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局面试对翻译人员的要求
本文依据移民局2017年备忘录,说明移民面试中翻译人员须流利掌握中英文、一般年满18岁、不得有偏见或利益冲突,律师及法律代表不得兼任翻译;并回应读者关于G-28表格及亲属能否担任翻译的疑问。
有读者提出疑问:下个月即将参加中文55/15面试,如果带翻译一同前往,是否必须提交G-28表格?此前递交申请时并未填写该表格;另外,若由亲属陪同担任翻译,是否可行?
G-28表格是聘请律师时使用的,并非用于聘请翻译;实际上,G-28上列明的律师(或法律代表)严禁充当翻译。移民局在2017年有一份备忘录专门讨论了对译者的要求(请点击这里查看),其中包括以下几项:
- 译者必须能够流利地听、说、读、写中英文(假设申请人的语言是中文)。
- 译者应年满18岁。特殊情形下可放宽至14岁,但面试官需要获得主管批准方可接受。
- 14岁以下儿童不可充当译者。
- 译者不能带有偏见或倾向性,包括潜在的利益冲突。申请人的某些朋友、亲人、以及有经济关系的人员(比如生意合伙人),可能会希望该申请获批,从而在翻译中无法保持中立。通常来说,家人不宜作为译者,除非申请人找不到其他符合资格的人员。不过,如果面试官认为,此人虽是申请人的亲友,但能够提供完整、中立、无倾向性的翻译,那么他仍然可以充当译者。
- 申请人的律师或法律代表(G-28),由于存在利益冲突,不得作为译者。
回到这位读者的问题:(1)不能填写G-28;(2)最好不要找亲属以及有利益关系的人作为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