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表格不适用项:留空还是填写N/A?
文章讨论I-485等美国移民局表格中不适用选项应留空还是填写N/A。作者回顾了曾因留空被拒的政策已取消,但建议除非表格说明允许留空,否则填写N/A更稳妥,并以I-9表为例说明不同栏目的处理方式,同时提醒区分N/A与None。
今天又有读者提问:“想问一下大家,现在表格里有不留白政策的说法吗?是不是没有答案的或者不需要填写的地方也要写 N/A or None?”
对于 I-485 等移民表格,遇到不适用的选项时,我听到的说法是:因留空而被移民局挑毛病的案例确实存在,但因填写 N/A 而被移民局挑毛病的案例尚未听说。川普时期,若对不适用选项留空而不写 N/A,移民局可能以申请 “incomplete” 为由直接拒绝。该政策当时据报仅针对部分表格,且在经历集体诉讼、新政府上台后,移民局已于 04/01/2021 取消这一严苛政策;尽管如此,填写 N/A 看来仍是较稳妥的做法——除非该表格的 instructions 明确写明,该项在没有或不适用的情况下可以或应当留空。
比如说,以新员工入职的《就业资格核查表》I-9 为例:
- 社保号一栏,USCIS 的 I-9 Instructions 第2页明确写了:如果你有社保号,必须提供;如果你申请了社保号、但还未收到,则应该留空:”[…] you have applied for, but have not yet received a Social Security number, leave this field blank until you receive a Social Security number.” 这种情况,就应该留空、不应该写 N/A。
- 员工的 email 一栏,如果没有,则不能留空,需要写 N/A (I-9 Instructions, P3): “Providing your e-mail address is optional on Form I-9, but the field cannot be left blank. […] Enter N/A if you do not enter your e-mail address.” 在这种情况下,就不能留空、必须写 N/A。
- 在 02/12/2021 更新的 Form I-9 Resources 常见问题中,USCIS 表示:”Follow the Form I-9 instructions when determining if a field can be blank or if N/A is required. The instructions state when an employee may use N/A or must use N/A. Required fields must be completed with either the information requested or N/A.” 也就是说,需要填写的栏目,要么提供相应的信息,要么填 N/A; 虽然没有明确说「不能留空」,但是结合上下文,很显然写 N/A 比留空更稳妥。
这个问题并没有完美答案。在法律问答网站AVVO上搜索,会发现移民律师们的意见也不一致。有位律师甚至说,他见过报道称,申请人的middle name一栏填写了N/A之后,移民局的receipt上直接把N/A当成了他的middle name。不过,我并没有搜到这个案例的报道;而且我查看了许多律师的回答,多数人的意见仍然是:尽量不要留空,除非移民局的instructions明确写了可以留空;如果没有说明,则宁愿写N/A而不是留空。
现在有些表格是fillable PDF,可以直接在电脑上填写。为了减少错误,移民局在设计这些表格时,某些项目可能会限制可输入的字符,比如公寓和门牌号只能输入数字,或者有些项目只允许输入字母和数字、不能输入特殊符号,这意味着你没法输入N/A。如果空间够的话,你可以输入Not Applicable;也可以打印出来之后,手写N/A。
最后,请注意N/A和None的区别。有时二者可以混用,有时则用None比N/A更恰当。比如问你是否有孩子、有几个孩子,没有的话回答None比N/A更恰当。
简言之:先看表格的instructions,如果明确写了在某种情形下应该留空、或者应该写N/A,则follow instructions;如果instructions里没有写,则建议写N/A而不是留空。