得的 B1/B2 签证不会自动失效,但由于不是在中国(母国)的美领馆签发,也将无法使用、必须撤销。如果该 B1/B2 签证是你在中国(母国)申请并签发的,则不会自动失效或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